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时间:2025-09-19 09:15:14 | 作者:用户投稿

篇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看着面前的速冻白菜饺子,一个个无精打采,干瘪得不像话,一点食欲也提不起来。一边漫不经心地塞着饺子,一边想着如果老姥姥还在就好了,她包的白菜馅饺子最好吃了!

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老姥姥包的白菜饺子。每逢过节,我就开始在老姥姥面前不停嘟囔要吃白菜饺子,老姥姥总是笑着说:“好好好!”接着便去和面,准备饺子馅。

看着老姥姥包饺子,那可是一种享受。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她的身上,微风轻轻吹动她的发丝,细小的汗珠也被照的晶莹剔透,闪耀着光芒。我呆呆地看着她,说道:“您包饺子的时候浑身散发光芒一样。”她脸上漾起一抹抹笑意,边包饺子边说着:“小机灵鬼!就你说话惹人喜欢。”看着她的笑容,我也直笑不停。

不一会儿,饺子便煮熟了,眼前一个个挺着圆滚滚的肚腩,披着白色外衣,热气腾腾的,就是我日思夜想的白菜饺子了!我禁不住诱惑,急忙将饺子送入口中,皮薄馅足,不咸不淡,白菜和猪肉混合在一起,那美妙的味道让我的大脑不受控制,只知道一个接一个地往嘴里塞,含糊不清地说着:“好吃,好吃!”

没过多久,碗里便从满满当当变成了空空如也,我满足地朝老姥姥看去,她正看着我。祖孙二人一言不发,看着对方,笑了。

虽然,老姥姥已经离开了我,但我对白菜馅饺子有着特别的执着。无论是过节,过生日,还是庆祝喜事,我的面前总会有一碗白菜饺子,就像……就像老姥姥陪在我身边一样,和她分享着我的快乐。

我好想吃白菜馅的饺子,老姥姥包的那种味道!

篇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我痴迷于三国很多年了。

我小时候常读《三国演义》到深夜,到了高潮时,饭也不吃也是常有的事。有人说,看三国,初看刘关张,第二遍看曹操,再就看孙权。但我不一样,看了十几遍《三国演义》,依然对蜀国有着莫名的好感,或许是由于关羽的义薄云天,或许是由于张飞的英勇善战,还是因为诸葛亮的足智多谋……总之,我对于蜀国有着莫名的好感。

三国是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烽烟四起,各方都为了统一而战。我虽然喜欢《三国演义》,从里面学到了好多经典成语,例如桃园结义草船借箭、三顾茅庐、望梅止渴等,但我不喜欢那个年代,因为在那个年代,兵荒马乱,时刻充满着争战。三国之中国力最强盛的是魏国,虽经历赤壁一败,但由于多年的广招人才、厉兵秣马,它依旧是最强的那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一方。直到大将司马昭统一全国,结束了三足鼎立之局面,夺魏为晋,建立晋朝。

对于三国归晋的局面我也的确颇感遗憾,但有时会发出深深的感叹,它毕竟结束了三足鼎立之局面,统一了全国。

长大后,我慢慢地喜欢上了电视剧《三国演义》,虽然电视剧中添删了部分内容,但总体来说还是很令人喜爱的,说的都是白话文,里边的语言很富有哲理,耐人寻味,我看了多遍。

《三国演义》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百年的历史风云,反映了三国时代各类社会斗争与矛盾的转化,塑造了一群叱咤风云的三国英雄人物。所以我很喜爱它,也痴迷于它。

痴迷就是深深的迷恋,因为我对三国的痴迷,我的生活增添了更多的色彩。

十几年来,我的改变有很多。但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篇三: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生活中,总有一种事物让我们追求,总有一种美好另我们向往,喜爱那份痴迷,珍惜那份着迷,因为它就是我们人生的意义。

我痴迷轻音乐,无论多么嘈杂、喧闹的环境,带上耳机,就是另一个世界。每个节拍,每个音符,每个鼓点、都让我感觉仿佛挣脱了时间的束缚。只有在音乐中,我才能体会到自由的感觉。

都说喜欢电音乐的人是孤独的,或许的确如此,但我更喜欢在音乐中敞开心扉,与音符为伴。这不单是一种孤独感,还是一种经历,一种想像,一种留念。

我有一位朋友素未谋面,是因都喜欢音乐在网上认识的,比起朋友,他更像我的知音,我们很少说话,但都把想说的话放在音乐中,每次听到他喜欢的音乐,仿佛就与他见面一般,彼此交谈着从未与他人说过的,藏与心中的话,享受着远离世间嘈杂的乐趣,心与心的感应,往往比语言更有魅力。

他也是我痴迷音乐的原因,刚认识他的时候,自己对音乐还没有如此痴迷,但那时的我因为成绩不好整日生活在阴影之中,见到我突然与他没有了联系,很是关心我,但我无心理会,后来,他给我发来一首音乐,他说自己做的,希望我能喜欢。从不时的类似海鸥叫声可以听出这是一首关于大海的音乐,我脑海中瞬时映出一幅波澜壮阔的海面,那美丽的蔚蓝色令人沉醉。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我明白生活中也如大海一般,有台风也有巨浪,但只要坚持下来,微笑面对一切,就一定能到达充满鲜花的彼岸。

每一首音乐,都是一个世界,都是另一个人生,陌生人,我不知你是否喜欢音乐,但我相信你也会有与我一样的如大海般的人生,希望有一天,我们能一同站在花开的彼岸,眺望着蔚蓝色的天空。

篇四: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几季花开花落,几度云卷云舒。在斑驳错杂的记忆中,不变的是我对书的痴迷。

幼时好动,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好奇的事物。好奇心极强的我喜欢四处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母亲无奈,买了几本故事书,为还不识字的我讲起了故事。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出奇地安静了下来。躺在母亲身边,任由故事情节流入我的心底,眼中闪烁出了光芒。

从此,我对书的痴迷便一发不可收拾。

待识字后,我的小房间的书架上就多了许多书。随着我的长大,书架上的书呈几何倍地增长。每天的业余爱好,除了与小伙伴们疯闹,就是自己捧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只要书够厚,我就可以自己待一个下午。不仅如此,我还愿意给小伙伴儿“絮叨”在书中所看过的故事,像那位忠诚的老苏丹,那只狡诈的狐,还有为了狗而报仇的麻雀……

再长大后,我的书就已不再局限于童话,我开始痴迷上了推理小说,最爱的是柯南道尔和东野圭吾。那段时间,我翻遍了图书馆二楼的推理小说和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死缠烂打,让母亲为我买下了东野圭吾的七本小说。每天晚上翻阅十几页,然后在母亲的催促声中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进入中学以后,学业挤占了我的空余时间,图书馆也不常去了,摆在书架搁板上的借阅证也被一层灰尘覆盖。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仍然还在,即使读书的频率慢了许多,但书还是要读的,我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悲惨世界》……那些经典我一读再读,细细品味。

光阴荏苒,这十几年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十几年的读书之旅,都让我信心满满,精神充足。

岁月交替,时代变迁,可我内心不变的坚守,仍是那份对书的痴迷。

篇五: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题记

结识于她,是在那簇簇群花之中。公园中,花朵们争相开放着,互不相让,都想映入人们的眼帘。开满了一路。唯独她,不争不抢,静静地立着,静静地开放着,静静地等待着。在那姹紫嫣红中,我看到了净白的她,她那独特的气息,让我忍不住向前。在那嫩黄的花蕊旁绽放着如小瓷勺般的花瓣,她在向我微笑。在她的身旁,还点缀着如蒲扇般的荷叶,恰逢雨后初停,那荷叶上还残留着些许小水珠,停留在荷叶上,如玉盘上托着几颗白珍珠。她与景相融合,痴痴地望着她,她也望着我。忘了时间……

记忆中的那片荷花,是如此的美丽。

再次与她相遇,是在文学中,杨万里曾说到:“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不正与我看到的那片莲一样吗?品味着,感受着作者当时的心情,眼前又仿佛浮现出那片美好的景象,望着那首诗,那幅插图,心飞湖上。

真正痴迷于莲,是在《爱莲说》中。“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这正是莲所具有的形象——永远直挺,不会像他人一样,盲目追求,而她,永不屈污。她不染污泥的表面,正如那些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一样,正直,清廉。我想,就和我看到的那片莲花一样,不和其他花相互比美,而是静静地开放着,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也就是这种默默无闻的精神,吸引着我,让我痴迷于她,钟情于她。

周敦颐,这个“独爱莲者”。那份清正的品质,不和世俗相比,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就如莲花一般。莲花的美吸引着我,也让我对莲花心生敬意,学习莲花的正直,做像莲花一样的人。

即使岁月褪色,不变的仍是对莲花的痴迷。

篇六: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棋盘上无言。

回家路上,总能看到一处棋摊。那里多数是苍首老人,偶尔几位中年人驻足观看。天色未暗,便也走去欣赏棋技。

楚河汉界隔开红黑两方,持子者形神凝重,似者苦苦思考,周围常来的看客打趣似的逗着棋者。“啪!”落子生青翠且响亮,几片落叶似乎都被震掉了。这回,轮到另一方苦思冥想了。

自己并不精通棋艺,连门外汉都比不上,仅有的几招,还是爷爷教的。他得床头,总摆着一本旧棋谱。中午,总能见爷爷翻它,读了多少遍,已数不清。爷爷一年前发现一档栏目,他如获至宝。他看得已痴了,连水也忘记喝了,只是盯着,想着。

忽然,两位棋者极快的厮杀打断了我,不到半分钟,各自的棋已损伤大半。人们大声的喊着,巴不得自己就坐在那,更有着急者,用食指猛戳着棋盘,但二位不为所动,似乎已去到另一个境界了。

小时,总缠着爷爷,要与他斗。爷爷虽答应,但落棋时却总故意失误。即便这样,我赢的次数也不多。每当我输掉,他总要说让我用心。如今才明白,爷爷痴棋,每一步他都了解,不然,他怎么引得我赢呢。

“和了,和了”。二人爽朗的笑荡漾开来,接着,互相还子,一局新棋又开战了。

老者们痴,棋局中旁若无人;祖父痴,谱艺中神游四方。老者们下棋时,或神色凝重,或云淡风轻。他们早已将自己深入棋子中,来感受胜败。

而祖父,不知何时开始痴棋,时至今日,那份情仍为改变。他已无力去劳作了,也许,在棋局中,找回了自己。

棋一局局开始,棋盘上,似一生,只有自己才能了解,旁人,不过是过客,只有自己才能掌控自己。

棋无言,棋者已痴棋中。

篇七: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卖冰棍,卖冰棍啦!冰冰凉凉的冰棍哟!”

我对姥姥住的村子里的叫卖声尤其痴迷。那叫卖声像有一股魔力,常常把我的魂儿勾了去。六岁那年的夏天,我穿着背心,吹着风扇,还是觉得炎热无比。因为村子没有小卖部,所以我每天都去冰箱上刮下来一层冰霜来解暑。这时,一阵叫卖声传来,姥爷知道是“王五”来了,抱起我就去买冰棍。王五的生意可真好,村子里一半人都出来买冰棍。

“小姑娘来点什么味的?”王五笑眯眯地看着我,眼睛弯成了月牙。

“我要你这车!”当时的我还小,就想把他的车抢了去。

“叔叔的车不卖。”王五依旧笑眯眯的,让我觉得很亲切。王五见我可爱,白白送我一根冰棍。“二哥,你家这小孙女真招人爱!”——“二哥”叫的是我的姥爷。

姥爷从兜里拿出一张十元钱,给我买了三袋冰棍。那冰棍,冰冰凉凉了的,像一条清凉的小溪滑入我的五脏六腑。让我吃了一口,便久久不能忘怀。

那以后,我便天天在村口等冰棍车。有的时候竟忘了回家吃饭,姥姥手脚并用,这才生拉硬拽地拖我回家。我便哭闹,哭呀哭呀,直到哭累了才肯罢休。王五没来的日子里,我把吃过的冰棍杆都存起来,跟小伙伴们比谁的更多。其他孩子也都痴迷王五——更准确地说,是痴迷于王五的冰棍车里的冰棍。可王五却不再来了。

后来,叫卖声终于又响起来了,但我很生气!生气的是我每天都在等他,卖冰棍的却换了人,是个老头——车还是王五的车,录音喇叭里还是王五叫卖声——那时我已经12岁了,却还是痴迷王五的叫卖声。想想自己已经吃了六年王五卖的冰棍了,这一换人一时让我难以接受。

那叫卖声是夏天的味道,也是“开拓村”所有孩子的期望,只是那些期望的眼神中再也没有了王五的身影。

篇八: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正午的阳光洒进破旧的窗子里。洒在书案上,在上面留下了斑驳的影子。案前的我静静地翻着一本童话,仿佛翻到了记忆中的那一页。

“丫头,你会看书吗?”爷爷的话仿佛还在耳边,我倔犟的从爷爷手里将书抢过来捧在手上装模作样地看了起来,可是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又认得几个字,爷爷仿佛知道了我的难处,把我抱在腿上轻声帮我读着,那纸上平淡无奇的字词,在爷爷的嘴里都活了过来。自动有序的排成一幅幅画面,讲述着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在我心中留下一颗缘分的种。

之后的每一天,对于我们爷孙俩来说,最闲适的时光就是坐在门前的椅子上,一个读书一个听书,随着年龄的增长,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了,一天中那短短的读书时光已经不满足于我,我开始学着自己读,不会的字就查字典,再不行就问爷爷。就这样坐在门口的两个身影,从一个听一个读变成了各自读各自的,谁也不打扰谁。

在童年的时光中,永远只能找到父母匆匆离去的背影,但我却从不感到孤独。爷爷和叔在记忆里代替父母的位置,再长大一点的时候,爷爷的眼睛渐渐地有些花了,但他每天还是带着一副旧的掉了颜色的老花镜坐在门口接着读。再到后来呀,门口身影又变回了原先的模样,一个读一个人听,只不过读的变成我,听的人变成了爷爷。随着时光的流逝,书籍就成了我们爷孙俩精神上的桥梁,连接着彼此的情感。比起长辈和晚辈的关系,我们更像朋友,有时一起讨论一下书中的内容,有时交流一些看法和见解,有些人不理解,但我知道那是爷孙俩对书的那份共同的痴迷。

时过境迁,我们从平矮的砖房搬进了楼房里,但那里总是留着一间书房,因为那里装着我们永远不变的痴迷。

篇九: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我的外婆是一个很少接触外来事物的人,她给我的感觉就是,还保留着以前的那种思想。

她很少出远门,但是她很爱操心。

有一次,我的舅妈生病,她大老远打电话跟妈妈说带她去南京看舅妈怎么样,这还真是说走就走的“旅行”。到了南京后,她整天呆在舅妈家里不敢出门,叫她出门一起去买菜她也不敢,连看电视都不敢,说怕把电视弄坏。当她每次都没有事干的时候,她就坐在那也不知在想些什么。爸爸就去跟她说:“你不要再这样了,你可以出去散散步。”而外婆的回答让爸爸大吃一惊:“我没有怎么担心,我是想家里的那块地打没打理好,不知道他有没有把桃树枝剪完。”外婆的那一块地是她的心血,她为了那块地搬到地里住,连家都不要了。外婆和外公在这块地上养猪、养蚕、养鸡、养鸭、种桃、种桑、种梨,反正什么都种,临走前还在地里干活,好几亩地都是他俩在干。

到了南京每天都在发愁,说:“到了南京,我后悔了,家里的梨还没收。”没过几天她要回去了。回家路上,她脸上充满了笑容。每天不分白天黑夜地干,白天在地里种东西,尤其是剪桃枝的时候,好像把这块地当她的孩子。每天不按时吃饭,除非我们去看她,她才会准备好饭。等我们来,见了我们之后又去忙了,喂猪、喂蚕、喂鸭、喂鸡,等这样全部喂完后,她才安心吃饭。

外婆为了这块地,累弯了腰,一年到头几乎从不休息,连见人的时间都没有。一见到人来她会很开心,因为她能向别人展示她所有的成果。

外婆为了一块地付出了她的一生,不吃不睡为了这块地,但她很开心。

篇十: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爱迪生因对科学的痴迷而发明了第一个电灯;司马迁因对文学的痴迷而写出了《史记》;梵高因对美术的痴迷而创作了举世闻名的《星夜》。而我们对某种事情或物品的痴迷虽不能达到伟人的境界但却足以丰富我们的日常生活,改变我们的行为习惯。

我从小就痴迷于读书。妈妈说我小时候一看到爷爷就会钻到爷爷怀里,让爷爷帮我读出来,这一听便是一下午。

有一次妈妈叫我去超市买东西,本想着只在电梯里看,可是到了一楼时都没有发觉。于是我就一直随着电梯上上下下。等到我在电梯里看完书,才发现自己在电梯里,却完全忘记了买东西。

在小学时,我看的书是杨红樱写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和《笑猫日记》系列而到现在我看的有各种各样的名著,散文,小说……

从小时候到现在我都经常钻着空闲的时间读书。妈妈说当我在看自己喜欢的书时,她总觉得我的眼睛里放着光,总能看到我微微上扬的嘴角。

或许我是因为觉得读书有趣开始看书,或许我是因为打发时间而开始看书,或许我是因读书可以为作文提供素材而看书,又或许我是因家长让我看书而看书。但直到现在我可以确定的是我因对书的喜爱与书中富有的哲理而坚持看书。

我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感受到了生活的不易,在《解忧杂货店》中知道了他人的故事,在《小王子》中体会到了成人与孩子思想上的差距,在《海底两万里》中丰富了自己的想象力,在《红星照耀中国》中了解中国的发展历程,在《朝花夕拾》中感受到了鲁迅各种各样的情感。

从小时看的《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到现在看的《偷影子的人》,《海底两万里》。从看纸质书到现在看的电子书,无论看的书的种类与看书的形式怎么改变,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与向往永不改变,始终如一。

篇十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月华,清澈如水,无声无息的倾泻在窗台上,拿一本古诗词,泡一杯枣子水或苦茶,独自一人靠在床头上,轻声吟着一首首雅致的小词,任氤氲的书香在房间中弥漫。从小学到如今,从未变过。

我痴迷于此——

走进那繁华落尽的小院,我痴迷于那采撷红豆子的多情酒客。一园残花,一双红豆子,一杯浊酒。我仿佛看见他在朝我招手。就这样在《饮水词》的指引下,我走进了他那令我痴迷的沉思往事的斜阳,无法自拔。《饮水词》如一位看破尘世的老者,悠悠地向我讲述过去的各种记忆的点点滴滴:那个烟暖雨初收的早上,他花下醉饮,在雨打芭蕉的点滴声中,他重看旧书……

我痴迷于此——

走进他游览赤壁的船舱,我痴迷于那千重浪卷起的雪白浪潮。我痴迷于他在舟首那豪放不羁的身影。一江流水,一叶扁舟,一段历史。我看见了那举杯对月的眉山汉子向我招手。就这样,我走进了他痛拍栏杆的晚上。夜已深,人未寐。幽幽的月影如夜织的纱铺在了地上,漏断,人初静。江中沙滩上出了一只孤鸿的影子,他把头转向我,吾恨何人省。那呜咽的水声,与他那不满中带着不甘的话语交织在了一起,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我还痴迷于此——

走进贾府如梦一般的历程,我痴迷于那桃花帘中吟诗作赋,如水一般清,玉一般光洁的她。一树桃花,一卷花帘,两行清泪。我仿佛看见了坐在香丘的她在向我招手。一篇《桃花行》,述说了她心中寄人离下的无依无靠与敏感。奴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桃花依旧在,她,却不在了。质本来还洁去。沁芳亭的水,依旧在流。而她,却如一阵清风,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去了。只留下那诗,还在我泪光中吟诵。

从小学到如今,一切都在变化,而我唯一不变的还是对诗词的痴迷,愿这份痴迷,永远。

篇十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薛福彩

生命是一条艰险的峡谷,只有勇敢的人才能通过。——米歇潘

或许有人觉得生命没有什么意义,可是你有没有想过生命真正的含义呢?人的一生好比是每天的太阳,正因为每天有升起和降落,人们才会去珍惜光阴。生命也是如此,因为人的生命很短暂,所以生活在各行各业的人才会努力工作、生活和学习,为了自己的某个目标而奋斗,感受生活即是生命的意义。

当然,在人生中一定会遇到一些挫折,我们无法抗拒它的到来,那不妨就让我们一起迎着晨曦,忘掉那些烦恼,对着天空大喊一声:“挫折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挫折并不是让你放弃奋斗的借口,既然做不到天赋过人,那就做到勇敢、专注、勤奋吧。

生命对你的每一次馈赠,无论是好还是坏,都一定是有意义的。它可能会教你某些道理,或让你明白什么。面对生命给予的各种馈赠,你要伸出双手,敞开心扉的去接受,淡然面对这生活,不要纠结于过去那些灿烂的光辉或悲伤的往事,继续我们以后的生活。

昙花一现,只为绽放瞬间的美丽;七色彩虹,只为展现雨后的绚丽;飞蛾扑火,只为追求瞬间的光与热。这是生命,但不是生命的全部,生命不是一篇不接受平淡只收藏精彩的文章,生命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是一个连载,无论成功还是失败,她都不会在你的背后留有空白,生命也不是一次走得不好可以从头再来的彩排,很多选择一旦做出便无法更改。

只要我们自然地感受生活,体会生命中不同的四季,才会拥有一份坦然,一份灿烂,也才能领悟到生命真正的意义。

篇十三: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纵时过境迁,用着新买的笔墨和宣纸,手起笔落,一笔一画,我心了然——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这周回家后自己买好工具,画一幅国画,下周交上来。”美术老师不容置疑的声音随着下课铃声一并响起,同学们纷纷面露难色,我却不愁反喜。

曾经痴迷于徐悲鸿笔下的骏马,齐白石笔下的游虾,向往如他们一样,仅用笔墨就创造出一个简单却恢弘的世界。怀着这样的痴迷和期待,我去学了国画,也小有所成,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业的加重,国画渐渐淡出我的生活。

回家后,吃过晚饭,我迫不及待地钻进房间,摆弄起新买的国画工具。书桌上已经事先铺好了一层报知,我拿出调色碟,用来代替墨碟,一格一格地倒入墨水,再加入不同量的清水,调好不同的浓度,再拿来一个小塑料杯,装好清水用于洗笔。

一切准备就绪,我开始创作了。我在报纸上铺上宣纸,执笔,蘸墨,手腕抖动几番,洁白的纸上就显现出一朵莲花的轮廓,有模有样。我有些得意,继续画复杂的景物。浓墨,淡墨来回切换使用,工笔、软笔的痕迹交错纵横,洋洋洒洒,共同汇成了一汪水潭,几朵荷花,几只蜻蜓。塑料杯里的清水渐渐愈发乌黑,最后与调色碟中的墨汁无异。画得其实并没有多写实,我却如痴如醉,沉浸其中,似乎自己就这这小潭旁,闻蜻蜓振翅,嗅荷花清香——或许是太痴迷了,才会觉得有声有色有味道。

提笔落款,卷起收好,我对自己的作品极为满意,觉得作品仍旧不失当年风采。大概是因为我心中不变的那份痴迷吧。始终热爱痴迷,才能保持本心不变,才能创作鲜活的作品,才能有所成就。

我会保留那份不变的痴迷,画出更好的国画。

篇十四: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我,是个外来者,从幽静的密林远迁至这嚣闹的都市。

当然,这也是有代价的,我的身躯被分割、改造,化为一道道苍白的纤影重新聚合在一起。我,曾经的树,此刻的书。

我的新生活比预期中要来得快了些。一个身着朴素,容样消瘦的小男孩来到我面前,视线的火热灼烧着我的心。他轻轻将我捧起,手竟有些发颤。他急步走到售货员面前,从衣兜掏出几卷毛糙的纸币,微微一笑,离开了。

穿过横七竖八的街道后,他钻入一个阴暗的小巷,阴冷、潮湿的气息令我为未来担忧。他,停下了。打开了一道沾着苔痕的木门。一个小院,两间土屋,普通至极,甚至有些贫寒,我微微感慨,今生是注定要在平凡中度过了。

他用毛巾擦拭着手心的汗,不知是因为路途遥远的疲惫,还是内心的激动难耐。他没有急着阅读,先用牛皮纸给我制了件“新衣”。什么感觉呢?合身、舒适。

他轻轻将我翻开,一双稚嫩中隐着丝丝粗糙的小手轻抚着我,奇怪的是我这冷木之躯竟感到了丝丝温暖。他的神情已然定格——沉浸于书中了。我细细打量着他,那脸庞散发出的分明是坚毅!他的双眸灵动,我注视着他,他亦如此……他眼神似贪狼,手指紧捏着我的身躯,恨不得将我嵌入他的脑海,痴迷可见一般。

许久,他轻轻将我合起,长舒一口气,露出满足的笑容。我有些异样,他阅读的欲望侵蚀了我内心的枷锁,我渴望进入他的心灵,痴迷他专注、渴望的神情。

几年后,他穿着整洁的校服将我翻看,几年后,他身着工装将我翻看,几年后,他身穿西装将我翻看,又几年后……

我也老了,身体也泛黄了,他年纪亦高,皮肤也有些松弛了。阳光斜照,花甲老人捧着本黄面旧书,有种说不出的和谐……

我发现,当时我错了,与“痴人”相遇,本就是种不凡。

篇十五: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意外的被“病毒”困在家中,窗外的世界我无法再去亲近。无奈我再次拿起球拍,从前的回忆涌上心头。

曾经,在电视里,看到了那项运动——乒乓球,看到那两个人跳跃,挥动球拍,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响声,他们的身姿感染到了我,从此,我开始了对乒乓球格外的痴迷。

爸爸给我买来乒乓球拍,红黑两面,我迫不及待地去了球场,第一次踏入球场,我的心格外兴奋。握住球拍,在教练的指导下,我机械地上步挥拍,击球,但是那个乒乓球像是在和我开玩笑一样,总是躲开我的球拍,飞向别处。我很失落,教练耐心的安慰我,让我慢慢来,也不断的指导我动作中存在的不规范动作。慢慢地,我也能击打到那个调皮的乒乓球了,我很高兴。

在不断绝努力下,经过一断时间的训练,我发生了一些变化,教练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赞许,妈妈拾球的身影也逐渐减少了,教练对我的动作表扬多过了批评,我对自己更加有信心了。每一次训练都练习到浑身湿透,但是心情是愉快的,乒乓球在我的球拍上击打出的“啪、啪”声是那样的动听,悦耳。教练发给我的球我更多的能准确地击打回去,并且能够打回到对面的球案上面,训练是疲累的,但是我的内心却是无比的快乐的。

在运动会中,我仿佛进入到了别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无彩斑斓,充满着运动的色彩。它令我无限痴迷。让我更加努力的加入到训练中去。努力地提升自己。

现在已经和乒乓球分开了一年的时间了,但拿起球拍的感觉还是那和熟悉,想起当时训练的付出的辛苦和汗水,我还是无比的向往,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我还要继续去训练乒乓球,继续这份痴迷。

篇十六: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曾经我从不相信,努力便会成功,运气是我唯一的倚仗,我从不努力,正因如此,我甚至不能保护住你—我的夷光。

你可曾记得你我初识的那天?

浣纱江上,我乘一叶扁舟,许多的浣纱女中,我一眼便发现了你——那个最美,声音最动听的女子。我鼓起勇气道:“三日之后,此地相见,可乎?”

三日后,我早早到了江边,却发现一袭白衣的你早已在那里等候着我。你我泛舟江上,谈天论地。我渐渐发现,你不但温柔体贴,而且学识渊博,又有一腔爱国热情,这热情点燃了我的斗志。从此,一颗种子,埋进了我的心田——

战败的消息接连传来。当生灵涂炭之时,我作为人质入吴为奴,你因容貌倾国倾城而献身吴王,为越国的东山再起立下汗马功劳。但从此,你不再是夷光,世间也再无夷光。你,便是西施。

我站在城楼上,看着龙蛇般的车队慢慢行走在通往吴国的路上,我告诉自己:要努力,要努力,攻破吴国,我们终将一起归来——

多少个日日夜夜,我不眠不休,我一次又一次地改变着策略,我一次又一次地昏睡在桌前,我一次又一次地想着天下苍生……

一座城池,两座城池……我第一次觉得努力便会有收获。每攻破一座城池,我便离你,离我们的国土更近了一步。

吴国灭,我依旧站在城楼上,看着接你回来的车队,这一次不是出去,而是回家。十年的努力,我终于换回了你,我终于有了保护你的能力。你走下车轿,向我款款走来。十年的岁月,你并没有苍老,依然风姿绰约,甚至多了一份优雅。

你虽为一介女流,却心系天下苍生,是你,使我不再堕落,懂得了努力,有你的支撑,我才会平息战乱,拯救天下苍生。

你悄悄地改变了我,男儿当自强,卫国保边疆,这份对家国的痴迷永远不变。

篇十七: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每个人都有痴迷的东西,而我所痴迷的是爸爸做的八宝红鱼饭。

红鱼饭十分美味,材料十分丰富,需好几小时才能熬制完毕。那红鱼更是稀奇,只有大年三十才有机会品尝那么一同。

看父亲在厨房中做八宝红鱼饭,就像是欣赏一场表演。父亲系上围裙,一脸严肃,仿佛在完成一道仪式。他先把红鱼放进锅去,不放任何调料,原汁原味,如同烹饪自己平淡的人生。每当我想用调料吃的时候,他都会阻止我,说袭击吃不得热豆腐,火候还没到……

接下来,他会把八宝饭在锅中煮烂,打开锅盖时,袅袅白汽直往上冲,舔着天花板,好像绽开了一朵白莲。汤是乳白色的,浓得可以凝结一般,表面盖着一层蛋白结成的脂。拿出骨架,上面没有一丝肉——骨肉已经自动脱落,这是最漂亮的鱼骨架,像一副博物馆的化石,像一副艺术珍品。

那煮烂的红鱼肉,被父亲用力一挤,泌出了丝丝汁液,拌好米饭,耗半小时收汁,饭就大功告成了。这时,父亲嘴角才有了一丝笑意,好像气功大师练功,收完最后一招,才从忘我的境界中返回现实。打开锅盖,我开心极了,几乎一锅饭都是我吃完的。

后来,奶奶生病了,父亲总在医院陪奶奶,奶奶病愈后,奶奶想念老家,父亲便把奶奶送回老家去。已经好久没有品尝过父亲的手艺了,和奶奶回老家那天,正好大年三十,父亲心情极好,又精心做了一道八宝红鱼,我又吃到了八宝红鱼饭。这种味道,就像陈酿,吃过后,隔得越久,味道越醇正,那甜腻的味道总是抹不尽似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眼红了,眼里噙满泪水。掉下一颗饭粒,偷偷用手拣起来放进嘴里,我品尝的不仅仅是一粒饭,而是父亲对家庭的责任,对生活的热爱,这些都滆解在八宝鱼饭浓稠的汁液里。

我痴迷八宝红鱼饭,痴迷藏在红米饭中的爱。

篇十八: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梅定妒,菊应羞,我道海棠依旧。——题记

小时,总认为母亲总是超越尘世间风情万种的美丽。尤为那双眸子,清丽无俦。

遥忆幼时,一个人躺在床上。黑魆魆的空间连同恐惧心底无限的蔓延。诡谲的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撒在床尾,溅成了碎片,偶的一阵风,舞姿婆娑的树影便投射到双目中。我紧闭双眼,怕睁开半刻,魑魅魍魉就扑了过来。盼望着,盼望着,“咔哒”一声门开了,是母亲回来了,心中雀跃。屏息凝神,舒缓的脚步,怕踏碎了几个轻薄的梦。又是“咔哒”,无尽的黑暗应声涌进,悄眯开假闭的双眼,房间那头的眸子似一泓清水。痴痴地望着,我惊谙到,凌晨十二点海棠未眠。

慢慢地,不知何事冲淡了内心那双眸子,连是何样竟也记不起。一心只想着独自踏过生活的绚烂,却也忘记了返璞归真处,还有一束海棠袅袅而立。

还是清晨,却猛地从睡榻上惊醒,窗外氤氲还笼罩这那轮没落下的月牙,辉光渐淡,残花缀了满枝,鸟儿栖在树头,我发现,早晨四点的海棠未眠。又倒头呼呼睡去。

再醒来,炽热的光已透过窗帘渲出黄色的光晕,起身看看散乱的被褥,觉得黑也没什么可怕的,的确没什么可怕的。乘着母亲的呼喊,下床,寻觅着声音的源头。看见餐桌上还冒着热气的煎蛋,洁白无瑕的牛奶,一旁,母亲也拽着睡意坐在椅子上。开动起来,却不自主的抬起头来,用余光一瞥那曾痴痴念着现在也依然的眸子,被笑意遮掩。无意察觉,七点的海棠依旧未眠。

默默的伫立,痴痴凝望着的双眸,海棠依旧,哪怕被银丝淹没,被皱纹覆盖,哪怕铅华不在,它依然绽放在心河的对岸,应傍痴迷而开。

篇十九: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篇二十: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走进美术馆,各具特色的画作都争先恐后地想要挤进我的眼里。静静地走在展厅里,静静地欣赏着,小小的我竟然看得有些入迷。

小时候,妈妈总会带我去看一些朋友将近期作品汇集而办的展览。年级小,面对这一幅幅有着半人高的画,禁不住感叹而羡慕。虽然那些作品在我眼里只是一块花花绿绿的颜色,但它在我心里埋下了一颗痴迷的种子。后来,这颗种子在绘画补习班的滋润下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从只会画最简单的简笔画小人,上色常常涂出边界,到渐渐会独自将心中所想眼前所见的东西生动地画在纸上,会将许多不同颜色的马克笔混合在一起构成一幅幅美好的图画,我也渐渐长大了。

世界每日在不断地变化,学习压力也逐渐加重,但是,我对绘画的痴迷却从未改变。晚三和晚四之间又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这时,我常常会从柜子里抽出那本已经泛黄的素描本,翻开新的一页,再从书包中拿出一盒48色彩铅,静静地在本上画一幅能够代表我当天心情的风景画。想象着落日的余晖映照在天空,与白云相撞时发出橙黄的暖光激荡在心中;梦想着在无尽的黑暗中能看到有两个人正坐在一块破旧的石墙上,默默地欣赏漫天繁星,对皎洁的月光诉说他们的心声……每晚那三十分钟,带我走入一个梦一般的世界。

周末将这本积累了一个学期的素描本一页一页地翻看,就像小时候与妈妈一起去看展览一样,深深地痴迷着,里面每天的心情和想法都在变化,但不变的是对画画的那份痴迷。

再次从桌上拿起马克笔,熟练地在纸上勾勒。我知道,画笔会一直在我手中,心中的痴迷从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