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篇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山海经》是一部流传千年的先秦古籍,《山海经》是中国记载神话中最多的一部奇书,《山海经》也是一部地理知识方面的百科全书。
《山海经》是历史与神话的交融,历史中有神话,神话中有历史。“盘古开天地”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宇宙的起源。“女娲造人”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人类的起源;“共工怒触不周山”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中国地理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形地貌的起源。
《山海经》中“刑天舞干戚”里的刑天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传说刑天原是一个无名巨人,因为和黄帝争高下,被黄帝砍掉了脑袋,这才叫他“刑天”的。刑天,就是砍头的意思。刑天原本是炎帝的臣子,新崛起的黄帝打败了炎帝,使他非常气愤,后来又听说蚩尤被黄帝打败后,他再也忍耐不住了,决定和黄帝争个高下。他离开南方天庭,左手握了一面盾,右手拿了一把板斧,直奔中央天庭,向黄帝交战。两人从中央天庭杀到凡间,杀到了常羊门近旁,黄帝冷不防一剑将刑天巨大的头颅砍了下来,并埋在了常羊山里,刑天并没有甘心失败,他突然站了起来,继续战斗。他用双乳当作眼睛,用肚脐当作嘴巴,虽然他的敌人已经跑回天庭,但这是个断头的刑天,至今还在常羊山里,挥舞着手里的斧子呢!后来刑天逐渐成为勇猛将士的象征,并被尊为战神。晋代大诗人陶渊明在《读山海经》的这首诗里,写有“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的诗句。
通过读《山海经》,我知道了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的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要学习大禹的那种持之以恒的精神。
篇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这几天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中国历史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
轻轻翻开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了。这里的故事可真精彩,其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一个故事——赤壁之战。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势力最大,平定北方后便计划一统天下。这时刘备和孙权联合抗曹,用水陆联军打败了曹操的八十万大军,这就是赤壁之战。这场大战是中国军事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还产生了“草船借箭”“借东风”“火烧连营”等好几个典故。此战之后,刘备借荆州发展壮大,从此形成三国鼎立之势。
读了赤壁之战,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曹操八十万大军却敌不过孙刘联军呢?我们来分析分析都有什么原因吧。
首先,曹操已经平定了北方,兵多将广,一直打胜仗,非常骄傲自大。这次又带着八十万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大军攻打江东,自我感觉一定会大胜;而孙刘在面对强敌时则放下矛盾联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将多为北方人,骑兵重甲很厉害却没有水战经验,更不了解江东河道。曹操自以为很聪明,将船用铁索连接起来,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孙刘水军大都督周瑜非常了解长江,士兵善水战。再次,聪明的诸葛亮利用江面大雾,草船借箭,得了十万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东风、火烧连营,杀得曹军片甲不留。
赤壁之战,孙刘联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伤了曹操,充分说明了战场上不是谁兵多将广谁就能胜利的。
爸爸告诉我,遇到事情时千万不要学曹操,即便自己很强大也要怀着谦虚谨慎的心去面对;处理事情时要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要学会与朋友分享、合作。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机会我再一一介绍给大家吧!
篇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蕴藏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是我生活的伴侣,伴随着我成长;书,是一把放大镜,让我去探索世界中的每一细节;书,是一个知识的王国,让我去发现王国中的奥秘。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让我在一个不同世界旅游了一遍,书中的人物有脾气暴躁而又失明的可怜女孩、热心善良善解人意的女老师。
脾气暴躁的小女孩整天待在家里,如同被牢笼关注的鸟儿一样。直到那位热心善良的老师到来,小女孩的性格也慢慢变化。热心的女老师用温柔的声音与小女孩交谈,老师教小女孩学习单词,让她明白生活的丰富多彩。小女孩的性格有所改变,很少再发脾气了,可在学习单词时她把两个单词混为一谈,热心的老师向她讲解,可小女孩却听不进去,还生气与老师说话,并向老师发脾气。后来老师找了一个机会,带小女孩来到院子里玩耍,并让她把手伸到水龙头下感受水的凉爽。顿时,小女孩似乎被一般流水而被唤醒,她知道了自己的错误,并真心地向老师道歉。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深切感受到小女孩悲伤的遭遇,不过她幸运有一个善解人意的老师,她们共同经历了成长中的艰难,女老师的鼓励、小女孩的坚持,这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学习老师的善解人意、遇事冷静,给予他人的鼓励,我们更应该学习小女孩坚持不懈的精神,更何况小女孩双目失明,我们还有这一双眼去观察世界,品味生活中的美好。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那么《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就是我进步的阶梯。这本书告诉了我两个道理。一是面对缺乏安全感的人,应给与温暖;而是面对生活的挑战,永不退缩,坚持不懈。
篇四: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书是精神营养,就如吃饭睡觉一样重要。一本好书之所以值得我们反复熟读,是因为每一次走进书本都会有新的感悟。一本好书,是作者真情实感的流露,是作者腾飞的幻想之翼。接下来,我给小伙伴们推荐一套好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在一次阅读课上,我正翻看那无聊的《荡寇志》时,忽然注意到同桌手中拿着一本书,他正看得津津有味。我探头一看,只见书的封面上赫然写着八个大字: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我不禁纳闷起来——爸爸怎么能被装在口袋里呢?我带着好奇,又看了一眼上面搞怪的插图,它又抓住了我的眼球。
下课后我赶忙对同桌笑脸相迎,说道:“你看的书好有趣呀,能借给我看看吗?”我拿到这本书后,便如饥似渴的看了一遍,觉得还不过瘾就又看了一遍。我就迫不及待地央求爸爸把全套《装在口袋里的爸爸》都帮我买回来看个够。不过爸爸最后只先给我买了七本,他告诉我只要我认真读,以后会一一都给我买回来的。
书中的很多情节让我久久不能忘怀。有一段是写主人公杨歌的爸爸发明了一个上网头盔,只要带上它,就可以用大脑在网上随意冲浪。杨哥靠着这个头盔,可以写出圆周率小数点之后1000多位……
虽然书中有很多情节跌宕起伏,读着它也满足了我天马行空的幻想,但是现实中我也知道,一味的依靠他人的帮助是无法真正取得成功的。我们要脚踏实地,努力才能获得他人真心的赞扬,并且取得想要的。可能朋友们会问:这一套书为什么深深吸引着我?偷偷告诉你——因为它有不可思议的想象,不同凡响的夸张,不可复制的喜剧,所以我推荐给小伙伴们,你一定要读一读哦!
篇五: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李易航
曾经在课外书上看到过马克·吐温说过的一句话:“19世纪有两位传奇人物,一是拿破仑,另一位是海伦·凯勒。”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海伦·凯勒”这个名字,也让我对她产生了强烈的兴趣:海伦·凯勒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在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能让著名的马克·吐温先生如此评价呢?带着这些疑问,我翻开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开始寻找答案。
不出所料,我读着读着,就被其中的内容深深吸引,完全融入其中,一颗心随着海伦的遭遇时起时落。原来,海伦·凯勒是一个残疾的孩子。她仅仅拥有了19个月的光明。19个月后,厄运突然降临,病魔使她失去了视力和听力,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下子变得寂静无色。任谁也无法承受命运这样的安排,但她却没有向病魔低头,反而用微笑去面对一切。海伦用自己不懈的努力,付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代价,再加上沙利文老师孜孜不倦的教导,她学会了说话、写字……最终考上了哈佛大学,成为了一个出色的演说家。这一切奇迹的发生,都源自于她不向命运低头和永不言弃的精神。这样的海伦,让我深深敬佩,也让我为之震撼。
海伦说:“知识给予人爱、光明、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是啊,知识就是力量,她用实际行动为自己找到了幸福,用知识创造了人间的奇迹,也为无数人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她就想海上的灯塔一样,为追求光明的人们指引方向。
合上书本,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庆幸自己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更加庆幸自己能够遇到这本书,让我拥有更大的勇气,去更好地面对今后人生中即将遇到的挫折。
篇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但在浩如烟海的书里,你一定有最喜欢的一本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老人与海》。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令人震撼的故事:一个老渔夫,因好多天抓不到鱼,濒临破产。就在他第八十五天捞鱼时,发现了一条巨大的青枪鱼,他非常兴奋,拼命地捕杀这条鱼,经过一场争斗,终于,这条巨大的鱼被老人的毅力折服了。老人正往家赶,一群鲨鱼又跑了上来。老人实在太累了,无力抵挡,鲨鱼把鱼尸吃掉大半,老人只拖了个鱼头回家。
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从心底佩服老人那种勇敢、毅力与不屈不挠、乐观向上的精神。当他的船被青枪鱼拖着走时,他从未想过“我完了”这样消极的话语;当他身心疲倦又遇上大批鲨鱼时,他不慌不忙,尽自己的努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这些都是老人身上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作业多一些,上学累一些,周末兴趣班多一些……但这些小小困难,与老人遇到的困难相比,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我并没有像老人那样乐观的面对困难,一遇到一点儿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这不好,抱怨那不对。想到这里,我就有点脸红心跳羞愧不已。从此以后,我遇到了困难,再也不会等待妈妈来帮我,而是迎难而上,独自解决难题,尝到了成功的甘甜,这还真要感谢老人啊!
我除了喜欢老人身上那种品质,还喜欢海明威粗犷热情的语言,他用他那神奇的笔,描述出了一个明朗的“硬汉”形象。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如今,已看了三五遍,满书都是我标注的痕迹。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书是智慧的源泉,让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里,用心体味文字的魅力!
篇七: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伊索寓言》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谆谆教诲;似导师,循循善诱;如朋友,心心相印。我喜欢书,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伊索寓言》。它用精彩简洁的小故事,给我带来快乐的同时,也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在这本书中有一篇《狐狸和酸葡萄》的寓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讲述了一只好几天没吃东西的狐狸,突然发现了山坡下的葡萄架上结满了晶莹剔透、看起来非常美味的葡萄。它连滚带爬地冲到下面,使劲伸长了胳膊,又踮起了脚尖,可是离葡萄仍有一大截距离。于是,它用尽全身力气向上跳了起来,一下、两下…可它一直都摘不到葡萄。这时迎面飞来了麻雀和喜鹊,它们看到狐狸上蹿下跳的狼狈样,笑得前仰后合,并问它是不是想摘葡葡吃。狐狸拍了拍身上土说道:“这些葡萄又酸又涩,我才不稀罕!”说完,它就灰溜溜地走了。没过多久,猴子来了,噌噌噌爬上葡萄架,摘下一串葡萄吃了起来,边吃边说:“这葡萄又甜又香,别提多好吃了!”
狐狸根本没有吃到葡萄,却信誓旦旦地说葡萄是酸的。其实它想借用这样的理由来掩饰自己的尴尬。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最终还是被猴子揭穿,着实可笑。书中像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泉边的鹿》让我学会珍惜那看似平凡却有意义的东西;《鸟、兽和蝙蝠的故事》让我看到了背叛者众叛亲离的下场;《农夫的宝藏》让我明白了劳动才是真正的瑰宝……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去遨游丰富多彩的知识海洋吧!
篇八: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我推荐的书名为《童年》。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所写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以独特的艺术形成,深刻的思想内容和独树一帜的艺术特色,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地位。它内涵丰富,耐人寻味,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幅精彩纷呈的精神世界。
《童年》记叙了主人公阿廖沙从三岁到十岁这段时间的童年生活。小说讲叙了阿廖沙在三岁时父亲去世,母亲带着他来到了外祖父家生活。在这里,他认识了和蔼慈祥的外祖母;认识了贪婪冷酷的外祖父;还认识了善良朴素,热爱科学实验的房客——“好事情”和奥夫相尼科夫家三个友爱的男孩……不仅如此,阿廖沙也深深感受到了家庭成员为争夺利益常常发生争斗和对母亲再嫁他人的痛苦。在最后,阿廖沙的母亲最终患病去世,外祖父也破产,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只好流落于“人间”,开始了独自一人谋生。
高尔基在书中真实地描绘出了自己悲惨的童年,也生动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时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黑暗与苦难。
高尔基在书中说过:“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激发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生生不息、充满人道的生活终将来临。”
通过这本书我们也明白了应坚韧不拔地顽强生活着,要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并要把正在沉睡的麻木的民众唤醒。生活中有黑暗的一面,同时也有光明的一面。只要我们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黑暗终将过去,美好的未来终将到来!
篇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真诚的挚友。”而我,从小就喜欢读书,读各种各样的书。因为书可以给我带来快乐,教会我知识,开阔我的眼界。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我会告诉你是吴承恩写的《西游记》。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块石头吸取天地精华孕育出一只石猴,然后猴子学了本领大闹天宫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最后被唐僧收为徒弟取名为“悟空”,一起去西天取经。在途中唐僧又收服了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不畏艰辛,一路斩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真经的神话故事。
全书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了,他不但本领大,足智多谋,最重要的是他对师父是忠心耿耿。不管一路上遇到多少妖魔鬼怪,吃多少苦受多少的罪,孙悟空都是一心想着保护师父,哪怕中间被师父误会了,甚至冤枉了,他都没有改决心,一直保护着师父直到取得真经。相比之下,猪八戒我就不那么喜欢了。他好吃懒做,油嘴滑舌,最让我气愤的是:他总会在师父的面前说猴哥的坏话。比如在“三打白骨精”后,要不是他在师父面前说猴哥的坏话,可能师父也不会把猴哥给赶走了。但是呢,在取经的路上,猪八戒也帮了不少忙,闹出了很多笑话,也给我带来了一些快乐。所以对于猪八戒,我是不喜欢也说不上讨厌吧。
从《西游记》这本书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不懈的去做一件事情,最后就会取得“真经”。在以后的学习中,再遇到困难,我会挺起胸膛,积极面对,坚持不懈,我相信我一定会成功的。
《西游记》这本书不但为我们讲述了有趣的鬼怪故事,还告诉我们一些做人的道理,是一本很好的书,快捧起书一起探索吧!
篇十: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水浒传》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廷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篇十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在浩瀚如海的文学名著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叫做《巴黎圣母院》。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著名作者雨果的代表作。
这本书讲述了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两个人的神奇故事。爱斯美达拉是一个美丽的流浪艺人。她外表美丽,内心高尚美好,是真善美的代名词。卡西莫多是一个外表及其丑陋的聋哑敲钟人。但厄运并没有污染他的心,他多次救下了爱斯美达拉,经常帮助无家可归的孤儿,他是内心善良的人。
我看到了一个情节让我的头从书中抬起,想象着这个画面:但卡西莫多被绞刑的时候,他感到的是口渴难耐,我看着他低垂着头仅剩的一只眼睛里面含着血丝,脸色苍白,嘴唇被干到流出了血,可尽管是这样,也没有人为他递上一瓶水。就在这时曾被卡西莫多劫持的爱斯美达拉跨步走到了卡西莫多的面前,他轻轻的将水葫芦你的水一点一点地注入他干裂到流出血的嘴边。卡西莫多似乎一个人在不知不觉中饱含血丝的眼睛里流出了一滴泪,我想这或许是一个饱含温情的泪。
为自己心爱的人能得到幸福选择。为爱放手,为爱成全。外表尽管丑陋,却拥有着一颗纯洁美好的心灵,在这强烈对比下,让他的形象愈加的真实丰满,令人印象深刻。
《巴黎圣母院》是一部反映15世纪法国封建的黑暗浪漫主义色彩长篇巨作,他并不是只想表达男女之间的爱情,也是想通过宗教生活牺牲品,深刻揭露被教会控制下宗教文化教育对人性的束缚,同时想通过外表丑陋,内心善良的卡西莫多赞美下层劳动人民的友爱舍己为人的人道主义思想。
曾经有人评价说,这本书是正义与邪恶,美丽与丑,是一副光怪陆离又鲜血淋淋的爱情悲剧。可我始终认为对于卡西莫多来说,爱情始终是美好的,即使最后剩下的只是一缕尘土……
篇十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好书是有味道的,它的香在你认真品读之后会自动进入你的脑海。因为这本书,我学会了坚强。
在一次偶然中,我看到一本书,当时只是觉得书名很好,就随意看了一下。后来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被作者的坚强勇敢所折服。作者田维病故后,她的亲友把她生前的博客文章和心情随笔整理成一本厚厚的书,这就是《花田半亩》。
田维小时候被确认为白血病,但她的妈妈从小把她当做正常小孩来培养,告诉她,她很好,会比任何人都活得出彩。
稍长大以后,她发现自己与其他同学不同,不能剧烈运动,易生病,抵抗力弱。妈妈哽咽的告诉她,她很优秀,她永远是最棒的。
田维考上大学后病情恶化,她每天用纸笔或电脑记录自己的心情。她以前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发布在网上的文章很快得到了追捧,大家都很好奇,是一个怎样纯洁善良的女孩会写出这么深入人心的文字。
书中有许多经历都是非常人肯以忍受的,化疗抽血被这个女孩用平常语言描述出来。从那些掺杂着血与泪的文字中,我学会了坚强忍耐,学会了要为他人着想,学会了一个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即使生活有一千个理由让你哭,也要拼尽全力找到一个理由让自己笑,以为世界上最美的便是笑容。
田维安静地离开了,世界上从此少了一张笑脸,千万人为她惋惜难过。她的文字是她来过的最好的证明,著名作家梁晓声为《花田半亩》作序,评价田维是一个蝴蝶般的女孩。《花田半亩》不是情节曲折的小说,却有动人心魄的力量;不是抒情散文,却让人止不住伤悲;它也不算是自传,却给人勇敢,催人进步。
活在当下,尽你最大的努力,去面对生活的困难,这就是《花田半亩》让我感悟到的人生道理,从而不断成熟。
篇十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的那边,是刘十三的未来。隔海相望,是慢慢成长路,是爱的海港。
——题记
依稀记得,那薰红的夕阳醉卧树梢,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一个身影,凝视着烂的云霞,他是刘十三,亦是我。难以忘却,是《云边有个小卖部》。
本书作者是张嘉佳,他毕业于南京大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刘十三的成长故事。云边镇,小卖部,货架上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环山。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偷走了一块糖。斜阳草树,品人间温情。
少年依偎在外婆怀里,言语含糊地,听听外婆呢喃着。背景是远方的白云青山。王莺莺说,那便是故乡。故乡装着刘十三的童年,是留恋。
一个坚强的少女,程霜,第一次相遇,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他们挥手。刘十三寒窗苦读却未考上重点高中,推销业绩三个月为零,他付出百倍努力,却如此落迫不堪。多重打击让刘十三心灰意冷,当他快要绝望时,王莺莺用三轮拖拉机将他带回了云边镇。
低头是题海,抬头便是光明,像刘十三那样,我也会憧憬我的未来。望天,繁星很美;腿边,夜风中摇曳的花朵也很美。原来,自然界,生命中的一切,一切皆因爱而美。
我漫步在羊肠小道上,缈缈轻纱似的月光微微渗出云层,天空飘着几丝雨滴,落在我的心尖上。忆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温情,心中不由泛起了阵阵爱的涟漪。
爱在云边镇,在山水间流淌,刘十三亦在成长。爱在人世间,在我身边蔓延,我亦在成长。愿这漫天火烧云如火似焰,扯下一片绕在脖颈,让这生命中的阳光萦绕我心。
看《云边有个小卖部》,看世间,一片橘红色,一片温情,愿在云边,愿在彼此心中。成长与爱,终相融,犹殷红。
篇十四: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书能给我无穷的知识与快乐,但要说最喜爱的一本书,就只有这一本了。
看了这本书后,我感觉到自己变得更勇敢、更坚强了。书主要讲述的是:在一个寒风彻骨的冬天,动物冬眠,鱼儿也被冻结在寒冰下,北方人在原始森林的冬天寻求生存的故事。小主人公布莱恩仅仅13岁,一个人生活了三个月,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呀!其他季节还好对付,可是到了冬天,布莱恩再也不能像夏天那样捕鱼、打猎,没有防寒的衣服,没有温暖的房屋,他的生存陷入了绝境。然而,他却对自已说:“积极应对,做自已能做的一些事。”正是靠这句话,布莱恩才搭起了一座漂亮的房子,才躲过狼群,黑熊突袭,布莱恩在艰苦环境中慢慢地成长。回味故事,真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布莱恩与驼鹿的殊死过博斗。
那是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天空,时有几颗星星不停得闪烁着。突然,一个巨大的声响惊醒了沉睡的布莱恩,他立即左手抓石头箭矢,右手拿着小刀,他走了出去,有一只公驼鹿正向他飞奔过来。布莱恩脑袋一片空白,他想到了石头箭矢,猛得向驼鹿扔去,没想到,驼鹿竟然一躲,躲了过去,它仿佛跑得更快了!布莱克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小刀向驼鹿刺去,接着就被驼鹿踩在脚下,昏倒在地上!……他醒来时,驼鹿死了!是他的勇敢救了自己!我们在成长中也会遇到许多风风雨雨,不能总是依赖大人的力量,我们也要培养自己独立的生存能力。
这本书的名字就是《一个人的冬天》,它教会我许多的知识,给我无限的启发。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就请你看看吧!
篇十五: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经验又补读书之不足”,书是我生活中的营养品,我最喜欢的书是《寂静的春天》。
这本《寂静的春天》是美国的蕾切尔。卡森所写的,是由南方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作者眼里,春天是一个到处弥漫着鸟语花香,散发着勃勃气息的季节,大树随风摇摆,花儿摇曳着身姿,鸟儿欢快的歌唱,鱼儿自由自在地徜徉……不知从何时起,这一切和谐共生的景象却被一片死寂所代替,一切都变得枯萎,残败不堪。然而破坏者却是美国人自己,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肆无忌惮地施肥化学农药。在当时利益的驱使下,农药横行,作者独自一人坚强的举起保护环境大旗,呼吁科学使用农药,探索新的防治方法。
我觉得我们要和其它生物一同享有这个地球,只有我们对生命的力量认真地考量,而且抱着谨慎的态度去引导人类向着有利的方向发展,我们和其它生物之间才能和谐共生。愚昧无知的人们,要想保护环境,首先要做的就是遵循自然发展的规律,即使发明了高科技,也要把对环境的破坏程度最低为首要考虑的因素。
同时,卡森也提到“控制自然只是人类自以为是的写照,产生于生物学和哲学的低级阶段。”控制自然这种狂妄自大的想法对于以后发展简直是无稽之谈,人类想要更加顺利更长久的在地球上生活,靠的不是所谓的控制自然,而是用心地去遵循大自然的规律,去爱护大自然的一切。毕竟谁会喜欢寂静的春天?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我们要遵循自然发展的规律,要爱惜真的美丽的地球,才能一同享受美好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