那一天,我与——相遇作文700字
篇一:那一天,我与——相遇作文700字
春天的早晨当真是令人神清气爽。清晨,我沿街骑着自行车,沐浴着金色的阳光,一面体味着清风的和煦,一面看着路前来来往往的行人。瞟了一眼自己投下的细长而苗条的身影。影子的主人精神抖擞,一个初中生,此刻她心中一股莫名的激动涌起:人生真应该好好珍惜。
然而愉快的心情并不能抵御腹中的饥饿,早餐还没吃,我只好放弃享受阳光的沐浴,向四周望了望。终于发现在不远处有个卖小馄饨的小吃摊。于是,我推着自行车向前走去。
摊面很整洁,摊前有一条长凳,面上磨得油光。其一端坐着一个人,灰扑扑的绿色军上衣,蓝布裤子,光脚穿着一双布鞋,破烂不堪,左脚五个脚趾都暴露出来。在看他的面孔,蓬头映衬着一张垢面,塌鼻梁,嘴巴外凸,目光呆滞,以上便是我对这个粗俗的人的直观,没文化的乡巴佬。这样的人多是农民,一生只靠卖粮食挣钱糊口,真是很失败。
我甚至为他叹了口气,边径直地走到长凳的另一端做了下去,尽可能地离他远点。我毕竟也是学生,受过教育,腰正身直地坐着。我沉默地用餐,耳边传来他稀里呼噜地吃完了的声音,付过账。我心中暗喜:总算要走了。这是他突然面向我说了句:”坐稳了。”我尚未理解,但下意识地双脚微微撑地,就在此时,他离凳而起,长凳重心一偏,晃了一晃,好在我早有准备,没有出丑,他已去得远了。
这短暂的经过像电影中的偶然片段,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然而我的脸上却像发烧,几乎无地自容。是他提醒了我,一个粗人提醒了我。想象一下,要是此刻远去的是我,我敢说绝对不会想起提醒他提防这长凳,因为我根本没有为他想过。我竟然是这样的人。怎么对得起”受过教育的人”这一称呼?我暗自惭愧。
春风依旧和煦,身影依旧修长,然而此刻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复。一件小事,告诉我一个淳朴的道理:安安稳稳地做人,实实在在地生活。
篇二:那一天,我与——相遇作文700字
应该是小学一、二年级的是了,我的字非常的丑,而且还歪歪扭扭。母亲看到我作业本上的字迹,下定决心送我去学软笔,借此来矫正我的字体。
到了学书法的地方,母亲与老师交谈,我找了个座位坐下。课堂在一个辅导站,虽然简陋,但充满墨香味,还有笔在纸上滑动和纸移动的声音。
刚开始老师教我们怎样握笔,怎样坐才端正,之后拿了一些描笔画的纸给我们这些初学者描。我正思考着要怎么写,老师便拿着同样的纸用磁铁固定在黑板上,告诉我们如何蘸墨,然后开始写。
老师边写边讲:“写横的时候要按一下再走,写到末端还要回锋……有两种竖,一种是悬针竖,一种是垂录竖,垂露竖下面……”讲完,老师就让我们学他刚才那样去描。我跃跃欲试,心想:这不就是平常写字的横、竖、撇、捺嘛,有什么难的。可是一动起手来,才明白“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握毛笔是会因为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写硬笔的习惯倾斜,我努力地想要笔直地握,但依然改变不了;按老师的写法去写却大相径庭,笔画像蛇一样弯曲,为了“写”得好看我就在笔画框里填填补补。
老师过来检查便说:“写毛笔不是画画,一个笔画只能一笔完成,不可以补笔。”说完用手握住我的手拿笔在纸上写了规范的笔画,还告诉我握笔姿势要慢慢矫正,写久了自然会适应。
最后老师拿了师兄师姐的书法作品展示给我们看。笔画有的刚劲有力,有的优美灵动,像磁铁一样吸引了我。老师说:“学毛笔要有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只有有耐心,有对书法的兴趣,才能练就一手好字!”
看着这些美妙的作品,我怦然心动,意识到应该改变自己丑陋的字体而不能顺其自然。况且,拥有一手好字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即使会有困难,也无法阻挡我的脚步。
那一天,书法,遇见你,是我的幸运。是你,让我的心花开满地。
篇三:那一天,我与——相遇作文700字
正是相遇,让我的人生五彩斑斓;正是相遇,让我的生活在平凡中多了一丝动人。
——题记
那一天,北风呼啸,寒气逼人,天地间的黄沙弥漫住了我的双眼,我走在去补课的路上,双手紧紧地护住外套,生怕下一秒就被大风吹走。不时有几片残叶被那肆虐的狂风吹落到我的脚边。“咔嚓”,那片黄叶被我踩碎,心情也随之碎裂。回想起早上出门时,那空荡荡的房间,留在桌上那没有温度的二十元钱和“记得吃早饭”的字条,心里也空荡荡的。别人家的孩子都能受到父母的百般照顾,而我却要独自去买早餐,然后急匆匆去上课,每次想起,心里便不由得涌起一阵委屈。此时,一片黄叶划过我的脸颊,打断了我的回忆。上课时,我心不在焉,脑海里想的全都是早上的事,好不容易才熬完了早上。
爸爸在门口已等候多时,上了车,我沉默不语,还在为那件事怄气。爸爸看透了我的心,也只是默默地开着车。压抑的气氛使我透不过气来,便打开电台听起音乐。缓慢的钢琴曲,没有一句歌词,却拥有最丰富的内涵,从电台传出的旋律,像涓涓细流流进心田,拂去心上那点点尘埃。轻柔的音乐像一缕春风,吹醒了那颗体谅之心,它告诉我父母的辛苦,告诉我体谅的可贵。音乐之中传达着坚强与温柔,在这时与音乐相遇,就如同久旱逢甘霖的土地,如同好奇的孩子找到了一本能解答一切的万能书。舒缓的音乐带给我宁静,带给我平和。
我霎时明白了爸爸妈妈对于我的不得已。打开车窗,金色的阳光倾泻进来,温暖了整个车厢,清爽的风吹起头发,糟糕的心情伴着琴声被那清风一扫而光。
我转头对爸爸说:“爸爸,谢谢您来接我,今后我会照顾好自己,不让您和妈妈为我担心。”爸爸微笑着,眼神像那音乐一样温柔。
那一天,我与你相遇,使我懂得了感恩,你那优美的旋律一直萦绕在我的心间,滋润了我的心田。
篇四:那一天,我与——相遇作文700字
相遇是如此轻柔含蓄。
——题记
浮光掠影,荡涤一切浮尘,氤氲气息中洒下星点君子兰的味道。
坐在琴旁,思绪繁琐无限交织,手指不听使唤在黑白交错的琴键中肆意跳跃,砸出一道道刺耳的音符,便不由将手放至膝盖。不知是何时丢失了昔日的那份心清如水,再也没有了信心,更没有了继续奏下去的勇气,心中仅存的那抹光随意消散了。
孑然一身出门,走在清冷的街道上,微风轻拂,吹不走心头的黑暗。阳光泻下,嵌进发丝小憩,不知不觉走到一家花店前,望见了门口那盆最耀眼的君子兰,毫不迟疑买了下来。
细看,一个个挺拔的叶直冲云天,在花旁盘坐,在阳光照耀下,犹如金碧辉煌的殿堂,熠熠生辉,金黄的琉璃瓦覆盖整片天空,任何东西都是如此的光彩夺目!
抱着君子兰漫步到家,将它放置在窗户上,独自贪婪的享受阳光的沐浴。看着面前的琴,情不自禁将手放上,在琴键中飞舞,却还是那般的刺耳,责备自己的无能,责备自己的不努力,之前的一切现在都成了徒劳。
试图在手心中画上一个微笑,让心情明媚,却丝毫不起作用。嗅到了一缕从未闻过的芳香,觅去,是那盆灿烂如初的君子兰。
透亮的叶围绕而坐,笼罩着朵朵泛着金边的花,显得如此耀眼。信心刹那间重回心间,手在无常的琴键间起舞,奏出悦耳动听的乐章。嘴角微微上扬,洋溢着点点喜悦。
君子兰,你竟不知你的每一片叶都是向宇宙借来的片羽。每一缕香都是天机泻下的微光!子谦谦,有才而不骄,得志而不傲,与你相遇是我一生都值得的幸运。与你的相遇是多么轻柔含蓄,与你的相遇是多么精彩闪亮!
走进属于你的殿堂,品味你的香气,感受属于你的美好。在属于你的窗户旁独享属于你的阳光,让我体会到了你的味道。
相遇是多么轻柔含蓄,嗅着你的气息。就是在那一天,我与君子兰相遇,与我的幸运相遇。
篇五:那一天,我与——相遇作文700字
朋友是我们这一生最大的一笔财。有了朋友,你就遇上了人生的知己。患难与共的伙伴。有了朋友,你就有了在困难时坚固的后盾,他们为你遮风挡雨。
那一天,我与朋友相遇。
小学的时候,一直觉得自己在班里没什么朋友,看到别的同学一个个都成双成对,自己却形单影只。有时,心里不免有一些失落。直到这件事……
那是一节形体课,形体课是要带舞鞋的,我原本记得清清楚楚那天是要带舞鞋的,却应为早上太着急忘了。
我失魂落魄地走在走廊里,心里紧张极了,仿佛有千万只蚂蚁在噬咬着我的心。我十分懊悔,为什么早上不好好检查一下自己的物品!我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在哭泣,我清楚而意识到,那是我。
突然,我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只白白嫩嫩的小手,递给我一张纸巾。我接了过来,说了声谢谢。抬头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小女孩,她担忧的问我:“你怎么了?”我同她说了自己没带舞鞋的事。“怎么办啊!”我一想到自己即将要被老师批评的场面,更加觉得抬不起头来。
忽然,我被她拉了起来,只见她一脸轻松的跟我说“那有什么啊,回头我把我的舞鞋借你,你穿着来应付老师不就好了。”我看着她,她笑得一脸灿烂。我迟疑了,问道:“那你怎么办啊?”她满不在乎的回答:“这有什么?大不了被老师批评一顿啰!”
“叮叮叮”上课铃响了起来,只见她飞快地把我拉了起来,催促道:“快走啦!上课要迟到了!”来到形体室前她把舞鞋塞到我手上,我的神情恍惚了,正如不久前她将那一张面纸递到我手上一样。一样的笑颜如花,一样的一只白嫩嫩的小手。她把舞鞋递给我后,飞快地跑去上课了。临走前留下一句:“记住哦,我叫八姐。”说完还做了个鬼脸。我被逗笑了。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天,那一天,我和我一生的朋友相遇了。
篇六:那一天,我与——相遇作文700字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结。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题记
阅读,像一片浩瀚的大海,一望无际;阅读,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方向;阅读,像一座峻峭的山峰,时而路途平坦,时而路是险峻。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老是缠着奶奶给我讲故事,可是奶奶的视力不好,她就只能在那昏暗的灯光下,看见一个字说一个字……在奶奶还没有讲完故事之前,奶奶便自己睡着了。可是儿时的调皮,却又把奶奶摇醒,奶奶却不愿意讲了,说:“好了,快睡吧!”所以儿时的故事都是不完整的……
在我第一次接触童谣的时候,也是奶奶教给我的,到现在我仍旧记忆犹深。奶奶教我时是:“蚊子小坏蛋,人血它当饭。”这句还是普通话,但在后两句却变了味,成了我们地方的方言。所以在上小学之前,我还是算一个没有知识的“躯体”。
上了小学之后,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注音版的《格林童话》,我开心极了,觉得自己马上就要从“知识小白”到“高手”了。上了小学之后,认识了一点拼音,所以读起来还不错。我翻开书,一个一个字的开始阅读,但脑子里却都是我博览群书以后,别人对我的赞扬。一点也读不下去,于是,我合上书去玩儿了……
第二天,妈妈对我说:“宝贝,从今天开始,你要每天坚持阅读半小时以上!”我就心想:唉!不想读书怎么办?第一天看书时,眼睛虽然在看书,脑子里却在想其他的事情。十分钟,二十分钟,三十分钟……时间到了,但我的书却还是停留在第一页……
妈妈看到后,并没有批评我,而是语重心长地告诉我说:“看书并不是用眼睛去扫,而是用心去感受其中的故事。”我尝试用妈妈的方法去阅读,果真感受到了其中的乐趣。
现在的我,已经成为了一位博览群书的淑女了。目前我已经读了几百本书了。“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是啊,是书本让我从一个没有知识的“躯体”,变成了一个有灵魂,有信仰,有毅力的人。我庆幸:那一天,我与阅读相遇!
篇七:那一天,我与——相遇作文700字
时间像一个永不停歇的齿轮,永无止境地旋转着。那一天,我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对爷孙俩在湖边钓鱼,仿佛唤回了我儿时的记忆,仿佛又看见了妈妈打我时,爷爷拼命阻挡妈妈的情景……
小时候,爷爷是我的依靠。不管遇到怎样的事,只要我轻轻喊一声:“爷爷,我要……”爷爷不管三七二十一,总会满足我的要求。那一天,爷爷带我去街上买菜,我看见有两三个孩子,手中拿着昂贵的魔尺,向小伙伴炫耀着。我心想:要是我也有一个魔尺,拿到幼儿园向同学炫耀,那该多威风、多神气啊!我立马拉着爷爷的衣服指着魔尺说:“爷爷、爷爷,我要那个。”爷爷想都没想就带我来到了玩具店,我拿起一个粉红的魔尺,爷爷看了看价格,眉头不经一皱,对我说:“昕儿啊!这个太贵了,咱们买别的好不好啊!”“不嘛!不嘛!我就要这个!”我对爷爷撒了撒娇。爷爷无奈地摇了摇头,只好买下了这个昂贵的魔尺,“这样感觉神气了吧?真正威风的人是有真本事的人!”我兴奋地拿着魔尺,但也记下了爷爷的话。
长大以后,爷爷成了我的臂膀。那天,我拿着89分的试卷忐忑不安地回家。到家后,我把试卷拿给妈妈签字,老妈看到这鲜红的“89”,顿时怒火涌上心头,拿起棍子朝我打。这时爷爷刚从卫生间出来,看见妈妈火冒三丈的样子,连忙过来阻挡。爷爷和蔼可亲地对我说:“昕儿,快向妈妈道歉。”我连忙找爷爷说的做,爷爷又把妈妈拉倒一边,和妈妈说了一大堆安慰的话。那次,我免受了皮肉之痛。从那以后我考试少有90分以下了,我想成为爷爷说的有本事的人,真正威风神气的人。
如今,我还未实现梦想,爷爷却永远地离开了我。再也没有爷爷阻挡妈妈打我的情景了;再也没有爷爷带我上街的情景;再也没有爷爷带我去钓鱼的情景了……时间像一个永不停歇的齿轮,永无止境地旋转着,唯一停留的是我与爷爷在一起的回忆和一份长长久久的爱。
那一天,我与回忆相遇……
篇八:那一天,我与——相遇作文700字
人生之路长漫漫,与人相逢时常常。在茫茫人海中,与人的相遇是见惯不怪的事情,但又有谁曾想过,我们也在和时间相遇呢?
幼小时,我与时间相遇。它带我见识了这个新鲜又刺激的世界,认识了无数萍水相逢之人。十月怀胎,母亲把我分娩出来,用手轻轻的抚摸着我,父亲的脸上涌出泪花无数,泪花浸湿了英俊的脸庞。这是我与时间的初次相遇,沐浴着世界最大的爱意,我第一次问候这个花花世界。
少年时,我又与时间相遇。它让父母把我拉扯大,让我变得有点儿懂事,有点儿乖巧。刚学会用手用脚摸索世界的我总是十分兴奋,刚学会说话的我也总是唠叨个不停。爷爷奶奶总是挂着慈祥的笑容,耐心地聆听我的胡言乱语,为我的每一步而欢欣。陌生人们也对我赠予微笑,做我的童年玩伴。这是我与时间的再次相遇,感受着无处不在的赞许,我慢慢展开生活的画卷。
今天,我又与时间相遇。它在悄然间带走了童年的天真,带走了我无忧无虑的笑容。它坚定又不可违抗地把我送入了小学、中学。在这个渐行渐远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很多不好的行为:出口成脏,随意打闹,冷嘲热讽……父母们祈求时间可以再来一次,希望岁月可以再还他们一个曾经乖巧明朗的我。但让人叹息的是,岁月无解,我们永远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走过的路永远只有第一次,偏偏没有第二次。我开始明白了人生的某种真理。
后来的我,越来越堕落。直到那一天,当我清醒地意识到父母双亲都身患疾病时,我才在刹那顿悟:时间只有一次!仔细回想,当我沉迷于虚幻的电子游戏时,父母扛起了生活的重担,辛勤工作。当我徜徉在美梦中呼呼大睡时,父母还在为一日的盈亏斤斤计较,紧锁眉头。而直到一天的辛劳结束,我还霸道地拒绝了他们享受电视节目放松一下的请求……
叹!这世上,还能有多少次与时间的相遇?只愿我能好好把握往后的无数个明天,珍重对我爱意深重的人。
明天,时间还会与我相遇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