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它千遍也不厌倦600字作文初三
篇一:品它千遍也不厌倦600字作文初三
张子宣
一本好书,让人沉迷其中;一本好书,让人回味无穷;一本好书,让人品它千遍也不厌倦。《人生》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人生》主要讲的是高加林因别人不合理的竞争,而失去了成为教师的机会。他决心做一个农民,并与农村姑娘巧珍陷入热恋。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的叔叔高玉智当兵回来,并成为劳动局局长。马占胜想巴结高玉智,就让高加林到县城当了一名通讯干事。后来,高加林遇见自己的同学黄亚萍,并与她恋爱,抛弃了巧珍。又因为张克南妈的告发,高加林被赶回乡里。这时爱他的巧珍姑娘已和另一人结婚。高加林彻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为自己一心只想着往上爬,并抛弃纯真善良的巧珍姑娘感到懊悔,却又无可奈何。
读这本书时,我被书中主人公高加林的三起三落的人生经历所吸引,同时又十分同情巧珍,为自己所爱的人愿意放弃一切,却被自己所爱的人抛弃,到最后也不愿意伤害高加林。高加林的一生也同样悲催,经历了旁人难以想象的坎坷命运,最后失去了一切。我被书中高加林跌宕起伏的经历,及巧珍的美丽善良所吸引,为高加林与巧珍悲惨的爱情而惋惜。
《人生》中其它人物丰富的性格,也为这本书增添了神彩,比如厚道善良的德顺爷爷;狡猾、投机取巧的马占胜,鄙陋的张克南妈和善良的张克南等等。
《人生》这本书,教会我们许多人生哲理。最著名的就是“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它告诉人们要把握好每一个机会,在最重要的路口要做出正确的选择。
篇二:品它千遍也不厌倦600字作文初三
潘子砚
父亲,一个多么神秘的角色。你说不准他是爱你还是不爱你。于是,我品你,我细品你,每一次你的不一样,可总是有一点是不变——也许……
也许,你并不爱我。
小时候,你陪我去商场。可是回来的时候,要过红绿灯。而你后退了,在旁边静静地看着我,在那一瞬间,我愣了。我想你会用你那温暖的大手牵着我过去的就像小明他爸爸一样。我望着你那严厉的目光,神情变得委屈,可你并没有一点怜悯之心,是铁石心肠。我知道,自己过马路是无疑了,我小心翼翼地向前挪动着脚步,心里暗骂:“你真不是我爸爸,你根本就不爱我。”
也许,你并不爱我。
当我受到朋友的冤枉,而跟朋友大打出手了一番。当我委屈的趴在床上默默的掉“金豆”时。我看向你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你正在伏案写了什么东西。你的眼睛从未转向我。那是你没有关心,没有爱护,只有冷漠。
也许,你并不爱我。
期末将近,为了让你满意,我挑灯夜读。刷着一套又一套的题,写着一遍又一遍,背着一篇又一篇的语法点。全屋,只有我一个人的屋子都亮着。突然,我感到口干舌燥,你没有像别人爸爸一样拿着一杯水来给我。你给我的只有冷漠。
也许,你并不爱我。
我偷吃了一块儿糖,被你逮个正着,你没有像其他爸爸一样——俯下身来,用温暖的大手来抚摸我的头,用平和的语言来教训我。你却不顾客人的劝阻,罚我去做家务。你待我的只有冷漠。
也许,你表达爱的方式不同,也许,你本性如此。我品你,我细品你,但你总令人品不透,你的冷漠也许就是……
篇三:品它千遍也不厌倦600字作文初三
自然之声,世界之灵,事物每时每刻都在以它独有的方式在世界中变化,大自然是个美妙的境界,我们为何不去仔细观察,慢慢品尝呢?
品它千遍也不厌倦。蔚蓝的星球,不息旋转,河中的急水,白浪滚滚,水滴与同伴说着笑着在河中跳跃,跳起了悠扬悦耳,清脆畅快的交响曲。河流不停地拍打岩石,使得这块粗糙不平的坚硬物体被水这位打磨师打磨得光滑整洁,水流清澈,沉没在水中的小石子都清晰可辨,鱼儿在水中摆动着双鳍,不时从水中慢慢地吐出一个泡泡,逐渐上升,破裂。
品它千遍也不厌倦。当身处森林时,会感到空气从未如此清新,早晨的草叶那么娇小,那么清翠,还带着早晨蓬勃的朝气及闪闪发亮的露珠。森林中,随处可以听到鸟儿的鸣叫,此起彼伏,婉转悠扬,当然,高大雄伟的绿树及可爱的小动物也是森林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树叶上有几只蝉在喝着露水,这可是大自然赐给它们天然饮料!看,它们吮吸的多么惬意,好像在品尝人间美味。
品它千遍也不厌倦。穿过森林,来到了无边无际的花海,各种各样的颜色呈现在眼前,使人眼花缭乱。这些花有许多品种,具体名就不再一一列举了,当然,也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但它们在怒放,再散发自己独特的芳香,沁人心脾,百花齐放,争奇斗艳,像颜色的盒子被打翻,花花绿绿的。
品它千遍也不厌倦。来到高山,站在万山之巅,去俯瞰这世界有多么美丽,同时也感到了宇宙之大,世界的浩瀚。向下观望云气缭绕,看那初升的太阳,散发出红色的光芒,让人看到了希望。
自然,一个最伟大的艺术家,细细品尝,享受生活,把全身心都融入大自然中,会感到另外一种美好。
篇四:品它千遍也不厌倦600字作文初三
张以斯帖
母爱如一缕舒缓的微风,照亮了黑暗的道路,温暖了冻的心灵,驱散了疲意的阴霾。母爱,凝聚在身边的小事之中。
清早,冬日的朝霞懒散地躲藏在天边。冷风携过即将出门的我的面颊。前方的道路隐没在需淡的灯光中。我迈出家门,向阴暗的小路走云,背后温暖的灯光让我不禁回头,却发现母亲有些憔悴的身影。望着我迟疑的步伐,她轻声说道:“路上小心,注意安全!“叮嘱声回唯于耳,暖暖的感觉掠过心头,我不由得点了点头,向前方望去,天边泛起了鱼肚白,曙光在前方,之前阴暗的道路已被母亲的活语点亮。那句话中,分明凝聚着母爱。
下午,刺骨的衰风冻伤了我奔跑着的身体。灰蒙蒙的天冷风咆哮着慎怒,早已把手指冻便。脸上唯一一点血色被冷风带走,同学们的水壶中的水已被冻得冰凉。我苦笑着拾起自己的保温壶,一丝暖意传到我手上,惊讶地吸饮数口,暖流霎时流过我的喉啦,一直到了心间。忽然想起母亲早上为我灌水的样子。母爱滋润了被狂风肆虐过的心田,温暖着被冻的四肢。那壶温水中,分明凝聚着母爱。
深夜,鼓洁的明月高悬在天上。轻轻拾笔,写着那烦琐的试题,不知不觉忘了时间,人们都已进入梦乡,我才心满意足地搁下笔。轻轻到客厅,母亲的房门虚掩着,一缕灯光从狭缝中透出。有些疑惑的我轻轻推开房门,向里面望去。母亲却未睡着,见是我,她微笑起来,端起桌上那杯还有余温的牛奶递给我。我顿时惊讶,母亲身体并不好,每日早起已使她过度劳累,可她却为陪我而苦等到深夜。那杯牛奶,分明凝聚着母爱。
母爱,不是多壮大的行为,一句叮嘱、一壶温水、一杯牛奶足矣。
篇五:品它千遍也不厌倦600字作文初三
王歆然
字落,落出句的溪流;句汇,汇成章的河川;川聚,聚成文学的海洋。而我乐得畅游于海,品它千遍也不厌倦。
初潮,是《诗经》中的三百零五篇传唱。记得“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的和乐热情;记得“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幽深良景;记得“硕鼠硕鼠,无食我黍”的怨愤无奈。大海涨潮,是纯洁如河岸蒹葭的朗朗旋律,是至善如玉之切磋的无邪主题。诗三百,也曾被孔夫子称之为“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起浪,是唐诗中耀眼的一颗颗明珠。听,远处传来奔放的笑声。青丝散乱,长衫飘飘,不是太白又是何人?一腔铮铮傲骨使他高吟“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毅然转身离开长安。愁了,他在花中乱舞,一壶酒,一孤影,一明月,好似一场戏,道尽千般泪与恨。“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他狂饮,连明月也随之徘徊……时至今日,仍然能感受到当时的凄美浪漫。
浪落,是宋词的复杂纠缠。远处传来低低悲叹,是易安。满园菊花,她无心欣赏,却道“人比黄花瘦”;海棠花开即落雨,她黯自叹息“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朝堂灾难,却仍有东坡“西北望,射天狼”的豪言壮语;仍有辛幼安“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的壮烈愿景。婉约与豪放同时交织在这一个朝代,却让人读来只剩遗憾,为英雄无处施展而遗憾,为朝廷落幕而遗憾。
我们常常翱翔在文字的世界,理解不同的观念,体验不同的人生。而当我们落入现实,开阔的眼界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乐观、勇敢、坚持、善良成了不言自明的习惯。我们常常对话在闲者厅堂,倾听他们的思想,目击他们的抉择,等我们回到当下,无穷的智慧总在冥思苦想时给你力量,体现在观点里,落实在举止中。
这就是文学,品它千遍也不厌倦。
篇六:品它千遍也不厌倦600字作文初三
味道落在笔上,就成了风格;吃进胃里,就成了乡愁;刻在心上,就成了一辈子也解不开的结……
那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全套的四大名著,我拿到手后就把它们扔在了书架上,不管不问。开学后的一段时间,班上的同学们都在讨论名著里的章节,津津有味,滔滔不绝,而我站在一旁无从插嘴,当时那个尴尬劲儿就别提了。
回到家我急不可耐打开了其中的一本《水浒传》,前面几页被我草草翻过,可越往后,精彩又曲折的故事情,?”:节紧紧的吸引我的眼球。一页又一页,却还不过瘾,因为我迫切的想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最后我发现,好动的自己竟然不知不觉走进书中,与书中人物同欢喜共悲泣。从那天起,我的心中就埋下了一颗英雄的种子,那些豪侠仗义,除暴安良的好汉们成了我心目中真正向往的英雄,与他们对话百遍不厌!
“话说,那杨志一行人正步过黄泥岗,突见一挑酒汉子口里唱着,走上岗来……”不用猜,肯定又是我在给妈妈讲水浒传中的精彩章节了,看着妈妈投入的模样,我心中不知道有多得意。《水浒传》似乎成了我繁忙初中生活中的一处温柔乡,在忙碌了一天后,读上几页水浒,仿佛一天的疲惫都消散了;在数学题没有思路时,读上几页水浒,脑袋混沌的数字就会清明了许多;在哄弟弟睡觉时,武松打虎是最好的选择。有时还会就我对其中人物的认识和理解与爸爸辩论几句,输了的话,我就会再把水浒咀嚼一番,保证下次取胜。
不仅是我,现在弟弟再提起武松打虎时,都能像个小大人般讲上两句。而对我来说,这些草莽英雄不同的人生经历和他们传奇的人物形象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因为这不仅是他们人生的味道,也是文化的味道,更是民族精神的味道,我品它千万遍也不不厌倦!
篇七:品它千遍也不厌倦600字作文初三
记忆闸门打开,往事历历在目,一丝涟漪就这样穿越时空,我品它们千万遍,从不知何是厌倦。
奇妙的大自然,品它千遍也不厌倦。我追寻生机盎然的春日,喜爱踏云来迟的风姑娘。风儿似魔术师,轻轻吐气,就让小河奏起了交响曲;轻轻吐气,就让柳儿长发及腰;轻轻吐气……
烈日炎炎的夏天,我追寻“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硕果累累的秋天,我追寻香气扑鼻的果子。
寒风凛冽的冬天,我追寻“凌寒独自开”的梅花,企盼着如鹅毛般的大雪纷飞。奇妙的大自然,品你千万遍。
五彩缤纷的童年,品它千遍也不厌倦。斑驳的石凳上坐着一个娃娃,手捧着一块儿鲜红的西瓜,嘴角挂着黏腻的汁水。吃完西瓜,忙跑着疯玩儿去了。喧闹的小巷,娃娃跑来跑去,乐呵呵地喊着:“我要追风儿,我要追风儿!”跑着跑着,太阳月亮换替了值班,大地被夕阳洒了一地的“碎金”。我向往那个曾经追逐风的我,那个与猫狗昆虫作伴的我,那个整日无忧无虑的我,五彩缤纷的童年,我品你万遍,不知厌倦。
多姿多彩的文学世界,品它千遍也不厌倦。我喜爱那些引人入胜的寓言故事,喜爱穿梭在多姿多彩的名人世界。《西游记》令我滔滔不绝,《小王子》令我浮想联翩;《春》令我身临其境;《龟兔赛跑》让我记忆犹新……丰富有趣的谜语给我增添不少乐趣。常常在图书馆,透过窗户,阳光如同赶集一样聚拢过来,捧一本我喜爱的书,就这样忘了时间,忘了地点,忘掉自己。多彩的文学世界,品你千万遍,不知厌倦。
美好无限的生活,一片土地,一个童年,一本小书,都是我的乐园,我品它千遍,但何是厌倦?
篇八:品它千遍也不厌倦600字作文初三
方块的字,将我的生活变得五彩斑斓。
字如一个个小精灵,丰富。一次,我接触到字,从硬笔到毛笔,我逐渐与它融为一体。王羲之的字:飘若浮云,矫若惊龙。欧阳询的字,刚劲有力,颜真卿的字,笔笔丰满。我曾练过欧阳询的字,可因一次转折,我又改练颜真卿的字了。从陌生到熟悉,又从熟悉到喜爱。每当我写完一个字,我都会细细品味,写的漂亮吗?有没有进步,什么地方不到位?再将它写一遍,反复地写,反复的品味,不觉得厌倦,反而有种说不出的喜悦!
字又如生活中的繁琐小事。当你不愉快的时候,当你烦闷的时候。用笔一挥,描绘出你的心情。闭上眼,你面前浮现出一个画面,这些字在向你招手,似乎想把你带出万丈深渊。睁开眼,你不会忘记那幅画面。每次拿出墨,闻到那一阵阵清幽的香气,你又会被它吸引,它在你心中埋下了一颗种子。起笔,顿笔,横竖撇捺,写出字来,细细品味,不要厌倦,认真写。
字是变化多端的,又是美丽的。在你伤心时,情绪万分激动时,练字能让你的心静下来,变得心平气和;当你烦闷时,字就变成一个个小精灵,带领你走出烦闷,跨入喜悦的大门;当你开心时,把它写出来,品一品,会让你更加快乐;当你劳累时,再品一品,劳累转变为愉乐,让你舒心,深吸一口气,迎来的是扑鼻的芳香。也许是习惯了吧,每当我闻到这香气,我就觉得自己飘然而起,浸在了这些小精灵制造的迷雾中,我是品百变而不倦呀!
看,它们又在挥动法棒,把房间中浸满墨香。我喜欢这些字,这些字让我感到快乐。写方块的字,品墨的芳香,将一个个平淡的日子打磨人世间不朽的风景。
篇九:品它千遍也不厌倦600字作文初三
刘铭演
每当品读唐诗宋词,都能在“文豪”与“文人”的浅吟低唱中,领略古诗词的隽永神韵。从脍炙人口的诗词中读出美丽的情愫,淡淡的忧香,清寂的孤独。品读他千遍也不厌倦。
品他,端酒独饮。“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月光皎洁,诗人独酌,月明星稀,我仿佛看见了月色下他满眼的惆怅,满心的思念。现在,读他的诗仍能读出当时他的情在双眸中流淌。
品他,披发豪饮。他大声宣告“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尽管仕途道路艰难,坎坷,他仍希望能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充分展现出他的豪迈气概和乐观精神。
品他,豪迈狂饮。“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狂放自信,洒脱不羁。露出了他深藏其内的怀才不遇而又渴望入世和深蕴在骨子里的豪情。这就是李白。每当读起他,我的眼光都执着地跟随你的豁达洒脱,仰慕你的傲气豪情。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哀感往事,对景不排。沈腰潘鬓,风华已衰。他选择了对自己孤独坚强的心发出呐喊。“庭空客散人归后,画堂半掩珠帘。林风淅淅夜厌厌,新愁往恨何穷。金窗力困起还慵。一声羌笛,惊起醉怡容。”体现他内心忧虑与孤独。它虽存改革之心,但终究无力回天。这种忧虑化作词中种种孤愤。“遥夜亭皋闲信步。才过清明,渐觉伤春暮。”面对亡国大辱,他感慨道“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愁苦哽于心田。面对歌姬作乐,他哀愁道:“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每当读起李煜的书都能感受到他的愁,感受诗句的美。越过历史的长河,以仰视的姿态,品他,千遍也不厌倦。
品他千遍也不厌倦,我总能在历史的扉页中读出你的新意、新篇。让这种美好情趣,永不消失吧。
篇十:品它千遍也不厌倦600字作文初三
宋锦宏
寒假时,我买下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这是杰克·伦敦写的一本小说集,故事情节打动人心,让人久看不厌。
这本书里面分了三个部分:《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雪狼》。
《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条狗巴克经多次贩卖,而学到生存的技巧。作为一只拉雪橇的狗,它忠实可靠,而又因为一次拉雪橇换班时被卖给了三个人。暴躁的哈尔、发病的梅斯蒂和和蔼的桑顿,桑顿把它从哈尔的鞭子下解救了出来,成为了巴克的真正主人。巴克使桑顿从别人的眼中有了地位——在一次赌博中单独拉了1000磅(也就是半吨)、跑了100码(91。44米)。后来桑顿去淘金,却在巴克出去之际,被印第安伊哈特人射死,最后巴克复仇,让印第安哈特人血流成河。后来它与败下阵来的狼群在一起生活,成为了一条伟大的狗。
老师曾经推荐读《热爱生命》,我的书中就有这篇小说。他讲述了一个人与伙伴比尔,带着钱在荒野中走着,他腿瘸了被比尔抛弃。而他在荒野中凭着坚强的意志,虽然神志已不清,但还是咬死了一匹身患重病的狼。接着以12步的速度向海边移动。幸运的是,他被“拜德服德号”的科学考察者发现,得以重生,而比尔却死在那里——残骨和钱被那人在岛上找到了。
接下来是《雪狼》,他则写了一群人的拉撬狗,被一只叫杰茜的狗与狼杀死,他侥幸活着,这条狗与一匹狼生的三分狼一分狗的狼,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威登·司各特的狗。它敬所有人为神,非常忠实,为主人抓小偷、看行李,拼命与持枪复仇的杰穆·霍尔拼以死战……
这本书让我心灵受到极大的震撼,人的意志那么坚强,狗的忠诚奋不顾身,杰克·伦敦的文章直白明了,品它千遍也不厌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