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生涯作文1000字
篇一:我的读书生涯作文1000字
无论是清风拂面,鸟儿鸣叫的清新早晨,或是被阳光灌满的惬意午后,亦或是明月繁星,凉爽宁静的舒适夜晚……书籍,永远都是身边的陪伴者。轻轻抚摸那微微泛黄而有质感的书页,我的世界中只剩下文字的影子和那清脆悦耳的翻页声音,我在书的世界中不停探索,却从未感到疲倦。渐渐地,我迷失了时间,我也愿意迷失时间,一直在书的世界徜徉,直到永远、永远……
书籍,它是我知识的摇篮,是陪伴我成长的基石和动力。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就是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这就是读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给我带来的震撼。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每当我在学习上碰到困难,生活中遇到困惑时,想起海伦的故事,总会在心中扪心自问:与海伦相比,四肢健康的我还有什么理由去退却、去叹苦、去抱怨?
从幼儿时期不知道书是怎样一种概念,捧着书本像读“无字天书”的懵懂小屁孩,到现在与书形影不离的“小书虫”;从只看图片,字少得可怜的绘本,到标有拼音的彩绘少儿读物;从小说、散文、诗集,到“四大名著”、外国文学;从走马观花式的阅读,到现如今能悟出较深的道理……可以说,书见证了我的成长,我与书并肩,一起经历生活的百味,学习的百变。书,不仅丰富了我的头脑,还丰富了我的生活,丰富了我的人生,教会了我善良,教会了我勤勉,教会了我向上,教会了我……
书,就同人一般,每一次阅读,都是一次美好的遇见,一次精神的享受。无意间的翻阅,也许就是上天的安排。读书更是一种缘分,在茫茫书海中,遇见一本与你相遇的的书,观点吻合的书,或是让你无比赞叹、欣赏的书,这就是缘起。因为,读到一本好书,就好比遇到一位知音,碰到一位好老师。而我,就遇到了一位极为欣赏的大师——欧·亨利。
来自美国的欧·亨利,他的小说不仅在故事的情节上一波三折,设下一个又一个的悬念,引人入胜,更为惊叹的是每篇小说的结尾都会让读者“带泪地微笑”。我还喜欢他的故事所引出的“鸡汤”,不仅耐人寻味,更是暖心、暖情、暖心窝。他的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主要讲述了穷画家琼珊得了重病,在病房里看着窗外对面墙上的常春藤叶子不断被风吹落,她认为最后的那一片叶子代表着她,当最后这片叶子凋零的时候,也就代表着她自己的死亡。琼珊失去了生存的意志。贝尔曼,一个伟大的画家,在得知琼珊的事情后,夜里冒着暴雨,用心灵的画笔悄悄地在病房对面的墙上画出了一片“永不凋零”的常春藤叶,让琼珊重拾生存的意志,对生命充满希望,而贝尔曼自己却患上肺炎去世了……
看到最后,不知为何,书页湿了……这幅画,是贝尔曼老人一生最美的作品。最后一片常春藤依然留在古老的窗外;琼西也绽放出了往日的笑容,变得开朗乐观;伟大的画家贝尔曼永远留在人们的心中。
真爱是无处不在的,世上像贝尔曼老人一样高尚的小人物还有很多很多。所以,当我们面对困境时一定不要害怕,因为,天地之间,有真爱!让我们一起努力,为自己的生命画一树绿叶,也为别人的生命画一树绿叶,让爱在人与人之间永恒地传递!
篇二:我的读书生涯作文1000字
夜,深了,皎洁的远光洒满了大地,街上的人几乎都看不见了,附近的楼房灯都暗了,一切是那么的宁静,毫无波澜,但在东南角西边的那栋房子中,第十二层,正点着灯,坐着一个小小的人影儿。她是谁?不错,那个小小的影子便是我。我坐在舒适柔软的大床上,无精打采的“啃”书呢!
在21世纪的生活中,想必每个人都对于书这个知识宝典存在各种古灵精怪的看法或感想吧!今天,就由我来给你们谈谈书在六七年的时间中给予我的恩怨纠葛吧!
在我3-6岁的时候,和大家一样,绘本,童话这些类型的书。都是阅读晶莹之路的起始端。你知道为什么吗?那是因为在每个女孩儿年幼的时候,都会有成为公主、拥有魔法这些遥不可及的幻想,而这些类型的书正好能圆了我的梦!这时,我出于好奇,买了几本美好、甜美故事的童话,其中有白雪公主、灰姑娘、国王的裁缝……但至今都使我难以忘怀的是白雪公主,这本书讲了白雪公主经过一层又一层的磨难,打败了恶毒的王后,最终与王子在一起的甜美故事。那时,我知道了,善有善,恶人也会自食自己造下的恶果。书在3-6岁带给我了心灵上的成长,带给我了对美好生活的强烈盼望和向往。
时光飞快地过去了,不知不觉中七岁左右的我渐渐迷恋上了动物小说,这是隔壁老王屡次三番推荐我看的。起初,我看到那密密麻麻的字,偶尔看到一个插图的书时,那叫一个不情愿,可看到越来越后面,我不禁被这波澜起伏的内容给吸引了。与此同时,我还像个橡皮泥似的求着老妈给我买这类书,最深受宠爱的是沈石溪的狼王梦、五彩龙鸟、狼国女王、第七条猎狗……但深受我念念不忘的是其中的一本狼王梦,书中的母狼紫岚,他培养了三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个儿子,但每一个都不幸离世,最后连其女儿都抢了她的狼伴,十分悲惨。这种类型的书里,我懂得了人不该贪心,否则会自食恶果……说不完,也数不尽,让我在短暂的两年里懂事了许多,从书中改正了自己的错误。
持续的看了两三年的动物小说,我不由看腻了,考试、写作业、睡觉……几乎在任何时候,我的脑海中想的全是动物在干嘛,还活着没,找没找到伴侣,乱成了一麻。而现在正处于读书,也就是上学期,我的看书自由被家长、老师限制了,各种文学类的名著都往我手里塞,也不顾我是否想看。什么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都挤过来,让我对阅读的兴趣下降了一大截。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西游记,妈妈硬是逼我看了五六遍,就是讲孙悟空等师徒三人,西天取经的故事,我说道理嘛,就是应该勇往直前,克服困难吧!
眨眼间,我已到了十一岁,差不多是一个有模有样的小姑娘了,历史类的书闯进了我的生活,同时,作业啊,补习班啥的越发多了,压得有点喘不过气来,老师还严格地要求,要看中国历史文物、上下五千年……我不胜其烦、日日被老妈盯着“啃”这本书叫上下五千年的书,一册啃完又来一册,每次趁老妈不在时,我总会偷偷撕上几页,但每次能被老妈捡了回来,但也算是泄了我的心头之分吧!道理我越发懂了,可惜早已没有了对书的热情,许多地方只是简略看了看,并没有深入,与日俱曾,我对书的怨恨越发越浓郁了。
后来,我才懂得,书不是好不好看,与没有意思的事,就像莎士比亚说的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此又便是我不谙世事是对书的恩怨纠葛,你是否有同个我一样呢?
篇三:我的读书生涯作文1000字
从幼年起,书就悄悄地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说起书,还得从那本8年时读的《三国演义》说起。
那时,我才上小学一年级,我和俊森是雷打不动的好朋友,可他就是有一个坏毛病:爱炫耀,和人比自己的东西。有一天,他拿出一本《三国演义》在我眼前晃了晃,说:“昨天,我去书店买笔,恰好碰到书店的书清货,每本10元,我看价格合理,就买了一本。”我非常羡慕,叫他给我看看。
俊森说:“可以!不过,只能看一章!”“一言为定!”我瞬问跳起来,兴奋地喊道。
翻开书,映入眼帘的是几个秀气的红大字:桃园三结义。从中知道了刘备、关羽、张飞三个人为平定天下结为兄弟,按辈分:刘备为大哥,关羽为次,张飞为三弟。三个人的武器分别是:刘备打造了双股剑,关羽打造了青龙僵月刀,张飞打造了丈八点钢予。
我迫不及待地想看下一章,却被俊森制止了,他嬉皮笑脸地说:“说好了一章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要看——自己买去吧!”
“买就买!”我一生气,丢下这一句。“好!明天拿来我看看,免得口无凭证哟!”俊森脸上露着狡猾的笑脸。
“哼!”俊森扔下一句后走开了。放学后,我就缠着妈妈给我买,妈妈爽快地答应了。一拿到书,我就如获至似的跳了起来。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那天晚上,我索性读到了“斩黄巾英雄立首功。
这本《三国演义》伴我走过了两年,我对它已是耳熟能详了。但我已不满足,又叫妈妈带我去书店选书,妈妈又同意了,我愉快而兴奋地欢呼。
那天,我选了《海底两万里》、《被放逐的狮王》和《仿徨》三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海底两万里》,书中描写了一位教授在尼罗船长的带领下遨游了大海的事,让我充实了更多的海洋知识。
慢慢地,我又被文学名著和小说之类的给迷住了。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从中我还认识了不少作家。雨果是法国19世纪著名的作家。他的长篇小说《巴黎圣母院》讲的是一个人丑心灵美的敲钟人,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五官端正的人一开始可能会如心所愿地受到人们的赞美,一旦露出了内心的丑恶,便会受到别人的啼笑;相反,那些外貌不扬,内心善良的人,只是被人们一时忽略了,一旦透出内心比宝石还要晶莹的心灵,必然会受到别人的尊敬。阿尔弗雷。德。缪塞是法国19世纪的一位著名诗人,小说家和戏剧家。他的长篇小说《一个世纪儿的忏悔》写的是一个缺乏理想、悲观、缺乏行动决心的年轻人的经历,告诫我们不要只说不做,也不能太悲观。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伟大的作家,他的《复活》通过讲述男女主人公的遭遇,淋漓尽致地描绘出一幅幅沙俄社会的真实情景:草营人命的法庭和监禁无辜百姓的牢狱……这给我的心灵极大的震撼!
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爱读少儿名著和话题作文,这也为我升入初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书是全世界最好的营养品!”你想,谁给了你知识?毫无疑问,是——书!只要有书读,做人就幸福!一起来品味这让你的知识与智慧不断提高的营养品——书吧!
篇四:我的读书生涯作文1000字
我,为书而生。
我的父母都十分重视我的阅读,三岁时,我就拥有了一柜的书。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了漫长但乐趣无穷的读书生涯。现在的我十一周岁,可谓是无书不欢。
连环画——打开阅读之门的看门人。
连环画,如一壶魔药,令我着迷。《七色花》、《玛亚的小花》、《哈巴狗》、《成语故事》……这些看似简单的小册子,却藏着无尽的奥秘。生动的图画,简单但有趣的文字,引领我融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让我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
“哇!”我惊叹道。桌上放着一叠崭新的小书,每本都只有一个食指那么厚。白得发亮的书皮上,“岳飞传”几个红字跃入眼帘,一个身披铠甲,手握长剑的八尺男儿正目光坚定地凝视着前方。这是一套新的连环画吗?我激动地跑上前去,拿起第一本,深深地、贪婪地吸了口气,书的香味顿时充斥着我的鼻腔,使我神清气爽。翻开书皮,我迫不及待地翻阅起来。一幅幅画风灵动的图画在眼前掠过,一行行细小的文字将这一幅幅画连成一个完整生动的民族英雄——岳飞的故事,让我神魂颠倒。短短一个下午,我就将五本连环画版的《岳飞传》看完了。“太气人了!”我使劲儿一拍桌子,大吼一声。岳飞将忠君爱国演绎得淋漓尽致,为大宋收复多少河山,最终却死在奸臣的陷害之中,怎不叫人气愤!我一边想着,一边叹气,久久沉迷于书中无法自拔……
书,带我梦回大宋,伴岳飞度过他壮烈的一生。书就像是一台时光穿梭机,让我透过书本看古今,与英雄近距离接触。虽然,它只是一本小小的连环画,但它的乐趣,它的形象,不亚于那些长篇大作,甚至有过之而不及。
散文——读书生涯中的引路人。
很快,我入学了。小学前期。我读了不少动物小说,神话之类的故事书。但从五年级起,我发现了一片新大陆——散文诗歌类书籍。《有香一朵,向晚而生》、《荷塘月色》、《春》、《山野漫笔》……散文,成了我读书生涯中的引路人。
“葛思彤,这儿有一篇写得特好的写景散文,你要不要看看?”后桌同学给我递来一本书。我一听是散文,立马伸手接过,细细读了起来。“雨,忽急、忽缓、忽飘、忽洒地下了一夜,终于在黎明即将来临之际,悄然而住了。”我大声地朗读了出来,眼前,一幅画卷徐徐展开,皎洁的明月散在夜晚的村庄中,雨丝如牛毛般纤细而灵巧地飞落下来。真是生动!我继续读着:“晨雾似乳白色的薄纱,如梦、如幻、如诗、如画,挥不走,扯不开,斩不断,挡住了我的视线,使人有种飘飘然乘云欲归的感觉。”作者吴春晖一连用了四个二字叠词,生动、形象。“挥不下,扯不开,斩不断”这几词用得极佳,完美地描摹出了山林之晨雾的美景,真是好!“这时,一束阳光斜射着我的眼睛,我眯起眼来,望着这阳光的恩赐,心里涌起一种庄严、圣洁的感觉。”我读着,似乎身临其境。阳光斜射在我眼中,使我感到圣洁无比,仿佛灵魂都被净化,生命与自然合二为一,似乎一切都是大自然赐予的。这语言,真妙!
书,带我身临其境,体会大自然的庄严与美。书,是一个万花筒,让我看到了多姿多彩的世界。而散文,就是新大陆上的引路人,带我领略了语言文字的魅力。
当然,这些书也很不错:四大名著、现代小说、寓言、科普书等等……
读书对我来说是驱散生活中的不愉快的最好手段,没有什么烦恼是读书不能驱散的。读书,是灵魂的壮游,是文字的盛宴,我们随时可以在书中发现英雄名将、巨川古岳、深林幽谷、山林之晨。它能使人充实、使人思考深邃,足以陶冶情操,足以怡情博乐!
我,无书不欢。
篇五:我的读书生涯作文1000字
书海无涯。而人知也有涯,我会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读书之中。书也是人类智慧的源泉。
午后,太阳懒懒地照耀着大地。我们却坐在教室里,老师有好不又毫不留情的给我们补课:“同学们,我考虑到大家时间不多,就只讲这笔课文一个大点,一个大点分为3个小点,三个小点又分为三个小小点……”。
我们心中都在哀嚎着:“老师,你是不是想说,一个小小点只讲一个小时?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的讲着,我们都昏昏欲睡,突然,我的眼角间不小心憋见了一本我抽屉里的书,《三国演义》。我突然灵光一闪,我可以悄悄地在抽屉里看呀!我毫不犹豫的把手伸进了抽屉里,把数学书竖起来,当做我的挡箭牌,开始尽情在的三国的海洋中……。
可是一个不大的声音突然如一声惊雷,落在我的身边:“谷胤呈,你来说一下这道选择题选啥?
“啊?”我惊慌失措的叫了出来,引得全班哄然大笑,可我并没有注意到,因为这是我正在忐忑不安的观察老师的脸色。老师却很勉强的笑了笑:“谷胤呈同学,你可真幽默。”老师把幽默两字说的很重,“但你下次不能把a说成啊了。好了,现在大家把课堂作业写完就可以休息了。”说毕,老师又嘱托了管理的同学几句,就匆匆离开了。
我当场就诺诺的愣在原地,我居然蒙了过去了!这,也许这是我最惊险的一次读书经历的吧。
周六下午,我正在房间里看小说,这时,门突然传来了我妈的河东狮吼:“儿子,我去开会了,你记得把花浇了,别忘了啊!”说完,一声“嘭”的关门声就传到我耳旁。
过了好一会,我才慢吞吞的走了出来。刚想前去阳台,可是我又在一本书上挪不开眼睛,还是那本《三国演义》,上次只看了一半,好奇心令我立刻奔向沙发,抓起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是元末明初这个时代罗贯中写的。主要讲述了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直至西晋打败东吴,统一九州大陆的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诸葛亮的草船借箭。
周瑜以军中缺箭为由,要挟诸葛亮在三天内造十万支箭,前两天诸葛亮看似没有动静,却向鲁肃借了船和士兵,第三天却使曹军军营寨前大声雷鼓呐喊,曹军不敢轻举妄动,只向船上稻草人射箭,一面稻草射满了,诸葛亮又命人把船头翻转至东。到最后诸葛亮命军士大喊“谢谢曹丞相的箭,回到了吴军营前,周瑜的人过来清数箭数,果真有十万余只。
这个故事类似的还有很多,如调虎离山,声东击西等等。同时,我也对古人的智慧感到了深深的震撼,虽然古人们没有现代的火枪大炮,他们的计谋智慧却比我们高出许多倍,这才有我们现在举世闻名的《三十六计》《孙子兵法》等等……,我正这么胡思乱想着,突然想起我妈的花还没有浇呢!赶紧提了水壶浇去,只看到了枯萎焦黄的花朵,皎洁的月亮已升上了树梢……。
与书为伴吧!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你越多读书,阶梯也会越高,那么璀璨的成就已近在咫尺。
篇六:我的读书生涯作文1000字
读书是一趟没有终点的旅途,开始了,就无法结束,一个不读书的人,是灵魂有缺憾的人,读书早已成为了我内心深处无法割舍的一部分。轻轻抚摸那微微泛黄而有质感的书页,我的世界中只剩下文字的影子和那清脆悦耳的翻页声音,我在书的世界中不停探索,却从未感到疲倦。渐渐地,我迷失了时间,我也愿意迷失时间,一直在书的世界徜徉,直到永远、永远……
记得最早的时候,我读幼儿园中班,那时认识的字不多,还不能支撑我看完整本书,于是便由妈妈读给我听,那本书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是一本制作精美的《逃家小兔》,讲的是有一只小兔子想要离开家,他说他要变成鱼,变成山。兔妈妈说,如果你变成鱼,我就变成钓鱼人;如果你变成山,我就变成攀岩人。他们两个说了好久好久,最后,小兔说:“我要变成一个小男孩,跑回家!”兔妈妈说:“那我变回妈妈,紧紧地抱住你。”故事的结尾,小兔躺在妈妈怀里,吃着胡萝卜,烤着火,以一个温暖的结尾收场。这个故事令我印象深刻,告诉了当时年幼的我,妈妈温暖的爱是无穷无尽,无边无际的。
时间一天天过去,当年那个捧着《逃家小兔》在幼儿园里的瘦小身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班级书迷江湖里的“武林盟主”。
而那本《逃家小兔》,则换成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就是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这就是读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给我带来的震撼。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每当我在学习上碰到困难,生活中遇到困惑时,想起海伦的故事,总会在心中扪心自问:与海伦相比,四肢健康的我还有什么理由去退却、去叹苦、去抱怨?
时间是公平的,它像一把利刃,缓慢而坚决的切开了一切阻碍它的东西。就像我再怎么挽留,我的童年仍然离我而去。站在小学的结尾上,书只是默默的陪着我,不论发生什么,你总算还有书。
因为某些原因,我思考的角度往往要比同龄人深。最近我比较多的是看余华的两部代表作《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里接触“死亡”的频率比其他作家更加频繁。而且这两部已经是余华比较成熟的作品了,在余华早期的作品《第七天》中,据统计非自然死亡的人竟多达二十九个。
如果让我对这两部作品作出评价的话,我更喜欢《活着》,《活着》里面写出了世态炎凉和权贵高官的玩权弄势,对比书中人物福贵的凄惨人生,不禁让人心寒。全书中让我最心沉的是当福贵的女婿受了重伤被送进医院时,福贵大叫着:“把他抬出来!”因为他的一双儿女都死在这家医院里,他的儿子死在别人生孩子,他的女儿死在自己生孩子。其他人都觉得他老昏了头,都觉得他疯了,想把他也送进医院。最后,福贵的女婿也死在了医院里。最后,福贵的儿子、女儿、女婿全都死在了同一家医院里,只留下他和一个小外孙相依为命,故事的最后,那个小外孙苦根也因为饿了太久大吃了一顿豆子而被撑死,这世上只留了福贵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福贵从屠刀下救下了一头老得干不动活的老牛,把它买了下来,每天放着牛,度日子。
从幼儿时期不知道书是怎样一种概念,捧着书本像读“无字天书”的懵懂小屁孩,到现在与书形影不离的“小书虫”;从只看图片,字少得可怜的绘本,到标有拼音的彩绘少儿读物;从小说、散文、诗集,到“四大名著”、外国文学;从走马观花式的阅读,到现如今能悟出较深的道理……可以说,书见证了我的成长,我与书并肩,一起经历生活的百味,学习的百变。书,不仅丰富了我的头脑,还丰富了我的生活,丰富了我的人生,教会了我善良,教会了我勤勉,教会了我向上,教会了我……
每本书,每个不一样的故事,背后都不一样。读书就是一趟没有终点的旅行,读书,一定会伴随我一辈子。
篇七:我的读书生涯作文1000字
阳光送暖,青草蓬勃生长,不仅在小区的草坪上,而且在石头缝里,凡是青草没有铲尽的地方,都是一片翠绿。在这环境下,看上一本小书,真是世界上最惬意的事!
六岁,是每个小女孩做公主梦的阶段。而我也一样,我的心中,也有一个公主梦。《白雪公主》、《海的女儿》、《睡美人》……等这些公主故事中,我读的最多的,便是《白雪公主》。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漂亮的王后,她生完孩子后便死了,孩子十分漂亮,皮肤像雪一样白……”一听到这个开头,我就猜到,肯定是《白雪公主》这本书。从听妈妈讲给我听,到自己独立看,每一次看,都对这本书有不同的感受。
故事主要讲了:白雪公主十分漂亮,但因为一出生,母亲就死了,她的后妈因为嫉妒她的美貌,把她赶出了王宫,并一次又一次的想除掉白雪公主。白雪公主也因为自己那颗善良的心,而一次又一次的上当,令人高兴的是,懂得感恩的小矮人发现后,即时救了白雪公主,最后公主嫁给了邻国的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第一次听,我觉得白雪公主好可怜,王后怎能这么恶毒!居然忍心杀害一位如此美丽的公主!但是,读着读着,我却有了不同的想法:白雪公主怎么不听劝呢?明明上过一次当,小矮人也警告过她,怎么还是一次又一次的犯错不改呢?其实,一切都是由白雪公主那颗善良易骗的心,所造成的。一个人善良是好事,但是善良的人,总要比平常人好骗。善良的人,很容易就会被一些看似美好的事物所蒙蔽。善良的人,遇到的不善良的事,总会比我们平常人多。
10岁,是一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年龄。我也是在这个时候,爱上了杨红樱这位作家所写的书。有《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亲爱的笨笨猪》等一系列幽默有趣的故事。其中,我最爱看的,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文中生动的刻画了主人公—马小跳、毛超、唐飞、张达,描写了一群调皮孩子快乐的生活以及老师、同学们之间好玩、动人的故事
马小跳给我的最大的启示就是:只要拥有旺盛的好奇心和积极主动的精神,一定会在生活真发现许许多多神奇有趣的事情。我一定要向马小跳学习,把自己的生活打造成精彩不断的万花筒!
12岁,是个缤纷多彩的年龄,这时的你,已经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就是在这个时候,迷上了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
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告诉他的身世。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在学校他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的罗恩,另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勇敢的去面对它,征服它。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让我们不再执着去面对同一件事。用自己的双手,去攀爬书中的最高峰;用自己的双脚,一步一步地走出一条沾满知识雨点的路。
篇八:我的读书生涯作文1000字
读书是一趟没有终点的旅途,开始了,就无法结束,一个不读书的人,是灵魂不全的人,读书早已成为了我灵魂深处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记得最早的时候,我读幼儿园中班,那时认识的字不多,还不能支撑我看完整本书,于是便由妈妈读给我听,那本书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是一本制作精美的《逃家小兔》,讲的是有一只小兔子想要离开家,他说他要变成鱼,变成山。兔妈妈说,如果你变成鱼,我就变成钓鱼人;如果你变成山,我就变成攀岩人。他们两个说了好久好久,最后,小兔说:“我要变成一个小男孩,跑回家!”兔妈妈说:“那我变回妈妈,紧紧地抱住你。”故事的结尾,小兔躺在妈妈怀里,吃着胡萝卜,烤着火,以一个温暖的结尾收场。这个故事令我印象深刻,告诉了当时年幼的我,妈妈温暖的爱是无穷无尽,无边无际的。
再大一点,到了小学二三年级,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海伦·凯勒的励志性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非常敬佩的是,她从小被病魔夺去了听觉和视觉,同时,也几乎被夺去了说话的能力。你能想象一个听不见的人学习说话有多么困难吗?她如果可以学会说话便已经是奇迹,更不要提别的学习。
但是,她做到了,她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创造了奇迹之中的奇迹。
她不但学会了英文,还学会了德语、法语、拉丁语、希腊语。她在全世界演讲,用自己的故事影响了成千上万的人。看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之后,当时还是低年级孩子的我,写下了人生中第一篇读后感。
因为某些原因,我思考的角度往往要比同龄人深。最近我比较多的是看余华的两部代表作《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里接触“死亡”的频率比其他作家更加频繁。而且这两部已经是余华比较成熟的作品了,在余华早期的作品《第七天》中,据统计非自然死亡的人竟多达二十九个。
如果让我对这两部作品作出评价的话,我更喜欢《活着》,《活着》里面写出了世态炎凉和权贵高官的玩权弄势,对比书中人物福贵的凄惨人生,不禁让人心寒。全书中让我最心沉的是当福贵的女婿受了重伤被送进医院时,福贵大叫着:“把他抬出来!”因为他的一双儿女都死在这家医院里,他的儿子死在别人生孩子,他的女儿死在自己生孩子。其他人都觉得他老昏了头,都觉得他疯了,想把他也送进医院。最后,福贵的女婿也死在了医院里。最后,福贵的儿子、女儿、女婿全都死在了同一家医院里,只留下他和一个小外孙相依为命,故事的最后,那个小外孙苦根也因为饿了太久大吃了一顿豆子而被撑死,这世上只留了福贵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福贵从屠刀下救下了一头老得干不动活的老牛,把它买了下来,每天放着牛,度日子。
每本书,每个不一样的故事,背后都不一样。读书就是一趟没有终点的旅行,读书,一定会伴随我一辈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