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篇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自己拯救自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
——题记
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书是阶梯,帮助人们登上理想的高峰。书是良药,能医治愚昧之症。书是乳汁,哺育人们成长。书是你的最好伴侣,与你共度美好时光。
我最喜欢的书是美国著名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海伦凯勒的一生都十分悲惨出生后十九个月因患急性胃充血、脑充血而失去视力和听力。但是她依旧顽强学习在1899年6月考入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1964年获“总统自由勋章”,次年入选美国《时代周刊》“二十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之一。
假如拥有三天光明,海伦·凯勒说:“第一天,我奉献给了我有生命和无生命的朋友。第二天,我将向世界,向过去和现在的世界匆忙瞥一眼。我想看看人类进步的奇观,那变化无穷的万古千年。第三天,我将在当前的日常世界度过。”有太多她想用双眼去感受的人和事,她想看看每一个朋友、亲眼迎接黎明的到来、她渴望去剧场看一出戏、她渴望去博物馆感受历史的痕迹、她渴望看到书中那些真实存在的知识……有太多太多她想做的事,她想用三天将看到的一切深深的铭刻在脑海。可是只有三天,自然看不到她想要看到的一切,她仍然在心中幻想着。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写了海伦变成盲聋人后的生活。刚开始的海伦对于生活是失望的,用消极的思想去面对生活。在她父母的寻求下,帮海伦找到了一位老师——莎莉文老师,这位老师成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为了海伦新生活的引导者,使海伦对生活重新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激情。在莎莉文老师耐心指导下,海伦学会了阅读,认识了许多的字,也让她知道了爱,感受到了身边无处不在的爱。之后介绍了海伦的求学生涯。在海伦的求学生涯中,海伦遇到了许多的困难,但同时她也结识了许多的朋友。海伦在学习中,由于她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她学会了说话,写作。虽然在这过程中海伦遇到了一些不开心的事情,但她并没有放弃。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成功实现了她的大学梦想,进入了哈佛大学。在她的大学生活中由于生理上的缺陷,在繁重的功课中她非常的吃力,在老师的帮助以及她自己的努力下,最终她成功的完成了大学的学业,还掌握了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和希腊语五种语言。
海伦·凯勒因而被视为20世纪最富感召力的作家之一,受到了全世界的尊崇。命运给予她不幸,她却并不因此而屈服于命运,她坚持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在不幸中播种希望,并最终凭着这股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和对幸福快乐的执着追求,为自己赢得了光明和欢乐。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海伦凯勒付出了比别人多百倍的努力才得到这样优异的成绩。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谁也不知海伦凯勒在这鲜丽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苦的努力,流了多少汗。而她凭着自己不懈地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在我遇到困难时给了我很大的力量,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一样遇到困难时不退缩,勇于面对困难,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太阳在霍格沃茨上空冉冉升起,大礼堂里洋溢着生命和光明,人们尽情表达着哀悼和欢庆、悲伤和喜悦的情感,黑魔王终于死去。
这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学校,各种各样神奇的咒语,古灵精怪的家养小精灵,神奇罕见的神奇动物,都令人心驰神往,可一切,都因为黑魔王伏地魔所破坏……
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则是詹姆和莉莉拼死守护住的“救世主”,那么他是否能战胜伏地魔呢?他做到了,为什么呢?明明实力不啻天洲,因为伟大的爱啊!
这要追溯到很久以前,伏地魔想杀死哈利的时候,哈利那伟大的母亲拼尽全力在临死前给予哈利一个保护。而伏地魔的复活取了哈利的血,所以,莉莉的保护同时存在于哈利与伏地魔身体里,伏地魔杀哈利的同时,相当于自我毁灭,只是他不懂,因为伏地魔从不懂爱,也没有尝试过爱。
合上这本书,万千思绪涌上心头,莫铭地想起了七月的夏季,瓦蓝的天空,悬着火球似的太阳,云彩好似被太阳霜化了,树上的蝉浮躁不休的鸣叫,叫得人心越发烦乱,路旁那棵平日里高高耸立的树,如今无力地垂下了那软绵绵的枝条。
我拖着沉重的脚步来到教室,口干舌燥的我急急去寻找饮水机,可寻遍整个教学楼,却使终不见。就在做课间操的时候,一个桑榆之年的男子吃力的扛着一桶又一桶的水。沉重的水几乎要把他挤压到土地里去,汗水像小溪一样在脸上纵横漫流,而他却腾不出手去擦一把;眼睛被汗水腌得火辣辣地疼,一路上只能半睁半闭,两条腿瘦弱得随时都有倒下的风险。
我仿佛看见了希望与光明,在等待地时候便与同学闲谈:“我们学校什么时候有这么瘦小的送水工啊?之前的老李呢?”同学说:“不知道啊!老李好像受伤了,这老头怪眼熟的啊!我应道、确实啊。
装完水后,我轻轻地抿了一口,那绫轻香,顺着我的喉咙,缓缓流下,泌人心扉,不禁感叹,还真是及时!
事后,我从他人口中得知,那个瘦小老头竟是学校里的高主任,炎炎夏日,同学们为水发愁,他自发承担本不应该承担的责任,只因心中有爱。
当心被爱填满,当怀着一颗爱的心灵,世间的一切都如此安好,一切美好都在心底萦绕。再回到书,将会发现,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法,心爱的人会在我们的身上留一下一个特殊的印记。
一本关于魔法的书,却告诉我们无敌的竟然不是魔法而是存在于我们身边的爱,哈利在成长中不断失去,这和伏地魔汤姆·里德尔的童年大同小异,可哈利的世界是有爱的,相较于哈利,汤姆里德尔是不幸的,因为爱,造就了哈利波特这个传奇的人物。
爱是清晨的煎蛋,爱是雨中的屋檐,爱是温度正好的白开水,爱是夜里为你留的一盏灯,世间有爱,便一切安好!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骑鹅旅行记》
阅读就是把书里的星辰一颗颗拾掇出来装点自己的夜空,每本经典都闪耀着人类群星的光辉,每本书籍都是与伟人灵魂碰撞的对话。
在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名叫《骑鹅旅行记》的著作,作者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书中蕴含着作者高尚的理想主义、体现着其丰富的想象力和平易优美的写作风格。自由自在的在天空中飞,也一直是我的梦想。不过骑在鹅背上飞那就更刺激了,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一下子就让我爱上了它。
故事是发生在瑞典的小乡村,主人公是一位十四岁少年——尼尔斯。尼尔斯小时候不喜欢读书,而且非常调皮,还经常捉弄家里的小动物,邻居、孩童以及家畜动物都非常讨厌他。有一天,尼尔斯的父母去教堂了,尼尔斯一个人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一个姆指大小的小人儿。而这时候,一群大雁从天空飞过,家中一只大雄鹅莫顿也想展翅高飞,尼尔斯为了不让大雄鹅飞走,就紧紧抱住它的脖子,大雄鹅来不及把尼尔斯甩出去,就带着他一起飞到了空中。最后,尼尔斯克服重重困难,决定跟大雁们一起走南门闯北,直到来到最北面的拉普兰。
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尼尔斯不仅看到了大自然的美丽风光,增长了许多新知识,结识了新朋友,还帮助了许多小动物。在旅行中尼尔斯帮助大雄鹅解救小灰雁邓芬,从动物园里救出了老鹰高尔果,帮助奥萨找到她的父亲,阻止人们夺走鸟儿的家园……在这是一次令人难忘的旅行,尼尔斯在旅行中经历了种种磨难和危险,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由此尼尔斯的心变善良了,当他重返家乡时,恢复了原来的模样,而且还成为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富有责任感而又勤劳的男孩子。
读了这本书,帮我树立了正确的责任观,让我知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主人公尼尔斯一开始是个调皮捣蛋又经常虐待动物的孩子,十分令人讨厌,但当他变小后,与雄鹅和雁群们去旅行时,他改正了自己的错误,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动物们,为动物们解决了许多的危机,动物们都很感谢他,对他的印象越来越好,与以前的简直就是天壤之别,逐渐他和动物们就成了无话不说,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所以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正视自己的错误与不足,养成知错能改的好习惯,做个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帮我树立了和谐的环境观,让我明晰:人类和动物要和睦相处。在本书中,尼尔斯由于变小的经历,让他获得很多道理并改正自己的缺点,拥有了许许多多的动物朋友,他与那些动物们通过和睦相处,都变得很快乐。所以我认为,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这个地球是人类的住所,也是动物们的住所,所以我们应该与动物们和谐相处,共创幸福美好的地球。
最后,作为一名正在成长的青少年,我呼吁同龄少年应多读文学名著,因为多读文学名著可以使我们丰富课余时间生活,同时也可以提高习作水平,锻炼文学驾驭能力。同时,让我们陶冶情操,加强修养,使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我们心灵的雨露。因为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更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一本好书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地去阅读,且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新的体验,新的思考。
——题记
法国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为让世人”呼吸英雄的气息”,传递由痛苦和磨练而造就的伟人思想而连续写了几部名人传记:《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共称《名人传》)。
《名人传》记叙了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三位伟大苦难和坎坷的一生,同时也赞美了他们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坚韧不拔的品格。传记中的他们,虽然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画家,另一个是作家,但在各自不同的专业领域中,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是英雄。
贝多芬用痛苦与忧虑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将永垂不朽;托尔斯泰则用小说向人们内心传递爱。其中米开朗基罗令我印象深刻。他,有无与伦比的天赋,以无穷的经历永远追求艺术尽善尽美;他的内心软弱无力,只挣扎而没有力量奋斗。尽管如此,他在我心中依然是英雄,只因他在逆境中永不放弃。
三个英雄的人生道路很坎坷。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受莫名的诽谤,或有悲惨的遭遇。但他们却并不因一时的悲苦与劫难而消极沉沦,始终以坚韧不拔、果敢拼搏的精神和高昂不屈的姿态,吹响前进的号角,那么支撑着他们的又是什么呢?是他们的理想——追求艺术之巅。
现在因为读了这本书,成为他们那样的英雄成了我的目标。
我,一个十六岁大的少女,从未有过什么远大的理想,秉承着得过且过的信念匆匆度日,虚度了多少的岁月早已忘却。但这本书却在我的心头狠狠地敲打了一下——我的理想是什么?我的人生又是什么颜色的?然而这一切我却只能用沉默来回答。只因我的内心始终在游荡,整日充斥着迷茫。我不断地思索着,寻觅着。鹰击长空,是因为他有翱翔蓝天的理想。那么,我的理想又是什么?什么才是我前进的动力?
我梦想着成为一名作家,不求功名成就,只求能写一些有意义的文章。我想用我如春雨般的文字,滋润大家心灵的田地。我为我的理想付出了努力。平时我一有时间,就让书来陪伴我。在名家名作的陶冶下,我写的文章日渐成熟起来,就像春天播种的种子,在阳光的沐浴下,在春雨的滋润下,生根、发芽,等待着收获的季节。但,我知道,想要成为一名作家,光是靠文字的熏陶,是远远不够的,要经常练。“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以我会努力练习写作,将我对写作的热情表达出来,让理想不再是遥不可及的,而是触手可得的。
蜗牛缓缓地向着金字塔的顶端爬行,纵然烈日当头,因为蜗牛相信,我虽然没有鹰的矫健,但毅力是我最大的翅膀;叶子在风雨中飘摇却依然坚守在枝头,因为叶子相信一生执著的绿定会换来一个金色的秋天……而我相信,为梦想插上翅膀,就定能冲上云霄——这便是我从《名人传》中所领悟到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也欢迎你的阅读,毕竟你有一万个理由去阅读它。
无情的时间会让许多书迅速腐朽,而让经典流传至今。
篇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人的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于是否找到了心灵栖息之所。
——题记
“世上没有第二个撒哈拉了。”这是三毛对他最挚热的爱……
正如《三毛传》中所记:三毛从小异于常人,她喜欢待在寂静的坟地,喜欢看宰羊的过程,亲眼看见生命的消逝……这些令人匪夷所思的“爱好”,使人们对这个任性偏执的孩子另有看法。少年时期的她,由于性格的奇特,让三毛始终得不到老师的丝毫眷顾——老师当众羞辱他,使他厌学、逃学甚至想选择自杀,还好三毛的父母不愿让女儿受此折磨,同意让她退了学。一个人的出现使三毛再次打开心扉——一个名叫顾福生的油画老师,从此三毛再次走进校园。在一次爱情的失败后,三毛远赴西班牙,选择荷西是她未曾想过的,但正是这个比三毛小8岁的男人,彻底唤醒了沉睡在心底的三毛,他们一起奔向撒哈拉——那个三毛梦中的情人,三毛找到了心灵的栖息之所……河西的与世长逝,给三毛致命打击。终于在荷西死后12年,三毛在医院自缢身亡,一代才女瘗玉埋香……
三毛一生的各种奇遇让人向往又抗拒,也许只有她那样不羁灵魂的女子,才能拥有热烈而光艳的人生。
其实,最令我敬佩的是三毛对自己想追求事物的专情与坚持。当初她和荷西来到及其条件极其艰辛的沙漠,人们羡慕她的沙漠之旅,可又有几人知晓这背后的心酸与苦楚。三毛初到撒哈拉没有房,没有车,没有亲人,三毛为探求撒哈拉的奥妙差点丧失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在荷西的支持和帮助下,在三毛的苦苦坚持和睿智应对下,他们才活了下俩,他们租来的小屋变得日益温馨,在那里三毛认识了撒哈拉威,尽管撒哈拉威人有些过于迷信且落后,但在三毛眼中他们是可爱的,他们之间才有了动人的撒哈拉故事……其实生活中我们做任何事情刚开始并非容易,正所谓万事开头难。如果你咬牙坚持下来就会发现美好正向你奔来。
记得在我5岁时妈妈送我去学习钢琴,刚开始,我被这个长着数不清的黑白色牙齿的庞然大物所吸引,每次上课都欢天喜地。可钢琴老师却要我必须按照“五线房子”中的“小蝌蚪”弹,钢琴也不乐意,一个个音符从它的大脑里挤出来,忌生硬又难听,我终于憋不住了,心中又气又急,几颗滚烫的泪珠,从眼眶中滚落出来。“哐”的掉在白色的琴键上——碎了,我急忙用手去擦,赶紧把头甩过一边“哧溜哧溜”的吸鼻子,以后每次上课我都会哭,妈妈见我老是梨花带雨的回来,也很无奈,这班干脆也就停了。我再次触动这个小怪物,是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又将它拾起,又重温它的温柔,不到一年,老师让我考三级。我真的可以吗?我开始学习考级内容,果然我又听到了噪音,儿时的场面像海边的石子一下子被海浪冲回岸上,涌入我的记忆,我再也不想和钢琴谈恋爱了,我要放弃了……一次上课,老师把一个女孩带进来,并让她弹一遍给我听,音符流出琴盖,绕过她的手指尖,原来琴也可以弹得这么天籁,我信心满满地再次开始苦练,考级的日子到了,我的曲子也练得有模有样了,我终于通过考试了,我坚持下来了。
现在已考过9级的我,也是身经百战,我渐渐地喜欢上了这个笨重的东西,心灵的棱角也被音符冲得不见踪影。是坚持让我找到了心灵的归宿。
“锲而不舍,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唯有坚持才能寻得那个久违的归宿。
——后记
篇七: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今年的寒假特别漫长,我响应学校的号召居家阅读,已经阅读了4本中外名著,记了31页读书笔记,写了3篇心得体会,这些都提升了我的语文学科核心素养。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巴黎圣母院》,看完后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的东西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展示的精彩画面也很多,我不能逐个重复,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说几句好了。让我影响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而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如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体会到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到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尸本性更悲哀的么!印象深刻的是这几个人物:代表着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表,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被污染的。可是,这样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是怎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抛弃、诬陷、威胁。最后做出了彻底牺牲。
书中描写了那样的社会,和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佛比斯,最底层如老鼠洞里的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姑娘,同样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热烈,那么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以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地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颂,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好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人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人许多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啊!但是,我要以此书为一面镜子,辨别什么是真善美,弄清什么是假恶丑,褒奖前者,鞭笞后者,做一名好人,描绘美丽的人生画卷!
篇八: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拜读了李镇西老师的《做最好的老师》,我受益匪浅。在书中李老师尽情展示了他的教育教学思想、艺术和具体的操作方法。在这个跌宕起伏、曲折动人的故事里,融入了李老师的教育思想、教育机智、教育技巧和教育情感。读李老师的思想,感悟着他的教育理念,反思着自己的教学行为,我的心灵一次次得到洗涤。其中他的班级工作、育人之道,更是深深地吸引着我,感染着我、启发着我……让我不禁为之激动、赞叹、折服!我明白了教育上的爱,不是为了达到某一个目的而做出的一种姿态。它是一种思想,一种情感,一种氛围,运用得恰当,它会把“爱”自然而然地贯穿于教育的某一个环节,也会不声不响地体现在教育的每一个细节,更会潜移默化地浸润着每一个学生的心灵。所以,我深深感到:因为爱,冰雪会消融;因为爱,枯木会逢春;因为爱,希望会绽放华彩;因为爱,未来永值得期待;因为爱,所有的生命才收获了圆满。
作为一线的老师,我们都曾苦恼过怎样帮助那些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如何在课堂上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如何让学生喜欢自己……但我们也许从未曾真正去思考过如何让学生幸福地度过一生,但这却一直是李老师的教育定位。所以他不仅仅于学生在校期间尽职尽责,即使在学生将离开他时仍告诉他们——“我们生活的世界像一片森林,其中有的人是乔木,有的人是灌木;有的人是参天的白杨,也有的人是婆娑的杨柳……因此,问题不在于你做什么,而在于你要成为最好的……”让自己的学生成为自己心目中的最好。这是一种多么广阔的胸怀,多么博大的爱啊!
著名教育家夏丐尊说过:“教育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成其为池塘;没有情感,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李老师提出“以人格引领人格,以心灵赢得心灵,以思想点燃思想,以自由呼唤自由,以平等造就平等,以宽容培养宽容。”这应该就是他把教育视作心灵培育的艺术吧。他认定万同是块璞玉浑金,缺的是雕琢,宽宏大量就是璧玉雕刻的法宝。在万同的身上,我们看到转化一个后进生有多难,更看到了李老师的爱心、耐心、信心。万同的每一点变化,无论是朝着哪一个方向,都牵动着李老师的心。而万同身上所体现的反复,足以考验最有耐心的李老师,只有爱心的坚持才能创造这样的奇迹。可见,“爱”是师德修养的基石,更是教育成功的法宝。教育的奇迹很多时候就是由爱和宽容造就的,教育的智慧也是在爱和宽容中生成。
爱学生才能无微不至地关心、注视他们成长中的每一个细节,才能为他们的每一点微小进步而衷心喜悦,才能感知他们的苦恼和困惑,并且为解决这些问题而费尽自己的心血。爱学生,才能在二十几年的时间里坚持不懈地写下那么多手记、札记,为进一步探索教育的规律积累那么多原始的宝贵的资料。李老师会用儿童的眼睛去观察,用儿童的耳朵去倾听,用儿童的兴趣去探索,用儿童的情感去热爱。也许我们应该称李老师为“孩子王”,其实,要做孩子们真正认可的“王”,又谈何容易!
读了这本书后,我逐渐改变着自己的教育方法。当学生犯错时,我不再反感,我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告诉自己生气解决不了问题,心平气和地了解学生犯错的原因,和学生交流犯错的原因,然后换个角度把自己当成这些学生,想想自己犯错经历和当时的感受,在学生确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再趁热打铁真诚、耐心地和他制定改错目标同时还要讲究语言技巧,比如:“你今天的态度很真诚,我非常感动!”“以后,你觉得自己该怎样做,才不辜负老师对你的信任呢?”
一本好书犹如一位智者,可以在瞬间点燃你的生命之火,也可以是一把引导你走向光明未来的火炬。《做最好的老师》将指引着我在教育战线上稳步前进。
篇九: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有这样一句名言“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读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好朋友。我们只有通过读书,才能学到丰富的知识以及拓展我们的思维。
在我家的书柜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什么:《笑猫日记》、《童年》、《哈利波特》等等。但是我还是最喜欢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历史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在这本书里,它围绕着唐僧去西天取经,塑造了大量生动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还是懒惰好吃的猪八戒,不论是忠厚勤恳的沙和尚还是各显神通的神仙妖魔,都是如此亲切,如此可信,如此的活灵活现,它们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记得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我禁不住又翻开了我最酷爱的,《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发觉我怎么变成了孙悟空,全身痒痒的,长满了毛,正当我纳闷的时候,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悟空,悟空,为师饿啦!快去找点吃的来”“就是就是,大师兄,老猪我也饿了,快去找吃的,我和三师弟在这守着师傅!”我这才顿时反应过来,我真的就是孙悟空。于是我便对师傅说:“师傅,徒儿这就去给你化些斋饭,俺老孙去去就回”。之后,我便纵身跳上云端,四下张望,只见南边山头有一小片桃树林,我就驾着筋斗云去给师傅弄点桃吃。
而此时,在师傅这边,一只白骨精发现了师傅,她早已听说唐僧肉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她就在后边的山坳了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子,左手提着一只青砂罐,右手提着一个绿瓷瓶,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八戒见走来一位漂亮的姑娘,心里早已痒痒,他放下耙子,装的斯文的样子走过去问:“这位姑娘是要去哪里呀?”白骨精说:“这是米饭和炒面筋,特地送来给几位长老吃的”,八戒不听沙僧的劝说,屁颠屁颠的跑去给唐僧说:“师傅,有人送吃的来了!”白骨精走到唐僧面前说:“长老,这是小女子的一点心意,请笑纳”,唐僧问:“这位女施主你往哪里来,哪里去,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白骨精又哄骗:“长老,我家就住这山里……”。话还没完,八戒沉不住气,上前正准备去接罐子,我正好回来,凭着我的火焰金睛一眼就看出了妖怪,举起金箍棒就朝妖精打去,白骨精使出法术,走了真身扔了个假尸在地上。唐僧见状,大惊失色:“你这猴头,无缘无故伤人性命!”我刚想说话,师傅已经开始念紧箍咒,痛得我跪在地上直求饶。妖精不罢休,变成八旬老妇人找女儿,被我又识破了,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又扔了个假尸跑了,师傅吓得跌下马,又念起了紧箍咒,这次又被我说通了。不久白骨精又变成一个白发老头找女儿和老伴,我无奈就请来山神和土地,师傅吓得战战兢兢,气的写下贬书,要断绝师徒关系!我伤心欲绝,眼泪哭红了眼睛,正准备回我的花果山……
喵喵喵!隔壁家那只讨厌的大黑猫的尖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我揉揉红肿的眼睛,啊!怎么是一个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只是没有了雷声!
篇十: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暑假中,我闲来无事,从朋友那借了一本书,并一口气看完了它。这本书的名字是《谁动了我的奶酪》,我刚开始看这本书时,心中始终有一个疑问: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居然是全球畅销书之一?但随着深入阅读,认真思考,我终于明白个中原因。
书中有四个主人公——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寻找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以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理暴露无遗:嗅嗅,匆匆随机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寻找,并很快找到了更多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对于变化却犹豫不决,始终还停留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回忆中,无法接受现实。后来,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了变化的含义,穿上跑鞋,重新进入迷宫,并获得了更多的奶酪,而哼哼却停在原地,一无所获。
我认为,奶酪是个比喻,象征着我们最理想的到的东西,也许是优异的成绩,老师的表扬,一张获奖证书……
我们在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里,人们时常感觉自己的奶酪在不断变化着,各种强烈的变化让人心理失衡,使我们经常在突如其来的变化中不知所措,抱怨着上天的不公平,面对不了新的生活,陷入烦恼之中而无法自拔,一蹶不振。而在生活中,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就拿这一学期来说,我们刚开始读书几天后知道语文老师伍老师调走了,换了一个新的语文老师,我便不知道适应,依然按照之前的方式学习,加上之前的伍老师讲课非常好,我便想伍老师回来。再加上学习方法不适应老师的特点,学习成绩自然下降了许多。后来,我也学会了随着老师的变化而变化,逐渐适应了,成绩也很快提高了。
其实,生活的迷宫非常大。我们为什么要沉浸在失去的痛苦,无奈,决定的两难之中呢?我们应该尽快找到自己的鞋,随着奶酪而变化,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去,这样才会发现更多,更好的奶酪。
从这本书中我还认识到变化是一种必然的因素,而我们应该做到的是在大变化发生之前,就做好相应的准备去应对并战胜变化。
以后的我,一定要有嗅嗅灵敏的应变能力和匆匆迅速开始行动的能力,并学会像唧唧一样不断调节自己的心理,不要为一场考试高分而过度兴奋,以致学习停滞不前。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获得更好的心境去努力学习,工作,生活。而不能傻呵呵的站在原地,永远不能适应变化,一事无成。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要想追求更好的未来,必须历经磨难,努力奋斗不能坐享其成。不然,结果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篇十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孟德斯鸠曾说:“喜爱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无聊的时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茫茫书海中,有幸遇见了我爱不释手的书——《青铜葵花》,看这本书仿佛就像遇见了自己一样。
在我刚刚接触了“书”这样的东西后,我发现无穷的奥秘等着我去探索。在图书馆里,我轻抚着书角,细细挑选着我中意的那本书,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它,看到封面,就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打开它了。这本书到现在我都还记得,每一页的水墨味,夹着一笔一画的字,让人垂涎三尺。
曹文轩创作了这本书,内容实在让人着迷:城市女孩葵花跟随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因为一次事故,爸爸意外身亡,贫穷的青铜一家收养了葵花,成为了他的妹妹,青铜是个哑巴,是个乡村小伙,突然出现的妹妹让他担任了男子汉的责任,家里只能供一个人上学,他把机会让给了妹妹;为了葵花能照相,他冒着大风大雪站在街头卖芦花鞋,葵花不扎新头绳不照相,不买新衣服,把钱省下来教青铜识大字。家里没钱买油灯,青铜给葵花做了一个灯;为了让葵花在舞台上更漂亮,他制作出了会发光,美丽,纯洁,独一无二的冰项链。可是,事事不可能都很顺利,在葵花十二岁时,命运将她召回了城市,青铜在葵花走后,坐在草垛上,喊出了“葵花”……
这是一个氤氲在苦难的雾气中的故事,灾年没有吃的,青铜想了许多办法挖芦根,抓野鸡,给葵花解馋。青铜他们一家经历许多困难,但都在跌倒中站起,在充满天灾人祸的岁月里,他们乐观地活着,从容地面对一切困难。葵花老是分不清草和麦苗,但她在积极的把一切做到最好,她身村娇小,力气不大,干不了农活,但她从不放弃,坚持了下来。青铜虽是个哑巴,但他为葵花做了许多事,葵花的到来也让青铜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个城市女孩一个乡村男孩,他们的碰撞都让对方发生了改变,天真纯洁,心地善良,贵在坚持的葵花,积极向上,对生活充满希望,坚持不懈的青铜,他们的故事,令人动容。
青铜和葵花在一起的日子是十分快乐的,葵花教青铜识大字,青铜在努力的学习,在麦田干农活,他们认真,一丝不苟地仔细工作,有时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地就到了傍晚,他们一起回家。从不感叹日子难,有时还和同伴一起去划船。乡村生活的日子可能就是如此。可能你没见过大麦地;可能你没见过那美丽的水乡风光;可能你没见过那里的牲畜;可能你没见到那的大槐树。他们却在那度过了美好的时光,只属于他们的美好时光,人生亦是如此。
在葵花十二岁的时候,命运又一次抵达她的面前,她要回城市了,要回到出生的那个地方了。青铜很舍不得,他坐在草垛上,望着一望无际的麦田,喊出了葵花的名字……人生总是苦乐交织在苦艰中找到快乐并不难,要用乐观之心面对困难,心灵和精神也因此升华变得美妙强大。正如最后青铜叫出了“葵花”,葵花回归了城市。
《青铜葵花》,葵花的爸爸画过一幅画,青铜做的葵花。我不仅喜欢这本书,还喜欢作者,他的作品我大多数看过。
这本书写难——苦难,写爱——至爱,写美——大美,都刻画到了深处真是人间珍贵的真情。三毛说过:人生有如三道茶,第一道苦苦生命,第二道甜似爱情,第三道淡如春风。诗意的苦难在将泪水中延续,然而正视苦难、尊敬苦难、克服苦难,我们成长了……
篇十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海浪,温和而柔软,停留在时光的背后,变成小时候听过的故事。”
刘十三和外婆王莺莺的故事,从这里开始。《云边有个小卖部》中的祖孙两人,令人羡慕,令人感动。为了寻找梦想与远方,刘十三努力读书想离开这个小镇。但是,你喜欢时光静好,现实却偏偏是大江奔流。城市的暗潮汹涌让刘十三四处碰壁,他也渐渐发现小时候只要拼命就能完成的目标,现在纵是拼死也是再难完成。正如杨绛先生所说:“当你身处卑微,才有机缘看到世态真相。”
刘十三拼尽全力,去见他未曾见过的山和海,而王莺莺也拼尽全力,让刘十三继承她的小卖部,一生安稳。两个人矛盾思想的交锋,最终以王莺莺的妥协结束。刘十三怀揣希望奔赴山那边,王莺莺在山这边开着她的小卖部。出发,憧憬,努力,拼搏,失败,痛苦。他以为世界放弃了他,实际上他背后还有王莺莺,一个强势霸道,宠爱孙子的老太太。“七十整的王莺莺,驾驶拖拉机,入夜后兜兜转转,找到外孙说过的地址。”笑中带泪,回味无穷。
王莺莺对刘十三说:“你再不回来,我就老了。”而我的奶奶对我说:“你再不回来,家里给你留的好吃的都快放过期了。”王莺莺在刘十三人生低谷时,驾驶拖拉机翻山越岭去他提及的地址,而我的奶奶在我被对我狂吠的狗吓哭时,她杏眼圆睁,粗糙有力的双手捞着一把比她高半头的大扫帚,冲着大狗就是一顿乱挥。一样的强势,也一样的护短。即使强势如王莺莺的奶奶,面对我的不讲理,却也是无可奈何。小时候喜欢在城里住,城里有公园,有朋友,有热闹非凡的商场,有车水马龙的街道。可奶奶家什么都没有,只是那田野中的电线越架越高,像我的心,越飘越远。就像刘十三向往他未曾见过的山海一样,我也贪恋城里的繁华。越长大,我越记不清老家田野的一片绿色,越记不清村后小河的叮咚作响,最后,连奶奶眉眼的笑意在我脑海里也越来越淡。王莺莺说:“外婆真想好好活下去,真想永远陪着你,外婆在,你就有家。”当我读到,刘十三冒着风雪冒着生命危险上山给去世的外婆挂灯笼,照亮回家的路时,我的心也颤动着,我知道,那个又强势又护短的外婆不在了,刘十三成了没有家的飞蓬。但是我不要,我的强势又护短的奶奶还在,我也有家。“没有故乡的人,走到哪里都是异乡人。”我多希望,在某个回家的金色日暮,迎着落日的地方,有那步履缓慢却步步铿锵的熟悉的身影。多走走乡间的路,多说说重复的话,尽我所愿,与奶奶相伴吧。
我心怀感激,我感同身受,我泪落而下。作者虽然并未对王莺莺的样貌进行详细描写,但我却对她的样子格外清晰,那是我的奶奶啊,是那一头黑中带白的发,是那挺阔的肩膀,是那双粗糙却有力的双手,是那时常带笑的杏眼。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觉,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纸张。”我记得儿时跟奶奶在一起的时光,记得盛夏里的缓摇的蒲扇和温柔的故事,时光变迁,不变的是我对奶奶的爱,也是我对王莺莺和刘十三的喜爱与怀念。
篇十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好的阅读就如一缕阳光。当我们打开这套书,就会发现和阳光撞了个满怀。
——题记
在一个宁静的下午,阳光穿过窗户,投照在书桌上。我惬意的坐在桌旁,享受着阳光的洗礼,看着这片静好岁月。不知怎的,总感觉阳光经过那处时变得更耀眼了……
那是我的小书架,存放着数量不多但种类多样的书:《水浒传》,《哈利·波特》,《名人传》,《飞鸟集》等等都是我的至交。目光一一扫过这些书,并没有在那儿捕捉到什么奇特的感觉。直到我将目光移到书架顶端的那本被人精心保存却还是不可避免的有点儿皱的书才恍然大悟。那是我最喜爱的书,也是一部凝聚了个人魅力和时代精神的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人物构造鲜明,富有特色。这是我喜爱它的原因之一。保尔·柯察金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被退学后在洗碗店打工,后又因哥哥推荐在发电厂干活。在那里他遇见了改变他一生的人——朱赫来。朱赫来教他拳法,为他灌输革命精神。后来他为救朱赫来而被捕入狱。在狱中,他坚定了革命目标。保尔成功越狱后就投入到了革命战争。战争结束后,他又参与了经济恢复工作。这本书里还有其他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如热爱工作,热爱家庭的阿尔焦姆;关心他人,温柔善良的冬妮娅;珍惜友谊,热爱国家的阿廖沙等等。
我喜欢这本书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它令人敬畏的时代精神——无私、乐观、坚强。保尔在修建铁路的过程中遭遇了大雪。不仅如此,他们团队还存在食物和衣服,木材供给不足的问题。但这并没有把保尔打倒。我印象深刻的是保尔在工作时,靴子前端裂开,外套都是补丁。但他并没有要求团长给他换新衣,新鞋,反而在寒风中坚持工作。再后来,战争和工作给他带来的疾病,使他不得不躺在病床上,但他并没有放弃工作,反而在病床上以另一种形式——写作,来传递革命精神。这深刻地印证了那句话:“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钢铁”是信念、意志、毅力的象征。奥斯特洛夫斯基在解释这部作品的标题时说:“钢铁是经受烈火灼烧,在高度冷却下炼成的,因此它很坚固。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斗争中和艰苦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学会了在生活中不灰心丧气。”
在那个时代,一脚凉水一脚淤泥,人在其中,免不了举步维艰,走得时间长了,从里到外都是冷的。但只要还可还有一颗会往外淌热血的心,那还有什么走不完的路吗?
再次翻开这本书,感受灵魂的洗涤,享受精神的洗礼。用心去感受,坚定信念,无所畏惧向前走!
篇十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根鸟》是曹文轩续《草房子》、《红瓦》之后,一部虚幻而又具有浓重现实感的“成长小说”。它讲述了一个名叫根鸟的少年在十四岁那一年头一回独自出去打猎,从系在一只神秘白鹰脚上的布条得知,一个名叫紫烟的女孩掉进了大峡谷,等待着他人前去救助。随后,根鸟在梦中见到了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飞动的白鹰、名叫紫烟的少女,扑朔迷离而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梦境。在梦的指引下,根鸟以梦为马,带着恋情的萌动和陌生的向往,穿过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等,一路追寻美丽的大峡谷,开始了长达三年的出走、流浪、成长的历程。
《根鸟》的叙事主体是根鸟在旅途中的种种经历。小说以根鸟的经历为叙事主线,以菊坡、青塔、鬼谷、米溪、莺店这几个特殊之地为叙事重点贯穿全篇。菊坡是根鸟的家,离家之后,根鸟一直向西走,他认定梦中的大峡谷在西方。板金先生的故事则是叙事的辅助线。通往青塔的荒漠是两人的第一个交点,板金先生的出现,引导根鸟上路,然后根鸟独自在路上,直到无法西行,板金先生再次出现。小说虽然没有直接叙述板金先生的旅途,但板金先生在一刻不停地西行。莺店是两人的第二个交点也是他们的最后一个交点,在这里,板金先生再次引导根鸟上路,让他继续走下去,去追寻大峡谷,而自己却划上了生命的句号。从表面上看,板金先生没有寻找到自己的梦便走完生命的旅程,是非常遗憾的,但从深层看,板金先生的旅程并没有停止下来,根鸟继续着他的旅程,虽然他们所追寻的梦并不一样,但两人在此刻追寻的那种精神融为了一体,象征着人类对理想信念的追求不曾终止。实质上也是对当下某些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射和反思。在这个日益物质化的消费社会,金钱和欲望填满了梦的天空,有多少人还会拥有如此纯净诗化的梦,又有多少人会为此去千里跋涉、万里苦旅?正如有人说:“生命是梦想的第一架梯子,可以一直延伸到梦想成真的那一刻,只要你永不放弃。”
小说的结尾,在一片美好的天地中,梦中的大峡谷终于呈现在根鸟面前:漫山遍野的百合花,优美盘旋的白鹰,灿烂辉煌的太阳,这是根鸟追求的理想。象征着根鸟最终的成长,经历了各种酸甜苦辣,走出了堕落的深渊,人性在此刻得到了净化。根鸟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他让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头埋在百合花丛中,嚎啕大哭。如同流浪已久的孩子,终于投入到家的怀抱,扑进母亲的怀里。但是根鸟找到大峡谷了,那个凄美的少女紫烟呢?是否安好呢?根鸟是回家乡菊坡了,还是在此扎根常驻?这些疑问好似峡谷中的皑皑迷雾,给人留下了足够的遐想空间,但有一点肯定的是结局是美好的。
读《根鸟》是一次美的享受,字里行间向你描绘那些优美的画面和场景,让你仿佛置身其中;读《根鸟》是一次灵魂的感悟与净化,告诉我们梦想不是遥不可及的,只要你坚持,敢去追寻,你也一定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读《根鸟》更是一次启示,以前的我学弹古筝,一开始非常兴奋,可是每天的训练让我很痛苦,于是就放弃了古筝,现在想想,与根鸟相比,我感到十分惭愧,也令我明白凡事都不能半途而废,坚持到底才能成功。
篇十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大家好,我是孟滢萱,今天我要演讲的主题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黄晖所作的《恰同学少年》。“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相信许多人都听过,这是一句词,是毛泽东所写的佳作《沁园春。长沙》中的名句,而这本书,又恰恰是写毛泽东“正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时的学习生活。
它是一本红色励志小说。书中以毛泽东、蔡和森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求学生涯为主线,充分展现了以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等为代表的,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无私奉献的优秀青年的政治生涯以及立志为改变旧中国落后社会面貌而努力奋斗的光辉形象。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描写了一批有着不凡梦想的新青年和热血爱国的老师,他们是新时代的象征,也是旧中国社会人民的希望!
这本书中的青年,大都是学生,个性鲜明,性格迥异,描写传神。例如字迹飘逸清秀的萧子升,他成绩优异,包容朋友,乐于实践。但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毛泽东。他在求学前,是一个连自己梦想是什么也不知道的懵懂少年,后来却有志向,有担当,敢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顶天立地,成为了一名真正的英雄人物。在校期间,他的数理化不是很好,但他十分勤奋,学习很刻苦,勤于思考,而且博览群书,文采出众,在他看来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他从小事做起,在第一师范举办工人夜学,教工人识字;他敢于行动,在游学途中与萧子升一起解救受到胁迫的芝妹子;他脚踏实地,为了推翻旧社会的理想而关心政治,学习军事。不只是他,第一师范里许许多多的学生都是如此,将个人安危与国之前途联系在一起,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真正做到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在他们中间,涌现出一位位中共重要领导人,他们有着不同凡响的理想,有着超出常人的努力,聪明镇定,一身正气,临危不惧,自强不息,让我十分敬佩。这正是中国人该有的样子,有梦想有担当,有激情,会奋斗。正是有了他们,中国这只在东方沉睡的亚洲雄狮才得以醒来,这本书也告诉我,少年,也可有所作为。
整本书中,学生们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情,其中最震撼人心的就是猴子石战役了。这是毛泽东带领他们创造的传奇故事,主要是说在傅佐良督军准备拿着手里三千多条枪进入长沙抢劫,而毛泽东却率领无一枪一弹的第一师范学生志愿军反击敌人,最后缴获了敌人所有的枪支。在手持三千多条枪的敌人来到长沙城外时,在整个长沙城一片混乱,百姓都急于逃命时,在长沙城连一支正式军队也拿不出来,只有十几条枪时,毛泽东站了出来,打探情况,作出分析,抢占先机,让敌人认为他们是两万人马的桂军;他还与萧子升,蔡和森冒着生命的危险与敌人谈判,与警察配合,打破了敌人的心理防线,缴获了枪支,打败了敌人,避免了流血与牺牲,众人皆曰:“毛泽东通身是胆”。是的,他做的一切,都体现出了他的为国为民。这才是真正的风华正茂,这才是真正的壮志豪情!我们应该学习他,做一名乐于助人的同学少年!
最后,我想将《沁园春。长沙》送给每个人: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携来百侣曾游。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愿大家在学习和生活中也能像毛泽东一样,热爱,而又充满激情。
希望大家有空时能读一读这本书。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