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的卡夫卡读后感1500字
篇一:海边的卡夫卡读后感1500字
去年暑假,偶然翻阅一本杂志,封面有一篇文章,题目已然忘却,只记得翻开之后,是一张黑白漫画,画的是一个面容消瘦肃穆的人像,有点像一只人偶,只不过眼里闪着恐惧。那便是卡夫卡。
弗郎茨·卡夫卡,1883生于布拉格,1924病逝,终年仅41岁。生平经历除三次订婚、三次取消婚约外,甚至有几分凄惨。就是这样一个人,用笔墨深深他吸引了我。
他是孤独的。他一生未婚,又与父亲主家的家里闹了矛盾,一生郁郁寡欢。他在日记中记道:“与其说生活在孤独之中,倒不如说我在这里已经得其所哉。与鲁滨孙的孤岛相比,这块区域显得美丽无比,充满生机。”这不是他一时的愤愤之词,而是他内心的真实写照。《变形记》中与家人的隔阂,《判决》中的审父情怀,他也三次取消婚约,足见他对孤独之渴望。
为什么他的孤独如此吸引人呢?他同学说:“……我们大家都喜欢他,尊敬他,可是完全不可能与他成为知己,在他周围,仿佛总是围着一道看不见、摸不透的墙。他以那文静可爱的微笑敞开了通向世界的大门,却又对这个世界锁住了自己的心扉。”他的孤独并非单纯的“封关锁国”,也不是鲁滨孙的空无一人,他开朗乐观,与人为善,内心难觅知音,这便是孤独的含意,这样的孤独,才算得上凄美。
他是脆弱的。他一生最大的夙愿就是成为一名职业作家,却没能如愿。依他所言,他既向往写作又害怕写作,一边想向纸页倾洒一腔愤慨,一边又厌恶自己的作品。写作对于他好像是与魔鬼出卖灵魂的奖赏。他便是一个如此矛盾的个体。脆弱,胆小,依赖而孤独,冷漠而孤僻。
可为什么我会钟情于他?
读过他的作品后,便能知晓。
《判决》,他本人最喜欢的作品,初读,一脸茫然:什么?这就是他所谓的内心世界?完全不明白他想表达些什么。而当我反复读过之后,我才渐渐明白了,眼前忽而闪现出卡夫卡的画像,只不过这次,他一改之前的严肃,抬头看着我,笑了。
我好像略微懂了一点那独自夹着公文包,行走在布拉格大道的男人。懂了他的孤独与脆弱,我们彼此心意相通,却各有不同,这也是他的文章所想表达的:不要妄想从我这获得某种明确的感受,这里只有惊骇、孤独、恐慌与诡异,能否从中获取真正生长在绝崖上的美,全看你自己。
我们在阅读他的作品时,不要总试图探寻他的内心,那样怕会误入歧途,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一幅画,每一个单词便是一抹色彩,每一句话便是一处细节。它会给你扑面而来的压迫——让你喘不过气。然而,你若从这压迫之中坚持下来,你就能发现卡夫卡和孤独的真正含义。
或许,他的作品并不适合作为休闲读物,但它可以成为我们认识世界的别样教科书。
篇二:海边的卡夫卡读后感1500字
当我蹙额冲母亲,失言向父亲的时候,我就注定被惯得娇了;当我掀起唇角,用指甲抠着就近的皮肤,淡然应对同学半讥讽问话的时候,我就注定被捧得稚了。
——题记
有些时候,世事的成败还真不能笃定。拿海明威笔下的老渔夫来说吧,按剧情化淡为浓又至淡的思路讲,既是多天未曾捡着好运,回回扑空,毫无收获,那么接着就必有可大可小的鱼被他撞上,或许得要好一番捕杀,但凭他的年岁,大抵是什么鱼都能对付的。
但海明威可不满于这般的套路,他设定给老人一条庞大威猛的海鱼,叫老人费尽心力地捕鱼杀鱼,好不容易降服了那大马林鱼,却又引得一群鲨鱼过来抢食带血的鲜鱼肉,老人将最后的一丝气力都殆尽了,大鱼却仍没免遭吞食,只剩下一副同样巨大的鱼骨头陪着老人和老人那颗衰弱的心。
当然,海明威并不趁势用浓彩渲开老人的悲哀——“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一句着实短小,也不那么的精悍,却十足地印证了此书的光辉。正同老人的慨叹一样,老人怀揣着的信念如同点点荧光,或聚或散,始终把这本书映得很暖。潜在书页里的小男孩马诺林,也为此书添了好几抹素色的光彩,他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守护着老人,对待老人,他有些许疼惜,稍许悲悯,更多的是敬意。
说来惭愧,自打懂事以来,我便再也不把父母以父母二字相称,觉得若那般叫唤了,就失了面子,脸上挂不住。碍于情分,我不敢叫得过分随性,就替他们编了一溜儿的昵称。平素里说惯了不敬称呼的我,随着时间的拖移,愈发的难以改口,父母也只有选择包涵。也就是说,他们对我的疼,全化作了爱,而由着我胡说的爱便也有了溺的意味。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娇女,在学校里有所收敛本性的我,在家中便变相地流露着本性。我可以用任何声调来宣泄自己的不满,也可以借任何方式来堵上父母的言论,亦或暗讽父母一番,使他们只能一味地干笑来掩饰失误。
不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偏不倚就迎来了九年级。同学们还像以前那样疯,只不过多数人的眉宇间锁住了忧郁——也许他们也跟我似的,死忖不出中考的意义吧?积极的同学总是夹着教科书往办公室里扎,也常常抱团商讨难题。我最爱大家都将笔稍稍停顿一下,爆发出低低的笑声,亦或是午休时候,趁着老师没露面的当儿,围着一个话题轻松漫谈。说说笑笑间,好生差生似乎就被融合了,也没有分明的成绩概念了。
我理应是名好生,但无奈暑假的余浪还没有冲尽,成绩跌晃到了中等偏下。而当你失利的时候,别人往往像开花一般绚烂,使你愈加萎靡。同学们在挨个地打探分数,偶有人惦着我,就噔噔噔地过来,张口闭口都是分数,若见我支吾着不肯作答,也就作罢,心底却已认定我的分数很难看了。
列队的时候,同学们肩并肩地靠得挺近,仿佛这么一站,心就能并到一块去了。虽知道自己的成绩是不经看的,但我往往因细小的波动而难掩喜悦,索性大方地亮出自己的成绩。同学的嘴脸一下子扭曲了,斜睨着我,表情是似笑非笑的。“你怎么才考这么点?”她们好似在嗔怪我,并且毫不客气地指出,“你最近怎么都考这么差呀!”我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只是浅浅一笑,隐然觉得,心中灯塔的幻影辉映着我前行的道路。尽管同学声声的笑浪肆意拍打在我的船头,我仍能稳住左右颠摆的船身,汗透了脸颊时,仿佛看到束束阳光从厚云层中穿透下来,里面翻滚着我的心迹。
若说老人曾同我有过相似的境遇,那么我自觉不足,自知自己没有老人那一份热爱大海的初心,也无奈自己常被风浪吹得欹斜,难辨正轨。但当我面对笑傲的大风时,却能够因自信而展露笑颜,多么的不易!相信我会仗着自己的年轻,紧紧缚住游经我生命的每一条鱼——我必不败。
我承认自己的娇,而这样稚气的我,却凭借自己的嫩胳膊嫩腿,坚持到了现在,不退让也不言败。我不会褪下我“娇”的标签,正如我“稚”却永不败一样!
篇三:海边的卡夫卡读后感1500字
赵栎彤
鲁迅,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大将。他看到了当时那个社会的冷漠无情,认识到救中国要先改变人们的思想,于是他写下了《孔乙己》一文,揭示了社会的悲剧。
故事发生在鲁镇的咸亨酒店,大家都以他为乐子。笑他偷东西,笑他未进学,笑他被打断腿。掌柜笑,短衣帮笑,长衫客笑,小伙计笑,孩子们也笑。每一个笑都在揭示着那个社会的冷漠病态,人们的麻木冷酷。
孔乙己在咸亨酒店被人说窃书,大家哄笑,这一哄笑,笑出来的是众人的麻木不仁,穷极无聊。对于孔乙己这样的可怜人,现在来说大家是给予同情的,也会尽可能的去帮助他们。然而,当时人们就看着孔乙己这个可怜人,笑他,笑他的悲惨遭遇。我们仿佛听到这笑声中的冷酷无情,尖利又真切,直刺的耳朵疼。然而众人的笑却还没结束,他们毫无同情心的笑孔乙己未进学,快活的空气中弥漫着无尽的悲凉。可最令人惊讶的是,当孔乙己被打断了腿,用手爬进咸亨酒店时,人们依然在笑,毫无人性的笑啊!在这一次次的笑中,尽显那社会的不幸者的冷酷,大家从来不会去给予一丁点的同情心给不幸者,社会已经病态到此地步!
除了这一次次的笑尽显冷酷,文中的每一个人物也都有着各自不同,共同反映着社会的悲剧。
掌柜作为文中的一个代表性人物,他的一举一动都反映着他这个人的性格。掌柜对长衫客极力逢迎,毕恭毕敬地侍候着。对短衣帮呢,他不讲情义,肆意剥削,只想着往酒中加水,来剥削他们,达到自己的目的。对小伙计凶狠无情。他的虚伪,势利,媚富欺贫,唯利是图展现的淋漓尽致。然而他的卑劣行径还不止于此,他总是在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孔乙己没来时他说,来了又说,走后也说,最可悲的是,在断定孔乙己可能死后,掌柜还在念叨着那十九个钱。这是多么的悲凉啊,只关心钱,孔乙己的死在他的眼里竟还没有十九个钱重要!掌柜的冷酷自私,毫无人性令人唏嘘。也反映了社会的冷漠和世态炎凉。
文中的“我”是孔乙己的悲剧的见证人,我贯穿了全文,也同时反映了一定的事实。在孔乙己教“我”写“茴”字时,“我”认为他是一个讨饭一样的人,并且对他教我写字一事感到好笑又不耐烦。十二岁的小伙计都如此,可见社会对孔乙己这种人是多么的冷漠,让本就不幸之人更加不幸。
可是孔乙己的不幸,和他自己是脱不了干系的。文中说:“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就像个边缘人,既不属于短衣帮,又与长衫客沾不上边。他明明社会地位很低,穷困潦倒,但却放不下读书人的身份,轻视劳动人民,自命清高,爱慕虚荣,自欺欺人。他的长衫又脏又破,看出来他又懒又穷,也正是因为他的懒,才会极为贫穷,不肯劳动。在他要拿出九文钱时是“排”出的,他贫穷却又爱炫耀,更显穷酸。他不分场合,不分对方是谁总是不停的说着各种之乎者也的话,可见其迂腐不堪,深中科举制度的毒害。
孔乙己如此不堪是因为那个社会的影响,他就是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牺牲品的代表。然而他的身上本身也是有好的品格的。他会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会教小伙计写字,都足以看出他的热情善良。
最后故事随着孔乙己的死亡而结束了,而孔乙己的死亡也是多方面的原因,他自己热衷科举,自视清高,好吃懒做等劣习,社会的冷酷麻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都是最终导致他死亡的一些原因。他的死亡,无疑是社会悲剧和科举制度毒害人的揭露,将一个病态社会完完全全的摆在了人们面前。
鲁迅先生笔下,那个时代的腥风血雨都通过像《孔乙己》这样的文章反映了出来,批判着那个社会,也在拯救着社会,拯救着人们的思想。
篇四:海边的卡夫卡读后感1500字
我想从他们一见钟情时说起。
第一次见面,钱钟书傻傻地对杨绛说:“外界传说我已经订婚,这不是事实,请你不要相信。”
听后,杨绛也赶紧地说明:“坊间传闻追求我的男孩子有孔门弟子‘七十二人’之多,也有人说费孝通是我的男朋友,这也不是事实。”
然后他俩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相遇相知,一起经历刻骨磨难,共度此生。
《我们仨》这部作品不长,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我们俩都老了”,寥寥几笔,可以看做为全书的序言,以老人的梦引出背后离别之意。第二部分“我们仨失散了”,这是一个“万里长梦”,用隐喻的手法记录了丈夫钱钟书与女儿钱瑗缠绵病榻的最后两年时光。第三部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它是全书的主体部分,深情再现了一个小小的三口之家恬淡相守、与世无争的日常,从两人二十多岁一起去剑桥大学读书开始,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钱瑗与钱钟书先生的先后去世,从此“寓所”变“客栈”,“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为他们的相遇相知而感动。
钱、杨的结合,符合我心目中才子佳人式爱情的范本。近代中国的历史背景和文化氛围下,类似徐志摩的抛妻弃子式文人依旧数不胜数,他们或受西式文化影响过甚,或受传统男尊女卑文化荼毒,在爱情和家庭责任方面鲜少担当。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钱、杨的爱情愈发使我觉得难能可贵。这其中最使我印象深刻的一幕便是杨绛怀孕时,钱钟书谆谆嘱咐妻子:“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感动之余细评,顿觉这是钱钟书对妻子最美妙的情话。杨绛在文中随后自我调侃道:“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她认为“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才好”,可见在杨绛的眼中,自己并不是完美无瑕使人满意的。但就是这样一个自己都不甚满意自己的妻子,钱钟书却只要一个与她类似的女儿。社会上的“重男轻女”思想皆不足道,有的只是二人对爱情的坚贞不渝。
为他们的不离不弃而感动。
“钱家的媳妇不好当”。30年代末,有人邀请杨绛担任苏州振华女校校长,钱父钱基博很不认同,认为女人“谋什么事?还是在家学学家务!”而杨绛父亲对钱博基的态度也十分不满:“钱家倒很奢侈,我花这么多心血培养的女儿就给你们钱家当不要工钱的老妈子!”最后杨绛还是违背了公公的意愿去当了校长。这背后,钱钟书的理解和支持必不可少,最终安然度过了这次家庭内部纠纷。而在面对外在磨难方面更是如此。1966年“文革”爆发后,杨绛是最早受冲击的学者之一,比丈夫钱钟书还早三天成为“反动学术权威”,向来温文尔雅的她很快被罚扫厕所,时不时接受各种各样的批斗,甚至还被剪了“阴阳头”。1970年7月,她被下放到河南信阳的“五七干校”,虽与丈夫团聚,但终究被累病倒了。直到1972年,二人才被“特赦”回京。杨绛在书中谈到“我们不论在多么艰苦的境地,从不停顿的是读书和工作,因为这也是我们的乐趣”。钱钟书亦深情表白杨绛:“从此我们只有死别,而无生离。”钱、杨二人的豁达乐观和不离不弃正是顺利度此劫难的关键所在,尤使我为之幸甚。
为他们的平淡真实而感动。
我们仨的家是一个处处透出平凡真实的三口之家,这个家里有“父女两个玩得正酣。钟书怪可怜地大声求救:“娘,娘,阿圆欺我!”阿圆理直气壮地喊:“Mummy娘!爸爸做坏事!当场拿获!”这个家里有杨绛生钱瑗后住院,钟书“每天到产院探望,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这个家里有为一个法文“bon”的读音而吵的架,最后“我们觉得吵架很无聊,争来争去,改变不了读音的定规。我们讲定,以后不妨各持异议,不必求同。”这个家里还有吃虾时杨绛很内行地说:“得剪掉须须和脚。”但刚剪得一刀,活虾在手里抽搐便吓得逃出厨房:“虾,我一剪,痛得抽抽了,以后咱们不吃了吧!”然而钱钟书却跟她进道理,说虾不会像我这样痛,他还是要吃的,以后可由他来剪。类似的生活点滴不胜枚举。杨绛先生说:“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争,与人无求,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然而杨绛的那句“但是我陪他走的愈远,愈怕从此不见”终使我明悟,书中第二部分催钱钟书上路的,正是无情的时光。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一九九七年早春,阿瑗去世。
一九九八年岁末,钟书去世。
二零一六年初夏,杨绛去世。
他们仨从此团聚,不再死别,亦无生离。
篇五:海边的卡夫卡读后感1500字
我是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打开《狼图腾》这本书的,我的骨子里都渗透了一只小绵羊对狼的恐惧与敬畏,但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狼图腾》竟然引领着我走进了狼那崭新的世界。
20世纪60年代末,中国正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知青陈阵在内蒙古草原插队,这里的蒙古牧民与狼斗智斗勇,陈阵一次又一次的被狼群所震撼,但由于狼群对军马群的袭击给人类带来了损失,来自农耕民族的生产队干部不顾蒙古牧民的反对,开始了大规模的围猎狼群的战斗。陈阵和他的朋友亲自掏了一窝小狼,并养了其中一只,通过这只小狼的成长,他发现了狼的高傲不羁与宁死不屈。随着人类对狼群的赶尽杀绝,内蒙古草原的生态圈也遭受了破坏,曾经美丽富庶的草原变成了漫漫黄沙,而人类也为破坏自然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凌厉的寒风吹过草原静寂的夜色,上弦的弯月挂在草原宁静的夜空,悲凄的狼嗥划破草原平静的夜晓。狼群伺机而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猎物出击,马群伤痕累累……残酷的草原,重复着万年的残酷,狼群在薄薄的蒙古高原草皮上烙刻下一代又一代残酷的血印。
读着《小红帽》长大的我,不敢相信,穷凶恶极的大灰狼有时却是人类的老师;不敢相信,狼的智慧是如此的令人瞠目结舌;不敢相信,狼竟有着抗日英雄般大无畏,宁死不屈的精神。我的忐忑不安蓦然被敬佩与神圣所取代了。这不是一群狡黠的动物,而是一群草原上卓绝的勇士!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狼与梅竟是惊人的相似。在寒风大雪中,天寒地冻,“湖中人鸟声俱绝”时,偏偏有梅立在雪中,在一片银装素裹中落出三两支来。“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她即是她,在寒风中绽放,率性而又不失傲骨。而狼呢?《狼图腾》中,人类为了得到一张完整的狼皮,驱车追赶狼王,整整37公里,也许最后狼王仅凭意志在奔跑,但它没有屈服,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真正的狼魂在深冬。
真正的狼魂在草原。
曾经读过毕淑敏的《母狼的智慧》,文中的母狼以己死换儿生,伟大的母爱令人感动,而在《狼图腾》中,被陈阵圈养的那只小狼至死也渴望着投入草原母亲的怀抱,一条铁链,一根木桩,无法束缚狼桀骜与自由的灵魂,不屈,是狼的最高宗旨;自由,是狼的最高法则。《狼图腾》直逼的是儒家文化民族性格深处的弱性。
夏商周的民族崛起,春秋战国的战乱纷争,秦汉之际的文化传承,唐宋元明清的大好河山……毋庸置疑的是,儒家思想作为中华民族的正统思想使得中国的灿烂文明得以延续,但狼性也使得中华民族不断进步与发展:成吉思汗率领蒙古勇士横扫亚欧大陆,使元朝的领域空前辽阔;有着一半鲜卑血统的唐太宗李世民建立的贞观之治为开元盛世奠定了基础,世界人民至今都称中国人为唐人;努尔哈赤率兵入关建立大清王朝……狼性不只是勇猛无畏,更是文天祥宁死不屈时表露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决心;是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气节;是15岁的刘胡兰在敌人的威胁面前发出的“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为人民干到底”的大义凛然。
书中狼群的团结,井然有序令人肃然起敬,它们的不屈不挠,勇于拼搏的品质值得我们人类去学习,但它们得到的又是什么呢?
文化大革命时期错误的灭狼政策使狼一度绝迹,生态平衡遭受破坏,草原一片破败与荒芜,沙尘暴漫天飞舞遮天蔽日。不仅是草原,全国各地的生态环境都因人类的错误观念而遭受了严重的破坏:西北地区的土地荒漠化,黄河的水土流失……
幸运的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赖以生存的环境的重视也不断加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在我国的资源环境领域的重大实践活动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40年改革开放,使得中国部分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19大报告中指出,人与自然应和谐共生,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生活在深圳的我为她四十年来的蓬勃发展所惊叹,从一个小渔村到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深圳因改革开放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犹记得邓小平同志曾说过的“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的试,大胆的闯。”这不正是狼性的敢于拼搏,无畏的精神吗?
《狼图腾》啊《狼图腾》,你在我的脑海中撞击出了火花,你在我的心中泛起层层涟漪。合上《狼图腾》,我久久不能平静,仿佛经历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与升华。
真正的狼魂在草原,隐在无边秀色中的那抹身影,在摇曳的绿草间隙投出丝丝的寒意,那是有着世上最桀骜和自由的灵魂的生命——狼。
篇六:海边的卡夫卡读后感1500字
世上之书,千千万万,无奇不有,而其中由列夫。托尔斯泰写的《复活》是最特别的,读后让我受益匪浅。
本书主要讲了玛丝洛娃被一个大户人家养大,因怀上孩子被驱出家门,又换了好几个职业,一个富太太找到了她,让她在下等仆人和妓女之间选择等内容的故事。玛洛斯姓想到当妓女不仅能吃好、穿好,社会也会出手保护。而下第仆人却只能是别人的一个玩具,自己的人生自由也会被限制,并且工资少、落魄,还随时面临被杀的危险,所以,她最后选择做妓女。
可是好景不长,她因意外参与了一场杀人案被告上法庭,而审判人之一就是涅赫留朵夫,他是那个大户人家的侄子,玛丝洛娃所怀的那个孩子是他的。他还利用玛斯洛娃,当上了公爵,少年的他十分纯直,心里有一颗报国的心,可随着官级越来越高,这种心早已灰飞烟灭,他变成了一个赌徒,只知道在沙皇面前做一些面上的事情,然而沙皇却喜欢这种人。
当时涅赫留朵夫夫正准备和米西结婚,可看到玛斯洛娃后无比惭愧,用尽全力去帮玛斯洛娃减轻罪行,可是在法庭审理中,一些判官的行为令人性有些扭曲,再加上女监狱的那些狐朋狗友,她学会了喝酒,并且开始撒酒风,每次都要关禁闭。这些买酒钱是哪里来的呢?涅赫留朵夫经常去看她,并时常给她一些钱,因为涅赫留朵夫极力为她辩护,最后宣布玛洛斯娃无罪释放。可这时涅赫留朵夫想到玛洛斯娃年轻时的美丽和对他的好,所以想要和她结婚,可这个时候的玛洛斯娃也变了,她想:你年经时利用我,我现在也要利用你,于是每次等涅赫留朵夫来了就要钱。要完钱后就不认得他了,只是要钱买酒喝。涅赫留朵让她戒酒,她也戒了。后来她去了一所医院当护士。
涅赫留朵夫跟农民商议,把土地分给农民,不过要交税,他把这件案上诉到沙皇,此时他已退休,法庭上的熟人已经喜欢上了西蒙松,原因很简单:涅赫留朵夫喜欢的是原来的自己,而西蒙喜欢的是现在的自己。最后涅赫留朵夫和他们一起去了西伯利亚,开启了一个新的生活。
书中的这句话“看来这就是我们一生的事业,一件刚完,另一件又开始了”让我印象极深。生活也是如此,我们会为了一个让自己感到愧疚的人付出一切,完事后,又出现另一个人,处于无限的循环中。越是报怨就越累,从容面对才是王道。人生困难之多,心量放开即可。
在生活中这种例子并不少,下课后,我正准备出去透透风,我走到讲台上,想从讲台跳到门口。“三、二、一”,我双臂向前甩,身体前仰,脚尖用力向前一跃,可没有瞄准好角度,竟然直接撞到了第一排的课桌上,撞到了我的胸口和偏右的位置,桌上的杯子开始大幅度摇晃,马上要掉到地上了,我顾不得疼痛去抓杯子,但是摸到了杯子边,最不想发生的终究还是发生了,真是了了一事又来一事。我赶忙把杯子收拾好,找到杯主,向同学说:“你杯子被我弄坏了,对不起,多少钱,我赔你。”同学说道:“没事,那杯子已经开始漏水了,我正好想换一个。”我的内心无比激动,连忙道了声谢谢。
这本书中的涅赫留朵夫虽然年轻时犯了些错误,但是后期他一直不断的给予玛斯洛娃以帮助,中间没有丝毫放弃,从判决、家庭、金钱、心理、工作等方面不断的给她帮助,直到玛斯洛娃到西伯利亚并抛弃了他才停止,他这种通过弥补自己的过失而救赎自己的品质值得我们思考。
这样的为人,这样的执着,他的精神就是一条小溪。在一个转弯口被阻挡了下来,而一场大雨滋润了他,使他爆发了,变成了一条洪流奔向了他向往己久的大海,中间无停顿。而“大雨”就是故事中的玛斯洛娃,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不懂之事,不重要,重要的是被别人点化一下,立刻就通了。别人给你说的,为你做的,始终要铭记在心,如果有机会,不要忘了报答他,永远记住在困难中帮助你的人!
有一次,我在学校吃饭时把碗打到了地上,酒了一地。大多数同学都说没事,有一个同学跑去告老师,只有一个同学递给我一个拖把,我感动极了,泪水充满了我的眼眶,把地拖好后用沙哑声说了句谢谢。后来这个同学把老师的眼镜弄坏了,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他正在桌子旁走着,有一个同学故意绊了他一脚,他才倒在课桌上,把老师的眼镜压坏的。可是不知为什么,好多同学都怪帮我的那个同学头上。我一开始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我看到同学眼里委屈的泪水,我忍不住了,站了起来,想:这不就是我当时的情景吗?于是我大喊着向他们说着事情起因、经过,并把绊他的同学指了出来,还了他的清白。有时做人需要这种正义感。
《复活》是俄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晚年代表作品,是他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作家长期以来进行思想和艺术探索的总结。这一时期,作家的世界观已经发生改变,他抛弃了上层地主贵族阶层的传统观点,用正宗农民的眼光重新审察各种社会现象。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激励我成长!
篇七:海边的卡夫卡读后感1500字
浅析“笑”
高梦晨
从古至今,无数文人墨客写过笑。笑,是李太白“我辈岂是蓬蒿人”的仰天大笑,李后主的“冷笑秦皇经略处”;笑,亦或是杜甫笔下杨太真百媚生的回眸一笑,苏东坡笔下墙里荡秋千的佳人笑。笑,更是鲁迅先生笔下旧社会众人的笑。
孔乙己的一生可以说是无比悲惨的一生。由于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孔乙己成为了一个极矛盾的人。且看他身材高大,却不愿做工赚钱,偏要靠“窃书”苟且偷生;他已不再是读书人,却偏偏穿着长衫,张口便是“之乎者也”之类;他穿着长衫,却是又脏又破,从不肯洗的干净些,还偏要同“短衣帮”那样站着喝酒。孔乙己就是这样,拮据穷酸、懒惰邋遢而又自命清高、爱慕虚荣、迂腐不堪。由此,他成了众人取笑的对象,他没中秀才、偷书被打成了众人的笑柄。
文章以“我”——咸亨酒店一位小伙计的视角展开。“我”由于“样子太傻”“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在外面做点事”,羼水又很为难,可无奈“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掌柜只得叫“我”做些专管温酒的无聊职务。职务的单调、无聊,加上掌柜一副凶脸孔、教人活泼不得,对于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来说,确乎是过于无趣了。所以“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而且在众人哄笑孔乙己时,也可以随声附和,掌柜绝不会责备。可见小伙计的笑,纯粹是消愁解闷,为自己乏味的生活增添些乐趣的笑。但反观孔乙己会发现,若是一个人已经沦落到连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也取笑的地步,那他又有何等尊严,何等地位,又身处于何等境遇!可没有尊严,没有地位,处境凄惨,引来的却不是同情、怜悯,只有众人的嘲笑,又折射出世态之炎凉。这一笑,来之不易又何等卑微!
掌柜的势利虚伪、媚富欺贫、唯利是图。一方面,他要靠耍点如在酒中羼水之类的小技俩蒙骗顾客来赚钱;另一方面,他又要靠一些独一无二的“经典招牌”如孔乙己来招徕顾客。因此调侃,取笑孔乙己就成为了掌柜撑场面的必备,孔乙己也便间接成为了掌柜招财进宝的“秘密武器”。每每孔乙己到店,店里就热闹起来,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并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只知道孔乙己就仿佛是“笑话”般的存在,也都赶来凑热闹,这时掌柜也从不计较,“决不责备我”,因为金钱才是他所追求的。而他也同样对于孔乙己的悲惨遭遇没有丝毫同情,取笑时往往是直戳痛处,嘲笑孔乙己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只能靠偷书卖钱过活。当孔乙己被打折了腿,丧失了生活的能力,用手“走”到店里来,掌柜没有丝毫的同情与怜悯,仍同平时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东西了!”这个笑,是毫无人性、冷漠无情、幸灾乐祸的嘲笑,是自性卑劣、狰狞可怖的贱笑。即便孔乙己无比恳切地求掌柜不要再取笑自己,掌柜却仍然是无所谓地笑。至于孔乙己是死是活,他从未放在心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句话从中秋念到年关,又从这个年关念到下一个年关,念到第二年端午。一个冷酷无情、自私势利的小市侩嘴脸就这样被刻画得淋漓尽致,亦折射出这个社会麻痹了人们的思想,让人们丧失了同情怜悯之心。这一笑,自私冷漠又何等卑劣!
短衣帮多是些做工的人,他们散了工,就来酒店吃点儿喝点儿,可又被掌柜往黄酒里羼水,他们本身就是值得被可怜的人,可他们却做着可恨的事——取笑比自己更弱小的人。他们总是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明知故问“你怎么连半个秀才捞不到呢”,还说“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然后肆意地看着孔乙己窘迫不安的样子,哄笑起来。这种以别人的痛楚为乐趣的哄笑,是没有掺杂半点儿同情,只为取乐作弄的笑。本身也应被别人同情的人却又在取笑比他们自己更值得同情的人,可见这群人的麻木不仁、自私冷漠,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同孔乙己一样是被剥削的奴役,所以他们对孔乙己这样一个深受封建制度毒害的可怜人非但没有同情,反而只有无情的嘲笑,以求在闲暇之余获得片刻快乐。这一笑,麻木不仁又何等悲凉!
邻居孩子听到笑声也来凑热闹。他们纷纷围住孔乙己,孔乙己也没有感到厌烦,一人一颗地给孩子们分茴香豆吃,可见迂腐不堪的孔乙己本性中还是包含善良真诚的。天真幼稚的孩子们为孔乙己慌慌张张的举动与可笑的话语而高兴,他们的笑,是天真烂漫、不带任何阶级色彩的纯洁的笑。这一笑,天真烂漫又何等辛辣!
这个小小的咸亨酒店,浓缩了整个社会。孔乙己绝不仅是孔乙己,他是千千万万被封建科举制度所禁锢了思想、所毒害的读书人的缩影;小伙计绝不仅仅是小伙计,他是无数在封建社会沉重压迫下灵魂逐渐扭曲的人的掠影;而掌柜是那些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的商人的代表;“短衣帮”则是被封建社会剥夺了同情怜悯之心的可怜又可笑的人……
在鲁迅先生笔下,“笑”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不同阶层人们的不同形态——或冷酷无情,或麻木不仁,或自私冷漠,或迂腐不堪;映射出那个社会的世态炎凉、黑暗冷酷麻痹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成为了麻木冷酷无情、丧失了同情怜悯之心的机器,可悲又可笑,可恨又可怜。
篇八:海边的卡夫卡读后感1500字
燃烧在心尖的火
《海边的屋》是当代作家曹文轩《灰娃高地》中一篇令我感触颇深的文章。文章虽然没有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语句,但读完后心里却涌出一种莫名的感觉……
文中的几个片段不断在我脑海中闪现。
片段一:远处,海湾的尽头,正在拆毁一艘巨大的海轮。切割钢板的蓝色火花,刺眼但很美丽。据说,要一年才能拆完。现在它已被切割的参差不齐,像一只残缺丑陋的黑色怪兽。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我们已千沧百孔的家园——地球。这残缺丑陋的黑色怪兽难道不是比喻被人类某些无限制发展而“分割”的地球?那美丽而刺眼的蓝色火花不就是某些“发展”带给我们生活的便利与舒适?难道我们为了享受一时的便利,而去“分割”伤害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地球吗?
片段二:眼前几座新建成的乳白色的、米黄色的和浅蓝色的大楼。建筑还在向海边延伸……早上,新闻播音员的话语还萦绕在耳边:我国近30年内,湖泊减少了243个,约占总数的1/10,其中湖北减少的最多。湖泊减少的原因,其中围垦田地约占42%,人为因素(房地产开发)约占40%,这预示着什么呢?
我不禁又想到:最近几年国内外地震频发,8。0级的汶川地震、9。0级日本地震、7。0级的雅安地震等等;还有今年雨水的严重不均,东北淹了,而广东、广西旱了,某些地方的农作物绝收;离我们最近的聊城也淹了,电影院附近的水没过了车顶……这是否是我们人类的发展破坏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地球在为我们敲响警钟?
片段三:月儿向霜叙说城里的若干好处,说到最后,她痴迷地望着大海说:“城里也不都好。”是啊,城市建设与科学技术一样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负效应。电视、报纸和杂志上也不断提醒人们:发展中不要忘记地球的生态问题,可是为什么到现在地球生态越来越失衡,大自然的灾害越来越多呢?
傍晚,夕阳拖着一抹淡淡的虾子红照耀着一栋栋的高楼,我漫步其中,不断思索。不经意的回首,发现鳞次栉比的高楼间夹杂着一两座低矮的瓦房,不禁想到居住在其中的人们是否也怀着与文中老爷爷一样的心情。如果面对这样的事情,你是像文中的霜儿和月儿一样,几乎整天想念爷爷和大海,有时想着想着就哭了,可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哭,哭的没有道理;还是像老爷爷一样,亲手烧掉了那栋他依恋已久的茅屋,放掉那曾经和自己父亲度过生死关头的帆船,让这烫人的火一直烧在心尖……
篇九:海边的卡夫卡读后感1500字
看完《活着》总是让人不禁发出感叹,人在世上,正如书名一样,活着,就比什么都好。因为远离上世纪动荡不安的年代,饥寒交迫似乎未曾再体会过,但主人公富贵跌宕悲惨的一生正是时代的写照,以至于合上书时候有些颤栗,将自己代入富贵的生活中内心难免发出颤抖,现实中的无情与残酷远远要比想象中的更加惨烈,富贵真正诠释了生而为人,活着已是万幸。
活着是一部不见生死读不懂的书。
全书讲了福贵回忆的一生,富贵本是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又赌又嫖,后来无赖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他的家产。在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加入了国民军。后被解放军俘虏,给他返乡钱让其返乡,但在家中又经历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潮流更迭。接着儿子有庆献血被活生生的抽死在了医院。再后来女儿在生孩子的时候因为大出血而死,老婆家珍没过多久不堪苦痛的命运而去世,女婿在工地事故而亡,只留下了孙子一人。造化弄人,最后连孙子也因为吃豆子而被活生生撑死了。
富贵这个名字本是美好的象征但现实却偏偏是既苦既悲的,天壤之别的反差对美好寓意的名字颇为讽刺。一个人受近苦楚的一生,却被短短几行字概括,只有空感命运无常。这就是小说的巧妙之处,没有煽情,没有铺垫,没有渲染,可以称得上是平静,却是真实有力的反应了一个人的悲剧,一个时代的悲剧。
如此的悲剧,富贵终究是活了下来,但家破人亡的最后,活着的意义又何在呢?小时候总是问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不明白,觉得这应该交给哲学家来寻找,面对富贵的境遇,活着仿佛更成了奢望,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愈加困惑。余华说福贵应该有比别人更多的死去的理由,但他却好好的活着,送走了家里一个又一个亲人,一次次的经历死别,最后只有他还活着。对此余华在序言给出了一个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看过许多的文学评论说,基本上看得懂序言,这部小说就不用看了。
然而很多人不懂什么叫“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个人以为这源于人类本身的狂妄无知,和长久来被物质条件刺激过头的欲望。追求物质也并非是错误的,而是很多时候,在花花世界中会忘记简单纯粹的本质,而自我感动般的追求所谓的理想和远方。然而说到底,活着本来没有什么意义,或者说“活着就是活着”,犹如不加雕琢的璞玉般纯净,只是人类自作多情地为它加上许多头衔,自我衍生出了善恶轮回的因果,将所谓的美好或苦难与活着捆绑在一起,让活着看起来丰富多彩。
但通过富贵的一生,我们看到了富贵的惨不忍睹,会觉得苍天不公,命运无常。但我们是不是恰恰忘记了,这些都是我们“觉得的”,这都是我们为富贵加上的。余华说,人类是无法接受太多真实的事情,所以他破开了“付出必有回报”,“善良会受到保佑”,“好人得有善终”的朴素思想,而是采用冷冽的客观态度看待人生和命运,不存在希望,也没有绝望,只是活着,只是单纯的活着。富贵的生活在外人看来是惨得一踏糊涂,但他自己却不觉得,别人觉得我苦,但我自己已经早已不觉得苦和甜有什么分别了。并不是所有事情都会否极泰来,余华打破世间万物原有的枷锁,才能显现出本真的样子。文中的富贵,他大概是没有能上升到哲学的思想,但他已经明白,人生的行走和停止,并无差别,正如活着与死亡,并无差别。
或者你说富贵的活着只是活着,是因为经历太多天灾人祸的苦难后而低头。我看来,也不是。天道是天道,人意是人意,二者并不相干,却也不能互相推诿。活着的本质是活着,不能被捆绑起来。但人若是想要掌控生命,尽力去做就好了,因为那是人选择的,给活着套上一层外衣罢了。若是输了,也不必上纲上线,须知命运也并无保证,成或败,都与自己有关。“福祸无门,唯人自取”,我们可以有选择,也允许失败,但不能把不如意的结果推脱给“上天不公”。因为命运是不能以公平来论断的。富贵也是如此。
只是如果把《活着》这部书简单理解成活人对世界的执着和希望,以及其本身体现出对命运的抗争,那就太浅显了;要是理解成对社会黑暗的控诉和政治腐败的内容,也不够格调。这也更不是教人不要无病呻吟或是忆苦思甜,这些都偏离了作者本意,亦拉低了小说本身的档次。
我想《活着》是难得的一本哲学书,这是一部是以中国世情,中国人情的笔调写出来的;真正看透了“活着“这一命题的哲学的作品。
篇十:海边的卡夫卡读后感1500字
“欲成精金美玉之人品,必从烈火中煅来;思立掀天揭地之事功,定从薄冰上履过。”月夜朦胧,烟波浩渺的大海上,有一艘孤单飘荡的小船,船上有位饱经风霜的渔夫,名叫桑地亚哥。他寻找着,他等待着,他在不经意中诠释着生命,赞歌美好……
偶尔地,我也闭上双目,享受“海”的宁静,聆听夜的细语。我曾假想自己就是那位老人,但却总会在无边的黑暗与寂静中惊恐地睁开眼睛——老人如何经得起等待的焦灼?在海上寻觅84天,一个让我触目惊心的数字,太漫长,太单调。等待无非两种结果,迎来黎明的曙光,或是无边的黑暗。如果有所收获,老人自然会满载而归,如果是后者,要么得到邻里的奚落,更坏的,就是成为海中猛鲨的腹中食。
如果从“是否有鱼可吃”这个角度来评价,桑地亚哥失败了。如果从“是否有收获”这个角度来评价,桑地亚哥成功了。因为,在这次的捕鱼过程中,他锻炼了自己的毅力和意志,他彰显了自己的英勇和坚韧,他显示了“生命在重压下的优雅”。
在我看来,桑地亚哥出海打渔拼尽全力,最后却只带回“鱼头鱼尾和一条鱼骨”这个故事,其实是一个关于人生追求的隐喻。
在追逐目标的过程中,我们和桑地亚哥一样,会经过艰辛的奋斗和漫长的坚持,会感受到风雨袭来的痛楚,会感觉到孤身赶路的寂寞和煎熬。有时候,尽管付出了全部,尽管承受了一切,我们依旧没能达到自己当初定下来的目标。此时,我们便会开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并不一定能够抵达理想的彼岸,那么我们应不应该开始这一次旅程?应不应该尝试着在风浪中冒险?应不应该在整个旅程中拼尽全力?
答案是应该的,因为出发的意义不只在于终点,追逐本身就是修行。在朝目标奔赴的过程中,我们一直在锻炼着自己,我们会在挫折的磨砺下变得更加强大,我们会在苦难的淬炼中变得更加坚韧,我们在解决问题和困难的过程中变得更加有智慧、有耐心。
很多时候,我们其实不能将“得”狭隘地定义为目标的达成或者外界的肯定,还要看到自己在追求过程中在心智和能力方面的成长。其实,只要我们用心地去做一件事情,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我们都会有所收获。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就不必惧怕失败,不必因为害怕失败而放弃开始和尝试。面对失败,我们从容,我们优雅,我们不必觉得自尊心受挫。因为,我们在尽最大努力的时候,就完成了对自我的淬炼,就逼近了更好的自己。
正如书中所说的:“然而当失败降临,不放弃就是就好的反抗。”我们不需畏惧失败,反之,应该直面失败,越挫越勇,永不停止追求的步伐。
每一种悲伤,总会留下一丝快乐的线索;每一处遗憾,总会留下一隅完美的角落。“我在冰封的深海,寻找希望的缺口,却在午夜惊醒时,默然瞥见绝美的月光。”完美不常见但也不珍贵,倒是那些意料之外的惊喜常令我动容。老人一直飘荡在大海上,海之于他就像舞台之于演员。海上有他满载时的爽朗笑声,海上有他无数次惊险的遭遇,他的性格与品质,已在不知不觉中在海上铸就,执著与坚定,注定了他必将走向成功。
夜的静谧暗含杀机,在成功捕获那巨大的马林鱼后,海上弥漫着浓浓的硝烟,夜越静,离危险就越近,老练的渔夫深知接下来等待他的是决斗。他依然冷静的准备好他的武器,而我,却紧张得要窒息。接下来的人鱼搏斗可谓惊心动魄。老人的身手不似以前矫健,甚至有些力不从心,可是老人那坚毅的脸上却丝毫没有恐惧,他的身体老了,可他的执著与勇敢不曾改变。老人深知入了海,一切都是未知,可他选择放手一搏。他的脸上写的是不服输,骨子里透露着王者的霸气,即使没有得心应手的武器装备,他也会全力以赴;即使最后马林鱼已被鲨鱼啃光,他仍不放弃奋斗,他倒不是很在意维护他的战利品,而是在海上呐喊:桑地亚哥是不会被打败的。鲨鱼终是消亡了。因为他们得到的是身体上的满足,而老人却是在灵魂深处,烙下了这难忘的记忆。那副大鱼的骨架,是他王者的徽章,老人的内心自此充实了很多……
桑地亚哥孤独的身影在他丰富的精神世界里漫步——他曾随船只闯荡过世界,见过非洲的金色沙滩,梦中有雄武的狮子奔跑,这些正象征着他内在精神力量的强大,而在平时捕鱼时,他会在独自漂泊的海面上自言自语,会在小艇上值班掌舵时也会唱歌,最后还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简朴的人生哲学;对自然的爱和敬畏中兼容了这个“硬汉”的一柄刚强与一抹温柔——即使拥有强健的体魄和刚毅的精神,老人对海洋、动物和弱小之物也同样怀抱着怜爱之情,并未有任何恃强凌弱、蔑视自然的态度,在他身上始终闪现着人性至美的光辉。
桑地亚哥一直在拼搏,他的行为就是这句话最好的诠释——孤独或许足以摧毁他,但并不足以打败他。因为杀不死的,使他更强大。
篇十一:海边的卡夫卡读后感1500字
今年是2019年,距离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有整整80年了。我不能身临其境的感受,当时人民的苦楚。但我寻来了一本书,他可以帮助我解读那次世界大战的黑暗……
当我第一次看到《局外人》这本书名时,我在脑海中是浮想联翩:局外人?谁是局外人?为什么他又会是局外人?这些问题促使我去阅读这本书。
这本书是存在主义的代表作,作者是获诺贝尔文学奖奖的阿尔贝·加缪。他和其他的作家有些不同,他主张要在荒诞中奋起反抗,在绝望中坚持真理和正义,他为世人指出了一条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以外的,自由人道主义道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加缪一直积极投入,反法西斯抵抗运动。《局外人》便是在这次大战爆发期间所酝酿出的巨作。
全书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从主人公默尔索的母亲去世开始,到他在海滩上杀死阿拉伯人为止。这种叙述毫无抒情的意味,而只是默尔索内心自发意识的流露,因而他叙述的接二连三的事件、对话、姿势和感觉之间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给人以一种不连贯的荒谬之感,因为别人的姿势和语言在他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是不可理解的。唯一确实的存在便是大海、阳光,而大自然却压倒了他,使他莫名其妙地杀了人:“我只觉得铙钹似的太阳扣在我的头上……我感到天旋地转。海上泛起一阵闷热的狂风,我觉得天门洞开,向下倾泻大火。我全身都绷紧了,手紧紧握住枪。枪机扳动了……”
在第二部分里,牢房代替了大海,社会的意识代替了默尔索自发的意识。司法机构以其固有的逻辑,利用被告过去偶然发生的一些事件把被告虚构成一种他自己都认不出来的形象:即把始终认为自己无罪、对一切都毫不在乎的莫尔索硬说成一个冷酷无情、蓄意杀人的魔鬼。因为审讯几乎从不调查杀人案件,而是千方百计把杀人和他母亲之死及他和玛丽的关系联系在一起。
在小说中,威严的司法,以某种荒谬的正襟危坐呈现,比如审讯时,几乎不集中于杀人案本身,而是想方设法,将案犯妖魔化,把杀人者与母亲之死强牵附会。在当时黑暗的司法面前,莫尔索就是一个荒谬的“羔羊”,他们可以有上百种,甚至是上千种理由来处死莫尔索。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搞不清。”这就是小说惊世骇俗的开篇。按照我们常人看来。自己的亲人死去,内心无疑是沉痛而惨烈的。但是对于莫尔索来看,他这样极其平静的口吻轻描淡写的叙述,仿佛事不关己,连时间也不记得准确,让人十分讶异。在他的女友玛丽问他是否爱她时,他却把这个人们视为神圣的问题当成毫无意义的废话,绝对不肯巧言令色来搪塞女友。邻居雷蒙殷切的表示想与他交个朋友,莫尔索却回答“做不做都可以”,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这就是情感生活上的局外人。
莫尔索在工作时,当老板提出要拍默尔索去巴黎设置的办事处,身居偏远小城的莫尔索,却拒绝了这个发展前景广阔的差使。回答说,“人们永远无法改变生活,什么样的生活都差不多”,这种不知好歹的回答,让老板颇为扫兴——这就是工作上的局外人。
在他无意间错杀了那个阿拉伯人之后。无论是在身陷囹圄的漫长岁月里,还是在法庭上愤怒的审判声中,他保持了一贯的冷漠态度。人们的言辞无法引起他太大的关注,周围微末的事物却紧紧攥住了他的心。对死亡的恐惧是人的天性,但是莫尔索却等闲视之,不以为意,摆脱了死亡对他的困扰——这就是死神的局外人。
在司法看来,莫尔索的种种怪诞行为是难以理解的,是荒谬的。但事实上,他才是活的最多,最充实,有的深沉本真追求的人。在书中,加缪评价说,“莫尔索远非麻木不仁,他怀有一种执着而深沉的激情,对于绝对和真实的激情。”主人公默尔索,有意无意地跳出这个世界的既定模式,保持和荟荟大众的距离,完全遵照内心本性,做一个冷眼旁观,我行我素的局外人。
其实在既定的社会准则下,人的命运是未知的,是不可控地被裹挟着的。要么异化,要么被审判。于是想做个真诚的忠于内心的人,还是做个随大流的人,是至今为止,很多人都面临着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人都是莫尔索。
我想,在当时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像莫尔索这样,身不由己。他们有自己想做的事,有自己想要的生活,但迫于现实的荒谬,他们不得不投身于,这样残酷的战争之中。在战争眼里,他们是荒谬的羔羊,但是在他们心中,战争才是最荒谬的羔羊!
在我们当今生活中,我们会因为一些人的荒谬语言,而感到厌烦和排斥。坚持着自己的立场,而完全不顾他人的想法。但或许这样荒谬的语言,才是最真实,最自然的……
篇十二:海边的卡夫卡读后感1500字
笑
梁烜卿
我是个爱笑的人,倒不是因为我多么喜欢笑话段子,大多情况是朋友间的互相揭短,却不是所谓的嘲笑,心里互相不计较,也就无关紧要了。是以,在我印象中,“笑”是能让双方愉快的途径罢了。可细致读过《孔乙己》后,我才“领略”了各式各样的笑。
孔乙己是个“长衫客”,却也站着喝酒,于是变成了小店内的一处格格不入,一年到头都不怎么洗补的长衫,在他身上似乎格外般配:如他的内心一样,死要面子,却没什么真才实干。倒自许清高起来了,明明一个短衣帮换身皮囊,便摇身一变,成“长衫客”是也,来来往往的人都笑他。“短衣帮”看不上他,孔乙己干活甚至可能都不如他们,只穿一件破长衫便能高人一等吗?真正的“长衫客”瞧不起他,就他那穷酸样也敢装高雅不凡?我认为掌柜的有时候不笑孔乙己——能当面付钱的时候。然后掌柜的笑嘻嘻地收下钱,忙自己的事情去了。倘若没有当面结清,掌柜的就同凑热闹的人一样了:“孔乙己,你当真识字吗?”众人便各自笑着走散了。
无论是路人还是顾客还是掌柜,他们的笑不只是一层开心,深一层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后者或许早已习惯,以至于麻木了。人们的心灵都麻木,可悲的是社会大环境里,这恰好是最管用的催化剂,浇筑着人们与孔乙己之间的砖墙,熔炼着孔乙己内心自我禁锢的钢筋。
文中不止写了大人们的笑,也有小孩子的笑,大底分成两种的:一类是我小伙计的笑,一类是邻居孩子的笑。
关于我的笑文中没有直写,只有我“感到好笑”,却与笑出来别无两样,迂腐善良的孔乙己热心教我写字,我却极不耐烦:“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吗?”一个小孩对一个老读书人的态度如此不屑一顾,所以见当时社会的不公和冷漠,任何人都可以被冷眼相对,人与人之间没有温度可言,即使孔乙己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邻居孩子们的笑笔墨也不重,但淋漓尽致地刻画了孔乙己迂腐不堪的形象:明明已经说过“不多了”,却又自作聪明、画蛇添足地说:“多乎哉?不多也。”不仅突出了孔乙己性格的迂腐,更有封建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和知识分子的毒害:扼杀思想、固化思维。
倒数第三段是全文的高潮,一共出现了三次笑:第一次是“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即使孔乙己被打断了腿,行动困难,处于死亡边缘,掌柜也没有丝毫变化,仍旧在取笑孔乙己,可见掌柜的毫无人情、麻木不仁的一面;第二次是几个人一起笑孔乙己,麻木不仁已是当时整个社会的风气,在如此大环境下,弱小者被欺凌已是一种常见的情况,而且绝没有人去制止;第三次是文章最后一次写笑“还是旁人的说笑声”,可见,取笑决心的孔乙己已经是家常便饭,众人习以为常的事情,以众人的快乐来反衬孔乙己一人的不幸可悲,是文章着重的描写之处。
统观全文,“我”的所见所闻是线索,另一样贯穿全文的事物便是笑了:形形色色、七嘴八舌地笑,不仅一直在对比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还表现了当时社会的麻木不仁、世态炎凉,和来往如麻的人的冷酷无情、虚伪势力。而后两者,恰是鲁迅一生所批判的朽木。
篇十三:海边的卡夫卡读后感1500字
阅读的力量在于让我们发现人性深处的美好,关注生活中不易察觉的感动,触摸貌似遥不可及的一切,进而感受到生活的乐趣。通过阅读《活着》这本书,透过形形色色的人,我发现不一样的美好和感动。《活着》的作者是余华,从他的作品之中,我们可以最大程度的看到历史的变迁,看到岁月的变革。
《活着》是一本让人心碎的作品。福贵的人生始于荣耀,但是终于悲惨。他在父母的宠爱中诞生,在家族的兴盛中成长,但是不幸的是,伴随着他的长大,迎接他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巨变,他好吃懒做,他好赌博,甚至为了赌博让家产输光,更是气死了自己的老爹,将自己的老婆拱手让人。命运弄人,生命的轨迹总是在不经意之中发生偏移,我们也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发现原来人生已经完全换了方向,福贵的人生就出现了这样的一个转折,家产散去,爹娘死去,曾经的庇护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有凄楚和悲凉,和自己的妻子相依为命,和自己的女儿儿子感受着人间的痛苦,儿子的死去,女儿的死去,女婿的死去,最后老婆也死了,最后留下的是一头老黄牛和一个年幼的孩子,这就是福贵的一生,在富贵荣华中开始,在凄凄惨惨中走向落日。在阅读的时候,我的脑中时常出现这样的一幅画面:孤苦无依的老人,渐行渐远的背影,夕阳西下的时分。我总是在这样的一幅画面中泪眼婆娑。
《活着》让我感受到浓重的历史感。福贵的一生所经历的一切有一半是个人因素造成的,那另外一半就是历史因素的影响。通过余华的作品,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深深的历史感,可以体会到的是沉重而又充满着力量的意味。在余华的作品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的是悲观至极的乐观,我们感受到的是历史巨变面前,普通人所经历的考验。
在读一本书之前,我们应该思考的是这本书所展示的时代的历史背景。我思考着那个收集民间歌谣的男人,为什么要在十年后回忆起福贵的故事。或许是经历了岁月风霜的历练,在生活以平缓的姿态逐渐沉淀之后,他开始读懂了福贵的无奈,他的深沉和坚韧。福贵的故事,简直是一场灾难,利用富贵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历史的悲剧,体会着更深刻的现实意味。《活着》中的文化大革命时代、三大改造时代都是在书中有着紧密的联系的,福贵其人的善良、妻子的忍辱负重,女儿和儿子的短暂生命都像是一块块的石头压在福贵的心中,这对福贵的打击是很大的,人生对福贵来说更像是劫难,但是他没有任何的怨天尤人,只是选择最平静的活着。
《活着》这本书的题目是非常的直白的,不是生活也不是生存,而是活着,这是福贵一生的写照,也是福贵一辈子在做的事情,他没有实现自己的价值,他甚至背负的是一种耻辱,在面对丧失亲人之痛之后,福贵的心逐渐的麻木,他所有的幸福都没有了,只剩下简单的——活着。这让我不断的反思自己的生活,我们要做的就是认真生活,努力生活,不让今后的自己后悔现在的不努力。
在阅读《活着》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的心情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从一开始对福贵似乎恨铁不成钢的埋怨到感动于一家人不离不弃的坚持,再到女儿、儿子相继离去的绝望,到对凤霞离去的无可奈何,最后只剩下福贵、孩子和老黄牛的时候,我的心情反而变得轻松,我想:福贵的一生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东西了。这对于福贵来说或许是一件好事。
小说《活着》的最后,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在这里,我才读出了一种生活的希望,生活对富贵来说是残忍的,生活让他失去了很多的,但是富贵却没有任何的埋怨,没有任何的自怨自艾,依然是很坚定的面对,这就是小说的结尾,我们感受到更多的除了心酸,其实还有生活的另外一种力量,小外甥的手握在他的手里,在这一刻,我感受到的是生活的力量,之前的悲伤仿佛散去,看到的是生活另外一种状态,是生活的另外一种样子,那就是希望。
篇十四:海边的卡夫卡读后感1500字
《红楼梦》已经翻阅数遍,每次品读感觉都有不同。今日老师布置写读后感,我脑子里浮现出来的倒不是大观园里的那些林林总总的少男少女们,而是一个乡野老太。这是红楼梦里唯一一个每次想起她,我都会嘴角上扬的人物。
当女婿狗儿因家境败落无钱过冬烦闷不已只会瞎生气时,这个老太太有胆有识,批评了一番女婿的无作为,又三言两语给狗儿一家指明了一条活路。足见这个老太太的格局开阔,思路灵活,非寻常乡下老太可比,其生活智慧实在了得。
对的,她就是传说中的刘姥姥。刘姥姥带着一缕清新的乡野之风麻利登场,一扫大观园的沉郁阴森,她如同《秋兴》中的那丛绚烂秋菊,瞬间点亮了森严壁垒的荣国府。
再来细味这个可亲可爱的老太太。我发现她的逗笑凑趣本领也实在很高明,与大观园里最能用诙谐机巧取悦于贾母的凤辣子,有的一拼。
刘姥姥二进大观园时,正值秋菊盛开。贾母游园时,拣了一朵大红菊花簪于鬓上,回头看到刘姥姥,便忙请刘姥姥也来带花。凤姐何等机灵敏捷?贾母一语未完,她就一把拉过刘姥姥,将一盘子花横三竖四的插了一头。贾母和众人笑的了不得。
但刘姥姥她竟毫不在意,顶着满头菊花,反而笑说道:“我这头也不知修了什么福,今儿这样体面起来。”
古稀老太如此被凤姐戏弄,她不以为窘,已属难得。竟然还能顺势凑趣,“这样体面起来”,反以为荣!这样令人惊奇的反转,既巧妙海涵了凤姐的恶作剧,又让大家的玩笑更舒坦自在,也为凤姐更加肆意的捉弄完全卸下了心理负担。
试想,此时的刘姥姥只要流露出一丝的尴尬,或者羞恼。恐怕今日这整个大观园的气象就要为之一变,这最能彰显大观园之烈火烹油盛况的章节只怕要重新改写。曹公的慧心让人叹服。
当众人笑话刘姥姥成了个老妖精,刘姥姥又笑,今儿索性做个老风流!
凤姐确实机灵,但刘姥姥的凑趣更挑战智商,我个人认为刘姥姥在这里比凤姐更显机敏,其高明处还在宽厚中显豁达智慧。
如此一路随着众人走走停停,说说笑笑,顶着满头菊花的刘姥姥早就清醒地明白,她今日的使命就是让大家笑,她确实出色又本色出演了一个插科打诨的丑角形象。
到午饭时分,刘姥姥的演技爆棚!成功地让一园子人笑得天昏地暗。
饭席上,刘姥姥拿着比铁锨还重的叉爬子,对着一碗鸽子蛋,站起身来,郑重其事高声说道“老刘,老刘,食量大似牛,吃一个老母猪不抬头。”说着,鼓着腮帮子,两眼直视。众人先是一怔,后来一听,上上下下都一直哈哈的大笑起来……且不论曹公写这众人笑态如何声色各异出神入化精彩绝伦。
思考一下刘姥姥这一番话的笑点在哪里?一番无比粗俗鄙陋的笑话,被她很严肃地富有仪式感地演绎出来,就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刘姥姥为何如此出人意料?原是凤姐和鸳鸯安排她如此说的,鸳鸯可是再三嘱咐好的,“这是我们家的规矩,若错了我们就笑话呢。”后又递眼色给刘姥姥时,刘姥姥道:“姑娘放心。”
刘姥姥果然完美地接招,认真地表演无知和粗野,她假假真真,可以称得上滴水不漏,冰雪聪明。
尔后表演夹鸽子蛋,表演狼吞虎咽“老刘食量大如牛”,众人已没心吃饭,都看着她笑。
末了,鸳鸯来给刘姥姥赔不是。刘姥姥笑道:“姑娘说那里话,咱们哄老太太开心,可有什么恼的!你先嘱咐我,我就明白了,不过大家取个笑儿。我要心里恼,也就不说了。”
如此,我才明白,刘姥姥心里可是什么都懂的。有人评价,刘姥姥是“为了打秋风”而自我作贱。我是很反对的,第一,刘姥姥这二进大观园,是带了各色乡下蔬果来回报恩情的,这大观园发生的一切原不是她本意。第二,从她听闻荣国府衰败后,三进大观园义救巧姐儿。可知道这姥姥才真是大观园里最知恩图报的仁者。
刘姥姥插满菊花的形象一再在我脑海中浮现,她在大观园里凑趣的各种丑态我不但不觉其丑,反倒觉得其可亲可敬。她的各种凑趣,我只觉得她机智可爱。她是一个何等清明的老太太?贾府给她的滴水之恩,她铭记于心,于是她甘作大家的“女清客”,以取悦众人,回报“20两银子”的大恩。如此而已,同时,她也确实满载而归,给一家子谋得了更好生存的资本。
这个为了生计,为了报恩,不计姿态不端架子的姥姥,在我心里,她不是大观园的丑角,相反,她是生活的智者,勇者。于此,我不合时宜地想起那两句诗歌来:“尘世难逢开口笑,菊花须插满头归。”插满菊花的刘姥姥在我心里,何尝不是一个深谙生活滋味又超然于世人嘲笑之外的诗人?
篇十五:海边的卡夫卡读后感1500字
赵明骏
小丑便是人们的笑柄,是人们所瞧不起的、可笑的一类人。按这个说法,孔乙己确实是鲁镇所有人眼中的小丑了。
他的身份可笑,他是个进不了学的落魄书生,是个穷酸的文人,是个不知廉耻的小偷,是咸亨酒店里穿长衫而站着喝酒的唯一的人。当时社会动荡,封建礼教和科举制度遭到严重冲击,无数年轻人都放弃了科举这条路,而选择了更广阔的道路,工业、商业、手工业,都在西方的引领下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了用双手创造财富。但在劳动者的光辉背后却仍有一群人,他们坚信读书是成功的唯一道路,读书是手段、是捷径,能高人一等。于是有的人成功了,他们是长衫客,爬上统治阶级地位,升官发财,骑到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尽享旧制度崩坏前的疯狂;有的人失败了,被“八股”这根锁链禁锢住头脑,束缚了思想,变成死读书,读死书,最后读书死,心甘情愿地充当统治阶级的俘虏。搭上了一生,成为别人眼中的笑柄,他们都是孔乙己,孔乙己的可笑在于他矛盾的身份。
他的举止可笑,明明都穷到了偷东西的地步,还要争辩到:“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仍免不了去酒馆喝酒,足可见他好吃懒做,他被人们嘲笑后也会脸红,叫人们不要说,硬着脖子反驳,这样看来他似乎是很有自尊的,但也只限于人前,他在没钱时总忍不住偷。这样一个矛盾体,让人忍不住要哭。他是有作为读书人的自豪的,他因这自豪去教我写字,他因这自豪去分孩子们茴香豆吃,他因这自豪去嘲笑他的人分辨,他因这自豪而对他人的质疑,不屑置辩,可是面对他的自豪,“我”扭头而去,孩子们笑着走开,旁人哄笑起来说道,“你怎么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他引以为豪的读书人身份,被人无情的践踏嘲讽。他目中无人的骄傲被人当做笑料与茶余饭后的谈资,他不过是个举止可笑的小丑罢了,谁在乎他?死了也要在尸体上踩一脚,再哄笑着离开。
结果他不负众望的留下了一个可笑的结局,他被打折了腿,他爬着到酒店喝酒被人们笑。喝完了酒,被人们笑;离开了,被人们笑;他不再出现,被人们笑;他仍不出现,掌柜怕他赊账;他仍不出现,人们忘了他。一个小丑的一生结束了,孔乙己是在别人的欢声笑语中走向灭亡的,他的自尊一点点的被笑声吸取,他的命运一点点的被笑声改变,人们的笑是他无声的哭。看到这里,我也哭了,我不仅哭孔乙己的迂腐虚荣和悲惨命运;我还哭掌柜的唯利是图、毫无人性、终遭报应;哭长衫客的自命不凡;哭短衣帮的麻木不仁,哭在这封建社会中扭曲的人性,哭这冷漠无情的残忍世道。
唉,孔乙己!我越看越从字里行间看出三个大字来:小丑们!是啊,岂止孔乙己一个人是小丑?!掌柜、长衫客、短衣帮,这些麻木不仁毫无人性的看客们,一个个全是小丑,全是命运多舛的小丑,全是封建社会在大手中把玩的珠子、提线的木偶,全是古今中外人们眼中最可笑最悲惨的小丑。如今,那些小丑们灭亡百年后,我坐在书桌旁,想着辉煌的现世,想着觉醒的前辈,望着如洗的蓝天,沐着金色的阳光,笑了,又想起让国人再无小丑的吾辈重任,笑,再次给了我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