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秋天作文1000字
篇一:北京的秋天作文1000字
张君牧
北京,北京,自然是北方的城。北方总有个规律:春秋短,夏冬长。北京的秋也是这般短暂却又美好。
说起北京的秋,自然就想到那香山红叶。
香山因山中巨石形如香炉而得名。一到秋天,漫山遍野的黄栌树叶像火焰一般红。我只小时候去过一次,现在只能依稀记得那叶虽红,却不是同种红:鲜红,猩红。有的还未红透,一点点桃粉色。秋风吹,整座山似乎都晃动起来了,像多彩晚霞卷浪而来。一片红叶散着香,淡淡地,一大片,一大片红叶林散着香。数量不能使淡香变浓,变燥,反而更加清雅。不论走在何处,好似都能闻见。闻见了的便忘不了,深深地印在脑海中。此后,各类香水味儿闻见了变得怪怪的,总感觉哪里不对劲。虽然它们也令人放松。有时,在路边闻着木香。脑海中便立即浮现出一幅红、黄、青三色交织的海浪波动的画面。太过美妙,竟渐渐失去了真实感。若不是因为有张相片,连自己都要以为是场梦呢。
长大后,不曾再去一次香山。那记忆中红叶的香便慢慢地竟被充满安全感的木香同化了。淡雅、清甜、厚重或宽阔,不论哪种,总归是美好的、美妙的。不再去香山,不是因为时间不宽裕,也不是因为香山游人太多。仅仅是怕那值得人怀念一辈子的美妙感因为重新一次的感受消失掉。
香山红叶最美不在红叶。而是因为红叶而现的感觉。不仅仅是因为她美、她香。更重要的是她代表的秋:不是春的鲜活,不是夏的热闹,不是冬的冰冷。独独有着让人值得慢慢品缓缓尝的那份静、那份雅。或许表面上看,还是个喜艳丽,明亮色彩的姑娘,可心中早已不复是只顾玩闹的态。
香山红叶,她完全美得令人窒息到慢慢铺成一张火红色的地毯,不过短短的十几日。看来,美好的事物总是难得,又难长存的。不仅是红叶,还有秋天这位“姑娘”,红颜难长存。唯有清香饶林存。
北京不止有红叶。北京之秋往往与桂花连在一起,城中心的标志物还有胡同。现存的胡同不多。可似乎每个胡同里,胡同边儿,总有那一两株桂花树。桂花与红叶,香味中都透着点儿清雅之意。可若不仔细嗅,便会觉得桂香甜腻、浓郁,轻轻从老远也能一嗅也能闻见。甜甜的、蛋糕的感觉。此”腻”非彼“腻”,不是闻多了能让人发呕的“腻”,而是太甜。但让人闻着还想闻。想要干脆就呆在这儿一辈子都不动弹了的腻。“浓”不是那化妆品的胭脂俗粉儿。而是让人像喝多的桂花酿似的,醉在这里,闭着眼,手足不自觉地舞动着,似醉鬼似的,打着醉拳呢。你若是问,这样的好玩样儿,不会有人笑话吗?自然是有的,生活在现代的年轻人路过,一个个捧腹大笑。可不一会儿,象被催眠了似的,也一个个打起醉拳了。能一直呀,从头笑到肚子疼的。也只有那些从小到老,亲眼看着桂花树成长,年复一年,闻着桂花成长的老人们了。请想象一下,夕阳西下,晚霞愈红,最后的暖阳照射着胡同上的瓦片,一片片,金黄流离似的。桂花树下,坐着几位摇着蒲扇的笑盈盈的老人,望着离桂花树不远的地方,一个个生活在快节奏里的年轻人,这时,正闭着眼,也打着无师自通的醉拳。桂香随着这依旧微微带点热意的秋风,越飘越远。整个胡同里呀,胡同外呀,都充满了甜甜的桂香。余晖还暖暖的,一片和平,美好……
秋呀,秋,你虽短暂,但住在北京的你,带给了我无限的幻想和期盼。你呀,完美地似梦境一般,甜蜜、清雅、宽厚。一切的灵感与渴望都来源于你。愿你轻轻来,慢慢走……
篇二:北京的秋天作文1000字
作者:蒲琛皓
秋天,一个金色的季节,在许多年以前,在造字之间,一片树叶的飘落,一层寒蝉的凄切,皮肤上凉凉的秋风经过,人们决定把这个季节命名为一个略带悲伤的声音——秋。北京的秋天,又有一番别的风味。
北京地处中国北方,冬天太冷,在夏天,从南方来的热风被西北方的大山挡住了,热气积聚在城内,越积越热,越积越热,所以在北京,春天和秋天是最好的。七月流火的天气刚过去,北京就又恢复到了一片活力当中,人们纷纷出来活动,舒活舒活身体,抖擞抖擞精神,进入到赏秋的行列中去了,北京的秋天集中在哪呢?香山,肯定是不错的。香山就像一个爱美的小姑娘,脱下了绿油油的夏装,换上了一件红黄相间的秋装,人们被它美丽的衣服吸引住了,想近前去看看。一阵风吹过,吹得树枝微微摇动,他好像在向我们温柔的招手,还说:“看吧看吧,尽情的看吧。”在秋天登山,不需急于登顶,我沉醉在山腰上,到处都是金色的,使人感到温暖,一阵凉风吹过,就综合了这股暖气。树林里不只有我,还有忙于储存冬食的松鼠,我知道他们的艰辛,就不打扰他们了。在我下山的时候,清风吹过树叶,沙沙沙沙,好像一支为我而作的曲子,我也领了这份情,下次一定还会来这里!
昆明湖,是为皇帝而建的湖,自然也有极佳的景观。北方,乃中国大旱之地,而中秋赏月,少了水,就缺了些味道,所以像昆明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湖和后海这样的地方就算是宝地了。但我不去后海,也不喜欢后海,那没有我想要的味道。昆明湖静静地躺在北京的东北角,自然人迹罕至。租一条小船,依偎在十七孔桥边,把小船摇到靠近山的那一边,听着音乐,吃着零食,就静静的看着明月升起。它也看得起我,我也看得见它。我,桥,山,岛,堤,不是就有五个伙伴了吗?哦,还有一个月。我们五个伙伴一起赏月,月亮心情大好,便把月光当作回报,投射在那些残柳败荷上。月亮为什么在湖上就好看呢?因为他能在湖中看到自己。
秋天时候,山楂成熟了,一个个像小灯笼一样挂在树上。把白糖煮化了,呈现出了一种别样的金色,那是纯正的金色,金子的颜色。我可以想到,清朝的一位小皇帝漫步在高大的城墙之中,他望着黄金的飞檐,朱砂色的宫墙;他在看看手里的糖葫芦,红红的果子,黄黄的糖,这不正是宫殿的颜色吗?老百姓看不见宫殿,但吃的时候就仿佛看见了宫殿、看见了我。把它传出去吧,哦,对了,不能让他们直接看到我,在外面包一层能吃的薄纱吧!于是糖葫芦包着一层糯米纸传入了民间。它最后也成为了我心中北京的秋天的象征。山楂是新鲜的,带着微微的甜味,也只有在秋天,山楂才有这样的口感和味道。
金秋九月,也可以是欢乐的,那些悲秋的文人、寒蝉和濒死的蛐蛐一起哀鸣着,走入历史,别听他们的,来北京吧,来感受不一样的秋天!
篇三:北京的秋天作文1000字
北京的初秋在蔚蓝的天空里泛着青涩的气息,不知不觉中,她卷着落叶,来到我们身边。
没有骄阳似火,没有冷若冰霜,她只是静悄悄的,仿佛怕惊吓到什么。她不急不缓、并没有迫不及待让整个世界都换上她所编织的金黄彩衣,而是默默地守护着夏小姐所栽培的繁枝茂叶。树梢的新叶还是嫩绿嫩绿的,再往下一些是那更成熟的深绿叶子,只有些调皮的枝条,自作主张地穿上了红,黄,橘的衣裳,迎接她的到来。有些叶子比较害羞,不好意思表达自己的热情,只是怯怯地把身体的一半染红了。调皮的银杏则是只把自己的边缘镀了条金边,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清爽的微风掠过面颊,浑身一振,深吸口气,空气中夹杂着果子微甜的味道,还有一丝薄雾般的花香。
走在小院子中,一股淡淡的清甜传来,抬眼一瞧,树上的小青苹果在叶子中躲藏着,不知所措地随着微风在微微晃动,让人好想摘下来细细品尝。海棠也不示弱,满树结满了红色的小果子,一串串的,十分可爱,像一个个憋红了脸的小娃娃。
这时,菊花正在她的舞台上绽放着独有魅力,草丛中,山丘上,遍地金黄。有簇成一小团一小团的,也有大朵盛开的。不是春花的娇柔,也不是夏日花的火热,更不像冬天孤傲的梅花。她正如初秋一样,不娇气,而带着份青涩;不清高自傲,但夹着些大气,正如黄巢诗中说的那样:“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当然,喜鹊蹦蹦跳跳地在树丛中忙碌着,叼几片落叶,一两根树枝,去加固他过冬的小屋。闲下来时,他们会成群地飞到窗外海棠树上偷食小果子,这也是一幅有趣的风景。
初秋的晚霞是最美不过的。橙黄色的光晕懒散地撒在大地上,让整个世界都染上一层金边。太阳那边的天空和云朵已经被浸染成五彩的了,红里透着粉,粉外镶嵌着紫,而他周围的天空,依旧是浓郁的蓝,上面凝固着朵朵厚厚的云,仿佛油画般。
在这时,人们也纷纷到小区里散散步,聊聊天,小孩子们也抓紧这还凉爽的天气在院子里你追我跑地做游戏,享受着踏入寒冷前仅剩的一点时光。学生们也仿佛一下成熟许多,三三两两地坐在树荫下,专心致志地读书,在大地步入冬眠前努力着。
太阳下山后,天慢慢沉寂下来,墨黑在上空蔓延着。天空变成一张黑色帷幕,星星则是这出哑剧的主演,明亮地挂在天上,眨呀眨的,无声述说着秋的故事。
人们也恋恋不舍地回到家中,在这安详平和的夜中,睡着了,路边的嘈杂声消失了,世界困了。大地上只留下了星星与路灯,闪烁着薄光,偷偷传递着眼神。
北京的初秋,一个温和的仙境。
北京的初秋,一个青涩却懂事的少女。
北京的初秋,一个想让人揽在怀里的成熟的梦……
篇四:北京的秋天作文1000字
北京这两个字时常回荡在我的脑海里,我生在北京长在北京,所以在心中深处总是烙印着北京的印记,她不是首都,不是国际化大都市,更不是北漂情怀的寄托,而就是原原本本的,我心中的北京。
我所接触到的北京非常有限,在偌大的四九城里,我的足迹又能达到她的几分之一呢?我时常这样感伤,无法和这个养育我的城市亲近。但在哀叹后,我却总是欣喜于我能感受到的北京,因为这里是我的北京。
当北京首钢男篮蝉联CBA总冠军时,我激动得不能自已,在那时真切地感受到我与这个城市融为一体,和北京队、和所有通过不同渠道关注总决赛的北京球迷站在一起,共同分享这份狂喜。这时的北京是团结的、是充满激情的、是狂热的。
当721席卷北京城时,我虽身在他乡,却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灾情动向,与北京一同揪心。当看见遇难消息时我会不由自主地悲伤,当看见有人获救时我会由衷地开心,当看见屏幕上充满见义勇为和恪尽职守时,我终于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了北京最古朴深厚的气息:在北京最脆弱的时候,每个人都在为他尽一份力,这就是北京老少爷们的精气神,这时的北京城是温情的、是顽强的、是刚毅的。
当我还在为华语乐坛痛心疾首时,黑豹、鲍家街37号、超载、何勇等人早在我还没出生时便在北京的地下地上大闹了一番。当他们的歌声冲进我的耳朵时,我才真正感受到了北京摇滚所带给中国音乐的价值。在窦唯深沉的鼓点中,我却听出了北京人懒散性格下难得一见的,那时对社会和时代的鞭打;在何勇放荡的歌词中,我只感觉到了北京大男孩儿的愤世嫉俗和口无遮拦,但在听过他的《钟鼓楼》后,在他骄傲地在红磡大声介绍他的父亲演奏三弦时,我从心里生出一阵阵的自豪感,永远不忘本,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在北京遍布全城的摇滚气息中,我感受到了北京的狂放不羁、自由无疆,也感受到了北京人所坚守的气节。
当我走在大街上、坐在地铁中,看着日益庞大的人群、看着寸步难行的铁罐头们、看着一幢幢耸立的高楼大厦。我不禁困惑:这还是我所拥抱的那个北京吗?但再一回头,我看见奔波在路上的上班族们、在烈日下清扫大街的环卫工人们、在马不停蹄地做着煎饼的老板娘、还有背负着实体化的祖国未来的花朵们,我释然了。这就是北京,是作为首都的北京,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所必备的包容,厚德。这个城市背负了太多的责任,我只能认同这一事实,但我所成长的北京只是作为北京而存在,是这层光鲜表皮下的那个沉静的北京。
在五棵松的万事达中心,总是回荡着DJ刘芳宇的喊麦:“这是哪儿!”而随后传来的回答,是丝毫没有骄傲、没有优越感的、最发自肺腑的告白。这和那些以北京的名义为自己脸上贴金,总以为自己高人一等的感情是截然不同的,这是我能生在这个团结、温情、自由的城市的最淳朴的自豪: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