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时间:2025-04-20 11:25:13 | 作者:用户投稿

这三天,我一直在读一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蟋蟀,说到蟋蟀,大家都知道他们的家在田野里或者草丛里,但是,这个本书中的蟋蟀却住在繁华的纽约时代广场,所以这本书的名字是《时代广场的蟋蟀》。

故事里的蟋蟀名叫柴斯特,它是一只有音乐天赋又满怀乡愁的蟋蟀。它因为受到香肠的诱惑,跳到了野餐篮子,结果篮子带着他来美国纽约时代广场,他被一个叫玛利欧守报摊男孩儿收养了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在那里还交上了两个朋友,一个叫塔克,是一只聪明、仗义、有攒钱癖好的老鼠。另一个叫亨利,是一只忠厚老实,热爱音乐的猫。他们一起在纽约广场的地铁站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

读了这本书后,我喜欢柴斯特,他很真诚、爱动脑筋、会谦让、敢做敢当。有一次老鼠塔克想去柴斯特的笼子里睡一晚,柴斯特没有一丝犹豫,直接说:“请便”。还有一次,他不小心吃了玛利欧一家的钱,当玛利欧的妈妈发现的时候,它并没有逃跑,而是勇于去面对,并承担责任,用自己的头脑想出了,解决的办法,最终和两个朋友一起把钱凑够,还给了玛利欧妈妈。

是的,我很喜欢柴斯特,你们喜欢?快去阅读吧!你读完会感受到友谊的温情,知道什么是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