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时间:2025-06-10 12:27:47 | 作者:用户投稿

篇一: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对很多人来说,读书是一种获取知识的途径。是医治愚笨的药,是登上成功的阶梯,是屹立在时间的灯塔……但是对我来说,书是有生命的,它们是一个个真实存在于精神的人。而且它们都是独一无二的老师。有的人是慈眉善目的老仙人,有的人是活泼可爱的孩童,还有的人是游走社会的青年人……无论是那一个,都慷慨无私地给了我无可替代的财宝。

印象中读的第一本故事书叫《鲁冰花》,如今我仍然清晰记得:尚在幼儿园的我,偶然间瞅见了一本薄薄的,却包装精美的书。我一看见,就像被一股不可思议的魔力吸引住了。不由自主迈开脚步,“噔噔噔”地跑过去,我向它伸出了手,然后好奇地翻开了第一页。这时一束阳光从窗户外打进来,投射在纸上,也照到了我的心底。周围的一切仿佛都安静了,我的眼前模糊地浮现了一个画面:蓝天白云,高高的绿草山丘,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弯着腰一粒一粒地将种子像宝贝一样埋在地底下,小心翼翼地浇上水,就这样一路爬到了山顶。汗珠从她苍老的脸庞流下,但她仍是面带微笑。当埋下最后一颗种子时,一个瞬间,蓝色的美丽花朵开满了整个山坡,深蓝色包裹着浅蓝,浅蓝含着粉蓝……美得不可思议。然后不知道从哪儿冒出一个小男孩,他欢愉地钻进花海之间,不断地发出一串串好听的笑声,他胡乱挥舞着手,跳着蹦着……而我的内心,也被暖暖的感觉填满了心房。书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宛如童话一般,是蓝色的花朵开满山坡的世界。

再后来,我接触的书越来越多,看到了更多更神奇的蕴含在书中的故事。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三国演义》,英雄与英雄编织的三国故事,跌宕起伏,让人热血沸腾。《三国》是一个身穿铠甲,手持长戟的将军。他脸上布满伤痕,但是却英气凌然,高大挺拔。我也喜欢《简。爱》故事中的女主人公——简爱,用她的人格掌握了属于她自己的人生,收获了爱情。在我的心中,讲述《简。爱》这个故事的是一个个子娇小的修女,她双手合十,眼睛里有圣洁而美丽的光芒。很多时候我都喜欢反复阅读一本书,时而会猛然想起一本书会突然产生再看一遍的念头,而翻箱倒柜地去找它。找得满头大汗时,若能发现那本书,我心里就会有一种满足感。至今,我的房间已经有三大箱的书摆着了。对于我来说:读书,就是倾听别人讲述的一个故事,根本无法割舍任何一本。每当我的父母一脸困扰地对我说:“书太多了,丢一些吧。”我就会双手叉腰,挡在书的前面,像个小卫士一样地说:“绝对不要。”因为它们都是会讲故事给我听的朋友啊。

读书并不是一件让你有负担的事。只要你把书当做朋友,书本也会把你当做朋友,告诉你属于它们独一无二的故事的,书读多了,故事也就听多了,又怎么可能不“下笔如有神”呢?

篇二: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周雨霖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年少时,在众多诗词中唯独为对此句念念不忘。曾经,只念此意气风发,再读,细呡,才悟在那动荡不定的年代说出如此惊为天人的诗句需要多大的勇气。

反观王安石的一生,可以用“敢”来总结。是,他敢。他敢于三番两次拒绝几朝皇帝的邀请,他敢于向宋神宗上书,要求革新变法。变法,在那个封建王朝,可是破坏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啊!他敢于与“守旧派”周旋,敢于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依旧坚持自我。有人说他固执,是,他是固执,殊不知在这份坚决不动摇的固执背后该有怎样的勇气,怎样的决心啊!

人至中年万事休,而王安石却不然,他志气蓬勃,不断向着事业最高峰迈进。

在刚被宋神宗召见时,他曾抛出过这样一番话:“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此话一出,震惊了宋神宗。在千千万万人眼里,唐太宗虽发动过“玄武门之变”,但他知人善任,将从隋君手中夺过来的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但这些在王安石眼中,“何以太宗为哉?”若非隋君昏庸暴虐,太宗岂能崭露头角?为政之道是以德服人,唯有以天下为公,不存私心,才能长治久安。他还认为“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尔。”这在当时该会引起多大的波澜?一个入朝不出十天的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地方小官,竟劝宋神宗以尧舜做榜样,不拘于唐太宗,也只有王安石才敢。也正因为他的这份雄心壮志,注定会有一番不同凡响的作为。

从“北宋百年第一札”到推行“青苗法”,王安石似乎从未变过。他勇敢无畏,愿以笔墨为剑,以诗书为戎,以他不凡的勇气、思想,为北宋大军披荆斩棘!

变法初期,王安石曾写过一首诗《元日》。那时,作为一名身居高位的宰相,他依旧无时无刻不体恤着民众。他以一己之力,为变法拉开帷幕。凭借一人之力,为国家、人民做出如此卓越的贡献,敢问世间又有几人呢?若非这革新背后那股鲜有的毅力铸就而成的勇敢,怎能有震惊几百年后我们的“变法”呢?归根结底,是他超越凡人的勇气铸就了这短暂的辉煌,震惊了太多太多人!

王安石没有像凡夫俗子般将那份抱负、胸襟藏匿于心中,人云亦云,哗众取宠;他亦未像陶渊明那般隐居避世,只过着“采菊东篱下”的悠闲生活;他亦未像周敦颐那样只是洁身自好。他是王安石,他凭借超人的勇气,舒展自己的抱负,以那超越时代的理想,感染了一代又一代的热血青年。人生不就该如此,敢于创新,敢于直面生活中的困难,将生活演绎的更加精彩!

虽然“介甫变法”最终失败了,但他的志,他的“敢”却始终留在了后人心中: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篇三: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从小到大陪伴我成长有许多事情,读书、练书法、打乒乓球、画画等。对我影响最深莫过于读书。由于我成长在教师家庭,从小家人就十分注意培养我读书的兴趣。当我刚牙牙学语时,妈妈就给我买单张彩色卡片对我进行日常教育,随着我的成长,渐渐地由卡片过渡到色彩斑斓的小书,又到趣味十足的故事书。等到我上小学时,我自己已经可以读故事书了。

虽然当时家里就我自己是小孩子,但我从没有感到过孤单。书中一个个动人的小故事,吸引着我,每天我都沉醉在丰富的世界中。《水浒传》让我认识了一百单八将,并从每个英雄的身上感受到不同的人物性格。这些人物中,我最佩服的不是大名鼎鼎的宋江,也不是足智多谋的吴用,而是看似粗心的李逵。他行侠仗义、讲义气的性格让我佩服。读了《水浒传》后,我对108个人物不说个个十分熟悉,也八九不离十,妈妈不相信我能把人物掌握那么熟悉,就考我每个人绰号和事迹,我几乎都能说上来,妈妈见我这样也就相信我读书比较熟了。再读《狼图腾》时,我更是废寝忘食。第一次我对狼有了更深的认识,以前我对狼的认识只限于童话中《小红帽》和《狼和小羊》中狼的反面形象。在《狼图腾》中我认识到了狼对人类虽然凶残,但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是这样的。狼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它们作战的时候,有头狼指挥,头狼甚至比人还要聪明,还会设计战争。在毕力格老人的思想里草原人一些智慧都是向狼群学习的,草原生存的法则也是在狼群身上学习。陈阵因为想要了解狼养了一只小狼,没有想到就是那么小的狼根本没有丢失自己的狼性,无论吃食还是休息,小狼总是保持着狼性,高贵而深沉。书中最后深深地留恋草原在也没有原来草原那样美丽而迷人,因此狼群也就失去了。留给我深深地遗憾。

我自从上小学开始就没有午休过,我把午休的时间都用来读书。甚至所有的假期也在读书,伙伴们在玩的时候,我在读书,伙伴们上网看电视玩手机的时候,我还在读书。我认为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书中有我没有掌握的知识,有我不知道的事情。

自从升入初中以后,读的书不在是故事类,而是各种各样的书,可以是中国的,也可以是外国的。读书,对于我来说就和吃饭睡觉一样重要,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自己认为不读书我的人生就不够完美。

读书也给我带来丰厚的回报。上初中后,读书多优势显现出来,每节课都是我的最爱!不论是年号丰富的历史课,还是枯燥无味的数学课,我都能津津有味的学习,甚至磅礴引论侃侃而谈!因此,我的成绩也在班级甚至年级名列前茅。

书中有我喜欢的“金砖”,我就向搬运工那样,不断地把“金砖”搬进我的头脑中,同时我也知道这“金砖”一辈子也搬不完,但我会一直搬下去。

我还会继续读书,继续我的读书人生。

篇四: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朱恒逸

书,一直伴随在我左右,陪我度过了生命中的一个个春夏秋冬,与我共享喜怒哀乐。

自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一周岁半时,外婆常给我读故事。那一口宜兴普通话每每逗得我咯咯直笑。那时读物匮乏,只几本小册子,外婆便翻来覆去读了好几遍。只记得有一回,外婆搬了张小板凳,一手捧着书,一手摇着蒲扇,在月光下读。可能是光线太暗,外婆漏读了一个“的”字。她话音未落,我便扯着嗓子叫喊起来:“阿婆,你少了个‘的’字!”四邻一阵哄笑,都啧啧称奇。如今回老家时,还时不时有人提起。

在读书方面我应当算一个“杂食动物”,无论是科普还是文学,一概来者不拒。看的书可谓是五花八门,天文、地理、历史……这些书开拓了我的眼界也丰富了我的知识。犹记要求党员“学习强国”之时,其中“挑战答题”让母亲头痛不已,时常是做了十多分钟也得不到积分。为此,母亲是叫苦不喋。我于心不忍,便坐在她身旁,做起了参谋,不到三分钟,就完成了任务。母亲为此叹服不已。又因她爱读武侠小说,便送我外号“江湖百晓生”。

对我而言,读书的首选之地莫过于图书馆。那一年十岁,适逢父母忙碌装修新房,时常将我送到图书馆读书,我也自此养成了“泡馆”的习惯。此“泡”非常“泡”,乃是从上午开门到11点半,下午12点半到闭馆之“泡”。记得汪曾祺在《泡茶馆》一文中提到西南联大的学生在联大附近的茶馆喝茶、聊天、读书。更有一位姓陆的同学吃住在茶馆。我也为自己在图书馆里泡着寻到了开解的理由。

可就在这图书馆,我也吃了不少的苦头。一日,我在图书馆读书入了迷,竟忘了联系父亲。只自己一个人呆在角落里如痴如醉地读书,全然忘却了父母不要乱跑的嘱咐。直到自己手里的书被一把抢去,这才注意到满脸怒容的父亲。他双目圆睁、眉头紧蹙,指着我:“你能耐的,让我把图书馆跑了十来遍才把你找到!”回家后,又结结实实地挨了母亲一顿训。赌咒发誓以后不会再乱跑后,这事才算是告一段落。

因为看书,没少挨骂。看入迷不肯吃饭而被训一顿是家常便饭。记忆犹新的是六年级暑假那一次。母亲正在家忙得不可开交,让我帮忙注意水壶。水开了,母亲忙喊我拔插头,我大声应答:“好,马上!”可身子却一动也没动。我像被勾去了魂似的,直愣愣地杵在厨房。不一会儿,滚烫的开水滴滴答答地流下来。母亲大喊:“快拔”。我又应:“好,马上!”可我的目光还牢牢地锁在字里行间,只是一阵乱摸,不料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抬眼看去,我的手已经被开水烫出了好几个泡。母亲急匆匆地赶来善后,一阵手忙脚乱后。她喊我来涂药膏,我再度大声应道:“好,马上!”。母亲只能哭笑不得地叹道:“不要‘马上’了,你干脆就叫‘马上’吧。”我又回:“好,马上!”

是夜,我把被烫的手浸在冰水里,用左手翻书,啃下了那本大部头。

如今的我,对书的喜爱依旧不减当初,并且将一直喜爱下去。

黄庭坚说:“人不读书,一日则尘俗其间,二日则照镜面目可憎,三日则对人言语无味。”书是人一生的伴侣,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篇五: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周辰彧

儿时,最了解也最喜欢的诗人就数李白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还……”李白的诗总是那么浪漫,带着对李白敬仰,徐徐翻开了书。

阅其文,知其人。希文其人,生于贫寒,“有逸才,志气宏放,飘然有出世之心”。“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如此评价李白,心怀折服。

传说唐明皇降辇步迎,亲为调羹。当时李白早已有了名气,皇上表面上似乎十分看重李白,其实哪有什么爱才思想?不过是拿他来玩弄而已。

一次,唐明皇与杨贵妃在宫内赏花,听腻了歌,才想起写作浪漫又豪放的李白。便请李白来作新词:“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栏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李白大笔一挥,当即写下《清平调》三首,就这样被纳入这种荒淫享乐的奢糜生活中了。

在宫廷里,李白混了一阵子。时而撒撒酒疯,醉时甚至还让当时最有势的太监高力士给他脱过靴子。但他终究是一身正气,对当朝满怀不满与无奈。

“大车扬飞尘,亭午暗阡陌……是无洗耳翁,谁知尧与跖?”李白大怒,他们简直和有名的大盗跖没有分别!“一百四十年,国容何赫然”,可惜国家糟蹋在了“斗鸡金宫里,蹴鞠瑶台边”,断送在了统治者的享乐。

“天宝之乱”这一年,也就是“安史之乱”,李白55岁了。他与老百姓一起,反对唐明皇等的不抵抗主义,愤恨写下长篇《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这就是统治者干的好事!真是“苍生近何罪”,“白骨成丘山”!

“匡复属何人,君为知音者!”

至德元年十二月,李璘在没有接到命令的情况下擅自率水师东巡,被定性为谋反,并被玄宗下诏“贬为庶人”,而加入李璘水师幕府的李白,也因为跟随永王李璘而获罪,被判流放夜郎。李白在其作品《南奔书怀》中直言“天人秉旄钺,虎竹光藩翰”,指出永王李璘东巡是奉了皇命的,有调动军队所需的全部手续和信物,并非史书中记载的“叛逆”“擅发兵”。还在诗中说“侍笔黄金台,传觞青玉案”,自己以文笔从事于永王璘,受到永王如燕昭王黄金台延天下士之礼遇,出席永王酬酢交错之盛宴。知遇之感与报国之情,见于言外。更是直言正当安史叛乱,肃宗却镇压永王璘水军,自相残杀。自己参与水军行动,是感永王知遇之恩,是如祖逖志在肃清中原胡虏。如今皆付诸流水,悲愤难言……

可叹一生的壮志,未遇明君!

“惯好以大鹏自比,于是乃以大鹏自居”,临终前,李白愤而写下《临终歌》!

读完《李白传》,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他一生不以功名显露,却高自期许,以布衣之身而藐视权贵,肆无忌惮地嘲笑以政治权力为中心的等级秩序,批判腐败的政治现象,以大胆反抗的姿态,推进了盛唐文化中的英雄主义精神。

敬你,爱你,为你忧为你叹!

篇六: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落叶有情,流水无意。在梦里我曾颂扬过你的名字。与此相欢。花开倾城,以此不败,不曾与你分离,容我唤你之名:书。——题记

时光蹉跎,往事如烟。画面反转,那是与你第一次的相遇。

我并不知道这无聊的世间竟还有你这般有趣之物。

从小,我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孩,调皮捣蛋全有我当头目。身为一位语文老师的女儿,我却并没有母亲那么才华横溢,知书达理。恰恰反之。由于我闯祸过多,母亲忍无可忍,把我关在家里,让奶奶把我管住,不准我出去。当时的我,望着窗外那湛蓝的天,渴望自由。就在那无意间我瞟向了奶奶的书房,便屁颠屁颠的跑进去。

打开门,一股书香扑鼻而来,古色古香的书柜吸引着我,这是奶奶发现了我一直盯着书柜,就对我笑着说:“童娃,你如果能在今天读一本《儿童阅读》,我就给你做你最喜欢的蛋炒饭。”当时的我对奶奶做的蛋炒饭已经垂涎许久,便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谁料,缘生,红绳相缠。

我在那古色古香的书房里不知待了多久,看着那布满图画的《儿童阅读》,有趣而生动。“这可比出去玩有趣多了。”我在心里想着。当我把书读完了交给奶奶,并汇报读了什么故事的时候。奶奶欣慰的点着头,转身去给我做蛋炒饭。虽然拿到了梦寐以求的蛋炒饭,但我并不是那么开心。

“奶奶,你的书我下次还能看吗?”我小心翼翼的问,期待着奶奶的答应。

“当然可以。”奶奶笑着,正如清风透过了青帘一样舒爽。

不知是喜欢奶奶的蛋炒饭,还是单纯的喜欢那些书,我在书房里不知过了多少个春秋,随着年龄的增长,奶奶的身体也渐渐不好。直至那古色古香的书房里只有我一个人静守,我最终还是失去了我的第一位带领我遨游读书海洋的人,是的,那个大雪纷飞的日子我最亲爱的奶奶去世了。我和父母也搬出了那座房子。

不知过了多久,当我再次踏入书房,已经上初一了,柜子上已经蒙上了灰,我看着那些有些发黄的书,落下了眼泪。忽然,我看见了一本没有封皮的厚本子,带着好奇心,我轻轻地打开了它。上面赫然写着:“给我最亲爱的孙女童娃。”

本子上一篇篇美妙的古诗文,一段段优美的古风句子吸引着我,我如痴如醉的读着,不过此刻我的身旁没有了奶奶,但我终于又一次踏入了书的海洋,不知这次书等了我多久。

那天,我一口气把奶奶留下的本子上写的句子全部读完了,我累得昏昏沉沉。冬阳透过西栅,我都没有发现。便憨憨的枕着书本睡着了。

我与书的故事,太多太多,在记忆的长河里并不是那么清晰了,但我与它的相遇和最后重逢却让我永远难以忘怀。

时光荏苒,奶奶虽已离开许久,但我相信,奶奶肯定是像我从前一样调皮,和我玩着捉迷藏,藏在每一本书的角落里,等着我去找她呢。或者说,她把自己的灵魂注入了那本赠给我的本子呢?不管如何,我一直相信,奶奶并没有离开,她化作书陪伴着我。灯火星星,人声沓沓。路无归、霜满天。

曾几何时,有美人一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风飞翱翔兮,四海求凰。奏琴啸,不得于飞兮,是我沦亡。书,可否与我相伴?携手相将,往后之路一起走,可好?你与我的故事永远是未完待续,永远没有句号。

我与书的故事,不曾在话下,也不曾少,只是惊鸿一瞥,溅起阵阵微波,恰似一只蜻蜓点水。恍若间,步入书的圣殿。

篇七: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读书不过是把白纸黑字给看出感情来,如果仅仅是作为“消费者”的角度来感受,那么书就是一宴酒席,不过这是个特殊的“酒席”。读了几本书后,你就发现了,你还有大堆大堆的书没有看过。这一堆书有多大?恐怕比整个太平洋还要大哩!这些书是你一辈子也读不完的呀!多开心——这可是一顿不限时的自助餐呀!

自助餐好是好,但菜好不好吃,合不合你胃口,还是得看店的。书也是这样,那本书你喜不喜读,读了对你有什么提高,也是要瞅瞅作者的。

说到底,我也是还想提提我最喜爱的两位作家——沈从文先生与汪曾祺先生。

在这师徒俩里,我最先接触的是沈先生。

我父亲是个教英语的,却也热衷于中国文学。他说,他想成为像林语堂先生那样融会贯通的学者,“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父亲的阅读涉猎范围之广,自然也会影响到我了。家里有个小书房,全是书,这可不假,“全”是书——那寥寥几只书架哪里够这些书待着?它们跳出来了,堆起来了,家里满处都是,从书桌到沙发,你都能看到几堆书躺在那里,这边角角皱了起来,随意地翻开来,晾在一边。当然免不了母亲的几顿骂了。

尤其享受假期,在被书堆砌得乱七八糟的房间里盘腿一坐,随手拿起一本书就读。

最初,我就是这样了解到沈从文的。一本双语版本的《湘西散记》,只是和我读过的其它书一样,随手被抽出来的而已,而就是这一读,便迷上了。

犹如水一般的文字,描绘着水一般的湘西,循着沈先生的文字,我真切地认识到了这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物百汇的动静。

将文字描绘得细一点,再细一点,观察得深一点,再深一点。这是沈先生教会我的。

像是一颗被掩在沙中钻石,终于被发现似的,我好喜欢沈先生呀!我去读沈先生的书,看沈先生的生平,好奇心这个窟窿越来越大,我去了解了他的家乡凤凰古城,了解了他所任教的西南联大,以及令他“弃文从史”的“那个时代”。

是的,一个人一生不可能只有一方面的成就,人是多角度的,许许多多关于一个人的事件、文化、人物也就像一幅精致树状图般地延展开来为,作家如是,文学亦是,知识亦是。

也就是这样,我接触到了沈先生的学生汪曾祺。

他比沈先生还像水,沈先生的文章是“十句不离水”,而汪曾祺是“处处都有水。”他极少使用形容词,用短句将语言的淳朴质地最极致地体现出来。

快乐地生活,轻松地写作。不需要考虑太多,开心就行。这是汪先生教会我的。

其他作家,老舍比汪曾祺更幽默一点,而赵树理先生的幽默就更质朴了……

读书还是要随着自己性子的,想读什么就读什么,开卷有益,别走歪就行。仅此而已。

篇八: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邂逅一本好书,在微风中,在阳光下,在记忆中……

小时候喜好诗词,但并不喜欢平仄平仄的读。相反,我认为每一句诗,每一首词中,都有一个浪漫的故事。

当然,要论诗词,必然要从《诗经》说起。

细读《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贤良淑德的美女,正是君子的理想追求,他得不到“淑女”时心里苦恼,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得到了“淑女”就很开心,叫人奏起音乐来庆贺,并以此让“淑女”快乐。再读《蒹葭》,”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带着憧憬与梦幻,为得伊人可跨江海,追逐而求之,使人开始对爱情虔诚并信仰。但我记忆最为深刻的是《子衿》中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你青衣长发出现在我的眼前,又转身离去,那青色的身影却深深萦绕在我的心间。记忆中,可同《关雎》相提并论的还有《击鼓》中的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比起我们总说的“一生一世”更为生动与真实。它非常直朴地表达了与爱人的相守不离。“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生死都不再重要,一生路尽,只有回首时的无限眷恋。“人间别久不成悲。”不知别多久才算上久,是否用余生,都用来悲?

自古至今,中外名著可谓数不胜数,但偏偏我遇见了它。

我小时候喜欢海,机缘巧合吧,一眼就看中了那本书。它和“海”有关,便引起了我的注意,《老人与海》这个书名是我永远都无法忘却的。当然,这个书名也引起了我的思考,“老人”和“海”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呢?当我看第一页书就深深沉迷在其中了。书中非常详细地描写了老人和大鱼的斗争场景,全书并不长,但令人回味无穷。尤其那句“一个人可以被杀死,但不可以被毁灭”令我沉思了很久。“杀死”不等于“毁灭”,而“毁灭”却必要“杀死”!这么矛盾的事情,真是困扰到年幼的我了。

喜欢坐在樱花树下看书,樱花总是默然落下,风起,花飞,飘落。似乎在不经意间的恍然大悟,杀死一个人的肉体,却无法毁灭灵魂。正如花一样,花会枯萎,但不会失去它的意义,“化作春泥更护花”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生存呢?在这车如流水马如龙的城市里,有太多的人面临着死亡,但更可怕的是精神的死亡。而读书,又是另一种升华。

因为喜欢海,所以喜欢漂流,这便又让我沉浸在另一个故事中。

我认为《鲁滨逊漂流记》是我感受最为深刻的一本书,通过鲁滨逊的荒岛求生讲述了一系列的生存故事。为了生存,鲁滨逊在艰难的条件下开始探索。他做的一点一滴都被细致的刻画了,我是不敢相信的,需要怎样的意志才能做到荒岛生存。至少,我是做不到的。但读一本好书又何尝不是自我提升的过程呢?我遨游在书籍的海洋中,沉浸在鲁滨逊的每一个决策,每一个动作,每一次思考中。这是一种享受,是来自心灵的共鸣。

兜兜转转,不兜不转,陌上花开,物是人非……

书的作者不知离去多久了,那是无数个花开花落,甚至沧海桑田。然而,在流逝的时间中,这一个个故事,都成了神话。

篇九: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著名文学家高尔基先生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一个人如果从小养成良好阅读习惯,想必一生都受用无穷。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最快乐的就是与书结缘,它给我快乐,给我方向,充实了我的生活。

在整理相册时,我发现一张特别的照片:儿时的我系着一块粉色的围兜,戴着一顶小花帽,拿着一张广告纸,嘴巴噘得高高的,不知在干什么。妈妈笑着说:“这是你近一周岁时,在广场上,你叽里呱啦地‘读’广告,乐此不疲呢!”。我端详了一会,不禁笑了起来,难道喜读书是与生俱来的?

三岁时,不认识字的我拥有了很多美绘本,对每一本都爱不释手。有时,我吵嚷着不肯吃饭,爸爸就会拿绘本给我讲故事,我就吃得很快,书似乎是美味调料。不久,我开始识字,能够独立阅读简单的绘本。每次碰到不认识的字,我就会去问大人。有时大人没有及时回答我,我就好像跳棋一样把不会念的字跳过去,念得七零八落,但还是读得津津有味。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书也慢慢多起来,就想拥有自己的书柜。我家书柜还大吧,整整一面墙都是。陈列着各类书籍,有全古文的《聊斋志异》、《红楼梦》、《史记》等;还有全英文的《荷马史诗》、《莎士比亚》等;还有一些看似文学理论的书,高深莫测琢磨不透。看着我的书越来越多,爸爸只好腾出书柜中两格归我放。小时的我欣喜若狂——终于有了属于我的书柜;但只有两格,有些书因为不够放而散落在客厅。有时我嫉妒地问爸爸,“能否多腾个格子给我放书?把你那些不常看的书整理到贮藏室。”爸爸笑呵呵地答道:“这些都是好书,留着等你长大了看哦”。那样一来,或茶几或沙发或书桌上都会有我近期看的书,随手可及。闲着没事,我就会顺手拿书沉浸在我的童话王国。

后来,妈妈在外地工作,一个星期才能见一次面。每周妈妈离开我时,我常常会哭得稀里哗啦的。爸爸就带我去西湖区图书馆,发现看书能够平定我对妈妈的爱恋。图书馆渐渐成为我最依赖的地方。读大班时,妈妈回杭工作,我终于可以跟妈妈天天在一起,但图书馆依旧能看到我的身影。

读小学后,妈妈觉得我不要多看语言平淡的故事,应多看优美文笔的细腻故事或名著。当时我倔着脾气不同意,妈妈语重心长地给我讲了一大堆的理由,我慢慢接受了。除了每周借10本书外,还常买《儿童文学》。后来,妈妈又嫌我看书太快,担心我走马看花,没有更多地汲取宝贵知识,我按妈妈要求放慢速度细细品味优美句子。很多书我会反复多次看,有点百读不厌吧。我的写作水平,不知不觉也提高了不少。

书,你就像家人,能教诲我知道许多生活道理;

书,你就像老师,能让我充实知识,不断进步;

书,你就像朋友,在我难过时逗我开心;

书,你就是一个温暖的太阳!伴随我快乐成长!

书,感谢你与我结缘!

篇十: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如此,如果说,知识是自由自在的鸟儿,那么书籍就是任鸟儿翱翔的广阔蓝天;如果说,知识是无忧无虑的鱼儿,那么书籍就是凭鱼儿嬉戏玩耍的无边大海;如果说,知识是妖艳迷人的花朵,那么书籍就是花朵争相斗艳的美丽花园。小时,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一个个丰富多彩的故事引人入胜,总让我如痴如醉,与字里行间神奇的小精灵一起紧张,一起欢笑,一起在童话的世界尽情遨游;在小说的天地惬意徜徉;在诗歌的森林轻松漫步。

至今,我依然对那些笔底生花的好文章铭刻在心,是那些炳炳烺烺的好文章使我肚中的墨水与日俱增。因此,我由衷的感谢它们。

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些低幼的书籍早己不能满足我那庞大的胃口。尽管我的书箱里、书桌上甚至书房里己经堆满了五花八门的书籍,但是求知若渴的我仍觉得远远不够。于是,我开始读世界名著。

记得一个晚上,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钢铁是怎么炼成的》。想到保尔那饱经风霜的一生,我情不自禁地发出了一声长叹。突然,一段熟悉却刺耳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原来是妈妈叫我去睡觉啊!哎!没办法,母命难违,我只好乖乖去睡觉了!突然,一个大胆的想法闪电般的映入我的脑海:何不等你走后,继续看呢!想到这里,我不禁为自己的聪明才华有点沾沾自喜。岂料,母亲为了防止我三更半夜起来继续看书,竟将我的挚爱之书“偷”走了。没办法,只好实施我的b计划了:回到母亲房间,将书拿回来。

我先观察了一下,很好,没灯光了。我为了不扰醒母亲,只好蹑手蹑脚地走向母亲房间。啊哈!老爸出差了不在,真是天助我也。我向母亲书桌上随手一伸。啊哈!一本书,太好了。我为这个天衣无缝的策略深有成就感,竟情难自禁的小声的笑了起来。谁知,母亲竟没睡着。她有意的哼了一声,就这一声,竟使我后脊发凉。于是,我便乖乖地将书放下走了出来……

只好实行c计划了:等到十点时再去拿书。十点了,我身不由己地打起了哈欠。“啊,啊,啊……”。突然,我想起了书还没看到呢!于是,我便强打起精神来。我匍匐着向前进军,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就要拿到书了。突然,传来了一阵笑声,不会吧!老妈又没睡,我顿时又紧张了起来。“好啦好啦。我也是服了你了。既然你一定要在今晚看的话,那你就拿去看吧!不过只能看三十分钟。”听了母亲的一番话后,我顿时轻松起来。我便拿起书向我的房间冲了过去……

书,陶冶情操,让我明白世界的真善美;书,教人向善,让我懂得是非黑白;书,缔造完美,让我领悟人生的真谛……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为我的写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让我在语文学习中硕果累累,给我的人生增添了无限乐趣。我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是我追求的目标。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耐心虽苦,成果却甜。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相信书籍会伴随我攀上成功的顶峰。

篇十一: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古老的龟背上长出了文字,古老的文字上长出了华夏。口里含一点就升起了红日,大字落一行就托起了天下……”每当听到这首歌曲时,一种民族的自豪感就不由自主地荡漾心间。是啊,世界上有哪个国家的语言能比中国的语文文字更具魅力呢?中华民族在上下五千年的千淘万漉中,以其“音、形、义”三合一的独特形式,漂亮的字体、匀称的结构、抑扬顿挫的读音、丰富的含义,俘获了多少中华儿女挚爱祖国的心。

小时候,爸爸常常给我读一些少儿读物,书中优美的词句、有趣的故事常常使我流连忘返,尽管听不大懂,但读书的愿望渐渐强烈。

稍大了些,便自己读拼音读本,认字也挺快,几本《哪咤闹海》《三打白骨精》的拼音读本成为我每天的必修课。

上了小学,因为我认识的字多,老师便让我每天都给同学们讲一个故事。每当讲完故事看到同学们认真倾听的专注神情,我那小小的虚荣心便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长此以往,读书成了我最大的嗜好,只要有空,总能看到我在书海遨游的身影。而我,也总能在这些方块字中间体会到无穷的乐趣。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武威逛街,我肚子饿了,妈妈让我在烧烤摊上吃些烧烤,她去逛街。我拿着钱,想着诱人的鸡胗、洋芋片,不禁蹦跶了起来。走到烧烤摊前,正要挑菜,眼睛却鬼使神差般地瞟了一眼不远处的一禾书城,“本书城又到一批新书,请广大读者前来选购。”书城门上的电子屏上,赫然显示着一行鲜红耀眼的字。我看一眼烧烤摊,又看一眼一禾书城的电子屏,心里想着:我就进去看一眼,就看一眼。这么想着,便推开了大门。天哪,读书的人真多呀!黑压压的人头在我眼前攒动。算了,别进了,也不可能进去的。但是,我连新书的封面都没瞅着一眼,不能就这么放弃。我看了一眼楼梯上、柜台前、书架前的人群,灵机一动,装出一副有急事的样子,嘴里大声喊着:“让一让,让一让。”凭着小巧玲珑的身体,凭着恬不知耻伎俩,我竟然冲到了书架前。新进的书是我最爱看的《笑猫日记》,必须买!我一只手拿着书,一只手攥着钱,直冲到柜台前。妈妈来了以后,问我:“肚子还饿吗?”“我就没有吃啊!”“怎么没吃啊?我给你的钱呢?”我扬了扬手中的书,扮了一个鬼脸,开心地笑了。

读书,既可以明智,又可以增长人的文化知识水平。就像变魔术一样,文字的叠加可以变成一个词语、一个句子、一个段落,段落列成队,就会出现一篇篇精彩的文章。人在阅读的过程中,就像在演绎一段美轮美奂的魔术表演。

多读书吧,它可以让你变得富有起来,可以让你做一个行为高尚、品味高洁的人。我们的生活可以苦点,物质生活可以少点,但书不能不读。连孔子这样的圣人时时刻刻都想“知新”,何况只学了一点皮毛的我们。

多读书吧,书中有一个精彩的文字世界,让中华民族的语言魅力永远在这个世界熠熠生辉!

篇十二: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宗依依

诗意流淌,剑气纵横,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是他心中所念;傲岸不羁,放浪形骸,歌月徘徊,望酒看红尘,是李白。

一壶酒,一场梦,醉意翩跹,潇洒,却也萧瑟。

他有“巨鳌莫戴三山去,我欲蓬莱顶上行”的豪惰壮志,随诗飘摇,却也望“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李白的目标,不仅是那天上飘渺的白玉京,也是高堂大殿的朱红袍。

因才入殿,本满怀欣喜”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却也只是个舞文弄墨的文人罢了。然,即便如此,他依旧傲世独立,留于他心中的天下,自在逍遥,饮酒邀月,也因而添了例如“贵妃捧砚”“力士脱靴”的典故。

而斯须之间,流水落花,是人生。这头桃李芳华开满首,那头便是秋月无言水寂流。人世悲欢,自于其中。

本可山居作诗,举杯对月,歌松吟竹,闲扫落花,自守本心,行坐安然。可外面的世界里,有河清海晏,有开元盛世,有山中安然静谧里没有的一切。

“莫怪无心恋清境,已将书剑许明时。”这样的盛世年华,李白,恍若谪仙,带着他的诗,和一腔热血,飘然而来。

然而,当他真正入了翰林院,这个自己曾向往过的地方,却是禁锢了他渴望伴君辅佐的豪情的牢狱。他本意气昂扬,渴望于那金銮殿,肆意抒发自己的才华,可日渐长,李白还是那个豪饮高歌,笔落惊风的李白,可如今的唐玄宗,却不是曾经那个站在开元盛世顶端的,那个意气风发的君王。

一支笔,本想绘山河好颜色,而入了层层官围,却只能以浓墨饰太平,以花言侍君兴。

有凌云之志,望问君辅国,却无济世之机,看蝇营狗苟,郁郁寡欢。他向往的,是姜尚,管仲,诸葛亮,是那乱世,却遍布豪杰的年代。而这他歌颂的平安盛世,却成了束缚脚步的镣铐。只能作个吟风弄月,歌功颂德的词臣,以一腔豪情壮志,装点他人锦衣裳。

壮志未酬,浊酒入肠,徒有寂凉,便如东方朔,身于朝野,却不受重用,问其缘由,是因倾世之才,人妒献谗言罢了。

“归时莫洗耳,为我洗其心,洗心得真情,洗耳徒买名。谢公终一起,相与济苍生。”他不许,自己的雄才大略被埋没淤泥,更不许,自己处于庸常谄媚之辈。“风吹芳兰折,日没鸟雀喧,”终是淡了他的一颗雄心。

太平终去,乱世即来。李白,是诗仙,更是丈夫和父亲,不能独自苟安。沙尘摆幽州,烽火连朔方。北方,狼烟四起,战火不息,生灵涂炭,他,走得慌忙。

本应咏山吟月,可剩下的,只有他一颗焦苦痛灼的心。摇乎动荡的年光,碾压了他的执着。

李白人生可谓放荡无羁,却又萧索苦闷。

夙愿难了,牢狱之灾,流放之若,却不掩谪仙傲人风骨,把酒吟歌,长啸仰天,人生困顿,命运多蹇,叫他活得足够尽情。

他,不叹风萧萧,雨飘飘,只看明月来相照,世人有世人的谗言媚语,他也有他的山中仙境,有他的乐观豁达,自作他的谪仙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若捧一颗赤子心,身不逢时,自心逍遥。愿似李白狂放,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不做风中凌乱草,兀自凄凉,无病呻吟。

悲欢里,离合间,有一种叫诗的东西,引我走向千年前,他,所在的人世。

篇十三: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书,对我们是大有裨益的。

阅读,是一种习惯,是需要长期养成的。

首先,要主动读书。要对书内的内容、知识有一种渴望,想要使自己的生活、知识、精神丰盈起来。若一个人不想读书,心思闲游,就算你如何强迫他,他都不会去认真读书,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想必一定是痛苦的。所以,读书是强求不得的。

其次,要有浓厚的兴趣。所谓的兴趣,其实是一种想象。我在阅读文章时,脑子里总是浮想联翩,将书内一个个文字,转化成丰富的影像,把文章内所描绘的人物,渲染的环境添加到这些影像之中,便与文章所表达的内容极为接近。最后将这些影像串联起来,便就成了自己创作的独特的“电影”,对文章的印象便也就加深一层,更有助于我们对文章的理解。

我酷爱读书,是着名作家冰心、杨红缨、钟墨、秦文君、梅子涵、童喜喜的铁杆粉丝。有句名言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明了读书的重要性,对我来说,“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的生活里一日不可无书。

听妈妈说,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和书之间就有过有趣的故事。老北京有一个风俗叫“抓周”,孩子周岁抓到什么,将来就和什么有缘。在我一周岁的那天,爸爸妈妈也让我“抓周”。他们在我的面前摆满了花花绿绿的物品:有玩具、钢笔、图书、糖果等等,我毫不犹豫地抓起了一本书。妈妈故意把书拿走,我马上莫名其妙的哇哇地大哭起来,也许从那时候起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天我都央求着妈妈给我读书、讲故事,讲了一本又一本。有时,妈妈太累了就说:“今天咱们只讲一本好不好?”我就把书架上最厚的《睡前故事》拿出来,弄的妈妈哭笑不得。

现在我成了一个地道的小书迷,图书馆、书店是我每周都要光顾的地方。因为经常去图书馆借书就连图书馆的阿姨都叫我“小书妹”。读书开启了我智慧的闸门,它让我展开稚嫩的翅膀飞翔在知识的天空,开阔眼界;它让我开启脑海的空白去汲取无尽的学问,无法自拔;它让我敞开单纯的心扉去探索生命的真谛,完善自我。我有一个雷打不动的习惯——每天晚上必须看一会书才能入睡。妈妈不让我在睡觉前看书,因为我一看就忘了时间,第二天早上要等妈妈叫好几遍才能爬起来。为了不让老妈发现,我便和她打起了“游击战”。妈妈来了我就把灯迅速关掉,妈妈走了又把灯打开。可是,毕竟妈妈比我吃的盐多,我还是瞒不住妈妈那智慧的双眼。一次,老妈假装走出房间关了门,可实际上人还在门外,当她突然打开房门时,我一下子惊呆了,不敢再和妈妈打游击战了。

我迷恋书籍,可妈妈的政策又难以违抗,于是我就装做肚子疼利用上厕所的时间看书,有时一蹲就是个把小时,幸亏我家是坐便不然我的小腿儿可就吃不消了,经常能听到妈妈大喊:“你是不是掉厕所里了?”我才如梦初醒,连声应和着:“哦!马上!马上!”却对内容精彩的书籍爱不释手。妈妈见我如此的痴迷图书,懂得了我的心思,也就不再过多的限制我了。就这样,我一天天长大,书也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书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也给了我很多的“养分”,书,像阳光、像雨露,滋润着我这棵小树更加茁壮的成长!

篇十四: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何为人间至爱?清欢,拂笔。可否具体?一本书,一盏茶而已。

——题记

剪一缕暖阳,携一份缱绻,一本本书,与我一路同行。看繁花织锦,枫叶满天,品烟雨如注,浮世清欢,挥毫泼墨,叶上题诗。沉默无言的流年,四季的荒芜,我途生的清欢薄念,旅途中的欢歌,全都安置与文字的香息里。

少时·夜中书香

荷香清远,清风拂面,偎依在浅秋的臂弯里,看一瓣馨香从枝头滑落,在如此舒爽的夜里,我望着天上的星星,沉醉于空气中的麦香。爷爷坐在椅子上,拿着《红楼梦》,为我读其中的情节。“宝贝啊,你知道吗,其实红楼梦记载了无数的辛酸泪,家族的盛衰都包含在其中。”那时的我小,只知道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凄惨爱情,“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慨叹于林黛玉的多愁善感,沉醉于主角之间的爱恨情仇,精神在充斥着麦香的世界里纵情奔跑,抬头便是暖阳绿草,低头便是书卷。沉醉于书的海洋,入梦,酣睡。

无须多言,书中那悠远的清韵便已媚了眉弯,醉了心田。书中的韵香,是最好的安眠药,是令人心痒,心动的书香味。

长时·雨中抚诗

略微长大些,对于诗歌的痴恋越来越深。梅雨时节,空气中浮动着潮湿的因子,充斥着潮湿的气息。放一盏茶,捧起一集书卷,将自己融入广袤的诗歌的天地,我沉醉于“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美妙意境,幻想于“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的梦境,感慨于“花无人戴,酒无人劝,醉也无人管”诗人放纵但不轻薄的笔调,窗外的青石巷散没于雨滴中,整个世界仿佛无色,只陷入了通感的境地,眼中是广袤的宇宙,手中是一卷卷书,锦瑟年华谁与度?手中的书,心中的感。青石巷染上点点黄昏,黄昏连接着远处的晓霞,入暮,旁边有书。

拈一滴清露,与书,在路途中一路相伴,安暖流年,一如初见般,永远保持着好奇心,从不会失去新鲜感。

今时·疫中慕书

疫情当下,雷声无形,暴雨温柔。安然地坐在家中,没有经历过外面的世界的狂风暴雨。心潮的海啸从未停止,封闭的世界,封锁的空城。曾经着眼惊鸿的万里花开,现在只能放在脑海里回想,春暖花开。

有幸的是,越过晨昏线,书籍从未离开。一本书,能够陪伴我一天天无味的生活,有了书的时光变得很慢很慢,书是如此小,小到我那小小的心房融满了它,书是如此的大,大到我精神世界都充斥着它。

我可以一天都沉醉在它其中。辛巴达带领我拜谒了所罗门的神殿,绕过巨蟒盘桓的山谷,穿过巨鲸出没的世界尽头;凡尔纳却又把我装在潜水艇中航行了两万里带到了神秘岛;在康桥的柔波中,我看到了忧郁的小王子正在拼命地追问着问题。我从无数巨人的胯下走过,无数的小人又从我胯下走过。我痴迷于其中,醒也思卿,暮也思卿。在与世隔绝的小世界里,书是我唯一的救命稻草。

聆听书语,听文采飞扬中人情畅叙,听悸动于文字间灵魂的所有低唱。

仿佛时间在书中得到了绝对的静止,袅袅余音,凭栏醉卧,遥看风景,细数过往曾经。柔声岁月,不沾纤不带尘,这条路,有书,才能走远。

何为至爱?

你可知?一本书,尽是至爱。

篇十五: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施沐言

什么时候喜欢上李白的?

是在小学的时候,一首《将进酒》打开了我与诗词的大门。也是在《将进酒》后迷上了李白。

有人说他疯,有人说他狂,有人说他痴,有人说他醉。而我喜欢李白也正是因为他潇洒不羁、旷达和他侠义心肠的性格。

一声狂笑,半个盛唐。

也许从出生开始,李白便不是一个普通人。他的前半生意气风发,洒洒脱脱,功名富贵;他的后半生红尘辗转,诗酒天涯,乱世漂泊。

开元十二年,李白为了建功立业,实现他治国安民的伟大抱负而离开家乡。至此,李白开始了他遥远的旅途,就像所有追梦人一样,悲喜起落只能由远方来定夺。轻裘快马,气贯长虹,带着阵阵铿锵之声,他上路了,依旧潇洒如此。

在漂流了两年余久后,开元十四年,李白从金陵出发前往广陵,朋友们为他践行。他即兴写了首《金陵酒肆离别》:“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唤客尝。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

到底是阔达的李太白,几分别离的感伤,在酒意中消散殆尽,只剩下匹马走天下的潇洒。所以他说:与那滔滔江水想必,离情别绪何足道哉。

李白也好酒,说“金樽清酒斗十千”。当时的李白年薪三十余万,不过他没有把这钱用在酒肉上,而是将这笔钱用于接济落魄书生。实际上,他自己尚在苦寻仕进的路上。

潇洒不羁,有侠义心胸,这就是李白。

不过说到李白的的潇洒,不仅仅体现在他的诗风,做人做事,更多的,在于他对待自己和人生的态度。

也许是和陶渊明一样,厌烦了官场的那些达官贵人,那些仗势欺人的势力者,李白隐退了江湖。他想离开,却不是消极避世,而是去别处继续寻找机会。他坚信,自己不会久没江湖,与当今明主,终有会和之时。迷茫之中,仍在用各种办法自我慰藉,虽隐居林士,但仍乐观看待,这何尝不是一种旷达呢?

还记得李白《清平调》中有句直触我心底的句子:“云想衣裳花想容。”听说那是唐玄宗和杨玉环在沉香亭前赏花,玄宗忽然让李白起诗一首。李白带着几分醉意,潇洒落笔,转眼便是三首《清平调》,虽是转眼几下,但他笔下的杨贵妃却毫不失彩,既有牡丹的富贵,又有云霓的飘逸。

也许历史上,很难会有人像李白那样,写出如此潇洒而又大胆的文字。

他的潇洒一直这样,直到走完自己人生的最后一瞬间。就连去世前也有《临终歌》留世。

李白在宝应年间时病情加重,他把平生著作手稿交给李阳冰,托付他整理编集,李冰洋不负所望,编成了《草堂集》,并写了《草堂集序》。宝应元年十一月,李白于当途病逝,享年六十二岁。

读完传记后的我依旧是感慨万分。他的一生,如此潇洒。他就该是笑傲天地之间,领千古风流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