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最平凡的我作文

时间:2026-03-11 10:57:50 | 作者:用户投稿

篇一:我看到最平凡的我作文

美是什么?可能有人会想:美是助人为乐的品质;美是孝敬父母的行动;美是同甘共苦的真情。但对于我来说,美就是父亲的那一双手。

父亲的手,原来是白净修长的,可是现在却很粗糙,难看。但就是这双粗糙难看的手却为我和姐姐遮风挡雨,撑起整个家。

在我刚开始蹒跚学步时,我自以为会走路,于是就挣脱了大人们的手,独自向前走,由于我才学会走路,所以我走的不熟练,身子像唐老鸭走路一样左摇右晃,每当我快摔跤时。总是会一双有力的大手扶住我,然后把我的小手放在爸爸的大手掌里。握着我一路向前走去。

等我又长大些,我开始学习认字,我遇到不会写的生字,在那里踌躇时,总会有一双大手握着我的手,教我一遍一遍写,直到我会写为止。此刻我觉得,那时写的字虽不是最工整,最漂亮的字,但是我认为那是我写过的最有感情的字。

时光荏苒,岁月如流。如今,我已经长大了,但爸爸却在慢慢地变老。有一次,老师要求我们在刚发下的卷子上让家长写感想和目标。我回家后,把卷子拿给爸爸看,爸爸点了点头,然后拿着笔在卷子上写着,爸爸的手有点抖,笔尖一直晃着,过了好久,爸爸才把短短的几句话写完。我在一旁瞧着,鼻子忽然一酸,才发现爸爸的手早已不是当年牵着我一起走路,教我写字的那双白净修长的手了,而是一双粗糙,色如黄土的一双手,上面还依稀可见一些伤口的痕迹。

是啊!爸爸的手历经沧桑,为我和姐姐遮风挡雨,撑起整个家,岁月在他的手上留下了痕迹,虽然这双手很难看,但在我的心目中却是最美的!

篇二:我看到最平凡的我作文

总有人说,爸爸扮演的,是一个睿智教师的角色,我却不觉得,大多数时候,尤其在新旧世纪交汇时,家长的观点总是有些迂腐。

小时候,爸爸总会问我最尊敬什么人。若不回答“科学家”,家里便会是充满了火药味的沉寂。小时候,我最怕大人虎着脸瞪着我看,于是每到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便条件反射般地答“科学家”。

现在,大概是读了很多较为激进的右派文章,我已不像小时候那样,认为必须要很听大人的话,就像龙应台所说:父母不过是一栋旧房子。平时你不小心撞掉了一块油漆,也不用向房子说“对不起”。可爸爸从不读书,还拼命遵守着那套早已过时了的礼教。我自是看不惯了,唱反调也成了常态。

一天,爸爸又问我:“你最尊敬什么人?”我不再像小时候那样,而是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我最尊敬巴赫。爸爸愣了一下,转为勃然大怒“音乐家?音乐家只会谱谱曲!”我也大怒,吼叫了回去:“你也只会看看那些无聊的新闻。”爸爸竟然无法争过我,也只好缩了回去。

长辈们大多数时候,满脑子都是出名或发财。如果爸爸非要让我说一个尊敬的人,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那我也只好说:“我真的,非常尊敬我爸。”因为他要忍受我这样的女儿,我要向他一鞠躬。

虽然爸爸有时候迂腐地难以置信,但大多数时候,他还是会教我各种知识。

小时候,每天晚上,爸爸都会为我和表姐读一小时书。我和表姐并排坐在垫子上头,倚着膝盖,肩膀靠在一起儿,津津有味地听着,从中国神话到西方童话。我的视野无限延展着,记得讲到猪八戒怀孕的那代,我和表姐哈哈大笑,然后不停地求着爸爸:“再讲一遍,多讲一会儿”。这种要求,大多数时候全无用处。一到时间,爸爸便合上书,关灯走了,那也就到睡觉时间了。

灯一关,爸爸一出房门,我们便钻到衣柜里,唱歌,玩乐高积木。一会儿,爸爸不放心,果然来了,“手伸出来”,爸爸抄起鸡毛掸子,非常狠地说道。我和表姐便绕着房间跑,他总有追不到,现在想起来,爸爸不是真的追不到啊。

爸爸大概想不到,他越生气,我和表姐就越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追上十几分钟,我们累坏了,一会儿就睡着了。

睡眠朦胧间,妈妈进来了,她不说话,拍拍我的脑袋,又蹑手蹑脚的走出去了。

篇三:我看到最平凡的我作文

我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它既不像红色那样热情、也不像绿色那样生机蓬勃。而是像那山间淙淙的小溪,清亮亮地流淌着,那么的梦幻,那么的安宁。

我喜欢蓝色,如那湛蓝的天空。我喜欢躺在山坡上的草地里,抬头看着天,呆呆地凝视那迷人的天空。这时,我仿佛进入了一种玄妙的境界,这种境界是缥缈的,是自由自在的。一不小心,就从发呆中跌了出来。我感觉那浩瀚天空像一条蓝色的绸缎,轻轻地铺满了整个大地。

我喜欢蓝色,它给人一种安定的感觉。在学习上,我的情况很不稳定,忽上忽下。当我信心满满地交上卷子时,回馈我的却是一个惨痛的分数,这令我非常忧郁。每当我努力地去做一件事时,结果却总不是我想的那样。于是我常常想要放弃,可总在这时,我便会想到那悠悠的蓝。想到它,我的心便会安定下来,我会寻找不足,努力做得更好。

我喜欢蓝色,因为蓝色代表包容。在学校里,我是一个心平气和的人,无论别人犯了什么错误,或者是跟我发生争执,我都会原谅他。谁又没有错误呢,少一点争执,多一点宽容,像蓝一样,豁达一点,生活也会更美好。

我喜欢蓝色,蓝色是沉稳的象征。我不像别人那样,有好东西或者考了好成绩就拿出来炫耀、卖弄。我总是默默无闻地坐在座位上,自己看书,努力做得更好。

我喜欢蓝色,它如那小溪一样,冲洗着我的心灵,又好似那宁静的午夜,使我的大脑一片清醒。

篇四:我看到最平凡的我作文

文学,不仅仅是简简单单的一册岫书籍,不仅仅是书中那给人心灵安逸的故事情节,不仅仅是那惟妙惟肖的人物形象。更多的,它使我们看见了文章、诗词、剧本背后创作者心中的那份唯美的情,它使我们看到了创作者背后那份坚毅。文学如花,让我看到了花蕾努力绽放时的那份执着;文学如海,让我看到了人生道路上的世相百态;文学界如灯,让我看到了失败背后的那份光明——

文学如花,让我看到了花蕾为绽放而努力的那一份无畏的执着。前行于历史的大道上,翻看着手中的《康熙大帝》,无法不心折于他那份为理想而奋斗的信念。乾清宫中智擒鳌拜的那鼓英气,平定三藩的那份坚定,亲自西征征服葛尔丹的那份执着。无一不把他那为自己的理想壮大清朝的决心表现得淋漓尽致。文学不仅使我看到了这位千古明君的为理想而执着,更使我深深地明白,只有为坚定的信念努力前行,无惧艰难,才会有成功的一天。

文学如灯,让我看到了失败背后那份隐藏着的光明。初闻霍金的平生,我不太相信他的那份不屈。拜读《时间简史》,行走于那高深难懂的世界当中,我惊讶于他成功光环背后的那巨大的挫折。一个全身瘫痪除脑子和一个手还能动的人,却做出了常人无法创造的贡献。

透过文学,我深深地看到了一个不甘心被残酷生活打败的灵魂,一个不甘于永远碌碌无为的灵魂。文学,让我看到了霍金的不屈不挠,更使我明白,只要有坚定的毅力,一切困难险阻都会随风流逝,成功并不遥远。

文学如海,让我看尽人生百态,体味人生酸甜苦辣。透过阿Q,祥林嫂、祥子,我看到了那个风雨如晦的时代,看到了人间的冷暖,看到了人间思想的闭塞与落后。深深地震撼于鲁迅、老舍笔下那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我感到文学海洋的波澜壮阔。

文学如一面镜子,把隐藏在社会背后的一切表现得淋漓尽致;文学如一碗甘甜的米酒,让我尝尽人生百味,体味人生的真谛!

篇五:我看到最平凡的我作文

早晨的阳光,是夺目耀眼,生机勃勃的,尽情展现着璀璨的光芒。中午的阳光,是炎热逼人的,尽情释放着自己的热情。夕阳是含蓄的,成就过光芒万丈也等待着下一个朝阳。

84岁的钟南山爷爷就是这样的夕阳,带给我们抗击病毒的力量和决心。

自从疫情暴发,您就奋战在线,尽其所能,帮助着病患,您告诉人们不要去武汉,而您却披星戴月赶往武汉,义无反顾地投入到抗疫工作中去,帮助那些痛苦而又无助的患者……

钢铁硬汉般的您在电视机里眼含泪水告戒人们一定要居家隔离,出门一定要带上口罩,因为您深知病毒的危害和它可怕的破坏性。钟南山爷爷每天都在一线救治那些重症患者,其实您每天都战斗在最危的前线,但您舍己为人救治患者,您身披白色的铠甲穿行在每一层重症病房,救治患者,您虽已身心俱疲,但仍是慈祥温和地安慰每一位患者,像夕阳照尽每一个角落。

您可爱又可敬,您带领着那些逆行而上的医护工作者们,无惧生死奋战在抗疫一线,不求名利,只求国泰民安。你们是我眼中最耀眼的光,射入我心中,烙印在我的记忆里。

我也曾盲目地追过‘星’,我曾感觉镁光灯下的那些明星是那么耀眼,但现在我才发现我的无知和浅薄。像钟南山爷爷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值得我们追逐和崇拜的。在疫情到来前不曾有人关注过你们,在疫情到来之时,你们开始积极抗疫。‘国有难,召必回’,一些在从事科研工作的海外游子在您的感召下匆匆回国鼎力相助,他们毫不犹豫地放下一切回到祖国的重灾区,用行动照亮人们的心。此时,所有对你们的赞美都是苍白无力的,你们是民族的光辉。

许许多多像钟南山爷爷这样的医护人员,用他们一丝丝、一缕缕的信念汇聚成万丈光芒,时时刻刻温暖着、照耀着我们茁壮成长。

莫道桑榆睌,为霞尚满天。在‘钟南山’这座山周围,是无数医护人员,他们是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最明睸的阳光。

我看到霞光万道照进每一个角落!

篇六:我看到最平凡的我作文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的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

但是,有这样一个人——

每当你遇到困难时,他便会挺身而出,帮助你走出困境;

每当你需要支援时,他便会挺身而出,成为你温暖的避风港;

每当你受到挫折时,他便会挺身而出,修复你脆弱的心灵。

那个人就是父亲。

人们常说:“父爱如山,母爱似水。”父爱不像母爱那么浅陋直白,而是一股隐藏在心中,不用语言文字表达的暖流。

父亲很重视对我的教育。从我上小学起,他一有空就陪着我读书,我在他的带领下遨游知识的海洋,从中我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他不允许我和那些有恶习的人交往,怕我与他们同流合污。同时也鼓励我广交益友,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

父亲严而不厉。不管你做了什么事,做对了他并不会轻易表扬你;做错了,他也并不会发火,而是耐心教导,教我正确的做法。

父亲的肩膀是宽厚的,是沉重的。父亲是家庭中的顶梁柱,他用自己那粗糙的大手撑起了整个家,不惜让双手长满老茧,不惜让沉重的包袱压弯自己的脊梁,不惜一切代价,哪怕自己已经倒下,也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受到一点苦,一点累。

上学的日子,都是父亲开车来接送我。每当我看见父亲那高大的背影,从后视镜上看见父亲的几丝皱纹,不禁为父亲的默默付出儿感动。

父亲不是那种爱发脾气的人。他从不为自己的长处而骄傲,也从不为自己的短处而自卑。他从未在他的孩子面前表现过消极的状态。

父亲也经常健身。每到晚饭后,他总会散步半小时。闲暇时间,他还会和我打羽毛球。父亲虽年过半百,但他的脸上总是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父亲为了他的孩子,大改以往的嗜好。他不在游手好闲,而是在空余时间读书。渐渐地,父亲的性格慢慢变了,整个人的气质也慢慢变了。

正因为我的存在,父亲变得积极,乐观。“有其父,必有其子。”相信他的儿子也会传承他那优良品质。

“时光时光慢些吧,不要再让你变老了……”父亲啊,您是广阔的天空,包容我的过错;您是燃烧的红烛,燃烧自己照亮我们;您是明亮的北极星,指明我前进的方向。您对我的爱,我无法一一道来,但我明白,您是全天下最爱我的人!

篇七:我看到最平凡的我作文

世界上最美丽的并不是那些五彩的花朵,不是那艳丽的衣裳,而是那杯温暖的牛奶和无瑕的笑,尽管他们如此平凡。

我在小区散步,迷人的花香,清脆的鸟鸣,以及那微微的清风,一切都是这么优雅,美好。

“刷刷”一阵枯燥、无序的声音刺破这一切美好,我有些气恼,这么宁静与安详竟被打破了,是谁这么无赖?

我加快脚步,但看到那“罪魁祸首”时,我停住了,原来是一位清洁工,算了算了,既然是位清洁工,那就别计较了。我从他身旁走过,不自主地观察了他一番,蓬松的白发打得不可开交,皱纹胡乱地散布着,手粗糙而邬,身上有股刺鼻的味道使我不得不走开。

没走多远,一位白胖胖的小男孩急匆匆地向我奔来,手中拿着一瓶牛奶,“嘭”失神的我竟和他撞在了一起!

“哎呀”他尖叫一声,倒在地上,我赶忙蹲下,将他扶起,那双肉嘟嘟的小手被我牵起时在微微颤动,乌黑发亮的头发,炯炯有神的眼睛,红润的脸蛋,玫瑰般的小嘴正嘟起来,儿童的幼稚展现得淋漓尽致。

“宝贝啊,摔疼了吗?”又是那刺鼻的味道,也不知什么时候,老爷爷来到了我身旁,用担心却严肃的语气对小男孩说:“嘟嘟,都告诉你了,爷爷不要牛奶,让你好好待在家吗?哦……还有这位小姑娘,对不起啊。”啥?咋还扯上我了呢?我刚想回复,小男孩却挣脱了我的手,从地上捡起那瓶牛奶,用小手拍拍裤子,将牛奶递给了老爷爷。

看到这一幕,我断定这位小男孩和这位老爷爷必定是爷孙关系,我赶忙冲老爷爷笑了笑,然后走开。

“哈哈……”一串天真无瑕的声音一蹦一跳地跑进了我的耳中,使我情不自禁往后看——老爷爷嘴里叼着那瓶牛奶,两只乌黑的手正挠着小男孩的咯吱窝。小男孩笑得好开心!两眼弯起来,嘴巴张得大大的,脸上泛起了抹抹红晕,那笑好天真!好美丽!

我转过头,向家走去,笑声在我心里荡漾,我心想:那瓶牛奶应该很好喝吧。

他们如此平凡,可快乐却在他们的世界里绽放!一句话:他们有着最好的微笑,有着平凡中的美……

篇八:我看到最平凡的我作文

世上有一种爱,它博大无私;人间有一种情,它庄严神圣。它使我魂牵梦绕,它使我幸福一生。它——最平凡的母爱。

母爱是永恒的,不仅仅是人类,动物也如此。

在非洲大草原上,绿草如茵,发生了一件伟大母爱的事件!

在一只迁徙在河道的羚羊部队,而有一只小羚羊,因为经验不足,独自过河,而此时有一只凶恶无比的鳄鱼在此等候多时了,鳄鱼张开血盆大口向小羚羊冲去,这时小羚羊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一样,就在这时,母羚羊像离弦的箭一样地跳进了河中,奋不顾身地冲向鳄鱼,挡在鳄鱼的血盆大口之前,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当成了为保护小羚羊的盾牌,淡定的看着小羚羊,心里想:“儿子,母亲就陪你走到这儿了,接下来要靠你自己了。”上岸后的小羚羊不知所措,不知身后刚刚经历的一切。

母羚羊奉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来保护小羚羊一路前行,像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很多回。

母爱是那么伟大、无私、圣洁,母爱是不求回报的。

母爱是一把伞,为你遮风挡雨。儿子生死一瞬间,他会为你奉献出生命变成护盾,保你周全。

篇九:我看到最平凡的我作文

小时候总幻想自己与别人不一样,直到现在才知道那就是所谓的天真无邪。世界上本来就不存在“有梦想就一定会实现”,好比挖煤工人再努力也不可能顶替煤老板。

小时候身边所有人都告诉我一个人要有梦想,以至于我从小到大的梦想两只手都数不过来。我不是那种有一个梦想就一生都不会改变的人,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没有圣人敢于将自己贡献给世人的伟大情操,因为我有父母要守护;我也没有古人淡泊名利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坚贞品格,因为我知道名利能给一个人带来什么;我更没有小学思品书上的不在意外表只专注内心的美好情怀,因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也喜欢长得好看的人。

种种迹象已经证明了我的俗不可耐,但这种“俗不可耐”每个人都存在过。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名利双收,他的书一夜之间卖断了货;创建了阿里巴巴的马云才有机会与国家领导人一起出席外交活动;乔布斯的苹果已经比牛顿的“苹果”更广为人知,并且人手一台,成为“街机”。所以人们不能嘲笑平凡,而应敬重平凡,太多太多的名人也是平凡的,只不过他们平凡得更出色。所以,我也一直梦想成为一个平凡得出色的人。当然,我也的的确确很平凡,平凡的声音、平凡的外表、平凡的特长、平凡的学习、平凡的喜怒哀乐。我从不会因为自己的平凡而感到羞耻,我反倒乐在其中。笑看那些自命不凡却不行动的“高尚者”喊出的话语,实属可笑又可怜。相对他们我自认为自己聪明了许多,不会自命不凡,不会去维护所谓的“正义”而自已受伤害。我并非自私,而是我更懂得保护自己,同时也保护了我的家人。人的一生要爱护的东西很多,我亦如此,所以我更不允许自己出差错,我不会因为一时脑热而抛家弃娘,我妈妈说,我顾家得很。我很慎重,很小心,很……多疑。可能也是因为平凡,我很难相信一个陌生人,一言一语中尽是疏离,加上本就不爱与人搭讪的毛病,所以外人更加难以靠近。我自然也承认我平凡得彻底。

正因为我的平凡让我看清了这个社会或灿烂或黑暗的一面,看清了情谊的真假,看清了梦想的利弊,看清了前途、当下与走过的路。我平凡得像你像我像他像野草像野花。正因为我喜欢中庸之道,所以在高尚与卑微中选择了位居中间的平凡,我可以为自己戴上面具也能取下,根据不同的人做不同的事。我没有一个值得我撞南墙的梦想,因为我踏上了平凡之路,迈出了第一步,不会走捷径也不会走远路。走条所有人都走的路,看所有人都看过的风景,重复所有人都重复过的人生。我要感谢平凡,感谢自己。

因为,我如平凡,平凡似我。

篇十:我看到最平凡的我作文

朱耀坤

又是一个春日,经历了多次艰险的考试后,我沮丧的重返了老家,一踏入铺满树皮屑的庭院,耳畔又传来了那久违多年的刨树声,还是那棵老杏树,仍是那把锐利的银刀,依旧是那个,颓颓然的身影,我怜惜的与那颗老杏树对视着,我为他的身世所叹惋所哀伤。奶奶,您难道不知道“人要脸,树要皮”这个浅而易显的道理吗?

我起身走上前,情不自禁的问道:“奶奶,这树长得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将它的枝与皮削去呢!”奶奶停下了手中的镰刀,擦了擦夹杂在银丝间所泌出的汗珠,笑道:“孩子,你在城里不明白,这树啊!喜雪!在冬日里长得最快了,冬日养料少,树的根茎也浮浅,那点儿养料对于树冠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那枝条太猖狂了,又知道汲取养分,到了来年丰收时节,有你,一嘴渣子好吃的。”奶奶说完,又在,长椅上稳了稳腰脚,继续一刀一疤虔诚的劈起树枝来。

我凝然的愣在那儿,长得多了都是没有用的枝条,是啊,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树干就好似人生,刀伤刀疤就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挫折与磨难,可人生没有刀去鞭策你,又有在困境中去激励去激荡,才能将树干挺得更高。话说回来,刀之伤又何尝不是刀之爱呢?况且伤短爱长。只有用生活的砥砺才能迎接来累累的硕果与甜美的笑魇,将人生芬芳成一坛陈年美酒。

这便是生活,荆棘中的花朵,断崖边的雏鹰,其实只有在逆境中,笑魇才会更深更美。

刀声悦耳了起来,这几次小小失败又算得了什么呢?三月阳春,在老院中的杏树下,我看见了生活的笑魇。

篇十一:我看到最平凡的我作文

我看到的春,是青翠的小草破土而出,五颜六色的花朵争相绽放,是几条嫩柳枝抽出新芽,是几只春燕啄着湿泥,是……

轰隆一声,一到春雷闪过,绵绵不断的春雨哗啦啦的下着,春雨打湿了土壤,小草拼命的从土壤中吸取营养,破土而出,远处望去地上长满了嫩绿的小草,当我走近仔细一看,却又感觉不像远处看的那么翠绿,正如韩愈写的“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让人感到无比的心旷神怡。

随着脚步来到院子里,地上,树上都开满五颜六色的花,桃花粉的像霞,梨花白的像雪,最引注目的还是那红的像火的杏花,一眼望去,绽放的杏花就像一团团火焰,密密层层,映入眼帘。近看,那嫩黄的花蕊,粉红的花瓣,挨挨挤挤的,就像一位位亭亭玉立的少女一般,嫩绿色的桃花叶,仿佛一叶叶小舟。走出院子,发现一支杏树枝伸出墙外,正如叶绍翁的“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走在湖边,看到柳树上几条柳枝随风飘荡,一颗颗嫩绿的柳芽有序地挂在一根根柔韧的枝条上,显出勃勃生机,柳叶又细又长,仿佛一叶叶小舟,又是一阵春风,不禁让我想到贺知章的“不知细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再往远处走,远远望去,柳湖边上好像全笼着一层淡淡的绿烟,真是“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

春天更是动物的世界,鸟儿的世界。有“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还有“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有“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还有“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还有“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

这就是我看到的春天,一个充满生机的春天。

篇十二:我看到最平凡的我作文

一年一度的文化节又到来了,这也意味着我们离中考又迈进了一步,同样也使我们思想又成熟了一些。

初一的文化节使我看到一个个精彩纷呈、精炒绝伦的节目。

当时我怀着期待已久的心去欣赏一个一个的节目。小品、相声、舞蹈、歌唱、琴棋书画一系列节目真是数不胜数,看的人头晕目炫的。我比较在意的是歌唱类的,我在私下平时喜欢听歌,自然而然的就比较注重了。印象较学刻的是(7)班周同学的“无所谓”那唱的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一个字绝!无论从模仿的腔调还是一些必要的动作都像明星的样子。那场面,尖叫声、“打砸”声、掌声真是连绵起伏,不得不叫人佩服。接着是初二年级,印像较深刻的是一段热舞。霸气、火辣、妖娆、性感全都融入进去了,哪能不叫我们这些观众拍手叫好呢,到现在我都还回味无穷啊!

初二的文化节使我看到一个个气势非凡、空前绝后的节目。

既然升了一个年断,自然节目不会差了。哇,集体操、教师舞、跆拳道等看的眼花缭乱,第一个节目都已经忍耐不住想要尖叫。老师们化了美丽的妆,穿着跳舞的服装,刻意的打盼让学生们眼睛都直了。接着(3)班的集体舞、小品、组队舞蹈也是很精彩无比的。但闪光点还是在舞蹈和歌曲上,(8)班和(10)班两个搭档在一起跳了一个爵士舞,熟练的舞姿和良好的发挥无疑给全校一个非常好的惊喜,迎来的是络绎不绝的、雷鸣般的掌声。之后也是(7)班的一首歌震憾全场,给老师们也带来了好久没露出的笑容。

初三的文化节即使我们看不到了,但是我仍然想念安是一个空前绝后,目不暇接的好节目。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也即将步入初三,意味着中学生活即将结束。但这并不代表我就会把我所看到的二届文化节所淡忘掉,然后我会好好的把它锁在我的钥匙盒里,让它永远不会逝去。

篇十三:我看到最平凡的我作文

当雄鸡唱响第一声时,是谁穿好工作服走向工作岗位;当你还未睁开惺忪的睡眼,是谁已经挥汗如雨的工作着;当黎明前的黑暗还未散去,是谁已经敲响冰冻的冬日的鼓点,是他们,是她们——最美的清洁工人。

春天的清晨,冬的寒意还未来得及退去,呼呼的西北风卷着沙土飞扬,清洁工人们努力的迎着风,吃力地追赶着被风吹起的纸片、树枝、塑料袋,真是无孔不入呀!看着清洁工的耳朵里、嘴巴里、鼻子里、眼角都是沙土。

烈日炎炎的夏日,清洁工人挥动着沉重的扫把,晶莹的汗珠顺着他们通红的脸颊滴落下来。身上穿着的反光的马甲早已被汗水浸湿,一圈圈的汗渍在马甲上画上一张张不知名的“地图”。

到了秋高气爽的时候,漫天飞舞的落叶随风飞舞,清洁工人在马路上周而复始的一遍又一遍地清扫,他们还要灵敏的躲避川流不息的车流。

寒风刺骨的冬天,早晨,也就是老人常说的鬼呲牙的时候,清洁工人们拿着铁锹当、当、当的敲击着冰冻的积雪的路面。他们呼出的热气早已在他们的睫毛、眉毛和帽子周围结上了厚厚的霜了。

一条条清洁宽广的马路上,一幢幢清新的小区,一条条干干净净的楼道是我们的清洁工人创造的!为他们点赞喝彩!

篇十四:我看到最平凡的我作文

寻常人眼中的春天到了,可能是燕子归来了,可能是湖面上的冰融化了,亦可能是湖边的花儿绽放了。而在我眼中,春天不只是那湖边的一朵花,还是那群充满生机的少年

每逢春天,我们都会去小溪边玩耍,收好背包,拿起渔网。在小溪边,我们迎着和煦的春风,一经随风飘舞。踏上泛绿的草地,踏上岩石,小溪的冰面早已消融,鱼儿也开始嬉戏。小溪又恢复了勃勃的生机,散发着春的味道。小溪的中间有着一座小木桥,由于冬季的多雨与潮湿,木桥上泛出了点点青苔。当我们走上木桥,心里总是战战兢兢的。虽然我们经常可以满载而归。但胜败乃兵家常事。空手而归的时候也见多不怪了。池塘里的大鱼几乎很少,而更多的是小一些小鱼小虾。我们通常将小鱼小虾放生。给他们长大。才能在以后的时间里。玩得更加开心畅快。

还记得有年,我们抓住了春天的尾巴,在溪边,我们所幸看到了一条红尾的大鱼。它甩着尾巴。似乎要逃跑的样子。我们渐成包围之势。将红尾大鱼围在了笼中。只见一个小伙伴突然下网。呵!鱼抓到了。可对岸的一个小伙伴太过于激动,一不小心冲的太猛,掉进了湖里,同伴们连忙将他拉上岸来。他全身湿漉漉的。但看着那条被抓住的红尾大鱼。他开心的笑了。

春天来了,不只是春暖花开,春天来了,不止是万物复苏,春天来了,不只是冰雪消融,而是我们重新充满活力的开端。

篇十五:我看到最平凡的我作文

一颗春笋萌发,刺破泥土,为大地添一分春色;一树梨花绽放,芬芳馥郁,为春光增一缕纯净;一只蝶蛹出壳,翩翩起舞,与百花炫异争奇,我虽平凡,但对舞蹈的热爱让我绽放光彩。

相册里,十二年前的我,是一个灰头土脸、四肢短小的胖姑娘。那时的我开始不自信,甚至变得有些自卑。有时,我会想:我定是女娲娘娘造人时随手甩出来的小泥人儿,一辈子注定平凡。

可我又怎会甘愿接受自己的平凡呢?

我深深记得二零一零年的那个夏天,我第一次接触到了古典舞。我的目光一直被那剧院舞台上的演员所吸引。舞台上空的八盏镁光灯闪着各色柔美的光,灯光和着乐曲的律动此起彼伏,而那光和影的交织间是头顶烧蓝点翠冠,足踏蜀锦翠云鞋,身披云纱金丝袄的她。她的舞姿刚柔并济,好似从敦煌壁画中走出来的”飞天”,又好似接天碧池中的一株白莲。那时,一颗承载着古典舞梦的种子在我心中牢牢扎根。

习舞之路注定漫长,我也知道我必须为了自己的梦想而付诸努力。

耗把杆、拉韧带成了我的家常便饭。为了学习技巧“倒踢紫金冠”,一到周末上课我便会缠着老师请她私下在给我多做几次示范,我也会学着上网搜索教程。“下蹲,前传后踢腿,空中顺风旗转腰”回看第一次起跳成功的视频记录,那时身上的体操服似能拧出水;面颊上的汗珠不住得往下流;膝盖和小腿上的一道道淤青组成了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我的舞蹈老师时常夸赞我有天赋、肯努力、是个好苗子。但我也时常告诫自己:“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比百分之一的天赋更可贵。”数年间的努力在我身上留下了特殊的印记,也使我年少的梦想继续萌发绽放。我终于收获了自己的耕耘之果。

二零二零年十月,我以个人原创红军题材舞剧作品《还记得那片红》参与”桃李芬芳杯”国际舞蹈大赛,并一举夺得”桃李杯”“青苗杯”双项金奖,并受邀前往北京人民大会堂参与巡演。那一刻,站在最高的领奖台上,我心中似乎又闪过从前那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的身影。那一刻,我心中无比自豪。眼前的成绩,也仅仅是一个新的起点,漫漫长路,我将勇往直前。

我虽如春笋般普通,春风里也有我的一缕清芬;我虽如梨花般素洁,黑夜里也有我的一簇白皙;我亦如蝶般常见,百花也和我一同灿烂,我虽平凡,但对舞蹈的挚爱让我志存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