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

时间:2026-02-18 09:32:12 | 作者:用户投稿

篇一: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

我读了著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叹为观止,兴奋,激动的心情,久久不得平静……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福尔摩斯,他在推理方面十分感兴趣,什么再难的案件在他手上都能迎刃而解。而且福尔摩斯对其他的方面也略知一二,算是全能侦探了。只要一碰到难以破解的案件就会废寝忘食,像个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不停地工作。一但得到了答案,就像个孩子,开心得大吼大叫的。

翻开目录,看到那些令人直发抖的题目:带面纱的房客,夜伴哭声,斑点带子案……让我打了个冷颤。

福尔摩斯的乐趣就是破案,一天没案子就心痒痒。他破了许多离奇古怪的案子。就连警方都佩服他,福尔摩斯比那些笨蛋警方好多了,但他从来都不在意功劳还有报仇,只觉得有案件破自己就十分满足。而那些功劳,常常被那些什么都没做,耍耍嘴皮子的警方抢走了。

福尔摩斯也有许多优点,和令我们学习的品格。其实我们如果也像他一样,遇到困难冷静地处理,就会少了许多,因为烦躁,不安的心情带来的许多麻烦。他让我明白了——“光有知识是不够的,还应当应用;光有愿望是不够的,还要行动。”

如今,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侦探的榜样。但他从不骄傲,让我们在心里深深地刻画下这位,象征着希望与智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

篇二: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

我读了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大侦探,他有很多崇拜者,我也是其中一位,福尔摩斯是一位思维缜密,推断能力极强,同时具有绅士风度和理性思维的侦探,他热爱自己的侦探事业,不知疲倦的工作着,惩恶扬善,有时他也很骄傲。

在《红发会》这篇文章中犯罪分子设下了一个圈套,提前让一名犯罪分子去当铺当伙计,并且只要一半的工资。当铺老板很高兴就雇佣了他。又因为老板是红头发,犯罪分子在报纸上刊登了招聘启事,招聘者必须是红头发的人,工作时间短,工资多,老板在犯罪分子的劝说下高兴的去应聘了。老板支走了,然后他们就在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店里挖通向银行的地道,福尔摩斯看见招聘信息,找到当铺老板了解一下。觉得事情很蹊跷,福尔摩斯去了店铺,看见伙计膝盖上又脏又破,福尔摩斯用手杖敲了几下地面,仔细听着声音,从而更加坚定了心中的判断,他们是要抢银行!福尔摩斯根据红发会办公室关门大吉的讯号,推断出他们当天要抢银行,于是福尔摩斯在银行设下埋伏,把他们全部抓住。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要向当铺老板那样贪心和爱占小便宜。更不要想着不劳而获的事。我们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勇敢,正义,对事物的观察力。书中比我写的还要精彩百倍。我很喜欢这本书,我把它推荐给大家,你们也去看看吧!

篇三: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

“生活是枯燥的,我的一生都力求不要在平庸中虚度光阴,这些小小的案件,让我遂了心愿。”——亚瑟·柯南道尔。

前几天,我看了一《福尔摩斯探案集》,收获很多,下面让我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福尔摩斯》已经问世有100多年了,作者柯南道尔呕心沥血,终于将这个众人皆之的世界名著写了下来。故事以一位医生的记忆形式展开。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智勇双全,具有惊人的才智和非凡的动手能力。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将一些似乎毫无关联的案子拼凑在一起,将其中一些最不起眼的线索放大,从而得出结论。

还记得《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根据墙上的血字,就能精确地推断出凶手的身高年龄、指甲修长……。就需要一个卷尺和一个放大器就能发现这么多的秘密,而且他出手不凡从未失误过,无论是什么样的杀人凶手或是什么聪明的博士,对他来说都不算什么,他真正的职业是一个咨询侦探,这个职业看起来非常的不正经,但是他十分的正义是那些可恶罪犯的克星。他总是说我:”我看到的你也看到了,但你并没有去思考去推理。”

福尔摩斯一个正义的化身,为人民服务,却从来不要报酬。柯南道尔写的不仅仅是谈故事,他反映了当年社会上某些人的人性——正义与罪恶。

相信无论过多长时间,我都不会把这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忘掉。

篇四: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

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解决此类问题,主要运用推理方法,层层往回推。——题记

前不久,我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一直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机智果断,在华生的帮助下一起解决了多起案子,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他们打探消息,因此这些孩子们也立下了汗马功。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问题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场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做了些什么,走到了哪里全部都说出来了。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那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的行动一点也不差,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他的时候问他为什么要吸。他说如果没有案子来令他兴奋,就只好利用毒品。

在《最后致意》中福尔摩斯与死敌莫利亚提教授从火车上跳下,落入万丈深渊。但之后又出现了。

福尔摩斯机智,临危不乱,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他的正义感,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义无反顾坚持自己的侦探之路。

篇五: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类小说,里面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靠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严密的推理能力,侦破了一个个惊世大案。

在看这些书之前,我认为破案非常困难,推理就更别说了,可是看了这个这本书之后,我渐渐懂得怎样推理细节。下面我就来讲两种基本案件的推理方法。

1、杀人案推理方法。杀人的一般都会,留下打斗的痕迹,可以看这些痕迹中有没有指纹或者脚印,如果没有就要看死者的伤口,看看凶器是什么,查出凶器是什么后,就去有卖凶器的店里查,有没有最近买了凶器的人,假若有,便查看地址后去逮捕,听了解释后,是不是感觉破案越发简单了呢?

2、偷窃案的侦破方法。偷窃一般都会偷贵重物品,像钻石之类的,而钻石,一般都会有保护柜,所以要先看看保护柜四周有没有指纹或者脚印,如果有指纹就去核对,然后去逮捕凶手,如果没指纹就看看脚印,找出这是什么一只鞋后,去有卖这种闲的店铺里,近期有没有人买这种型号的鞋,查出地址以后就去逮捕罪犯,不过当然也有可能没有脚印,不过我就不做这样的假设了。

看看我这两种简单的解释之后,是不是不是认为破案并不哪么难了呢?这本书让我知道,生活中有很多需要观察的地方,只要认真观察,仔细思考,就能知道事情的真相,这本书非常好看,有时间可以去看一看哦!

篇六: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可好看了,既恐怖又冒险,简直越看越上瘾,让我来讲一讲吧。

我超级爱看这样的书。尤其是这样的电视,我喜欢这里面的《工程师大拇指》中。里面有提到血迹,看到这里我简直是不敢再继续看,但我打算不看时,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产生了好奇。我用胆怯的心去看。越看越恐怖。感觉在看恐怖片儿似的,这篇课文主要讲有一个人,不知为何。工程师的大拇指会流血。但这是晚上睡觉时并没有醒。到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原来是手指被割断了,可他并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所以有人就破了这个案,这是他亲人弄的,因为他的亲人对他产生了巨大仇恨,才准备公报私仇,这本书告诉我们,不应该向他的亲人一样,如果真遇上了啥特别重要的事儿,也不需要开始动手。有话就得好好讲。

我除了喜欢这个,还喜欢一篇文章。文章名叫做戴面纱的房客,一听这篇文章的书名,就会想到坏人戴着面纱。进入客房到晚上。去杀人。其实和这些想象的差不多,主要讲一个宾馆里面。来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客人,当时就觉得奇怪,然后进客房后一直没出来,直到晚上他出来,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目的是去杀人,因为这个宾馆里有以前时有仇恨的人。所以就单独也住进了房客。那天晚上带面纱的人把那个人杀了,而且还手脚都有刀的印记。最后又是福尔摩斯解决的问题。最后杀人了的人都上了法院……

最后我发现这本书主要起因都是杀人引起,末尾总是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终于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福尔摩斯了。

篇七: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

今天我来写书评,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想必大家都知道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这本书非常值得推荐好吧!

先讲一下书的大致内容,主人公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西方侦探学的集大成者,总之很牛就对了。里面主要分为四个部分,”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冒险史,归来记”。主要讲下血字的研究吧!华生在阿富汗服役,因为受伤回到了伦敦,经人介绍认识了福尔摩斯,他俩合租了房子。有一处宅子里面死人了,福尔摩斯根据痕迹判断出了死者是服毒而死,而且判断出了凶手的大致特征,譬如身高、体型等等,墙上的血字是德语的“复仇”,是凶手写下来混淆视听的。不久,这个死者的私人秘书也死了。最后福尔摩斯查出来了凶手是一个马车夫,他用凶手丢在现场的戒指引凶手出来。这个叫做侯波的凶手杀了这两个人,是因为:这两个人原来是摩门教长老的公子,看上了侯波的未婚妻,把侯波的未婚妻强娶到手,还杀了侯波未来的岳父大人。侯波就一直跟踪他们然后杀了了他们。最后在审判来临之前,侯波因为什么血瘤爆裂,死在监狱里面了,也算是对他最好的结局了,总之就是,过程非常惊险转折,这本书它好在旁边会有批注,也就是名师导读,中途有一些词他还会给你加上解释,还有名师赏析,好词好句,延伸思考,有助于我们更好理解文章,更好的体会福尔摩斯内心世界,最近非常无聊,书还是非常适合大家读的,有想要看的可以来找我借。拜拜

篇八: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充满了思维逻辑的书。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是这本巨著中的主人公,他是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精心塑造的一个形象。

读完这本书,我对其中的一个比喻始终记忆犹新。福尔摩斯说:“人的头脑最初就像一间空荡荡的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都一股脑儿地塞进去,应该选择一些有用的家具。同样,杂乱的、没用的装多了,那对他有用的知识就会被挤出去了。凡是善于工作的人,始终要谨慎地选取有用的知识装进大脑这个阁楼里,别的一概不要,这样才会设施齐全,有条有理。所以,为了增加新知识,你必须学会忘掉,不能让没用的知识占据了有用的空间。”

福尔摩斯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方面,他的学识渊博,他精通化学、较准确地掌握了解剖学,对惊险文学了如指掌,小提琴拉得很好,掌握了英国法律中充分实用的东西,对刀剑拳术也颇为精通。但是,他在文学、哲学、天文学、政治学这些方面的知识几乎是一无所知。

福尔摩斯用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研究及不怕死的胆量与犯罪者斗智斗勇,破了一个又一个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告诉我们:要想成功,我们就要多开动脑筋,灵活运用自己的思维能力,认真观察周围事物。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心和勇气,坚持不懈,最终才能成功。

篇九: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家喻户晓的作品,深受许多人的喜爱。而我却对这本书有自己的看法。

这本书的目的是让少年儿童懂得探索,善于思考,出发点是好的,可我觉得,这本书里有不良内容。凶手连环杀人案,砍头,注射毒液……情节常常都是血流成河,人被碎尸万段,内容太过于血腥,不适于少年儿童。

就拿第一部作品《追凶20年》来说吧,男主为了给自己心爱的人报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在自己即将去世时,杀死了自己的两个仇人。这件事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思考呢?对男主的同情?还是对男主残忍的手段不解?在过多涉及这种方面的作品后,我们的思想会变得肮脏,残忍,狠毒,这给少年儿童造成阳光下的阴影。

这本书也是对黑暗主义的一种诠释吧,权威人员表示,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让我们从多方面思考,有助于儿童的成长……但真是这样吗?故事的结局,无疑就像普通的玄幻故事一样,侦探破案,凶手被捕,单纯的美好愿望不一定那么真实,很黑很暴力的事情,还是让孩子少知道点比较好。

这种故事里,有为他人报仇杀人的凶手,被大家同情,可我觉得他们不值得同情。他们固然有杀人的理由,可是也许有更好的方法去解决这些矛盾。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有困难的事,难道都去仇恨吗?少年儿童的思辨能力还不够强大,如果都去学福尔摩斯中那些报仇的人,都用一种极端的方式解决,冤冤相报何时了,世界还不乱了套?

篇十: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

《福尔摩斯探案》带我走近了案件,看见了案件,理解了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写福尔·摩斯同华生一同破案的侦探小说。它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他将其中的故事的案件内容描述的生动形象,在读的时候能产生一种画面感,详略得当,每一个细节都能作为后面事情的照应。华生是一位退伍的军人,也是一名军医,退伍后与福尔摩斯同居在贝克街221号,是福尔摩斯破案时的助手,同时记录福尔摩斯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破解案件技术极高,从一点点细节中就能分析出对案件非常有用的信息。他以破案为嗜好,常常因为长时间没有案子而发怒,这种古怪的脾气让人难以接受。但是,伦敦警察局经常有办不出来的案子只能找福尔·摩斯来帮忙,而福尔摩斯就能将这些案子一一破解出来(他认为没有难度的案子不自己破)。

福尔摩斯有一个死对头是莫里亚蒂教授,他的智慧不在福尔摩斯之下,他有一种反派Boss的智慧,经常与福尔摩斯斗智,最终他还是被福尔摩斯所打败。

这些侦探小说共同的特点就是反派最终都会被打败,这也表现出来那种“光明永远不会被黑暗打败”的特点。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凭借着他远超常人的智慧,把案件分析的十分透彻,书中也将福尔摩斯的破案方法一一写了下来,能提供给读者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