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1000字
篇一:我喜欢作文1000字
“喵,喵”一声声刺耳的尖叫声把我吵醒了。我随着猫叫的声音,走到了对门邻居家的门口。
“阿姨您好,我是Jerrie。您家是什么时候养猫了?”我好奇地问道。“哦,今天早上我看见这只小猫在楼下避雨,我看它又瘦又可怜,就先把它带回来了。”阿姨给我解释。“阿姨,那您是打算养它吗?”“哦,不是的,我打算等雨停了,就把它送回去。”阿姨说。“阿姨那待会也带上我去吧!”我兴奋地对阿姨说。
啊,雨终于停了。我敲了敲邻居的门,“阿姨,雨停了,咱们一起送小猫回家。”我和阿姨很快就找到了一窝猫,很明显它们和这只小猫是一窝的,因为它们都有着雪白的身体。窝里的小猫们正趴在猫妈妈的怀里喝奶,我们送回来的这只小猫快速地跑到了猫妈妈的身旁,但是猫妈妈却装作没看见它一样,继续喂别的小猫喝奶,也没有让别的小猫给它腾个地儿。“阿姨,是不是我们离得太近,猫妈妈有点害怕呀?”我猜测着。“那我们退远一点吧!”阿姨对我说。我们在远处观察了一阵,发现猫妈妈对这只小猫的态度并没有转变,没办法,我们只能把这只可怜的小猫带回家里去养。
这只小猫很幸运,因为当天大雨被我们捡到了,所以我们就叫它Lucky。
Lucky是一只雪白的母猫,所以我也叫它白雪公主。它的身长只有十几厘米,有一双蓝色的大眼睛和一个粉色的小鼻子。它朝我张开嘴“喵-”地一叫,我数了一下,它的嘴里只有两颗乳白的牙齿。
决定养它之后,我们带它去做了一些身体检查,这一检查,我和阿姨才知道为什么猫妈妈不要Lucky。原来,它患有高血压和白血病,猫妈妈觉得它并不适合生存下去,就把它遗弃了,让它自生自灭。知道了这些,我决定更加悉心地照料Lucky,给它更多的关爱。
Lucky每天要吃六块钱一包的药,而且它吃的时候也很不乐意,会咬我的手或者钻到床底下,一直等到饿了才会出来。我想了很多办法让它吃药,比如,把药洒在它的饭里,可是它总是挑没有药味的地方吃,把有药的地方留下。为了让它吃药,我总是把它当做小宝宝哄着,“嘿,Lucky吃药啦,吃完了我给你饼干哦!”
Lucky生病的时候,我们都会在宠物医院陪着它,帮它盖好被子,时时给它量体温,喂它喝水。这个时候的Lucky特别乖,它仿佛知道打针是为了它好,一声也不叫。
我们给Lucky买了许多生活必备品。我们专门给它买了一个猫厕所,让它能有一个封闭的空间上厕所。我们还给它买了一个贝壳形的猫窝,让它冬天的时候不会被冻着。
最值得一提的是,在我的上一个生日,我的好朋友送了我一个长颈鹿的枕头,非常可爱。这份礼物代表我的好朋友对我的一份祝福,可能是希望我长得像长颈鹿那么高吧。我有这么多好朋友,会送我这样可爱的礼物,但是Lucky只有我这一个好朋友,所以我想把这一份小小的礼品送给Lucky,也算是我对它的一份心意。我认为这个长颈鹿枕头挺适合Lucky的,因为Lucky不仅可以枕着它睡觉,还可以叼着它玩儿。所以我就把我心爱的长颈鹿枕头送给了Lucky。收到这个礼物,Lucky非常兴奋,它把长颈鹿枕头咬来咬去,和它一起翻滚。
不过最终,Lucky还是没能逃过病痛的魔爪。在三年后的一个冬天,Lucky由于病得太厉害,死在了我的怀中。我的手能感觉到它的呼吸一点一点慢下来,直到没有。最后我要求它抬起它的一只爪子,再叫一声。它这样做了。我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听见它的叫声。它死了,我就再也听不到它那清脆的猫叫声了。
直到现在,我时常跟朋友提起我这只心爱的小猫咪,也时常想起那雪白的毛绒绒的身影。
篇二:我喜欢作文1000字
我喜欢的人是我爸爸,他是一位大学数学老师,爸爸和我的关系非常亲密,总是和我在一起。
爸爸个子不高,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红红的嘴巴,好像一颗小巧玲珑的红宝石。还长着一对黑乎乎的眉毛和两只大大的耳朵。
爸爸是一个做事很认真的人。有一次,我们家车的玻璃和车顶堆满了厚厚的雪,好像一个小山丘。大地上也铺满了雪,好像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白色大棉被。看到这情景妈妈赶快让爸爸把车上的雪扫干净。爸爸把车前面大玻璃上的雪扫干净后,又去扫车顶和其他玻璃的雪。这时妈妈却说:“别扫了,我们还有事呢!”可是爸爸仍然在扫雪。他说:“做事要认真,要扫就要扫干净,这样车才好看。”
爸爸的爱好是阅读,喜欢在手机上看新闻和各个方面的文章,尤其是关于我的疾病的文章。爸爸希望多学习一些疾病知识,以便能够更好地照顾我。有一次,我开始写作业了,这时我看到爸爸正在阅读文章,并且看得津津有味的。我们自己干自己的事,互相不干扰,这时整个家变得鸦雀无声。过了一会儿,我写完作业了,我看到爸爸还在阅读。这时我说:“爸爸,你别读了,先休息一下。”可是爸爸好像没听见似的,仍然在乐此不疲地阅读。我实在拿爸爸没有办法了,于是我又去看电视。过了一会儿,我们该吃饭了。我对爸爸说:“该吃饭了,不要阅读了。”爸爸却说:“等一会儿,等我把这篇文章看完。”我真是服了我爸。
爸爸还是一个爱唠叨的人。有一次,我不会的题和错题太多了。于是爸爸开始给我讲题了,可是爸爸扫了一眼,就看到这些错题都是很简单的题。这时爸爸的脸突然变得阴沉沉的,好像天上原本是晴天又突然下起了暴雨似的。爸爸说:“这些题都是以前给你讲过的,你怎么又忘了!还有这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些公式,你以前都背得滚瓜烂熟的,你怎么又不会背了?现在,我再给你讲一遍,你可要认真听哦。”我已经会了,可是爸爸讲了好几遍。过了一会儿,我开始不耐烦了,就不认真起来了。爸爸又说:“你到底想不想听了!如果你不想听了,那我就不讲了。”我只好继续认真听爸爸讲题。
爸爸非常疼爱我。有一次,在爸爸推着滑板车送我去上学的时候,雪下得很大,好像给大地铺上了一层白色的地毯。滑板车行走很艰难,总是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好像在说:“我太难了!”有时没走几步,滑板车的底部就被雪塞满了,无法前进。有时一不小心,滑板车就侧滑到别的地方了。为了更好地掌控方向,让滑板车走得更快一些,爸爸决定推着我的后背让滑板车动起来。在滑板车行走的过程中,滑板车总是左摇右晃的。可是爸爸仍然坚持不懈地推着我前进。最后我们终于顺利到达了学校。我常常在想,是什么强大的力量让爸爸这么坚强、勇敢呢?我想一定是爸爸对我的爱。还有一次,我和小朋友们在玩猫捉老鼠游戏的时候,结果我被猫抓住了。由于我腿不好,所以爸爸决定替我当猫。就这样,我又变成了老鼠。爸爸在抓我们的时候跑得很慢,始终抓不到我们,把大家逗得很开心。我不知道为什么爸爸跑这么慢,爸爸说:“因为这样不仅很安全,还可以让你们玩得很开心,玩的时间更长一些。”我和外面的小朋友玩的时候,爸爸总是说:“要注意安全,你腿不好,不要和小朋友使劲跑着玩,玩得开心才是最重要的,不在于你和小朋友争个输赢。”可是我没听爸爸的话,回家后,爸爸又大声强调了好几遍。
我喜欢爸爸,我觉得爸爸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爸爸为我付出了很多,说也说不完。我一定会努力学习,长大后报答爸爸对我的养育之恩。
篇三:我喜欢作文1000字
语文,像一场春雨,把点点滴滴的知识撒在我们的心里。
语文,像一把金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
语文,像一位导师,引领我们欣赏祖国的大好河山。
语文,像一艘游轮,带领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我喜欢语文课,因为在那里,我可以学到新知识,开阔视野……
我们的语文老师知识渊博,就像个魔术师,为了让我们爱上语文,总会做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吸引我们注意力的事情,让你不得不去关注她,她时而严厉毫无情面可讲,时而幽默近人像朋友。她就是我的语文老师——付老师。
上语文课时,不但可以学到丰富的词语,欣赏优美的句子,而且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付老师为了让我们多增长知识都会给我们扩展一些课外知识点。每当付老师让我们读书时,她的一个动作,或一个表情,就能激起我们的动力,让我们个个劲头十足,个个像“猛虎”,朗朗的背书声如山里猛虎吼出的声音,如天摧地塌,岳憾山崩。付老师称赞我们不愧是四三班的小“猛虎”,听得我们美滋滋的。课堂上我们积极的回答问题,如果有不同的解答,班上同学就议论纷纷,付老师会让四人小组讨论,班里像炸开了锅一样,热闹极了!个个小组的代表纷纷站起来发言,不一会儿付老师公布了正确的答案,我们大家听了恍然大悟,纷纷点头,听着、听着不知不觉已经下课了。
在别出心裁的作文课上,付老师为了激发我们的想象力,特意组织了四人小组作文pk秀。有四人一起完成的一篇作文,每个成员都会全力以赴,我们进行讨论,交流,同学们围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的把所有的好词好句都写在我们的作文里。不愧是“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哈哈,“人心齐,泰山移”啊!我们就像在开研讨会,讨论哪个小组的作文写得最有心意,写得最好,我们的课堂气氛活跃。有一次我们小组得了最高分“九十九”分。我们的课堂既有趣又竞争激烈啊!
付老师为了让我们多方面发展,培养我们自信,锻炼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给我们一个展示的机会——《我是小老师》。每位当值老师都要做到充分的准备,以古诗为准,不能是学过的,道具、奖品都一一备齐,课堂上还要讲述生动,声音洪亮,还有学会维持秩序。原来的我上课很少回答问题,怕说错被别的同学取笑,自从我走上讲台后,虽然有些紧张,但还是顺利地、一气呵成地讲了下来,得到了付老师和同学的鼓励掌声,我既激动又高兴。
课间十分钟,我们的全能老师就像朋友一样,和我们一起活动。和我们一起打羽毛球,我们连番上阵都不是她的对手;运动场上,我们的付老师是老师组中跑的最快的;同学们练习乒乓球、篮球时,她总是忍不住上前的辅导;和我们踢毽子那矫健、灵活的动作让我们目瞪口呆……
我们的语文课真有趣啊!我喜欢付老师!我更喜欢语文课。
篇四:我喜欢作文1000字
在生活中,总会存在着大大小小的误会。它们令你厌恶,令你烦恼,令你想避而远之。可是,你又曾想过,这些误会的来源又常常是你自己。这不,就在上周五,一场闹剧展开了。
又是一个自认为无聊的课间,我坐在座位上发呆,从草稿本上撕下一张纸条摆弄着。突然,一个鬼点子冒出来,占据了整个大脑,让我再也无法安心下来。
我一边偷着笑,一边在纸条的正面写下了“我喜欢你!”三个大字,又在反面的一个角落里尽自己努力写下了一行蚂蚁大小的字:“才怪!”我反复看着自己手中的纸条,脸上满满的笑意藏也藏不住。
四下张望着,我寻找着自己的目标,而就在这时,苏新雨和王梓腾这一对,班上八卦圈里最热门的一对搭档聊得正热火朝天。一个“邪恶”的念头在一瞬间诞生了。
我小心翼翼溜过去,蹲在苏新雨身旁,小声说:“苏,敢不敢把这纸条以你的名义给王梓腾?”“啊?”她目光聚焦在纸条的正面,愣住了。“看下反面呗。”她照做了,马上笑得直不起腰来,趴在桌上。见她明白了我恶作剧的用意,我也忍不住笑起来,跑回了座位,心情好极了。
她敢不敢把纸条给王梓腾呢?我紧紧盯着苏新雨的一举一动,自言自语道,也就在这时,她把纸条放在了王梓腾桌上,又不知和他说了些什么,让他奇怪又鄙夷地看了我一眼。
一种不好的预感诞生了,我赶紧跑过去,近距离观察事情的发展情况。“你,喜欢我?”王梓腾瞪着我,让我瞬间懵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看着苏新雨,指望着她能证明我的清白,可此刻,她正趴在桌子上,笑得直打颤,没有一点帮忙的意思。
“你没看到反面的字吗?”我几乎抓狂,好半天憋出一句话来。哎,也难怪,让竞争对手误以为自己喜欢他可真不好受。“什么字呀!”只感觉眼前天旋地转,我扶着桌子,再三告诉自己要冷静。
“我是想让苏新雨以我的名义,哦不对,以她的名义……。”脑子里一片空白,往日能言善辩的我此刻连思绪都是乱的,怎么也解释不清楚这个“天大”的误会。
也就在这时,老师命我们回到座位,打断了我的解释。迫不得已,使我带着这份迷糊熬到了放学。可天公不作美,从教室走到放学地点的这段路程可谓是万分艰辛。因为满脑子都是一团关于如何解除误会的浆糊,先是手提文件夹裂开,接着摔了个大跟头,可算是事事不顺心,只好带着满心的复杂与无奈回到了家。
这一场误会,可真让我难堪。下个周一,一定要把事情解决。唉,有时候,少一点套路,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呢。这句“我喜欢你,才怪!”可真是害人不浅。
篇五:我喜欢作文1000字
生活是残酷的,生活是不平等的,走向美好道路是布满荆棘的,但是,资助金为我在黑暗中的拼搏点燃了明灯,让飘满飞雪的冬天不再寒冷,让我在营养的午餐前不再驻足徘徊,让我那迈向明天的脚步更加矫健。
我是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不仅如此,我还是一个孤儿,在我一岁时,妈妈就离家出走,至今音讯全无。以后的生活一直是爸爸在照顾我,2015年我爸爸胃癌去世了。同年姐姐也被查出了肿瘤晚期,时间定格在2015年8月,石首在线发起了一幕幕捐款活动,为我姐姐进行救助,从市委书记到各机关单位,以及众多的市民百姓和网友一起参与,虽然没能挽救回姐姐的生命,在这一年中,我们一家都生活在悲痛中。从此,我成了一位孤儿,我便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但是经济出现了问题,因为家里所有的积蓄都给爸爸和姐姐治病了,结果人财两空,负债累累,还欠下了几十万元的账,因为爷爷奶奶年迈多病,无劳动力偿还债务,也无法抚养我,更谈不上供我读书了,此时我们一家人对生活感到了痛苦和绝望。正在这阴云笼罩的时候,资助金下来了,爱心人士的捐款来了,我的心从绝望中又苏醒了,使我对生活又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学校知道了我家的情况,就免了我的生活费。学校的关爱让我在校时不受饥饿,安心学习,而且每学期国家还有500元的贫困资助。从此,我便不再担心生活费的问题。不只是学校,石首在在线的工作人员也还在帮助我。就在3月2日那天,也就是开学的第三天,石首在线的叔叔阿姨一行四人怕我生活学习有困难,成绩直线下降,还特地来学校看望我,他们受到了胡校长及各位老师的欢迎,在教室门口看到我,向我问寒问暖,问我学习成绩,问我有什么困难,鼓励我,他们不仅鼓励,问好,临走时,还给我800元钱,说是让我买一些学习用品,添置新衣,还跟我说,他们会常来学校看望我,帮助我,让我不要有太大的压力,提高学习成绩,他们殷切的话语,无不使我感动得热泪盈眶,感激的话语无法言表。这让我看到了阳光,有了希望,有了生活的信心。我由衷的感激我的祖国,感激我的学校,感激我的班主任。感谢在线的叔叔阿姨及其他爱心人士,是你们让我不断地成长,是你们让我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光,也是你们给了我前进的动力和勇气,让我坚强和独立,感谢你们!使我摆脱困境,喜欢你们。
俗话说“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感恩是力量之源,爱心之根,勇气之本,国家为我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我会心存感激,为了回报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而不懈努力!
我唯一能报答的,就是将来功成名就。也要将爱心继续下去。一定不负你们的期望,我会怀着一颗自信和感恩的心,励志奋进!
篇六:我喜欢作文1000字
生活洋溢着幸福,充满着甜蜜。我爱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
我喜欢看乡村的火烧云。晚饭一过,火烧云来了,霞光把云照得通红通红的。火烧云的变化极多,天空一会儿半红半紫、一会儿半黄半绿、一会儿半灰半百合色,茄子紫、葡萄灰……这些颜色天空上都有,还有些说也说不出、见也没见过的颜色。这时的天空像一块五颜六色的宝石,又像一个大调色盘。而我和小伙伴们趴在高高的大草垛上,陶醉其中,感受大自然带来的美。
我喜欢看冬日初升的太阳。当太阳从乳白色的浓雾中探出头来,犹如一朵硕大的蘑菇从地平线上破土而出。这光并不刺眼,把松树林镀上了一层金边,雪地也有了光彩,是淡紫与淡粉的渐变色。太阳好像负着重荷,努力地冲出雾的重围。这时,我的眼前朦朦胧胧的,竟有些分不出太阳与雪地了,好似地平线与雪地是连为一体的。我站在雪地上,张开手臂,深呼吸,感受那温暖的阳光射进我的心里,暖洋洋的。
我喜欢在雪中散步。下雪了,小雪花飞舞着、跳跃着,一片紧接着一片,飘飘悠悠奔向人间,活像一个个调皮的小精灵,给大地铺上银毯,给山丘披上锦缎,给房屋穿上银装。我迈着愉快的步伐,咯吱咯吱地踩在雪上,好似弹奏着一首美妙的音乐。小精灵看到了我,躲在了我的头发上、鼻尖上、嘴唇上……好像在和我藏猫猫,凉丝丝的,染红了我的小鼻子,走着走着,我也被它们变成了一个小雪人。大概在这冬日里,最调皮最迷人的就属雪了吧。
我喜欢在夏日的葵花田里玩耍。奔进葵花田里的那一刻,我就是甜蜜幸福的了。那一珠珠葵花就像是太阳的孩子,小脸蛋永远调皮地朝着他们慈爱的母亲,而母亲也把小葵花们打扮得金光灿烂。天上有一轮大太阳,田里有许多小太阳——一圈飘动着花瓣的小太阳。那一株株葵花都比我高,我只能仰头观望。我在葵花田里穿来穿去,就像一只自由自在的蝴蝶。走出来时,从头到脚都沾上了金色的花粉,连眉毛都是金色的了。
我喜欢在夏日里吹泡泡。吹出来的泡泡特美丽,五色的浮光在晶莹剔透的球面上乱转,看着一个个圆满的泡泡飞向天空,我的心里充满了快乐与骄傲!可有时吹得太大了,风来了,这脆弱的球会扯成长圆的形状,颤颤巍巍的,我悬着心、仰着头、屏住呼吸,看着这美丽的光球无声的破裂。散落的“泪珠”嘣进眼里,刺得我也流下了眼泪。但我仍然对吹泡泡情有独钟!生活就像这泡泡,有圆有缺,但总要积极地面对它。
我喜欢做梦。梦虽然是虚假的,但总会多姿多彩吧!爱幻想的我,做的梦都是带有童话色彩的。梦见自己长出了一对巨大的白色翅膀与大雁一起飞翔;梦见自己变成了拇指姑娘,睡在用花瓣做的床上;又梦见一只凶猛的怪兽,一边吼叫着,一边追着我跑……我的梦数不胜数,有时让我惊恐万状,有时让我轻松自由。我爱做梦,它满足了我的好奇心,让我体验到了童话世界的善与恶!
我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感谢生活带给我无限的美好,也感谢大自然带给我无限的乐趣!
篇七:我喜欢作文1000字
同学们,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学科吧!我也有,那就是——语文。今天,我给大家讲讲,我是如何喜欢上语文的。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为了应付语文作业,我着急忙慌地写了一篇日记,可想而知,内容必定非常简单。来到学校后,我把日记本交给课代表李明思,长舒一口气,哈,我完成了这项作业。
在当天的语文课上,老师拿着几个日记本,说:“这几位同学的日记,写得非常好,尤其是周若琪、贾娇萌、孙冬娅。我们来请她们到讲台上读一读,体会体会,她们的日记好在哪里。”对此,我没什么感觉,也没想着从她们的日记中收获什么知识,就随便听吧!
她们在讲台上读日记的时候,老师为她们拍摄了视频。我当时就想:她们会不会紧张啊?会不会读错呢?还好,她们心理素质过硬,没有出现差池。她们三个读完日记之后,老师作了一个总结,告诉我们,因为她们善于观察、认真思考,所以,她们可以把一路上的所见所想写好、写美。
之后,老师请同学们主动举手读自己的日记,此时,班里鸦雀无声。就平时的课堂表现来看,我觉得老师马上就要点名了。接着,就听到老师说:“周昊东,你写过庙会的那篇日记很好,给大家读一读,分享分享!来,我为你拍视频!”我看他在讲台上的表现很好,不知道他内心里有没有紧张。他读完之后,老师再次表扬他写得好,让他继续加油。
正当我猜测老师接下来会请谁朗读时,万万没想到,我的前桌刘可欣撺掇着米兴冉开始起哄,“让赵进鑫读吧!”“赵进鑫!”“赵进鑫!”老师笑着看向我,可我一点儿都不想读。于是,我一边磨磨蹭蹭地站起来,一边快速思考推脱理由,站直后,我躲开老师的目光,低着头说:“老师,我还没找到日记本!”说这话时,我心里想:日记本就在我《语文课时练》下面压着,可别被发现……万万没想到,又是刘可欣,她幸灾乐祸地说:“老师,日记本就在书下面!”班里一下子炸了锅,同学们纷纷嬉笑着叫我的名字……唉!这个多嘴的女生!这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同学!我无奈又不满地看了刘可欣一眼,知道这次朗读是躲不过去了,于是,我抽出日记本,慢慢地走向讲台,准备读日记。
走向讲台的路上,我心情很沉重:我怕读不好,还要重读;又怕面对老师的镜头紧张。当我在讲台上站好之后,老师对同学们说:“赵进鑫在日记里记录了他和他家小狗的故事,写了小狗的来历和他与小狗之间的互动,还有小狗跑出去之后,他紧张不安的心情……“然后,她转过头,对我说,”好了,请你开始读!”接着,她就在教室的过道里为我拍视频。
朗读过程中,我特别紧张,一直不敢抬头看老师。当我读到一半时,老师提醒我大点声,好让同学们都能听得到。我点点头,大声读起来。幸运的是,我刚刚读完,下课铃声就响了。这时,老师和同学们纷纷为我鼓掌,我抬头,看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笑脸,我很高兴。
回家后,我发现,老师把我读日记的视频发布到了“快手”上,我看到了视频里的我:神情严肃、肢体僵硬、声音颤抖……果然,我还是太紧张了。可是,能够有机会为同学们朗读我的日记,能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肯定和鼓励,我特别快乐!我下定决心:努力学语文,认真写作业,争取再次为大家朗读!
我就是这样喜欢上语文的。你是如何喜欢上某个学科的呢?快给大家讲一讲吧!
篇八:我喜欢作文1000字
我喜欢冬天的大雪,在白茫茫的天空飞我舞。我喜欢在雪中奔跑,我喜欢那没有肮脏和污染的空气和洁白。
我喜欢在春天漫步,特别是在公园里。绿柳像个小姑娘一样,在清澈的湖边照着镜子梳洗。我喜欢去望那边五彩缤纷的花儿,沁人的花香充满的着生机。
我喜欢夏日的星空,我喜欢在多风的傍晚都在屋顶上,仰望夜空。星星一闪一闪的,像个顽皮的孩子。玩着捉迷藏,在月亮妈妈的关怀下,我的眼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我喜欢秋天的稻谷,一望无际的田野上,我闻到了,闻到了丰收的喜悦。
我喜欢沉醉,喜欢沉醉里深刻的感悟。我总是沉醉在美景当中,每次绚丽五彩的花儿在我眼前在现时,我总是能感悟到大自然的环境是多么美好,每当种子发出绿芽破土而出的时候,我总是感觉世界是多么美妙。我也经常沉醉香味之中,尤其是在爸爸的厨房里,那熟悉的糖醋排骨,美味的红烧仔鸡总让我久久难忘!最不能忘记那次痴呆的望着天空,灰蒙蒙的天空把白云都浣净了,他原来必定不是灰蒙蒙的,只是人类对环境的破坏,遂是使天空出现那样的场景。
我喜欢吹笛子,不管是哪一首我喜欢《山歌》,《小放牛》,《姑苏行》,《中华六板》。我也喜欢一些不知名的小夜曲,我认为它们有着同样的乐趣。
我喜欢另一种曲子。是挂在人们嘴上的。等我在秋风瑟瑟的早晨走路的时候,总是有一些人和哼着优美的曲调,我就会忽然觉得世界是多么充满活力。每当刚入学的小朋友唱着《上学了》这首歌是时,我总是感觉世界变得更美好了,更谐了。
我喜欢骑自行车。我喜欢从小到大一直陪伴着我的自行车,那破旧的车轮和车头,总是我在泪光里重新看到那儿时的时光。这最不能忘记那年秋天,我刚学会骑自行车。旁边的叔叔阿姨都给我表扬和鼓励,那时候,我才正真的感受到世间的快乐。
我喜欢学习,特别是在课堂上,我喜欢许多功课,握着他它就觉得在和高尚的人在聊天,那大小不一的字体蕴含着打开知识殿堂的钥匙。我很快就想到,在小学阶段,很多家长认为主课都是最重要的,而对复课都不以为然,也许他们认为复课总只是对孩子放松的工具。世界的公认,家长的判断本是这样虚幻的,唯有孩子的天赋和兴趣永远长存。
我喜欢过节。那天可以无忧无虑的休息一天,还可以和家人团圆,聚在一起。那时候你才能感到世界满满的幸福。
……
我喜欢生活,但是“喜欢”二字机既会成为阻挡你双脚的石头,也会成为推进你后背的动力。所以,让我们继续前进吧!不断的超越自己,然后让我生活变得充实美满。
篇九:我喜欢作文1000字
“大部分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轮不到拼天赋。”是我在《岁月忽已暮》这本书里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岁月忽已暮》不是一本“好”书,似乎也并不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看,但就是这样一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向往少年的青春。男主人公江海与女主人公姜河是一对“天才”,“他们十三岁升入高中,十四岁获得国际数学奥林匹克一等奖,十五岁以SAT和TOFEL满分的成绩被世界级名校全奖录取”,“听起来都跟神话一样”。确实跟神话一样,但它吸引我的并不是这些听起来“神话”一样的主角光环,也不是什么“最动人学霸纯美爱情”,而是这对“天才”背后不为人知的努力和同常人一般经历种种忐忑的青春。
“所有人都只看到我和江海风光无限的一面,但是他们都忽略了,江海因对科学的痴迷,曾经被自己调制的化学试剂炸伤,至今额头上还留有一道伤疤……甚至连刻苦程度远远不如江海的我,每天也要背下五百个单词,连睡觉都塞着耳机在听一档叫‘SixtySecondsScience’的听力节目”。这是书本中的几段文字,可以看出“天才”的背后付出了多少鲜为人知的汗水和努力。后来他们一起去了旧金山,上了大学,经历了许许多多普通人都可能会经历的,他们的青春与普通人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他们付出的比别人更多,也因此收获了更多。这本书惊艳我的地方不在于多华丽的语言,不在于多跌宕起伏的情节,而是它普通中又藏着青春的气息,平凡中又有着动人的故事。
看这本书,我总能想到自己:上早读是困得哈欠连天,不愿意多背一行单词,不想再付出更多努力……这又让我想到凿壁偷光的匡衡,悬梁刺股的孙敬,闻鸡起舞的祖逖和刘琨。他们尚且能够为了心中的信念去努力去付出,我为什么不可以?也许我没有像江海和姜河那样天资聪慧,但我同样可以努力啊!时间从来都是是公平的,机会只会降临到有准备的人身上。
虽然《岁月忽已暮》是我几年前看的,有些情节也已模糊了,但这并不影响我喜欢它。“大部分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轮不到拼天赋”这句话印在我的脑海里,“说不定再努努力,就能发现自己潜藏的天赋呢。”我总是这样想。
书中的校园、樱花、细雨能让我联想起自己尚未逝去的青春,没有成熟的青春和渐渐会远去的珍贵校园记忆。少年就是少年,他们看春风不喜,看夏蝉不烦,看秋风不悲,看冬雪不叹,看满身富贵懒察觉,看不公不允敢面对,只因他们是少年。“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所以青春的大好时光是用来努力和奋斗的。
《岁月忽已暮》陪伴我成长,教会我努力和奋斗的青春才是最美的青春,人不努力枉少年。
篇十:我喜欢作文1000字
最近我读的几本书是,十大名著中其中两本《水浒传》和《三国演义》。它们非常好看,里面的人物令我敬佩。
《水浒传》一看这名字就知道非常有意思,果不其然,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开头第一章的主人公,鲁智深,这一篇文章叫《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一看这个题目就知道鲁智深就是一个力大无穷的汉子,这篇文章可畏是整本书的经典文章,内容讲述的是鲁智深去镇上吃酒,然后把店小二的牙打掉了。鲁智深俗称鲁达,读过《水浒传》的人在讲述的时候,很少人叫他鲁智深,都叫他鲁达。至于我为什么叫他鲁达呢?因为它有一身疙瘩肉,力大无穷,别看他表面那么粗鲁,其实人家心善的很,不会伤及无辜。所以,他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物。
再来说说《三国演义》,作者是罗贯中,这是四大名著中最好的一本书。《三国演义》的人物各个厉害,个个威武,个个霸气,其中比较令人难忘的故事就是“桃国三结义”了。有大哥刘备,过五关斩六将的二哥关羽,最后就是三弟张飞了。还有三国中最强大的吕布,其中一篇文章就叫做“三英战吕布”,“三英”就是刘备,关羽,张飞他哥仨了,他们三人挑战吕布,吕布敢应战,可想而知吕布的强大了吧。号称无敌战神吕布有一批非常厉害的坐骑,叫做赤兔马,在人间流传着一句话叫做,“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还有当时的神医华佗,只要略知三国的人,一定知道华佗,他的医术在当时天下无敌,没人比得过他。对关羽“刮骨疗毒”的就是神医华佗。华佗救过多少条命,数都数不清了。还有赵云,曹操,周瑜,诸葛亮。周瑜死的太过于奇葩了,竟是被诸葛亮气死的。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可谓是无人能敌。赵云在那时除非吕布能勉强打得过他,其他人都是以卵击石。还有就是三国中最忠诚一员老将黄盖,他是周瑜的手下,周瑜和黄盖还出了一句歇后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据说,当时周瑜和曹操对战的时候,曹军军队太过于强大,于是黄盖出了一个计策“苦肉计”,也是出于这件事,“苦肉计”就是当时周瑜和曹操敌对,黄盖对周瑜说,你把我捆在刑具上打,要打的狠一些,然后我就去假装投奔曹操,让他误以为你不要我了,然后我在里面当卧底,为大人您提供情报。果不其然,最后魏国曹操战败了,吴国周瑜取胜,曹操怒发冲冠,三国的人物各个机智勇猛啊!
赵云,蜀国刘备最强的一位部下,五虎上将之一。除了第一名关羽之外,就当属赵云了,一个人大战长柏坡,敌军有上千万的人,赵云还是活了下来,就是为了救刘禅。不愧是号称“白衣将军”的赵云啊!
下面介绍的就是五虎上将中的黄忠了,我最敬佩的是黄忠的箭,百发百中,是三国中最强神箭手。
马超,三国根本很少提到他,但是它的飞矛很厉害。张飞,粗中有细,一声吼死了夏侯渊。关羽五虎上将之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毒,温酒斩华雄。在阎良,朱文丑,关羽非常忠厚,被圣人称为“武圣”,但是夜走麦城被吕蒙袭击而牺牲了,关羽也是我比较喜欢的英雄。
三国让我不禁赞叹,让我佩服不已。
篇十一:我喜欢作文1000字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人,有的人只是生命中的过客,但有的人却是生命中最珍贵的人之一。我的爸爸,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喜欢我的爸爸。
爸爸脾气温和,平时嘴角总是挂着笑容,很少像妈妈那样高声叫喊。他和普通爸爸妈妈一样,会催我晚上早点睡觉;会啰嗦我少玩会PAD,保护眼睛;会督促我洗碗、倒垃圾;会……但他又和其他爸爸妈妈不一样。
带我一起“吃鸡”
爸爸对待游戏的态度很开明,这一点深得我心。爸爸读书的时候就喜欢玩游戏,据妈妈说,读大学时,他曾经痴迷于一款叫“RO”的游戏。现在他“移情别恋”,钟情“绝地求生”。他一有空,就抱着手机玩“绝地求生”这个游戏,俗称“吃鸡”。为了玩得好,他甚至还观看其他人“吃鸡”的视频直播。他有时候还会拉着我一起玩。妈妈对此颇有微词。但爸爸总是振振有词:“柚子偶尔玩一会,适当放松,劳逸结合。至于我嘛,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了,玩游戏也是娱乐嘛!”哈哈,爸爸的想法紧跟时代潮流。
对狗充满爱心
爸爸说得有道理,他虽然经常玩游戏,但绝对不会影响该做的“正事”。每天回到家会把当天该做的家务做完才去玩游戏。这该做的事情就包含了照顾小狗——椰子。他对椰子充满爱心:给它做鸡肉丸子,带它外出散步,陪它扔球玩耍……人心换兽心,椰子对爸爸也很热情。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椰子从笼子里出来,总是第一时间扑向爸爸,扒在他身上舔来舔去。哪怕爸爸躺在床上,它也会越过我和妈妈,扒在床边,眼巴巴地望着爸爸。有一次,妈妈实在羡慕,就故意拦住椰子,不让它去爸爸,但椰子却拼命挣扎,想要和爸爸“团聚”。爸爸的爱心连狗狗都感受到了。
用幽默化解矛盾
爸爸平时特别幽默,他总是用幽默的语言化解生活中不开心的事。连一向严肃的妈妈都说,有爸爸真好。
有一次,我们全家准备去游泳,但是在去哪个游泳馆的时候发生了分歧。妈妈提议去七宝中学游泳馆。
但我不喜欢:“那里太远了,我们去南郊那里吧。”
“南郊人多,地方小,根本游不了。”妈妈皱着眉头,一脸不屑的样子。
“一点也不小,离我们也近。”我一下子跳了起来,抗议妈妈的“专制”。
“对你来说不小,对我们来说,根本没法游!”妈妈立刻把头转向我,像一个独裁者一样,大声吼道,“你怎么只想着自己!”
顿时,我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哼,南郊离我们近,这样我们就能多玩一会儿,我怎么是只想着自己呢?妈妈也太严厉了。我忍不住我目光投向了爸爸,想让爸爸说句公道话。爸爸这时插了进来:“南郊和澡堂的唯一区别就是没法涂沐浴液。到时候我们一家人去了,整个池子就被我们占领了。”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都笑了。爸爸显然站在妈妈那边,但是他幽默的话比妈妈的指责顺耳多了,我也就笑着妥协了。爸爸成功地用幽默化解了一场“家庭危机”。
篇十二:我喜欢作文1000字
-做一个真实的自己,独一无二的自己,努力,加油!
“哇,这是谁,怎么那么难看,哎个子还那么矮,真是‘百里挑一’啊!”瞧,那个对着镜子大呼小叫的,就是我啦,我嘛,怎么说呢,长得普普通通,可以说像我这样的,满大街都是吧!
一·其实我挺自卑
呵呵,在学校里,同学都夸我长得可爱,是个小萝莉,学习又好,又开朗乐观。有时候,我真以为自己那么完美,可是其实不是这样的。真正的我,其实是自私自利,喜欢说人坏话,很叛逆,懵懂无知的坏小孩罢了。没有大家说的那么完美,个子又很矮,其实我挺自卑的。我总是想,为什么别人长得那么高,长得那么漂亮,可爱,不是很努力,学习也可以很好。而自己,只有很努力,很努力,才会收获那个叫做“成功”的东西。虽说,老师教导我们,“一分辛苦,一分收获”,可是我总感觉很不公平,为什么有些人天生就那么“完美”,而有些人就不是呢。每时每刻,走到哪里,我都会很自卑。于是我开始学会伪装,伪装成一个好像每天都很快乐的人,每天努力与同学搞好关系,努力做个“完美”的人,每天都很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这样伪装下去,做一个不真实的自己,真的很累。
二·原来也有人喜欢我
知道吗,原来也有人喜欢我唉,一直很自卑的我,总是想,不会有人喜欢我吧,自己那么难看,那么矮小,可是真的有人喜欢我,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告诉你哦,他是个女孩,哦,忘了告诉你,我也是个女孩,千万别想歪了哦,这绝不是同性恋,这只是……,额,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她就是说喜欢我呢,我很高兴,原来也有人喜欢我,而且是那个真实的我,记得那时是这样的……
放学了,我骑着自行车回家,吁,我舒了口气,终于可以回家了,终于可以卸下伪装的面孔了,终于可以轻松一下了。正当我要上楼的时候,一位女孩拦住了我,这女孩模样可爱,不过我与这位女孩素不相识,不知她为何要找上我,我想反正已经回家了,又不认识她,不伪装也不会怎么样,于是,便打趣道:“小女子我与这位兄台素不相识,不知为何要拦住我的去路?”这位女孩却很认真地说道:“你好,你不认识我,但我已经注意你很久了,我叫欣欣,我很喜欢你,真的,”听到这,我正想捧腹大笑的时候,她继续认真地说道,“同学,说真的,我也是住这个小区的,我们交个朋友吧,我很喜欢真实的你,希望我们以后能成为好朋友。”
三·我决定为她改变
过了几个月,我们已经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我发现,我们“志同道合”,而且她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她对我说,不要太顾及别人的看法,努力做好自己就好,做一个独一无二的自己,真实的自己!听了她的话,我决定为她改变,当然,改变一些东西,其实很难,但是为了她,也为了自己,我决定豁出去了,我开始改变,哦,不,应该是做回原来那个自己,我变得快乐起来,真正的快乐!很多同学都说我变了,变得与以前不一样了,变得更加快乐了,我感到很开心。我很快乐,因为我的每一天是充实的,快乐的,因为我的每一天都有她陪伴。
因为有你,才有现在的我,因为有你,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谢谢你,欣欣,我要告诉你,我也喜欢你,我相信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篇十三:我喜欢作文1000字
喜欢书。
非常喜欢。
因为,看书让我快乐、心静,让我懂得善良、乐观,让我有了好脾气、交到更多好朋友。每次捧着书的时候,每次沉浸在书的精彩故事里的时候,每次淋漓尽致地阅读所体验到的快感的时候,我都会很激动。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如今,在我的书架上,已经堆满了各类书籍。但是,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基本经典书。
看《稻草人》让我懂得善良
这一本童话书里的内容我都喜欢,但更喜欢《傻子》这篇。我感觉宁愿做一辈子“傻子”也不做一天聪明人,因为这里的“傻子”不是说一个人很傻,而是一个从不贪心的人。他愿在国王生气的时候,砍掉自己的头博取国王的快乐;捡到钱,一定要等待失主回来才肯走,在冬天的时候帮别人干活,自己不睡觉把被单让给师兄……他是多么善良,心里装着别人。
这种“傻子”似的善良,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我身边的同学、老师,有时候也是这样“傻”,心里只想着别人。而我呢?有时候也跟这个“傻子”一样,那次有个同学没有带美术用品,而我慷慨地借给了他,最后自己没有了,被美术老师批评一顿,最后还要向同桌借。不过,我愿意做这样的“傻子”,因为我很快乐。
读《木偶奇遇记》让我懂得乐观
这本书的主人公当然是匹诺曹,匹诺曹是一个木偶,他原来性格很不好,爱撒谎、自欺欺人、不爰学习……后来他被朋友叫去到玩具国玩,一到玩具国就变的更贪玩,导致后面变成了一只毛驴,最后有了仙女的出现才把匹诺曹改过自新,成了一个守信、爱学习、不贪玩的一个人,最后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匹诺曹的经历,不就是一个孩子的成长历程吗?
每个孩子在成长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也会像匹诺曹一样,爱撒谎、自欺欺人、不爱学习……可是经过老师和家长的教导,慢慢变好了。我原来也是如此,不够乐观,爱说慌,现在我也变的守信了,也变得乐观了。遇到问题时,我都会积极地克服。
读《坏脾气的玛格力特》让我有了好脾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做人脾气不能太坏,因为玛格力特以前脾气很坏,导致没有人愿意跟她交朋友,她很孤单,后来,她慢慢改变了自己,收敛了脾气,人也变得乖巧懂事,就连她的姐姐小六、小七、小八也喜欢自己的妹妹了,大家都喜欢玛格力特了。
所以,一个人有好脾气是多么重要,我以前脾气也不好,因为一点小事都会跟同学大吵大闹,乱发脾气,很多同学不愿意跟我玩。慢慢地,我改变了自己,收敛了脾气,像玛格力特一样,拥有了许多朋友。
有人说,书像朋友,阅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其实,书还像老师,每次读一本书,就像一位老师站在跟前,谆谆教导我,让我懂得许多道理。
就因为我爱读书,让我懂得善良、乐观、心静、好脾气,同时拥有许多“好朋友”。我将继续做一个阅读达人,继续在书海里畅游,努力到达知识彼岸,希望大家也做一个爱阅读的人哦。
喜欢书。
非常喜欢。
篇十四:我喜欢作文1000字
“教育!科学!学会读书便是点燃火距”。这是法国作家雨果曾说过的一句话。他有很多代表作都家喻户晓,其中《悲惨世界》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主人公冉阿让是一个淳朴的园丁工人,但是他家庭贫困,生计难熬。在一个冬天的晚上,他饿得不行,就到面包店里拿了一块面包,不料被抓住了,判了五年苦役。可是冉阿让不甘屈服,为了早点自由,大冒风险四次逃狱,又被加刑十四年。偷一块面包竟要服役十九年,何等悲惨啊!苦役生活结束后,冉阿让不再是曾经热心的冉阿让了,他变得仇视法律,痛恨社会,甚至想放弃生活。卞福汝教主在这时候帮助了他。他默默宽容的冉阿让偷盗银器行为,并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将他放走了。冉阿让知道这件事后,内心产生很大波动,他开始弃恶从善。
那之后,冉阿让化名马德兰,从此洗心革面,不久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而且当上了大名鼎鼎、普济众生的好市长。生活总是不会一帆风顺,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曾经缉拿过冉阿让的警长沙威突然出现,并不停地找他麻烦,随时准备抓捕他。可是在国家内战之时,冉阿让不顾生命危险拯救女孩珂赛特的一幕,被沙威看到了,他犹豫了。他不知道冉阿让会做好事,他也不知道这人竟然还有善良的一面。他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没有抓捕冉阿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站在气势磅礴的大河边,纵身一跃,粉身碎骨。
我不知道我是以什么样的心情读完这本书的,但我知道在一年后的现在,是以复杂的心情来写下这个感悟的。在书的结局,冉阿让临死前仍旧对珂赛特敦敦教诲,他完全成了博爱主义的化身。作者赞叹道,“在某个阴暗的地方,有个巨灵,张开他巨大的双翅,正在等待着这个灵魂”。
站在冉阿让的角度看,因为卞福汝教主的善良感悟了他,使他变得同样仁爱。接受芳汀的要求,原谅珂赛特一次次的不理解,包容沙威一次次的抓捕。大家面对可亲的马德兰市长。谁又能想到他是服过役、逃过狱的冉阿让呢?人性会变,也许你的一个善变一个人。
再站着沙威的角度说说,他出生在监狱中,由警察抚养长大,每天面对的只有警察和罪犯。而他被灌输的思想也是对罪犯的深恶痛绝。在那个鱼龙混杂的社会,罪人的生活苦不堪言“家庭不留宿,人们不欢迎”,这是沙威和人们的统一思想,他认为罪人只会做坏事,他们都是罪有应得。现在想来,他的想法真的过于绝对。第一次在书中看到沙威视我的三观受到严重冲击,他怎么如此冷漠却又如此的胆大妄为。他又是一个极端固执的人,他不允许自己犯任何错误,以至于在放走冉阿让时,选择跳河自尽。
沙威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抓捕冉阿让,但是作为读者的我们,很容易看出。他看到了冉阿让的善良之举,内心极为震撼。冉阿让的慈爱,热心感动了他的内心,触动了他灵魂。
“上帝永远存在于人的心里,这是真正的良心。当心灵遇到虚假的绝对时,他暗示的心灵,要认识真正的绝对,人性必胜,人性不灭”!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觉得过于绝对。真诚善良的本质可以不仅使自己变得更好,甚至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可能你的一个瞬间就会触动他的灵魂,使他改变吧。
希望我们都做一个善良的人!
篇十五:我喜欢作文1000字
我喜欢一切幽静而有趣的事物,它们为我的生命增添了一抹绚丽的色彩。
我喜欢恬静的山谷,可以呆坐在山谷中,驱除脑中的纷杂。
我喜欢在日暮之时,端一杯红色的凉茶。在阳台上放一张小小的木桌,再有一把小转椅,一个人端坐在桌旁,慢慢饮尽杯中的茶。伴随夕阳的橙红,暖黄看远处的风景:一幢幢楼,一座座山,一个个悠闲散步的路人,还有沿街叫卖的小贩。仔细回味口中那浓浓的茶香,认真吸引茶中的营养。
我喜欢在雨后晴空出外散步。呼吸那混合泥土清香的空气。走在巷子集积水的小坑中,穿上雨鞋,来回跳跃,“啪啪啪”,我喜欢这独特而美妙的声音。不时,我还会仰头望天边的彩虹,就像由七种不同颜色的彩带组合起来似的,如一座梦幻拱桥,站于桥上可以俯瞰全城的风景。我也喜欢一直跑到彩虹的起源地,看看彩虹渐渐化为水汽,飘散在空气中。
我喜欢与朋友玩耍。他们总是在不经意间来寻我玩儿,给我带来惊喜。小时候,我们在院子里互相追逐打闹,玩一些童真的游戏,做一些幼稚的事情,说一些有趣的笑话。到了少年,我还会在他们做作业时拜访他们,或交流学习,或一起玩牌。当然更多时候是看电视,因为电视中蕴含着那么多我们未知的领域。我们还会一起学习,一同钻研,这是多么愉悦的事!
我喜欢在黑夜中独自坐在书桌旁,沉思白天所遇到的一切事物,思考人生的真谛,时间的意义。这在你的眼中或许是很无趣的。但是其中的乐趣却是你所想象不到的。漆黑的夜空可以给你一些虚幻的遥想,从而启发你对生命的联想,打开你脑中的智慧。这时候,去追忆那些不明白的道理或名句。可能是书中的一行小字,也可能是老师的一句教导……,总而言之,它们使我变得乐观、变得睿智、变得成熟。
我还喜欢下课时钻研奥数课本上的难题,探索其中的奥妙。读题中的一字一句,甚至一个标点也与解题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会细心地体验题中的信息,并把它们分解成简练的语言列在稿纸上,助我分析。最后,从题中找到一个细小的突破口,结合公式,算出问题的答案。这是一件多么有趣而又优雅的事啊!有时也可能失败,但我会把它化作我前进的动力,继续琢磨。我认为,这就是一件永无止境,永无尽头的旅行。每次钻研,都会有新的发现。
我还喜欢涂鸦。从小我的脑海里便会出现一些奇形怪状的事物,没有根据,也没有由来。每当这时,画笔便成了我的娱乐工具,有时纸上只是简单线条;有时便成了五彩的“怪物”。长大了,这便成了我用来娱乐的业余爱好。我会把生活中一切新奇的事物都用一根小小的笔画下来。它们都被妥善地保存在一个小铁盒子里。不开心时,它们会带给我一串爽朗的笑。
我喜欢这世上一切恬静而有趣的事物。当然,我也喜欢这个装满美好事物的世界。
篇十六:我喜欢作文1000字
你有点胖,真的,我很多次建议你减肥,你却说:“越减越肥!减肥对我来说只是传说!”
为此,我很瞧不起你!一个人连自己的嘴巴和体重都控制不了,还能控制什么!哼!
刚开学,到了新学校,恰逢双休,又是一个人独自在家,感觉特孤独,但又似乎觉得这其实也是一种美。近来受了班主任的蛊惑,总看些《名家散文》《读者》,竟然也诗意起来。或者按老师说的,我本来情商就不低,再被她诱导诱导,对读书写作居然也莫名喜欢起来。虽然读得不多,写得还很不好,可是心却是静下来了。
“睿哥!骑车去!”又是微胖的声音。其实他就住我家隔壁,也就是说我们两家的距离就是一堵墙的厚度。
“这么热,去啥呀!等被烤焦啊?”我懒得跟他去,要是班里篮球队叫打球,我一定飞一般冲出去。可是,和微胖,骑车,我还真懒得动!
“去吧!去吧!你不说要我多运动才减肥么?你看你又不陪我。”他粘到我家沙发上。
“噢哟!是你减不是我减,好吧!”我让过点,坚持不为所动。
“哼!你还校自行车队的种子选手呢!我看你是好久没练,怕输给我吧!”
“什么?我怕输?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小样,跟你比,我都不用专业车,老爸那破车就稳稳拿捏你!”
微胖笑了,满脸的阴谋得逞样!
一会儿我在右边,一会儿他在右边,我俩比赛谁先到那个离家不算近的小公园。我故意保持在他前面一个车身,有时耍耍他,故意半个车身,让他感觉就要超过我了,可是我又用力踩几下,他又落后去了。
看着他满头大汗,我真是爽啊!连知了的叫声都像是唱歌。
突然“咔擦”一声,我感到双脚失去了重力,怎么踩,踏板都是空转,使不上一点力气。车子自然就慢下来了,我跳下车,一看,链条掉链子了,真是倒霉。
“没事,我来帮你修!”微胖也从车座上挪下他那肥硕的屁股。
怎么可能呢?微胖还会修车,真没听说过。
“傻了吧!我爸以前帮人组装自行车和电瓶车,我没事常帮他。不信,看着!”
说着他把自行车往我这边一推,让我扶着,自己则趴在地上仔细捣鼓起那条链子来。此时的他大汗淋漓,衣服的衣领后背已经湿了一大片,我提醒他不要修了,天气那么热,大不了我推回去好了。可是他却很执着,说只要5分钟就可以。
果然,一会儿他就站起来了,一脸的笑,灿烂得很,可是头发却跟刚洗过一样,汗水直往下滴,满手的黑油。
“好了!”
我上车一蹬,果然!
微胖在路边的草地上蹭去了手上的油污,潇洒地一抬腿,又上了车。喊一声:“睿哥,走!”那声音爽朗极了。
我再次踏上车子,猛力一蹬,车身飞一般冲出去,又一个刹车,保持落后微胖半个车轮……
看着他的脸,看着他厚实的肩背,我心里说:微胖!我喜欢你!
篇十七:我喜欢作文1000字
我喜欢稻米的味道。
——题记
稻米是家里常吃的粮食,这种普通的食物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但那颗颗圆润而饱满的饭粒,小巧玲珑,仿佛是一个又白又胖的小娃娃。舀一勺又香又软的大米饭,放到嘴里细细的咀嚼品味,便会觉得舌尖有股甜丝丝的感觉,那是幸福而美满的味道啊!
稻米是来之不易的粮食,古人有诗云:“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偶尔来到乡下,那时正值金秋,正是稻米成熟的时候。一眼望去,辽阔的田野金灿灿的。一阵微风拂过,田里泛起一阵金色的涟漪。水稻们都耷拉着脑袋,饱满圆润的稻粒压弯了它们的腰,又是个丰收年呐。金色的阳光洒进了碧绿的稻田,一株株水稻扬起了金色的笑脸,随着风妈妈的拍点摇曳。田边的农民伯伯扛着一大把的稻米,黝黑黝黑的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稻田里一派和谐融洽,幸福美满的气氛。稻米也有丰收的味道呢!小时候的我挑食,不爱吃米饭,可长大后知道了一位大名鼎鼎的“老农”,才渐渐爱上稻米。
有一次吃饭,有一次吃饭,我的下巴仿佛被打了一个“洞”,饭粒掉的满桌都是。爸爸气的用手指着我的下巴:“你看看桌上,这得多浪费呀!”我双手叉腰,不服气地说:“这又不怪我,大米一点味道都没有,才不好吃呢!爸爸这一次却没有大发雷霆,而是用那双大手轻抚我的头:“你知道吗?一位科学家为了十几亿人民有米饭吃而不辞辛劳下地种庄稼呢。”
随后,爸爸带着我观看了一个纪录片,里面有个老农,个子不高,脸小小的,耳朵却显得有点“出号”。他的脸上爬满了皱纹,皮肤黑黑的,看上去年纪很大,但走起路来却又快又稳。他真的是一个卓越科学家吗?
这个老农对水稻情有独钟,把水稻当成宝贝,对它们好像照顾孩子一样细致。影片中强调到,那个老农已经90多岁了,却还整天起早贪黑,干起活来比小伙子还勤快。我突然想起了有一次烈日炎炎,我在露天大操场上站了几分钟就觉得口干舌燥、大汗淋漓,可这样一个老人,为什么在稻田里辛苦的劳作还那么开心呢?为什么他的宝贝水稻们有了一点成长,他就会露出像孩子一般可爱的笑容呢?
前几日,我才得知这位老农便是荣获共和国勋章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他为了解决全世界人民的温饱问题,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去看他的杂交水稻试验田,每天都在辛苦的研究着。但在不久前他逝世了。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我的泪水已经盈满眼眶。亲爱的袁隆平院士,您的丰功伟绩后人会铭记于心;您的“禾下乘凉梦”,新一代会帮您实现的!
现在,稻米的味道代表了丰收,代表了辛勤的汗水。它是袁隆平院士毕生的心血,解决了千万中国人的吃饭问题。
这夜梦中,我似乎漫步在田边,抚摸着稻苗,闻着稻花香味,和袁爷爷一起说丰年!
篇十八:我喜欢作文1000字
神秘的海底世界,惊人的人物较量,暗藏的重重玄机,耐人寻味的结局,人物的真情流露,让我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个神秘又惊险的海洋之旅。一个《海底两万里》满足我所有好奇心,同情心……
真性情的尼摩船长让我又爱又恨,他将阿龙纳斯,康赛尔,尼德兰从海中救起,却又狠心的将它们关在小黑屋,不允许他们离开,既然救了他却又为何选择将它们锁住?他不顾自身安危奋起从鲨鱼嘴里救下贫困的采珠人,却又为何不听劝?执意将敌舰撞沉,使全舰的人坠入海底,无一生还,既然有善良同情在她骨子里,却为何让我们看到它残酷的一面?也许是为了复仇,复仇的种子,一点点在尼摩船长心里扎根发芽,直到根深蒂固,将尼摩船长带到了偏执的一角,让他陷在仇恨中。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着迷,我会想尼摩船长到底有过怎样的经历,让他善良的对待被蹂躏的人和凶残的对待它的敌人。
真性情的他有为这本书填了不少趣味,真性情的他让我对他好奇不已,真性情的他又让我明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也就是这样不够完美的他让我好奇。
耐人寻味的结局,在经历了船长的疯狂报复后,鹦鹉螺号又遇到了可怕的漩涡,这个漩涡终究把阿龙纳斯一群人回归原位。唯独是鹦鹉螺号不见踪影,生死未卜,就这样苍白的收尾了,在我合上最后一页时,我满脑子都是尼摩船长会活下来吗?因为在我心里也对他充满了同情,我希望他是活下来的。
这个耐人寻味的结局让这本书更加丰厚,我禁不住思考他的结局会是什么,禁不住的联想后面的情节,这更是它的成功之处,更让我明白:充满仇恨的人生注定不会幸福,而尼摩船长就是最好的例子,亲人的失去,国家的仇恨让他心中燃起愤怒复仇的念头越来越强,或许说丧失亲人等同于被毁灭,那么他复仇便与自我毁灭画上等号。一辈子活在仇恨里有何意义?如何体验这精彩的是世界?
如果说尼摩船长唤起了我的同情心,耐人寻味的结局唤起了我的好奇心,那这色彩斑斓的海底世界和惊险的海底之旅更让我流连忘返。
书中对海底世界充满了奇思妙想,有凶恶的角鲨,美丽的珊瑚,爱吐泡泡的鱼,这一切给这个海底世界增添了真实,详实又精彩,让我产生的一种感觉,这个海底一件藏着更大的秘密,剩余的只有靠我的想象了,情节上这趟海洋之旅真是又刺激又惊险,她们在海底为逝去的船员办了别样的海底葬礼,救下采珠人,捕杀大头鲸,救助长须鲸,与章鱼搏斗,他们发生的所有都通过作者的描写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我仿佛深陷其中。阅读中我仿佛与他们一起斗争,我想这也是这本书的魅力。
如果我参与了这个惊险的旅行,我想我会……
篇十九:我喜欢作文1000字
我家养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动物,它叫“懒懒”,它体形庞大,身材魁梧,活像一只小老虎,我们又叫它“齐天大猫”。八年来,懒懒跟我们日夜相伴,朝夕相处,像个忠实的卫士,守护着我们的家庭,我们可喜欢它了。
懒懒的外形十分可爱。它的毛分为两种颜色,背上的毛是金黄色的,肚子上的毛是白色,它有一双金子似的眼睛,如果你仔细看,一定会觉得那一双眼睛就是两颗金子,活像孙悟空的金睛火眼,在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使它更显警觉和聪慧。它有一个敏锐的鼻子,不要光看它鼻子小,只要有一点儿可吃的东西,它准会闻到。还走到你的前面,喵喵地叫着,好像在说:“给点东西我吃吧!给点东西我吃吧!”它还一个樱桃小嘴,虽然它嘴巴小,但是它有一排锋利的牙齿。它的牙齿有3厘米长,就像匕首一样锐利。要是你被它狠狠地咬上一口,准会流大量的血。
懒懒是个“大吃王”。它肚子饿的时候,它会喵喵地叫着,有时还会碰一碰你的腿,好像在说:“我饿了,快给我东西吃!”我便走到它的饭盆前,给它加一点猫粮。它吃东西的时候,无论你怎么弄它,它也一声不响,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它又喵喵地叫着,这时我们又得给它加猫粮。我问爸爸妈妈为什么猫会吃那么多餐。妈妈说:“猫的性格就是那么古怪,贪吃是它的天性,你可要好好侍候它喽!”爸爸说:“它是怕我们冷落它,借这种方式希望我们多关注它,它是很会撒娇的!”
懒懒十分贪睡。每逢它睡觉的时候,它总会找个舒适的地方,或者是阳光普照的地方,舒舒服服地睡大觉,如果你不吵它,它可是会睡上一天一夜,睡到天昏地暗。懒懒整天沉浸在甜蜜的梦乡里,仿佛看破红尘一样,觉得世人皆醒,唯我独睡。我们都担心它患上忧郁症、肥胖症。
懒懒还是捉老鼠的高手。有了它,我们家从来没有被老鼠搔扰过,真是劳苦功高。一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在客厅看电视,伏在沙发睡觉的懒懒突然睁开火眼金睛,竖起耳朵,向阳台飞扑过去。原来阳台有只大老鼠作作索索,吱吱地抓咬放在袋里的花生米。它看出懒懒来了,并不躲避,现在的猫都贪吃贪睡不干活,与老鼠互不侵犯,和谐相处。只见懒懒竖起尾巴,翘起胡子,睁圆一双喷火的眼睛,弓起身子,四腿一跃,像猛虎下山一样扑向老鼠,尖利的爪子一下扯在老鼠头上。老鼠发出一声惨叫,马上爬向栏杆上,落荒而逃。懒懒穷追不舍,纵身一跃,把老鼠扑在地上,用爪子紧紧按住老鼠,张开锋利的牙齿,把老鼠咬得鲜血淋淋,体无完肤。老鼠拼命挣扎,无奈回力无天,最后被懒懒咬死了。懒懒发出快乐的“喵喵”声,像在向其它老鼠发出警告,又像凯旋的战士,向我们传递胜利的捷报。
我可喜欢懒懒了!因为它活泼,因为它可爱,因为它是我们家的守护神,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宠物!
篇二十:我喜欢作文1000字
随着时间的推移,科学的发展,我们人类也在逐渐走向“新时代”。
“看!”街道旁,那浓绿的树荫下,整齐地排放着十几辆崭新的单车,为城市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也许你是初次见到,会疑惑:咦,是谁买了这么多车子停在这儿了?不,不,这其实就是我们的“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顾名思义,就是大家都可以用的单车了!你只需要拿出公交卡,一刷,车子就可以供你使用。这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可是天大的福音!不需要苦苦等候公交车,也不需要找停自己车的地方,任何一处车站都会有共享单车的身影。骑上它,车子灵活地穿梭在“车海”之中,再一回头,望望公交车中被挤成“罐头”的人们,再狠狠吸一口新鲜口气,哈哈!真是自由潇洒,肆意快活!
而现在,商场也在逐渐走向“共享时代”。我陪妈妈去逛商场时,都被惊到了:庞大的“书吧”里放着千万本书,人们可坐在长椅上免费观看它们,微微流动的灯光和轻音乐流放起来,显现出的是一派文艺,浪漫的气息;商场里还卖着各种美味吃食,还有各种“试吃品”,真是琳琅满目……
“宝贝!你看这家的化妆品都好漂亮哦,快陪我看看!”我“啪”一下被妈妈拽去了化妆品店,不……架子上还有几本书在等我呢……妈妈不管我无声的抗议,拉着我进了店。
走进这家装潢考究的店铺,各色眼影、唇彩……。真是应有尽有!刚进没多久,妈妈就被一位热情的服务员拉走了,介绍这个,那个的,我没兴趣听,便自己溜走了。
突然,我看到一位服务员正在给一位姐姐介绍什么,那位大姐姐长得真是漂亮:大大的杏仁眼,棕色微卷的长发,高挺的鼻梁,只不过没化妆,不然更好看!我走近些,想听她们在说些什么。
“哇,这款口红看起来好棒,能给我试试嘛!”那位姐姐笑咪咪地说到,眼睛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
“小姐,这……”服务员吞吞吐吐,我很奇怪,那位姐姐要用的是试用装,也就是大家都可以试用的口红,服务员为什么不愿意呢?
“快点儿,你们就是这么服务人的嘛?我上班要迟到了!”姐姐明显不耐烦了。
“呃,好吧……”服务员有些无奈地为她抹上口红,涂完后,她又说眼影很好看,要求服务员给她抹上。我正奇怪着,看到旁边两位服务员正窃窃私语着什么,我便凑过去听了一下。
“诶,那位蹭妆的小姐又来啦!”“唉,可不是嘛,仗着化妆品能免费让人试用就天天来蹭,怎么会有这么没素质的人!”我一转头,果不其然,那位姐姐化好妆后就一扭一扭的走了,什么东西也没有买。
我愣住了,长的这么好看的人,怎么会……我很想冲上去与她理论,但又发现,一切措辞在这种行为前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这种占公共便宜的人,长得再美丽,心灵也是丑陋的。这时,妈妈已经买好了化妆品,拉着我走了,我又一次回头,心中感慨万千……
我喜欢共享时代为我们带来的便利与温暖,却不喜欢这种贪小便宜,谋私利的丑陋行为;我希望我们能成为互帮互助,到处都有人情味儿的大家庭,而不是和那位姐姐一样心灵丑陋。
简洁便利、为人为己;不谋私、不利已,处处都温暖;这,才是我喜欢的“共享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