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作文1000字

时间:2024-09-02 19:52:48 | 作者:用户投稿

篇一:他作文1000字

每当我仰望明月,总会想起一个人。每当我想起他时,心中总会夹杂着一丝惆怅……

我与他初遇之时,尚且年幼,十分天真。每年寒暑假我通常都被父母“丢”在老家,也因此认识了一个小朋友,阿尤。

他是山里人,家里世代为农,但日子也过得挺滋润。虽说当时他还差两个月才满八岁(顺便一说,我当时六岁),但山里的孩子身体好,个子虽然不高,胳膊和大腿上却已鼓凸起一块块的肌肉,结实得像棵小橡树。虽天天在外边撒野,奇怪的是他皮肤却始终白嫩嫩的,是个特别帅气的男生。

我在乡下基本上都是跟他在一起玩。阿尤的脑子里装的的确是的点子,每次都让我十分快乐。

一次,阿尤带着我去捉鱼,我们来到小溪边,阿尤蹲下身子,看着水里窜来窜去的鱼,笑了笑,扭头对我说道:“你信不信我两只手可以抓四条鱼?”我虽见识过他的本事,但听到此话,我还是坚决地摇头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们这里的鱼味道鲜美,但也十分凶猛,就连我爷爷也无法做到一次性抓两条,更别说四条了!阿尤哈哈一笑,盯着鱼群,扑过去,猛地一掏,就将两条鱼抓在了左手中,紧紧攥住不放。鱼越挣扎,阿尤抓得越狠。而另外一只空着的右手,瞄准目标,快速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夹住了那只较小的看起来有点笨笨的鱼。接着,他来到岸边,将一只刚产完卵,身体还有些虚弱的母鱼顺手一夹。母鱼相比其他三条鱼,意志更坚定,求生欲更强,它不断挣扎,阿尤险些都让它挣脱了出去。阿尤抓得更紧一些,任凭母鱼垂死折腾着,就是不放手。过了一会,母鱼似乎已经力竭,动作越来越轻缓,慢慢地没了什么动静。我看着阿尤手中的鱼,不得不说当时都有拍自己脑袋的冲动。他这一手绝技叫我不得不服!

还有一次,我和阿尤去爬山。途中,不知是不是脚滑,阿尤竟在一个陡坡上跌倒了,整个人向下滚去,下一秒仿佛就要一直滚到山脚下了,看得我胆战心惊。没想到,阿尤在滚落之前,伸手拉住了旁边的一棵小树,再借力一跳,跳到了离我不远处的一块石头上,又蹦蹦跳跳地回到了我身边。虽然他身上的衣服被泥沙弄脏了,手上甚至都被勒出了几道血印子,但他满不在乎地甩甩头,拍了拍身上,笑嘻嘻地拉着我继续往上爬。

后来,因为学习紧张,我一直没有时间回老家去,所以也再没见过他。一直到六年级毕业的那个暑假,我终于再一次见到了阿尤。

阿尤长高了,裤子显得更短了,袖口也破了,衣服上还有不少裂口,他面容清瘦,头发干枯,与我印象中清秀白皙结实的阿尤判若两人。

一问我才明白,阿尤家这些年遭遇了巨变。他爸爸迷上了赌博,欠了巨额债务,回家心情不好就殴打他妈妈,最后逼得他妈妈不得不离家出走。阿尤和他的弟弟成了没有妈妈疼爱没有爸爸管的“野孩子”,最后阿尤爸爸还让他退了学,出去打工挣钱帮忙还债。这个原本尚属富足美满的家庭现在已经支离破碎,更雪上加霜的是,就在去年,他爸爸还因为长期酗酒生病去世了。阿尤只能独自用他那稚嫩的肩膀扛起整个家,肩负起抚养弟弟的责任。他原本白嫩嫩的皮肤早已经变得粗糙不堪,少年的手也是满是污垢,干枯得犹如老树皮。

阿尤见到我,笑了笑,不自在地说:“不好意思,我下午还要去工地搬砖头,要不然这个月的工资就会被扣掉了,所以只能陪你聊一小会。”我们两个人站在田间的小路上,互相对视着,明明靠得那么近,却感觉离得好远好远!良久,我才问道:“你现在住哪里?”“没办法啊,当时债主追得紧,我们家原来的房子已经卖掉了还债。我现在住在工地上,我弟弟寄宿住在学校里。”他摇了摇头,望着远去的天空,灰蒙蒙的天上一朵白云也没有,甚至安静得连一只飞鸟都看不见。我想,此时他该流泪了吧!可是,他一直定定地看着天而已,眼睛愣是没有一滴眼泪流出来。我看着他有些红肿而干涩的眼睛,才明白,他大概早已欲哭无泪了吧……我们在那条小路上,简单聊了几句,然后就匆匆告别了。

望着阿尤离去的背影,不知为何,我嘴里多了一股咸咸的味道……

篇二:他作文1000字

他爱我,不善表露;我爱他,不着痕迹。

他说

全家人都压着我,才不想去老师那里搞补习呢,哼!坐在我旁边的爸爸,他一直紧闭着他厚厚的嘴唇,好像有千斤重的铁石压在他的嘴巴上,让他说不了话。不一会,爸爸不慌不忙,看着我,一字一顿地开口,虽然声音不大,每个字却圆而有力,让人反抗不起来:”认真学习,不要偷懒。今天是五一,你想玩,是吗?如果今天你玩,以后就只能玩!”

”你一定要努力,你是弟弟的榜样,你怎么做他就怎么做。”

切,弟弟有什么好的?

爸爸说:”你可以学一学我们楼上的xxx他的学习方法,多问一问老师,多问一问同学,何乐而不为呢?”

话音落,爸爸看着我。他的目光是那么的意味深长,好像是让人品了一杯茶,在味道中探索。

纵想横想,心里有一万亿个不愿意。爸爸的脸由严肃转为期待:”孩子,加油!我相信你!”

”加油啊!数学,不论是小升初,还是高考,都是夺分的一个重要科目,你现在的成绩有些偏科,必须赶快把这个洞给补上!”

真的吗?

他看向我,把目光变成暖流注入我心中。我第一次看见了他眉毛下坚定的眼神。

爸爸说:”加油!孩子,老师喜欢你,愿意教你,这是一个好机会呀!”

他又说:”老师和你,你为什么尊称她为‘老师’?只是因为她和你只是目前有着文化的差异,你只要用心学习,成绩不就提高了吗?”

爸爸说的是!老师和我都是人,她只不过是知识花园里的园丁,只负责把我们养大,然后剩下的路靠我们自己走,如果不把这条路上的洞补齐,怎能够一步一步的走好呢?

他是

他,不太受关注,默默无闻,在生活中动静结合。他爱我爱弟弟,爱全家。为人处事,一般只给人一个高大的背影。

我的爸爸,其实并不是一个特别爱讲话的人,只有当他与他的同事或是与妈妈,他的嘴角才会用力的撇出一抹微笑。与别人讲话时,他的手或脚总是不安分,好像所有的话都像背台词一样,他需要用一只脚或一只手撑在旁边的花坛上,他说话的声音才逐渐加大,神情也越来越兴奋。在我的心中,爸爸的爱很浅,开家长会时,我一般都带妈妈去,很少向别人说起我的爸爸。

他对我…我听到过”雪中送炭”这个词,爸爸对我也是这样。当我特别需要他的时候,他会突然站在我的面前,就好像一棵小树苗,特别需要喝水,而正好,浇水的人来了。我口渴难耐,甚至,感觉到每说一句话,嘴里都会喷出炙热的空气,我现在多么需要一口清凉的水啊!这时也不知是巧合还是机遇,爸爸总会出现,然后弯下腰来,关心地问我:”渴了吗?我去给你买水吧!”然后不一会儿他便拿着两瓶”怡宝”回来。他将其中的一瓶递给我,然后帮我打开瓶盖:“喝吧!”我的心里很疑惑:爸爸问我渴不渴,可是他为什么会拿两瓶”怡宝”?

我看见,我的水还没有喝一半,爸爸就已经咕噜的喝了大半瓶。有好多好多的小水滴,顺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着他的脸颊往下流,不一会儿就传来水快喝干净时瓶子特有的声音。然后他轻松地拍拍手,将瓶子捏扁之后扔进了垃圾桶。

他不会关心人,却能了解人。我发脾气或者生气,受委屈的时候,他总能想到各种各样的办法安慰我。小的时候他会带我去坐旋转木马去游乐园,去动物园,长大一点,他就会奖励我一个笑容。和妈妈说的”爸爸只会奖励物质上的东西。”其实不知不觉间他已经给了我许多惊喜。

他的脾气有些暴躁,可对人却能温柔相待。即将进入青春期叛逆的我总是想着和大人们”唱反调”,爸爸却也只是朝我喊了几声,然后总是以一句”这该怪谁?以后不要再犯了”结尾。

他和你讲道理,总是一套一套,即便和妈妈争论,他也很清晰的,有条理的逐一说明,啧啧,看看那神情,仿佛就是一个在劝说坏小孩的老人,古今中外的故事都被他给串联了起来,以理服人,谁都说不过他。

嗯……我的爸爸……是个顶好的人。

他在

爸爸,他在电视前。

他好像很特殊,不知道他是不是对电视过敏,每次看到我摩拳擦掌的坐在电视前,开关都还没打开,爸爸的声音就由近至远,从小到大,脚步声也越来越近。我手忙脚乱的想关掉电视,来不及了。他的一句话就冒了出来:”看什么电视呢?写作业去!”自己的目光也有意的避开电视,像是电视里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手呢,不老实的夺走了我手里的遥控器。我只好转过身去,回到了噩梦般的房间,写起了永远无限循环的作业。

不一会儿,爸爸没声了。从客厅里,弱弱的传来电视的声音。谁在看电视呢?声音成功的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放下笔,偷偷的脱掉笨重的拖鞋,做贼似的,一步一步不发出声响,慢慢的朝客厅看去。眼前的景象让我惊讶的说不出话:刚刚还制止我看电视的爸爸,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到精彩部分,嘴角微微扬起。明明我已经离他很近了,他,倒像个没事人一样,都不知道他的身旁站了人。爸爸,他在,在电视前,他那肥胖的身躯,竟出奇的给我安全感。

摩托车上的老爸…

他一个蹬腿就上了车,然后熟练地扭扭钥匙,转转车把,好像遇见了老朋友一样。发动引攀,摩托车瞬间突突突的启动。爸爸开摩托车,精彩的还在后面。他开摩托车的时候,明明是走直线,他,却还想显摆他的技艺一样,左扭右扭,甚至强势的将风变了方向。路上没有人看他的表演,他的花招越来越厉害,好像有谁为他鼓掌一样。的确,老爸骑上摩托车,没有感觉不好的时候,他的力道匀顺的到达摩托车的每个角落,说停便紧急刹车。他在,在我的心中,坐在他的摩托车上,即使是即将要参加比赛,心里慌,却在这一刻能够落实下来。

我的爸爸,他在,在生活中,在我的心里,无时无刻给我安全感。虽然谈到学习他很严厉,但是更多时候,他能给我无限动力。我希望他额头上,被岁月雕琢的皱纹,能够慢慢的消失不见。

他和我,我们俩,是爱的共同体。

篇三:他作文1000字

他焦虑了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他都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呆在家里,有时拿起一本书慢慢欣赏,有时抱着iPad在网上肆意地浏览自己感兴趣的内容以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有时打开喜马拉雅,听播音员抑扬顿挫地演讲童话故事,顺便放松一下眼睛;有时实在过于无聊,干脆躲到被窝里翻滚几圈。

外面的花红柳绿,刮风下雨与他何干。成天躲在屋子里的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地一天天过去,仿佛与世隔绝了一般。行走的轨迹范围非常有限,或许内心的世界很宽广。这不正是某些人梦寐以求的世外桃源般的生活吗?过着不用操心吃饭,不用操心被人驱赶欺负的生活,很是惬意。

但今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他嘴里咕咕叨叨,不知道在和谁说话,声音含糊。他不再安静地坐着,也没有像往常那样躺着,只见他有时来来回回转圈,有时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使劲地搓着手,仿佛受到了什么刺激,然后又无奈地坐了回去发呆。过了许久,他拿出一支笔和一张白纸,开始写画起来,还没有写几个字,就又拿笔使劲地划去了刚写的那几个字。划了一道线还不够,来来回回涂抹了多次,直到字迹完全被线条遮住了,纸都要划破了似乎还不够解气,干脆把纸揉成了一团使劲地扔进了垃圾桶。

毫无疑问,他遇到了难题。

舒适圈被老师布置的一道作文题所打破。他焦虑起来。平时欠下的债终究是要还的。

曾经读了那么多的书,脑子里应该也已经积累了很多优美词句和写作素材了,为什么却不知道从何处下笔呢?

可惜了那些优美词句和写作素材,可惜的是当时没有用笔记录下来。

大脑太复杂了。读书时,它只选择性地储存了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而自己不感兴趣的内容都被过滤掉了。天天看手机、看书,这都是被动的输入,没有考试的压力,那还不轻松吗?可现在要写作了,要输出了,才发现平时被过滤走的内容也是写作中不能被省略掉的;才发现写作不能只写自己觉得好玩的内容,写作需要围绕主题来写,而素材只是为主题服务;才发现提笔忘字,许多字词似乎会似乎又不会。

写作真的有那么难吗?在看书接受输入时不是觉得很简单吗?比如播音员的抑扬顿挫不是很自然就应该如此的吗?可等到自己亲自操刀,怎么就无所适从了呢?

其实,说话的能力、沟通的能力、演讲的能力从来就不是与生俱来的。任何技能都是需要反复刻苦练习的。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那些每天都更新公众号的人,背后都做出了超常的付出。

本来就没有捷径可走。

积累、练习输出,加深记忆。

量变终究会引起质变。

期待着有那么一天,面对写作不再焦虑,而是笑着从容以对:“这是我的拿手好戏!”

篇四:他作文1000字

美丽校园里,我和小伙伴们在教室里汲取知识,在操场上追逐阳光。但总有一些孩子如同坠落凡间的星星,躲在被人遗弃的犄角旮旯里,独自疗伤。最近,命运给了我一次机会,让我走近他,温暖他。

诺诺是我的小学同学,智商不太高,考试门门垫底,又加上患有严重哮喘,不能参加任何体育锻炼。所以他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我看见他也就微微点点头,然后就和其他小伙伴玩耍去了,整个小学时代就在这无忧无虑,懵懵懂懂中飞逝而去。

进入中学,我和他分在了两个班,自然更少有交往。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一路车站见到那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秋意渐浓,寒风萧瑟,地上的树叶被秋风戏弄地滴溜打转。只见诺诺蜷缩着瘦小的身子,眼睛直直地盯着公交车驶来的方向,眉头紧蹙,一副着急的模样。“诺诺,你有急事吗?”我试着问道。他先吃了一惊,慢慢才反应过来说:“是的,今天家里来了远客,妈妈特地叮嘱我早点回家。”“哦,是这样啊!别着急,公交车马上就来了。”他望着我,露出受宠若惊似的笑容。可瞬间那笑容僵住了,“啊呀,我的试卷袋忘拿了,一定是离校时心太急了。今晚的回家作业试卷还在那里呢,怎么办?”“那你快点回学校拿呀!”我也替他着急起来。“可公交车马上就要到了,我有哮喘,赶不上的。”“要不,我去帮他拿,可跑一趟多累啊,我跑步不快,万一赶不上还让人笑话,这……”我心中犹豫不决。这时,只见诺诺捏着衣角,额上沁出细密的汗珠,在寒风中弱小的身子显得更加无助。我的心里突然涌起一股酸酸的滋味。“诺诺,我替你去拿,你等着。”不等诺诺反应过来,我拔腿就跑。平时跑800米就气喘吁吁的我,这次不知哪里来的力量,居然脚下生风,如有神助般一口气直冲教室。开门、拿包、转身……,一气呵成,不带半点迟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快点,再快点,一定要赶上!”

回到车站,我故作轻松似的把试卷袋交给了诺诺。诺诺呆呆地站在那儿,眼里早已溢满了泪水。他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激动地嘴巴一张一翕。“不用谢的,我们是好朋友嘛!”我把眼睛笑成了月牙。诺诺也笑了,笑得那么澄澈,像清泉,像星光。很快,公交车到了,我们一起上了车,车厢里满是我俩的谈笑声,空气中洋溢着友情的芳香。心里感到甜甜的,暖暖的。

后来,诺诺变了,变得爱笑了,虽然成绩还是门门垫底,但他很勤奋很努力。虽然跑步依然不及格,但他会拼命给别人加油。我也变了。我不再羞羞答答,不敢走近别人。我会尽力帮助身边的小伙伴们。哪怕是帮他们捡起一张纸,倒一杯茶。那种助人的快乐让我感到很幸福。我和诺诺的交往也越来越多,虽然不在一个班,空间距离远了,可彼此心灵的距离却越来越近了。

面对身边的小伙伴,特别是一些由于各种原因处于弱势的同学,我们可能会投向同情的目光,可能会递上骄傲的施舍,但我们可曾真正走近他们,在日常的细微小事中温暖他们,也许只是真诚地谈一次话,也许只是为对方跑一次步。让我们敞开彼此的心扉,走近他,温暖他。

篇五:他作文1000字

大厦的门口,是一个复杂的地方。熙熙攘攘,人来人往。他坐在进门左转的一个角落,他是一个普通的保安。而那个角落,也在繁杂中显得有些微妙。

他总是满脸笑意地坐在一张褪了皮的旧椅子上,向来来往往的住户打招呼。他似乎跟每个人都聊得来,有时向楼下患风湿疾病的大爷唠叨雨水多了加件衣裳,有时跟外出买菜的阿婆说道近日的节令鲜食,仿佛大家都是一家人,分外亲切。

有时候我出门,他也打招呼,我则多出于礼貌地回应一句。现在想来,那时的语气好像冰凉,与他的热情相比显得突兀。那时,我不曾注意他。如果将我周围的人群比作书架里的书,那么他就是一本放在最角落的书,连闲暇时也不会抽出来读一读。

直到有一天,大厦门口顶上的挡雨玻璃被台风刮碎了,只剩下零散几片在铁架子上摇摇欲坠。然而有些人并不知道头顶上还存在着这样的危险。

他自发地留守在门口,不断向过往的人反复提醒告知:“这儿顶上玻璃碎了,容易砸着人,绕开点儿走。”有时也会自言自语:“怎么修玻璃的过了那么久还不来,这碎玻璃多危险……”

对此,我有些不以为然。但是一天出门几次,他总站在那里不肯离去,这份不以为然也就慢慢消散了,甚至觉得,之前我太“自以为是”了……

离我不远的地方,他踱来踱去,不曾停歇。这样的距离,正好听见鞋子发出的“嗒嗒”声。他左手背搭在右手心上,反复拍击着。古铜色的脸上,没有了往日笑颜,眉心紧蹙。从未发现过,他眉间的褶皱竟也有这样的深度。

已经晚上6点来钟了,抬头看看外面顶上的碎玻璃,它的棱角在路灯的反射下显得异常尖锐,令人不禁胆战心惊。再看看那个焦急的背影,我心底似乎有某一个地方被触动了。

我向他走过去,想告诉他让他休息休息:“老伯,您坐下歇歇吧,这都一天了,出过门的人也都知道碎玻璃的事情,放心吧。”“怎么能放心?大晚上的,有人出去也看不到啊!如果这玻璃掉下来……好孩子,早些回家吧,饭点儿到了,快回去吧。”他说。我刚想再说两句,话却停在了唇畔,默默地想,还是算了,成全他这份心吧。

我不知道他究竟站了多久。

那天,那样一件小事,那样一个老保安,甚至不需要用华丽的辞藻去点缀这份质朴的善良,但至今记忆犹深……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抽出了这本角落里的书,读它——读他。他是竹简上的汉代小赋——篇幅简短,耐人细品;言语明净,意味深长,自有其隐着的真美和气韵。他是大千世界中的小人物,却也带给了我们感动。

现在,走过那大门,上面已换了新的玻璃。他向我打招呼,我也会真心回应他一句,问问他身体安好……

篇六:他作文1000字

八月的北京炙热难当。太阳烤着头顶,坐在车里像是躺在烧烤架上。但高温阻挡不住人们的激情:车水马龙,人流千万,穿梭在长安街的干支道上。夜晚的云雾也被搅动出泡沫,闪烁着金碧辉煌的光流。

一眼望去,高厦、绿地、大道、各种站台……到处人头攒动,人们焦急地等待着下一程,汗流浃背,拼了命地往上挤去。北京好大,人不过像蝼蚁抱团。

叫车去北京西站。下楼去,师傅已经等候在外:身着西服,墨镜、口罩整整齐齐,洁白的衬衫映着深蓝色的领带,戴着白手套的双手交叠在身前,雪白的轿车在阳光里,车身仿佛滑动着金色的光斑。

我原以为这一程阳光很刺眼,所以师傅把面部捂得严实。但过了大半程,我们一直行驶在阴凉的地下通道里,看着这辆我们迄今叫到的最干净的车,母亲也很欣慰,便开口聊起来:“师傅,您这车可真干净啊。”

师傅很健谈。“是啊,我每天都擦车;抹布也要严格区分开来,车窗一块,车门一块,车顶一块……”他聊着,洁净的白手套抚着方向盘,平稳地行驶着。

“……我老家天津的,来北京谋生嘛。我每天四点起床,就开始给车充电。把座椅都擦一遍之后,大概也就六七点了,回去睡个回笼觉,再开始上班……”我边听边联想着,黎明时分的北京,雾蒙蒙的天空仍缀着模糊的月亮,人们大多还沉浸在梦乡中,师傅却已开始擦拭他那工作了多年的白车。不同颜色的抹布整齐地挂在阳光下,师傅小憩一会儿,在楼下买了豆浆包子,整理衣衫,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他与其他司机不同,他从不会熬夜,认真地服务完一天的乘客,便早早休息,准备第二天的工作……

“……这座椅如果不干净的话,就会把顾客的衣服弄脏,那多不好啊!……自己注意卫生,健康可是金不换的。

这时车辆刚好驶出隧道了。阳光瞬间充盈了车厢,师傅的墨镜却更深邃了。我沉浸在他认真的话语中,思索着。终点就快到了。可是这一程,有谁会真正考虑到每一位过客的感受

可是这一程,有谁会如此精致地走过?

我想起一句话:他像陀螺一样,一刻不停地被迫转动着,却从来没有迷失自己的生活。

北京是个大炼炉,每个人都像沸水中的水分子。围绕着中心的漩涡,有的失去定力,不幸被甩出炉外;有的则不断接近着,直到领悟生命的真谛。师傅正是后者,而后者才叫真正的生活。

“感谢您选择xx专车。下次见。”

我们望着他的车,目送着。走上北京西站的台阶,我突然发现远处的车流涌动,每一辆车都在炙烤中闪烁着金光。

高铁出了北京的地界,却也迟迟出不了偌大的北京。

北京好大,但每一个精致的他都如此耀眼。

篇七:他作文1000字

老陈今年已经五十九岁了,他没有儿女,只有五十平的小房子,还是年轻时单位分给他的。老陈退休后。每天听听小曲儿,和老邻居下下棋,可他并不觉得无聊,因为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人,与其说青梅竹马,倒不如说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毕竟他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过。

老陈从小到大的玩伴叫容小月,周围人都叫她容妈,但只有老陈叫她小容。容妈住在一所一百多平米的大房子,那是他儿子送给她的,她的住所离老陈的房子隔着几条街,可老陈依然坚持常来看望她,他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许是自己从小玩到大的情,也许是因为小容一人在家生活太孤单,毕竟小容的老伴儿在三年前已去世,儿子在外工作常年不回家,周围也都是些年轻人,每天早出晚归的。老陈的邻居们常说:老陈太傻了,图啥嘛。老陈每每听到这里,总会憨厚的笑笑,图啥,只希望它能活得开心些。

小容和老陈在年轻可谓是别人眼中的“金童玉女”,别人都认为老陈对小容这么好,最终他们一定会在一块儿生活到老,世事难料,小容在二十多岁时去了大城市,三年后带回来一个男人,并对所有人说“我要结婚了”,众人听后惊讶一番,都为老陈感到惋惜,这么好的姑娘却没有抓住。可老陈可不这么想,他只是希望小容能开心,既然这是她的选择,自己就祝福她。

后来呀!小容结婚了,还生了个大胖小子,而老陈却连对象也没有。周围人都想帮老陈一把,小容也包括在内,可老陈却说:“唉!不用了,我一个人过也挺好的。”后来他一直生活到了现在,老陈无怨无悔,其实看着小容生活幸福美满,就足够了。

这天,是老陈六十大寿,老邻居们带着自己的孩孙都来为老陈祝寿,可老陈依然徒步去小容家看望她,因为小容腿脚不灵活,老陈就想着自己可以去小容家过生日,这样小容就可以不出门了,还能为自己祝寿,一举两得。老陈边走边想到了小容家门口,老陈像往常一样摁门铃,可他摁了很久,没有人开。不好,出事了。老陈想到这里,二话不说把门撬开,在他眼前是一片狼藉,他顾不上别的,马上去找小容的身影,后来他在厨房里找到了她,看到她躺在地上,轮椅倒在地上,碗被打碎,锅里的水腾腾冒着热气,旁边是一碗湿面条。

他意识到原来小容是想做一碗长寿面给自己啊!老陈想到这里,泪水湿润了眼眶。

小容在邻居的帮助下被送往了医院,医生诊断说小容已是癌症晚期,只有几个月的寿命了。老陈听到这里,不禁心一抖,怎么会…。会是癌症晚期呢?医生还告诉他,尽量不要让病人知道,就让病人好好度过人生的最后几个月吧……老陈答应了医生,迈着沉重的步伐来到了病房门口,一进病房,就看到小荣在病床上静静地躺着,老陈一看到她,又不禁鼻子一酸,泪珠落在他的手背上。她慢慢的睁开眼,看到老陈在落泪,笑着说:“哭什么,今天是你的大寿,老寿星。”老陈想起原来今天还是自己的大寿,不说都忘了。毕竟发生了这么多事。

“老寿星,真对不起,本来想在你的大寿上煮碗长寿面,可现在……”小容虚弱的说道。老陈打断她的话,并对她说:“没事,等你病好了可以天天做面给我吃……”小容眼眶湿润了。老陈也不知为什么。

他来到小荣家中,看到了桌子上的电话簿,找到了小容儿子的电话,打了过去,和小容儿子说明了缘由,她的儿子听后,惊讶了一番,沉痛了一阵。他也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开心的过完人生的最后岁月,后答应了老陈。

几天后,两个老人来到机场,老陈推着小容的轮椅,登上了飞机,踏上了外出旅行的路程。

在世界各地环游了数个月,他们回到了故土。之后小容消失了,老陈到处找她,询问她的儿子和她的邻居,都杳无音信。

老陈九十多岁了,仍在寻找小容的下落。即使在她心中,小容已经去世,可总得找到她的坟墓吧。最后他终于联系上了小容的儿子,他告诉他,自己的母亲已经去世,并且有封信要交给老陈。就在她以前的住所。

老陈步履蹒跚,来到了他的家中,找到了那封信,原来小容早就知道自己患癌,她本想自己可以在最后的日子亲手做碗面庆祝老陈的大寿。可谁料想……

老陈现在只希望小容能够在天堂幸福,目光凝视着窗外,好像在思索着什么……

篇八:他作文1000字

他是年级第一,他是学习委员,他是我斜后方的学霸。

其实,在我的视线跟随他笔尖游走,冰糖葫芦被咬碎,手里抱着粉色热水瓶时,我们的故事才真正开始。

和他开始频繁沟通时,他是我的后桌。每天的沟通就是物理题,数学题,语文题,当然大部分的时候都是他在教我。他好像天生就是学习的料子,而我天生就是资质平庸。

因为交往的多了,我开始和他分享我的过去和我的现在以及我喜欢的事物。

冬天嘛,最有特色的就是甜甜的冰糖葫芦,喷香的板栗,还有滚烫的烤地瓜。可是我们这里没有地瓜,也鲜少有板栗。但是冰糖葫芦每年都不会缺席。我偷偷的把冰糖葫芦放在你的书堆下,算是表示他这个大学霸教了我这么多题的答谢。

学霸就是学霸,洞察能力也不是我们一般人能比,他一进来就发现书堆的异样,然后迅速的从里面抽出了我送的冰糖葫芦。他也不问是谁的剥开塑料纸就开始大口的咬起来,还一边摆出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哎,你都不管这是谁送的吗?”

“无所谓了,反正不会有人给我下毒,有吃的白不吃。”

我撇撇嘴,然后沉默。他却一脸笑盈盈的看着我说:“是你送的吧?挺不错啊,还知道还人情。突然觉得每天可以大费口舌的讲那些简单题,突然有了意义和动力。来来来,有什么题尽管问我,哥包教包会。”

一根冰糖葫芦,让我们的关系拉近了些。

那年的冬天好像比我之前的任何一个冬天都要冷。我每天都是把手放在口袋里面,不愿意拿出来。连写题都只想在脑子里面过一过,不想拿出笔来写。大家好像都是这样的,但只有他不是。他的手依然摆在桌面上,好像不怕冷。

直到有一天我的视线不小心扫到了你的手上,然后看见你手上红一块紫一块的。

“天呐,你的手怎么啦?”

“就是普通的冻疮。”

“你把手要放在口袋里面啊,天天这么冷肯定会长冻疮的。你不疼吗?你的手好恐怖啊。”

“我才不会把手放在口袋里面呢,冬天拽哥的手一定要放在桌子上面,才能凸显我的高贵。”

“啧啧啧,得了吧,你再不暖暖手,估计你的手都要废了。”

“手可以破,血可以流,但不可以放口袋。”

我向他发动白眼攻击,他却用鼻孔回应我。

我当然做不到看好朋友为了当拽哥儿受冻疮折磨,于是就每天早起几分钟给他烧热水,然后撞到水瓶里面给他暖手。他感动的一塌糊涂,还把我的事迹写到了作文里。后来他也忍受不了冻疮的折磨了,第2年的冬天,他就乖乖的买了一个暖手袋,而且热水烧的也很勤。

因为每天早上的热水,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而且我在他的辅助下一跃成为了年级第三。而就当我以为我可以拥有一个一直在一起的学霸好朋友的时候,我却收到了他和另一个学霸被重点高中的尖子班录取的消息,我落榜了。

“我不读那个什么破高中了,我陪你考另一所高中,反正以我的实力,在哪儿都是学。上个什么重点大学,soeasy。”

“谢谢大学霸,但是不必了。”

“没了我,你行吗?”

“怎么不行,你看不起我啊,我现在可是年级第三哎。有什么关系啦,不在一个学校你就不教我写题啦?”

“当然不会,随时欢迎你来骚扰我。”

“我们要在彼此看不到的地方熠熠生辉,身处不同的地方,但是依然向顶峰攀岩,三年之后顶峰相见啊。”

“好。”

虽然未来可能会在不同的地方,但是我们的故事不会结束,我们的感情不会变化,我们的友情不会消失。

篇九:他作文1000字

标准的国字脸布满深深浅浅的褶皱,粗犷的眉毛显出与他性格不符的张扬,微垂的眼。紧抿的唇上方因那把锈迹斑斑的老剃须刀而带着些许扎人的胡茬,皮肤长时间暴晒在烈日下显得有些黑红。他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活动于尘土飞扬的几十亩地和小院里的猪马牛羊、白菜果树之间。

姥爷是一个标准的中国式农民。

姥爷生于六十年代,正是国家贫困的时候,连吃饭都成了问题。姥爷四岁那年,太姥姥因病去世,是太姥爷一手将姥爷带大。

他二十多岁时娶妻生子,靠着一身使不完的劲儿养活了一家六口人。后来三个孩子去外地上了大学,自己的父亲也因病去世,只剩自己和妻子留在家中。尽管如此,姥爷仍坚持着种地,这一种,又是十三年。

母亲、小姨和小舅曾一起劝说过姥爷:“爸,这都快六十的人了,您就不能不种地,享享福啊?家里又不缺钱,您说您这么辛苦干什么啊?”刚从地里回来的姥爷清理着衣服、鞋子上的泥土,头也没抬地说道:“咋了?从城里回来,嫌弃你们爹一身土气了?中国的农民,一辈子都得待在土地里!”

以前,为了凑齐三个孩子的学费、生活费,姥爷曾顶着正午十二点的烈日在田间忙碌,也曾在下雨时披着雨衣在田里拔草。村里人劝他歇一歇,他总笑道:“不行啊,家里的孩子还等着我的”金子”呢!”小时候的我不明白,以为那“金子”是姥爷从哪里挖出来的财宝。慢慢长大后才知道,姥爷口中的“金子”指的是收成。地里的麦子和玉米,院里的大白菜和成堆的果子,都是姥爷的“金子”。姥爷就是用这些培养出了三个高材生。

姥爷很爱自己那几亩地。

每年的玉米种子都是千挑万选的,品种好,产量高。我问姥爷:“怎么看哪个是好种子呢?”等到的只有似玩笑般的三个字:“贵的好。”一时间,我也分不清姥爷说的是真是假,毕竟在选种的时候,他从不吝啬。

姥爷说,要请人拿机器把地犁的松松软软,再上好肥料,便能播种了。等到玉米苗子长到二三十公分的时候,就该间苗了。

间苗就是把挨得紧凑的苗子中长势较差的那棵拔下,不让它们阻碍别的玉米苗的生长。这对于身形较肥胖的姥爷来说,无疑是一件艰难的事情。看到两棵苗挨在一块儿,姥爷总是使劲眯着眼观察,嘴里还一个劲儿地嘟囔着什么:“嗯……这棵比较好,那棵看着也不错……”很长时间,才拽起一棵,放到一旁的筐里。姥姥直说,姥爷有“强迫症”,看个苗儿还要老长时间。姥爷总是弯着腰,觉得累了,便暂时停下手里的工作,直起身来揉揉酸痛的腰,卷上一根叶子烟,坐在小土堆上,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傻傻地咧开嘴笑。

我至今都还记得姥爷在烟雾中略显朦胧的笑容,尽管——姥爷已去世三年之久。

姥爷忌日时,我们来到老家,来到葬着他的这片土地。

我想,姥爷似乎代表着那个年代的人,勤劳、朴素又带着些自己的固执,他一辈子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心却从未被囚禁。闭上眼,脑海中又浮现出了面泛黑红,总说自己是中国式农民的那个他。

篇十:他作文1000字

是时光牵着童年的手将它带给我;

又是岁月推着童年的背让它离开我。时间赋予了我享受童年的权利,在我不经意间,又凌然剥夺。

我走在街道上,望着儿时熟悉的路,只觉得童年和我渐行渐远了。它们在我的记忆中燃烧,一点一点,直至殆尽。

巷口的长木凳镌刻着岁月行走的足迹,那儿时的“栖息所”,如今我却无心坐下,唯恐上面的尘埃脏了我的裤子。

墙边的涂鸦纵横错综,毫无规律。但却有一种莫名的美感。五彩的线条勾勒的是童年的轮廓,然而我却无力欣赏,只觉上面的图案幼稚可笑。

道旁的歪脖老树侧耳倾听风的低吟,我更没有心思跑去跟它一起谈天说地。

它们的一切仿佛都与我无关,我有如一个被单独抽离出来的异类,无法融入进去。

显然,童年与之亲密的只有过去的那个天真幼稚的小男孩儿,而不是今天的初谙世事的大少年。

恍然,失落的思绪不觉被眼前的一抹笑意所淡化。我抬起头,才发觉那张熟悉的脸上已有了胡须……

“他还在?”我皱眉不解,望着他。人却不知不觉坠入了时光隧道……

2014年6月2日,初夏。

炎热的太阳使空气凝固得没有一丝流动,干闷使得四周树木都蔫头耷脑,就连蝉鸣都有些虚弱无力,只是象征性地轻啼几声。如此酷暑使人们屈于夏日的淫威,足不出户。

但这影响不了这些正在打游戏机的小孩儿们,在他们看来,盛夏的酷热成了无所谓的存在,只有眼前的格斗游戏更为要紧。

人群里,一位高出孩子们半个头的大人也在观看。年约三十的他不同于其他成年人,眼珠总是灵活地随着游戏内容而快速转动,掩饰不住的浓浓笑意似乎有点异于常人,脏兮兮的衣服裤子、乱蓬蓬的头发则更衬托出他的异样。

没错,他就是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傻子。

但他却能对游戏机里的每个人物了如指掌,对孩子们不仅不打不骂,反而和蔼可亲地与他们打成一片,所以大家非但不排斥他,反倒很乐意与他在一起玩耍。

我至今眼前还浮现着他的脸庞:眼睛眯着一条缝儿,嘴角上扬,似笑非笑的模样让人觉得滑稽。

而今天,我又一次与他擦肩而过,他也再一次露出了他熟悉的笑……

只是,岁月已在他的脸庞上铸刻出沧桑的模样,昔日的笑容竟多了几分意味深长了。我痴痴地望着他,皱纹缠绕着他的皮肤,胡须占据了他的嘴角,但时间却始终侵袭不了他不泯的童真。我的童年已悄然褪色,他还在,过着一如既往的日子,过着不会逝去的“童年”。时间剥夺不走他的童年,只好侵蚀他的身体了。

或许,他并没有傻;或许,他为了留住自己儿时的快乐而选择了懵懂。

望着仍像小时候一样自得其乐的他,我低头苦笑,说不出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