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时间:2025-11-15 11:34:23 | 作者:用户投稿

篇一: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邹子怡

“虽然是枯枝,在寒风里一点儿也不打颤。我们正应该学它的榜样。不要像小草,霜一来就倒下去枯萎了!”,这句话是出自觉慧口中。有幸我看到了一本好书——《家》。

作者巴金以深刻的现实主义笔触刻画了一个封建家庭,或者更应该说整个封建社会。在高公馆里,他们表面上道貌岸然,实则专横残忍、荒淫无耻,高老爷是这个家庭的统治者,旧思想的维护者,他扼杀了年轻一代的青春、爱情与生命。

觉新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在高老爷的逼迫下,他失去了爱情与学业。然而他从来只是逆来顺受,总是遵从他的作辑主义,丝毫无反抗之意。

觉民因为爱情而反抗,但不仅仅只是爱情,更多的是因为希望和理想。他是高家最早的觉醒者,他深知封建家庭是埋葬青年幸福的坟墓。所以他愤怒地斥责,他想要挣脱这关着他的囚笼。

有一个关于觉慧与觉民的片段是这样:

觉民笑着说:“牡丹虽然这样熬过了冬天,发了叶,开了花,然而结果还是逃不过爷爷的一把剪刀。”

“这有什么要紧呢?第二年还不是照样开出来新的花朵!”觉慧热烈地回答道。

从这一片段中,我们更能够看得到觉慧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他始终坚信胜利的曙光会属于他们新一代的年轻人,他们是旧社会时期最大的叛逆者。他们要做自己的主人。

作者在小说中的序言中写道:尽管周围是无尽的黑暗,但我并不孤独,并不绝望,我无论正在什么地方总你看见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的道路。可以说作者所想的就都寄托在了觉慧身上。

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篇二: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暑假里,读了《爱在时代广场》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爱在时代广场》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继《时长广场的蟋蟀》之后,以猫亨利和老鼠塔克为主人公,写成的第三部作品。

《爱在时代》整本书的故事,由小狗亨比的出现开始,围绕着亨比的成长发展,最终于亨比找到了新家结束。

故事中的人物,无论是亨利、塔克、母猫凯瑟林、小狗亨比,还是鸽子露露和流浪狗头头克斯斯文,个个性格鲜明,各有所长。我最喜欢文中的猫亨利,因为亨利是一个忠诚善良、憨厚的人。亨利对小狗亨比父亲般的关爱令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人感动。亨利从死巷子里发现了亨比,还把亨比养了起来。亨比生病的时候亨利为了让亨比呼吸一点新鲜的空气,亨利和塔比一起带着亨比一条迷宫般的排水管,差点迷路,困死在排水管里。

猫亨利对小狗亨比的爱让我想到了父亲对我的爱。我的父亲是一个极平凡的人,可他对我的爱是那么高大而坚定。每当我灰心丧气的时候,父亲总是向我投来欣赏的目光,给我源源不断的鼓励在,让我在困难面前重新站起来,让我变得勇敢而自信。

年幼无知的小狗亨比和我都受到了身边各种人的受,在爱的世界长大的孩子是幸福的。

篇三: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家》这本书是著名的作家巴金在1931年创作的。这本书讲的是高公馆里有一个有五房儿孙的大家族,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统治者,他独断专横,凶残暴虐。五房中的长房有觉新、觉明、觉慧三兄弟和他们的继母及继母的女儿。

觉新是长房长孙,他的母亲早年不幸去世,父亲又娶了一位继母。觉新毕业后父亲强迫他和一位素不相识的女孩结婚,生了两个孩子。

觉明是一个敢于与旧势力作斗争的人。他和表妹相恋,而高老太爷一意孤行,强令觉明和别的女人结婚,觉明不肯,他决定逃婚,最后获得了胜利。

觉慧是一个敢于公开反抗一脑子旧封建思想的祖父的孩子。他积极参加学生运动,支持二哥觉明反抗旧社会给他们带来的阻碍,批判大哥觉新的无能。他希望大哥早日清醒。后来,他忍受不了旧式家庭的束缚,离家出走了。

读了这本书,我比较喜欢觉明和觉慧这两个人物的性格,他们敢于与旧势力作斗争。我懂得了做人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要任人宰割,对不好的事情要敢于反抗并且坚持下去。

篇四: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青蛙军团描述了三个男孩子组成了一个“青蛙军团”。这三个小男孩特别注重低碳环保,废物利用,而且特别关注地球的危机。这三个小男孩其中有一个黄金鑫的男孩用废弃的易拉罐来给台灯做灯罩,用烂了的衣架来给老师做教鞭,每个星期只洗一次澡。其实我们只要多开动脑筋,给予废物的第二次生命,让它们变为宝。这样一年就可以节省很多垃圾。

现在,有多少大人把低碳、环保挂在嘴边。但是全都口说不动,全都沉浸在高科技的享受中。或许他们还不知道高科技给地球带来了危机。现在的人们都太过度依赖高科技了。他们不知道高科技令我们损失了美丽的风景,其中空调跟很多现代病毒都有关,人们为了把夏天搞成冬天,把冬天搞成夏天,不但消耗了能源,还排放了二氧化碳。抛开这些不说,那地球每年因过量砍伐树木而导致沙漠在漫延;而导致地质灾害频频发生;每年因排放有毒物质超标,而导致臭氧层出现空洞,空气大雨积受污染……难道人们还想这些惊人的变化继续吗?阳光姐姐在书上也写了:因为化工厂而导致附近的小河被污染了,河水不仅冒着泡,而且颜色浑浊。不仅阳光姐姐说了,徐刚爷爷也说了:现在想看到蜻蜓也是一种欲望。

你们还想看到蓝湛湛的河流,绿油油的菜地吗?还想闻到那甘香的空气吗?赶快改掉恶劣的习惯吧!

人类啊!快从享受空调与不环保生活中清醒过来吧!保护我们的家园才是重要的。别等到地球——这个美好的家园彻底毁灭了再后悔。

篇五: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古代读书人地位崇高,并受人仰慕。

记得有一个故事,孙中山从檀香山留学归来,在路过武汉的时候想着拜访一下当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张之洞仅仅只是让门官传他写的一行字给孙中山:“持三字帖,见一品官,儒生安敢称兄弟”。言下之意是孙中山仅仅只是一个平民没有资格拜见自己。然孙中山微微一笑,也提笔写了一行字传给张之洞“行千里路,读万卷书,布衣亦可傲王侯”。张之洞惊讶于此人的气魄以及对子的工整,连忙将孙中山请了进来。孙中山一介布衣为何有底气可以傲视湖广总督张之洞,其原因不言而喻。读书的重要性大家也都了然于心。

在复学期间,我花了几天的时间将《家》粗略地通读了一遍,第一遍读的是文章的故事内容,需要花时间去思考的内容也仅仅在脑中走了过场,在我这个年纪仍然保留了之前小学读书的陋习,读书不动脑仅仅只是图个故事的新鲜。在读了这本书后,我对中国旧社会的封建礼教有了个浅显的认知,鲁迅先生曾说封建礼教是“吃人”的,我深表赞同。

《家》中高老太爷曾希望着他们高家能一直传下去,心心念念四世同堂,其人深受封建礼教的戕害思想顽固,初步看来似乎是他以及觉新的长辈们害觉新无法与青梅竹马的梅表姐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做连理枝。不用说大家也知道,是当时的封建思想根深蒂结,觉新一边受着封建思想的影响,一边又受着当时新思想的冲击,仔细一看他这个人还是很矛盾的,又无奈为家中长子,因父母双亡他早早就挑起了他们家的担子。梅表姐因心病而逝,有一部分是拜觉新所赐,在我看来觉新骨子里还是有些懦弱,一边希翼着与梅表姐复合,但已为人父不忍看着子受罪,而梅表姐也深谙于此。一家子都成了新时代到来的牺牲品。

看到鸣凤投湖自杀,我有些感慨,一边抱怨着觉慧为了自己的“伟大事业”放弃了与长辈作斗争,白白看着鸣凤自杀,一边又期盼着在新思想浪流的冲击下,一些人也能幡然醒悟,免受一个个人物重蹈鸣凤、珏的覆辙。读完此书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对当时的封建社会以及新社会的接轨过渡阶段有一个了解。

对于我来说,读书最重要是能静心阅读。读完后会有不菲的收获。读完一本书后,不论是知识的宽度还是思想的深度都获得了升华!

篇六: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郭晓甜

这周,我们读完了巴金的《家》,书中讲述了封建社会人们面对旧思想的不同态度,而我最敬佩的人就是那个做自己的觉慧。

高觉慧是一个公馆的少爷,在家排行老三,喜欢婢女鸣凤。是一个有新思想,不愿被束缚,渴望自由的人。

觉慧他“从不坐轿”,他认为自己和“底下人”是一样的,平等对待。他对鸣凤说:“我想起你就觉得对不起你,自己舒服自在的过日子,而你却在我家受罪,让你永远做丫头就是在欺负你。”他憎恨封建等级制度,他想改变命运,敢于挑战权威,追求自己喜欢的生活。

但他在爱情面前还是被打败了,最终屈服在残酷的现实中。

他生活在一个勾心斗角,没有温暖、腐朽、落后的封建家庭中。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看到了不同的风景,喜欢上了那个单纯、可爱、善良的鸣凤。他追求新思想,但还是在爱情面前变得懦弱,他矛盾,于是他放弃了鸣凤。他崇尚进步思想,但在听说鸣凤投湖自尽后还是痛不欲生。

在那个封建家庭里有无数的牺牲品。觉新被安排一生,懦弱地只能丢弃自己爱的人,接受高老太爷给他安排的一切。觉民,觉慧却是敢于和封建社会作斗争,但觉民被迫娶妻。觉慧离家出走。瑞珏难产而死,鸣凤被逼婚投湖自尽,连梅也被封建制度压迫寻死,这都是被封建制度压迫的牺牲品。

如果当时人们想觉慧一样敢于与封建制度作斗争,社会就不会还停留在旧思想的生活中。

他是封建家庭中大胆而幼稚的叛逆者形象,他积极投身于五四运动,反抗高老太爷的旨意,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如今,现实生活中也有诸多像觉新一样的人,却有很少像觉慧一样的人。他们有思想,但终究还是会退缩。还有一些人生活在被“安排”的生活中,他们没有自己的想法,盲目的服从。这些都不是他们真正想要的,而是他们不愿意做却必须做的事。

还记得老师说过的马斯洛心理需求层次表。一些生理需求是人们基本具有的,但如果只有这个,那和动物有什么区别。在这个层次表的最高层是“自我实现”,所以人的一生不是只要有个工作,能吃饱,能穿暖就行了。还要有个条件,就是你自己的真实需求。

一个人如果没有了目标,就会变成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最好的生活不是金钱和物质,而是你喜欢,你愿意,心甘情愿的去过你期盼的生活。

最后,我想说的是,像觉慧一样,勇敢追寻自己的梦想,如果丢弃了它,就把它找回来,坚持梦想,找寻最真实的自己!

篇七: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为了丰富我们的寒假生活,学校推荐了三本书给我们。其中《爱在时代广场》吸引住了我,因为我在曾经读过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我很喜欢看,我想这两本书之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呢?到了新华书店,我才发现,原来这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系列从书的第三部,我立刻就买了下来。

我翻开书,一下子就被亨利和塔克对亨比无私的爱吸引住了:亨利和塔克收养了一条可怜的小流浪狗。在亨利和塔克的照料下,小狗日益壮硕起来,排水管已经容不下他了。亨利和塔克为亨比找到一个长久的家开始忙碌起来。在遭遇了重重阻难之后,他们终于将亨比送进了史麦德利先生的家。从此,亨比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孟母三迁》的故事:孟母和孟子原本住在墓地附近。孟子耳濡目染玩起来了办理丧事的游戏。孟母觉得不好,就搬家了。第二次,他们搬到了集市附近。孟子学着屠夫的样子,对着西瓜南瓜乱砍一通。孟母觉得这对孩子有害,就又搬家了。第三次,他们搬到了学堂旁,孟子学着学生的样子读起了书,孟母十分满意,就在这里定居下来了。孟母三迁是因为孟母给孟子一个良好的学习与成长的环境。三次搬迁中凝聚的是孟母对儿子那深沉的爱。

塔克和亨利就像是亨比的养父母。亨比第一个家,是在排水管,是因为排水管太小了,亨比进出很不方便。第二次是给流浪狗头儿麦克斯照顾,可亨利和塔克发现,麦克斯把亨比带坏了,他们又千方百计地把亨比带到了史麦德利先生家,给亨比找到了一个幸福快乐的家。

塔克和亨利就和孟母一样,都是想为孩子找一个“新家”,不仅能为孩子遮风挡雨。更能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条件。这就是塔克和亨利对亨比浓浓的爱。怪不得这本书取名为《爱在时代广场》呢!

我喜欢里面无私的塔克,善良的亨利和可爱的亨比,有空我要去新华书店把《塔克的郊外》买下来好好品味。

篇八: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邹艳

“这些话对觉新虽然是一个晴天霹雳,但是他和平地接受了。他没有说一句反抗的话。他一生就没有对谁说过一句反抗的话。无论他受到怎样不公道的待遇,他宁可哭在心里,气在心里,苦在心里,在人前他绝不反抗。他忍受一切。他甚至不去考虑这样的忍受是否会损害别人的幸福。”

这是摘自《家》中的一段话——是我最动容的一段。觉新是家中的大哥,他必须担起一切,他的压力是巨大的,然而就因为这样,他就必须牺牲掉自己吗?这一点我很不解,觉新是个具有新思想的人,但思想对他的行为却没起到任何作用,反而使他更加痛苦——真真是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觉新与觉慧让我想起一个故事——两只青蛙的故事。故事大意是说有两只青蛙掉入了陷阱,其他青蛙发现了,于是赶紧施救,努力了半天,发现这个陷阱挖的太深,便对困在里头的两个青蛙说“洞太深了,救不了救不了。”于是洞里的一只青蛙绝望地望着外面的蓝天,另一只青蛙却使劲儿地向上蹦着。奇迹发生了,那只使劲向上蹦的青蛙竟然跳出了洞口!而那只仍旧待在原地的青蛙已经饿死了。那只仍旧呆在原地的青蛙,让我联想到觉新,他们都被那道无形的屏障隔绝,却不知自己只要用尽全力,便能重见天日,白白牺牲了自己的幸福和人生。

我也曾有过这么一段时期,听天由命,破罐子破摔,我大概能懂这种感觉。这种对自己不自信,对未来恐惧,宁愿保持原状,当个缩头乌龟的感觉。而觉新比我更惨,因为他的负担有太多太多,但是,能因为这个就放弃追逐幸福的权利吗?不,不是的,我想每个人都该有像觉慧那样挑战一切的勇气,这不光光是为了别人,更是为了自己。

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又怎么能爱别人呢?瑞珏的牺牲不知能否叫觉新明白,什么才是爱,什么才能保护好所爱之人。反正我知道,无谓的忍受只会让你失去一切,而不是留住一切。

篇九: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袁金惠

读完《家》这本书后,令我感触很深,让我知道了旧社会给人们的影响是有多么的大。

旧社会给人们的思想、性格带来了决定性命运的影响,而《家》这本书中的人物呈现着这么一个现状,每一个人物都有着不同的性格,同样他们的命运也不一样,而他们每一个性格的命运就代表着那个时代大多数人民。

在这本书中,觉新、觉民、觉慧是主要人物,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大哥觉新,觉新对我来说就是这本书的一个绳给串联起来的,书中的许多人和事都是与觉新有关,而且在书中觉新则就是一个旧思想旧社会的一个年轻代表,他做为家中的长子是整个家的支柱,他也必须承担这个责任,而就是这个身份给他的性格人生命运带来了重大的改变。

在书中,他总给我们带来一个懦弱无能胆小怕事的形象令人感到厌恶,他对自己的感情懦弱,为了听从家里人的命令放弃自己喜欢的人娶一个自己不爱的人,为了这个家放弃自己喜欢的事业,为了听从家人的命令,最后与兄弟之间的感情有了隔阂并且失去了自己的妻子,虽然许多人都讨厌他,但我却对他有新的看法。

在我眼中,觉新也是一个值得许多人学习的地方,比如:在别人眼里可能是无用之人,但在我眼里他是一个非常有责任的人,为了家放弃喜欢的事选择做一些对家里有益的事;他放弃梅听从家人的命令娶瑞钰,当梅回来时还让梅愿谅他,在别人眼里觉新是一个懦弱没有胆量的人,在我眼里他是一个有情有义重感情的人,因为当梅回来时他还是很喜欢她的,而且梅离开这些年觉新也是非常想念她的,当他听说梅悲惨的遭遇时,他也是很同情梅的,也对梅有着愧疚,当梅死时他也是十分伤心的,觉得对不起她。

觉新在《家》中这本书最重要最突出的情感,便是他对兄弟之间的情感,这是我值得敬佩的,他们觉民觉慧之间的情感也是非常真实的,当觉民为琴而离家出走时,他知道高老爷子肯定十分生气,当觉民觉慧求觉新要他帮他们时,觉新内心也是十分痛苦的,一边家的责任,一边是自己的亲兄弟。当觉慧骂他时,他只是默默忍受,因为没有人理解他的痛苦,最后当觉慧想要离开这个家时,觉新也没有阻止,虽然他也想跟觉慧一样,但他知道自己的责任,所以他也不能这么做,他帮助觉慧离开这个家,自己则承担这个被责骂的“担子”,在觉慧临走时,觉新也是非常的不舍和难过的,足以可见他多爱他自己的兄弟。觉新在《家》最惨最悲凉的,自己想做的喜欢的事,只有听从家里的长辈和承担家里的责任,爱情和亲情也都离他远远的,只能顺其自然的生活在这个家里。

觉新的性格和这个时代的思想决定着他的命运,但他的品质还是很好的,而且我觉得每个人的身份也有可能决定他们的命运。如果觉新不是长子没有家庭的重担和责任我想他也不会这样,也会像觉慧那样冲破旧思想,走入新的时代。

篇十: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父爱的伟大

当我刚刚读完《爱在身后20米》这篇短文的时候,不禁热泪盈眶——为那伟大的父爱。

这篇文章很感人,写了主人公考进了初中,可每天却要走十几里的山路。父亲要每天送他去读书,但他拒绝了父亲的好意,不让父亲送他。在路上,他很害怕。这样的害怕持续了三年。直到有一次,他与父亲游泳,发现父亲腿上的一条蜈蚣似的伤疤,跟母亲的聊天中,才明白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他每天上学的路上父亲一直跟着他!而父亲腿上的伤疤,是在送他上学时被捕兽夹给夹伤的。父亲还总结出送他的经验,离他20米远,既能看到他又不会被发现……

读到这儿,我的眼睛湿润了。这是一位多么伟大的父亲啊!他不辞辛劳,为的,却只是孩子的安全!他放弃了自己的工作,跟着儿子去上学;他放弃了自己的睡眠,跟着儿子在半夜就起床,去上学;他还放弃了……这位伟大的父亲为了儿子,可以放弃一切!

合上书本,细细回味,文中一句话令我印象最深刻:“这一生,只要我们还行走在人生崎岖的山路上,父就亲会一直紧紧地跟在我们身后20米,直到他再也迈不开脚步的时候……”我的父亲也说过类似的话,我小时候很喜欢父亲抱着我上楼,我问父亲:“爸爸,您可以抱我上楼到几岁呀?”父亲说:“只要你喜欢多大都行,除非有一天我抱不动你了。”父爱是多么伟大啊!是父爱,给了我们温暖;是父爱,教会了我们许多道理;更是父爱,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无独有偶,在美国洛杉矶的一次大地震中,一个儿子不幸被埋。而他的父亲却凭着非凡的毅力和坚定不移的决心,不顾他人的劝告,挖了38个小时,救出了自己的儿子。这不也体现了父爱的无私和伟大吗?

感动的同时,我为自己也感到非常庆幸,我跟文中小主人公一样也有一位非常爱我的父亲,我每天六点五十分起床,美味的餐桌就已经摆在餐桌上了,是父亲很早起床为我精心准备的,有的时候前一天吃好晚饭就立马为我准备第二天的早餐,并为了营养均衡每天换着不同的样式。等我吃完爱心早餐,就匆匆送我上学,风雨无阻;下午放学时,准能在人群中看待焦急等待我的父亲,天天如此!这些看似平凡普通的小事中,正是体现了父爱的深沉与伟大,在这里,我想向父亲道一声:父亲您辛苦了!

而我却总是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这份爱,忽略了父亲眼角的皱纹,忽略了渐渐变白的双鬓……再回头看看自己,我不但理所当然地享受这份爱,更有误会父亲的时候。想到这些,我觉得我欠父亲一句“谢谢您!”以后,我一定要学会更体谅父亲、关心父亲,我也要为父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做一个心怀感恩的人!

我爱你,父亲!

篇十一: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胡露露

最近我们读了一本反映封建社会统治的书——《家》,在书中有许多可爱的人物如: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许倩如;想反抗又不能挣脱现有东西的觉民、琴;还有屈服于封建统治的——觉新。

在书中觉新是一位大少爷,有自己的理想,也有自己喜欢的女孩,但却不得不屈服于当下,屈服于父亲,屈服于高老太爷。我觉得他的屈服不仅仅是被压迫的,还有许多原因:因为是家族的长子,不得不承担起家族的负担,不得不为自己底下的弟弟妹妹着想。

觉新也是一位非常富有矛盾的人物,明明有自己喜欢的事——化学,却不得不放弃,来继承家族的事业。也可能是因为他的叔叔们,一群阿谀奉承的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如果是他们继承产业,一定会给败光。为了家族兴旺,而接受。明明有自己喜欢的女孩——梅,却不得不放弃她来娶别的女孩——瑞珏,其实他和梅是要结婚的,但是因为母亲之间的不和,拉不下互相家族的面子而牺牲掉觉新的幸福。可结婚后的日久生情让他爱上了自己的新娘。

觉新还有些懦弱,这本书中有一个情节是这样的:他的祖父死后因为封建思想,怕引来“血光之灾”而将自己接近临盆的妻子送出城去。虽然觉新每天都会去看妻子,但却抵不过瑞珏心里的难过,再加上耽误时间错过最佳生产时间,难产而死。这令我十分气愤,好好的一个人却被封建所毒杀。虽说觉新抵抗过,但却抵不过自己的心与言论。

他也是一个非常负责的人,祖父死后,他的那些叔叔想要分家,分财产,是他的苦苦支撑才使得高家表面团结,不破碎;瑞珏死后,他没再娶妻,誓要把自己的孩子养大成人,叫他们做人。也是一个十分负责的好父亲。

在这种封建社会,并不能所有事情都只是一味的包容,屈服和妥协,也应该适当的反抗。不要。到后悔才觉醒,正如觉新一样。

篇十二: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万明珠

《家》这本书,人物性格特点描写得十分细致,主角分别为觉新、觉民、觉慧,也许此书的重点是描写觉慧,他是封建社会的一股清流,但我却对觉新这个人物颇有想法。

看完此书,第一个印象可能对觉慧最有好感,觉得他勇往直前,敢于冲破束缚,但,他拥有的这种勇气,这股子劲儿,全都来自于“三少爷”这个称谓,试想一下,当他不是三少爷而是大少爷时,他还会如此勇敢嘛?也许他依旧会,但我也想为觉新申辩,他也许懦弱,他不敢反抗,他间接害死了他的妻子……这也是全文中他的形象。但我觉得,他也是有自己的苦衷,他作为长子,肩上承担着的责任和义务是比任何一个人都要重的,高家这棵大树,在老太爷死时,变得岌岌可危,而他的叔叔们,都是一个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如果将这把交椅交于他们,他们第一所想的不是来支撑起这个家,而是瓜分家产,而文中也提到过克定用家里的钱到外面包小三,家中再穷,也要给外面的人吃好喝好,就如同水蛭吸血一般。

面对这样一个高家,作为长子、长孙的觉新别无他法,只能承担起这个责任,他不能如觉慧一般,那样自由,封建社会的枷锁已经深深地施加他身上,他不能挣脱,也挣脱不了。

对于觉新,我抱有两种不同的想法。其实,有时候,我也很讨厌觉新,那样软弱,任人揉圆搓扁,依旧没有反抗。特别是看到瑞珏生孩子那段,看得我很气愤,但是,到后来,想想他也是可怜的人,他不能反抗,他因为不反抗他放弃自己热爱的化学,放弃自己心爱的女子,后来,又因为不反抗瑞珏又因难产而死……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他不反抗,但他所爱的皆离他而且,他的人生可以说是满目疮痍。这又是令人可怜的地方。

也许他有许多让人恨的地方,当觉民因为想争取到自己所爱的人而离家出走时,执行老太爷的命令去找回觉民;当家里人要他娶瑞珏时,他一点都不反抗,但当梅回来时,他的内心又摇摆不定……这些都是让人恨他的原因,但当最后,觉慧实在受不了整个家族的风气时,想要逃脱出去,觉新还是帮助了他。当看到这时,我脑海中浮现觉新露出羡慕觉慧的眼神,他羡慕觉慧可以这样的肆无忌惮,这样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随着自己的内心,不想他一般,处处都有牵绊,他也只能在这,撑着这棵树,这棵高家的大树,不能让它倒下,如果他也如觉慧一般,那么,从此以后,高家便也就不复存在了。

事物皆是有两面性的,看清表面并不代表连带了解它的实质。也许觉新是被逼成这样,但,这也是他逃脱不了的命运,这便就是他的可悲之处。

篇十三: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邓霖颖

在历史的长河中,女性的地位随着人们思想的改变而改变。

在《家》这本书中讲到了一位正处于封建时期的女性,她是一位代表着当时社会中与封建随波逐流并完全受封建所影响的一类人,她就是《家》中的鸣凤。

在巴金先生的《家》中,鸣凤一直是一个比较胆小,比较懦弱的人,无论文中的觉慧如何向她承诺将来一定会来接她,她心中想到的却是不敢,害怕,退缩,即使是偶尔和觉慧碰面,也由于害怕被发现而偷偷摸摸的与觉慧聊了几句便草草结束,匆忙离去,甚至有一次觉慧刚想和鸣凤说些什么,却被鸣凤催着离开,并且一直一直急急地央求道”三少爷,请你快走,你在这儿给人看见了不好。”

我觉得鸣凤这样的一个人,主要是由于她的性格和命运而导致了她悲惨的人生,连她的死也是因为她自己的退缩所造成的,她一直都生活在别人的看法,别人的允许或是不允许当中,只有死才能被自己所选择。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社会,外界环境真的是可以把一个人熏陶,绘出不一样的性格,并且这样形成的性格也决定了她一生是什么样的。我觉得鸣凤一直习惯着卑微,习惯着没有尊严的感觉,习惯着被人使唤的生活,以至于变成这样一个将自己至于心中最低等的一类人中,她从未想过甚至怀疑过自己也许可以改变这样的生活,可以反抗这样的社会,反抗这个社会所带来的不平等。

鸣凤在这样的社会中永远只是将自己缩成一团一直往后退缩,没有理由的将自己变成封建社会的牺牲品,随波逐流,迷失自我。在鸣凤生命的末端,她被这样的封建社会都极致逼迫而将她的悲泣和对自己清白保留的勇气所激发出来,让自己的贞洁在她的刚烈精神下所保住,并终结了生命。

篇十四: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我曾经以为生活就是一成不变枯燥乏味的,能让人愉悦的也只有在短暂的游戏时光。爱对于我来说就是一种负担,就是大人们对我的督促、约束与不停地唠叨,着实让人透不过气来。怀着如此的心情我翻开了《爱在墨菲家》,走进了这个和我同岁的主人公卡莉的世界。

卡莉是一个12岁的小姑娘,因为妈妈对她不管不顾,最终她沦落到被人收养的地步,而收养她的就是墨菲夫妇。初到墨菲家,她为自己筑起了一堵又高又厚的心墙。当卡莉以为自己会就这样自我封闭地过下去时,墨菲太太的举动让她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被倾听,被正视。

与此同时,家里两个可爱的弟弟也温暖着她的心,仿佛在黑暗中有一束光照进了她的心里,让自我封闭的心墙上有了一丝丝缝隙。随着爱的滋润,这缝隙越来越大,卡莉居然为保护弟弟们不受邻居男孩的欺负挺身而出,甚至还会教丹尼尔打篮球。渐渐地,那堵与外界隔绝的心灵保护墙倒塌了,爱的阳光注满了卡莉的心田。

读到这里,我突然鼻子一酸,因为我也曾经有过类似的经历。暑假里,妈妈的身体因为长年累月的操劳出现了问题,医生告知妈妈要去杭州做进一步检查,爸爸也要一起陪同,而我要去大妈妈家暂住一段时间。那时,我的心情和刚到墨菲家的卡莉一样的无助与抵触,怕一个人睡觉,怕妈妈去了杭州有什么意外,怕哥哥欺负我,怕大妈妈不理解我……这种孤独与恐惧占据了我的心,让我透不过气来,就算是最诱人的游戏都索然无味,我的世界一片灰色。

当沮丧和懊恼侵占我整个身体时,我的脑海里涌现出卡莉那张坚强勇敢的脸,她是被妈妈抛弃的孩子,而我的妈妈虽然不在我身边,却依然每天牵挂着我,唠叨声里是满满的爱呀。想到这里,我的世界有了色彩。在大妈妈家的日子里,哥哥没有嫌弃我总是哭鼻子想妈妈,召集朋友陪我一起打篮球,一起游泳,传递给我积极向上的力量;大妈妈每天会买来我爱吃的水果和小菜,我们还一起做蛋糕,泡奶茶,包粽子;大爸爸呢,总会讲一些笑话,把我逗得哈哈大笑……我的世界充满了欢声笑语。

这时,我又想起了卡莉,是什么让卡莉走出了自我封闭的牢笼?是和蔼可亲的墨菲太太,严肃幽默的墨菲先生,还有两个善良温暖的弟弟,他们的爱都是卡莉的精神支柱,让她能感爱到爱并成为传递爱的使者。

爸爸妈妈的爱,大妈妈一家的爱,也让我走出了阴影,使我的生活充满甜蜜和幸福。我觉得爱是良药,它能治愈心灵的创伤,使自己有勇气面对一切挑战,希望妈妈也能感受到我的爱,早日康复回到我的身边。

篇十五: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昏黄的白炽灯星星点点散在扉页。良久,合上书页,才发觉原来夜已深,叶已落,“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大概就是我现在的心境。

“我不是奢侈家,不是命运和自然的爱子。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这句话看得我热血沸腾。20世纪20年代初中国历史正处在风起云涌的动荡时代中。而本书记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走向分化与衰落,以及青年一代冲破封建宗法束缚,走向新生活的过程,描绘出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掀起的改变旧生活的伟大力量。

有人说:“生活本就是个悲剧。”在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上,无数地热血青年受到迫害、打击,甚至成为这条道路的牺牲品,在高家里,他们闭关自守,惧怕和敌视新思想、新事物。旧的制度把一个原先极有才华、极有希望的青年的前途给葬送了,成为了专制主义重压下的病态灵魂。在这条道路上有黑暗、痛苦、挣扎,也有光明、希望、憧憬,这种爱与恨的冲击,让我瞬间理解“家”的意义何在!在两代人的冲突中,旗帜最鲜明、斗争最坚决的是觉慧,第一看出了高家内部的腐朽和统治的不合理性,对现存秩序的合理性表示怀疑和否定。作为高家的第一人的觉慧用热血告诉人们:只有革命才是惟一的出路,逃离家庭、个性解放,仅仅是第一步。在五四思想的影响下,他毅然选择离家出走,奔向新生活。

我感受到本书表现了不合理的、丑恶的婚姻制度对妇女的摧残以及对封建专制的婚姻制度的控诉和批判。一些女子像夜空划过的流星,稍纵即逝;也有些女子踏过牺牲者的尸首,坚定地走下去。而琴有着超前的思想,她目睹了身边的悲剧,并勇敢地和恶势力对抗。那种真诚、炙热的心在灼烧,他们披荆斩棘、奋不顾身,哪怕前方虎穴龙潭,生死未卜,他们也从不曾放弃!

鲁迅先生说“不在沉默中消亡,就在缄默中暴发。”觉慧、觉民、琴他们怀揣着对梦的赤诚,对爱的坚贞,不顾虑,不惧怕。他们不甘于封建统治和专制主义;不畏于封建长老的威逼;不屑于当浑浑噩噩的灵魂。他们散发着属于自己的异彩!罗曼罗兰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看清生活的本质,依然热爱生活的人。”我觉得他们热爱生活,就算掉入万丈深渊,他们也还是能笑着迎接明天的太阳,已朝阳做背景,拿起手中的笔,为大地写下新篇章!

想起一句话,我想再适合不过这本书:“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那便是美德。”

篇十六: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这本书是讲一位叫亨比的狗,塔克与亨利帮它找家。遇上了高贵的猫凯瑟琳和三八布谷鸟露露。他们俩也拼尽全力地帮亨比找家,在凯瑟琳与亨比演《狗救猫》的场景中,他们终于成功地将小狗送进了史麦德利先生的家!

我认为最好的一段话是:“塔克摆出一副橄榄球运动员的架势,一把接住了这个汉堡,把它夹在两臂之间——”这是塔克在地铁站的饭餐摊那发生的事。因为上面说出了塔克好玩的动作,感到可笑,所以我觉得这段话很好。

我感受到了这本书讲了爱护生命的快乐。每株小草,每个动物,每一个生命都是快乐的。没了生命,也没了快乐。比如:“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看到了树木,就砍了树木。这种会让世界少了一个生命,也变得不美观。我们要爱护小草、小花、大树。”还比如,一个男人,看到青蛙,就杀了青蛙。因为青蛙会吃蚊子,所以不能杀青蛙。从这件事情可以知道,我们都是在同一片蓝天下的,不能伤害别人!

我还感到要多多采取别人的方法。自己要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想明白再去做,比如,小明要过河,小红走过,小明对小红说:“我们可以跳过去。”小红说:“还是搭桥走吧。”小明不信,他一跳,就跳进河里了,太荒谬!所以,我们听别人忠告,认为正确了,再去做。

篇十七: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幸福靠自己争取

在巴金的众多小说中,由《家》、《春》、《秋》三部长篇组成的《激流三部曲》是成就很高,影响很大的一部巨制。

家,在我心中永远是最幸福最温暖的地方。当我在书架上看见《家》这本书时,我家情不自禁的取下它,对它里面的内容充满着美好的幻想。当我读的时候,才发现,它与我心中的“家”是完全不同的。

《家》里讲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正在走向崩溃的悲欢离合。在这封建的大家庭中,到处都是封建思想的维护者,到处都是腐败的封建的思想。

封建大家庭的维护者,老一代高老太爷。他专制、冷酷、虚伪:对孙子包办婚姻,把鸣凤送给冯乐山,导致鸣凤投水自尽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对封建思想有着醒悟的头脑。可是正当高觉新期待着朦胧爱情的时候,他父亲给了他一个晴天霹雳:“你爷爷希望有一个重孙。”于是,他渐渐转成了“作揖主义者”、“无反抗主义者”。接二连三地造成了梅、瑞钰、他的第二个孩子云儿以及他第一个孩子海臣的死。

觉慧则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封建专制的叛逆者的典型。在“五四”的浪潮下,这个年轻少爷最早醒悟过来,他不愿像他的大哥觉新那样隐忍。又正如觉新所说:“我们家需要一个叛逆者”。他大胆蔑视封建等级制度和旧礼教,支持觉民逃婚,大胆向婢女鸣凤表示纯洁的爱意,他也不怕冒犯长辈,公然揭露他们愚蠢的“捉鬼”的丑剧。又毅然从“埋葬青年理想和幸福的坟墓”中逃离。

觉民是一个略具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青年。他不满封建礼教的束缚。对于老一代为他的包办婚事时。他毅然选择了逃婚。在“五四”浪潮的影响下,他意识到必须抗争才能获得幸福。在觉慧的支持和帮助下,觉民的坚决反抗终于挫伤了高老太爷的威风,使高老太爷不得不在临终前放弃包办婚姻,从而取得自由婚姻的胜利。

在《家》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见封建大家庭的腐败。但时代在进步,人在进步,人类的思想也在进步。有问题就肯定可以克服的。在封建的的毒害下,我们也唯有反抗,用叛逆来改变强制的现状。当你取得胜利后,后来者就将以你为榜样,以你为傲,终有一天整个时代将会向你学习。

“我们要听父母的话”这句话我认为是对的。但也切不可像觉新那样,做一个“作揖主义者”、“无反抗主义者”。对于自己的幸福,我们需要自己争取。年轻人就是要拼,就是要闯。对于自己的幸福,自己不争取,自己争取来的在最有价值、最有意义,无愧于自己以及他人。

我们要像觉民和觉慧那样,在逆境中成长,在逆境中争取自己的幸福。我们都知道,时间是过得很快的,不要因为自己年轻时没努力,后悔自己没有勇气对某个人许下一个承诺,别做一个不负责的人…。

篇十八: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青年人是生命之晨,是日之黎明,充满了纯净、幻想与和谐。

——席德布郎

黑色的雪夜……一座破旧的公馆坐落在胡同尽头,那黑漆漆的门伫立在寒风中,诉说着曾经的故事。我推开门,往事一一浮现……

梅和觉新正在湖边散步,他们打闹着,追跑着,笑声传来湖这边,这是多么爽朗,多么幸福的笑声啊。我加快了脚步,想要跟上去。可是,眼前一片黑暗袭来,换了副景象。我仔细听,有人在哭泣,是梅。此时的她面容憔悴,饱经风霜的脸上有着岁月的痕迹,她剧烈地咳了起来,可这一次,她的身边却没了觉新。如此可怜的女子,我哀叹一声。忽然,琴走来了,她扶着梅进了屋中。夜深了,琴的房中还亮着灯,仔细看,她是在为报刊写稿呀,加油,我这样想。天明了,琴来到觉慧屋中,洪亮的声音传出:“我们是青年人,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心头一震,啊,那是青春的呐喊,是希望的力量呀。

在这个受封建礼教所束缚的封建专制家庭中,有高老太爷这样的专制者,有梅、觉新这样的牺牲品,但却也有反抗者,你看琴、觉慧,他们不正是代表吗?他们受了先进思想的洗礼,有着自己坚定地理想与信仰,他们努力同封建、黑暗作斗争,他们要为自己争取幸福。他们的身上有青春的火焰在燃烧,他们的心中有光明笼罩。他们是黑暗中的前行者,是这个时代中努力向前的青年一代。他们正值年少,心怀理想,努力奋斗着,去冲破一切束缚。他们是新时代青年的榜样。

走出公馆,走进明亮的教室,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那黑暗的年代已经过去,新时代中的我们正处于最美好的青春岁月,充满了激情。在这美好的日子里,不要虚度,不要畏惧。迷茫时,看看那些青年前辈,翻翻书籍。当你明白心中所想时,请用尽全力,为你的理想所拼搏,爱你所爱,给自己可爱的青春,绘出最美丽的图案。

篇十九: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名著——《爱在时代广场》。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塞尔登。它是“国际大奖小说”中的一本。这本书向读者传播了各种真正的爱心,给读者带来了幸福感。

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下,老鼠塔克和猫亨利守护着他们温馨的家。一天,亨利捡回来一条可怜的小流浪狗,从此改变了塔克和亨利有序的生活。小狗渐渐长大,排水管再也容纳不下他的身躯。经过宠物猫凯特小姐的百般刁难之后,小狗终于有了新的住所。年幼无知的小狗亨比受到了各种人群的爱,它在爱的世界里愉快地长大。尽管排水管中没有了小狗,但是他们之间纯真的爱永远回落在时代广场的上空。

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爱,是没有界限的,两只小动物都可以为了一只小流浪狗而经受百般刁难,我们人为什么就不能像它们那样,帮助有困难的人或动物呢?人和动物都是相通的。爱,就停留在这个美好的世界……爱可以在每个动物或人的心灵中徘徊,它会让人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美好。

人们与动物要互相帮助,就如塔克和亨利一起帮助小狗一般,这是从帮助中浮现出的爱,它是无比纯洁的,它是温暖如春的,它是欢快如鸟的。只要有了爱,连空气中都会充满着甜意,生活里都洋溢着幸福的味道,蓝天上全是快乐的感觉。

爱,可以是无私的,它会给人无尽的温暖,就像是母亲和蔼地用手轻轻地抚摸着你;爱,可以是让人尽情享受的,它会把所有的快乐和幸福都凝聚在一起,如同一位幸福天使在你的身边环绕;爱,可以是弥漫各地的,它会把生活中的开心事分散在每个地方,好似这儿曾有位开心大帝。

这本书会让你从多角度感受到动物之间的爱,你必须去看看,它很有意思,也会经常让你感动到想尽情大哭。它会让你明白,爱的力量无处不在。

篇二十:爱在莫非家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从小到大,我们所听到的提倡读书好处的名人名言不计其数。由此可见,书确实是一种神奇的东西。

我爱书,在我看来,书总透着一股清香的书蕴,让人情不自禁想要靠近它,翻阅它。从小到大,我读过不少书,从最初的带拼音的一些小读本:《七只小猪》《小红帽》等。随后我便提高难度读些童话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接着读些蕴含小道理的书:《寓言故事》《小智慧故事》等。后来便读些历史书,诗词书:《唐诗三百首》《上下五千年》《史记》等。最后看些反映某个时代形势的长篇小说:《红岩》《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等。随着年龄的增长,书的种类也各不相同。

其中,我觉得最有价值的一本书是巴金所著激流三部曲中的——《家》。这本书主要讲在五四运动推起的浪潮后,一群年青人不屈于旧礼教,不赞同腐败的封建思想,于封建家族制度斗争到底的故事。在过程中,他们失过,拥有过,痛苦过,快乐过……他们在这林林总总的经历中成长,升华人格,意志坚定,从而快速强大起来。整本书透露的书蕴:揭露封建社会腐败的思想与行为同时赞颂青年人的反抗精神。

《家》中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八十个,当中有专横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荒淫无道的刽子手冯乐山,奸诈狡猾,自私贪婪的克安,堕落腐败的败家子克定等统治的形形色色之人物。还有敢于用死来反抗旧礼教的刚烈纯洁的丫头鸣凤,温和善良的梅芬,向往自由,热爱和平,渴望平等的觉慧,觉民和琴。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觉慧,因为我觉得他果敢,敢于向旧礼教发出挑战,有着与封建家族斗争到底的精神。自始至终不放弃追随革命,不屈服腐败思想,与鸣凤惺惺惜惺惺的感情是一种新的反抗方式。后来即使鸣凤含冤而死,觉慧虽伤心欲绝,但他战胜伤心,依旧不害怕,不屈服,带着鸣凤的希望与憧憬,奔赴人人平等的光明新社会。

我觉得《家》是哪个封建未除,革命新生时代的一个缩影,是那个时代的心声,是那个时代的千姿百态的社会风俗画与人文风景线。在那样一个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的年代,《家》是一部很好反映当时社会状况的文学记录,具有很高的价值。《家》的记录让我们更加了解当时社会的黑暗。

每本书,都有其独特的书蕴。而这些书蕴则是书的精华所在。所以,多读书,读好书,让清香书蕴充实你,使你成为一个有修养的现代文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