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时间:2025-12-25 12:20:33 | 作者:用户投稿

篇一: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妙;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打开蕴藏了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我家的书很多,有科幻书,有故事书,还有历史书。在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中国古典小说——《三国演义》。

这本书博大精深,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书中描写的一些人物,对我的成长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备、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当然,还有很多人物令我折服,比如赵云的勇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这部小说共有一百二十回,我最爱看的故事就是《草船借箭》。

在草船借箭里面讲了周瑜妒忌诸葛亮有才干,让他三天造十万支箭的事。我想:以诸葛亮的聪明才智,怎么可能不知道周瑜的心思呢?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诸葛亮是知道的,只是他要将计就计,既让周瑜服了自己,又可以得到十万支箭,真是一举两得。这使我从心底里由衷地佩服诸葛亮。

《三国演义》里的故事曲折离奇,《刘关张三顾茅庐》的故事自古以来脍炙人口,也深深吸引着我。

故事中的刘备、关羽、张飞不但三次去请诸葛亮,而且是亲自登门,不请到诸葛亮绝不罢休,绝不放弃。这种精神给了我启示。记得以前我对学习有时心不在焉,比如遇到些思考题就不做,还心存侥幸,觉得反正是思考题,碰巧做对了可以多加分,做错了也不扣分。就因为这样,我的日常学习成绩虽然不错,可一遇难题就退缩。读了这个故事,我认为,虽然刘备不一定有诸葛亮才能得天下,可是他还是去三顾茅庐,表现了他的诚意和毅力。我如果有了这种精神,不断钻研,成绩早就提高了。因此,在我醒悟过来时,每遇到学习中的一个难题,我都以“三顾茅庐”的精神,去顽强地攻克。现在,成绩虽不能说是突飞猛进,但比以前有了起色。我想,从现在起,“三顾茅庐”精神也将成为我的精神。

《三国演义》这本书历史悠远,是书中之精华,让我终身受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乃至将来,此书将是我学习、生活、为人处世,人生之道上值得时时照耀的一面明镜。与书交友,与书相伴。让我的人生写下最美丽的,富有诗情画意的,也是最精彩的篇章!

篇二: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对梵高而言,太阳金黄的刀子给他带来了剧痛,让他成长;对贝多芬而言,简单的黑白键奏出生命的赞歌,让他成长;对保尔而言,钢铁般的意志和滚烫的热血,让他成长;对李白而言,“我辈岂是蓬蒿人”的不羁狂放的态度,让他成长。那么,对我而言,什么让我成长呢?我想,是经历。

读完《城南旧事》让我受益匪浅。故事主要围绕主人公英子六到十三岁所经历的五件事和相关的人物进行讲述。英子用她童稚的眼睛呈现着当时北京城南社会形形色色的人和事。虽然故事中的人物最后都离英子而去,但英子也在各段经历中获得了孩童认识世界的成长。

文章令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兰姨娘说:“英子,好好念书,可别像上回那么招你妈生气了,上三年级可是大姑娘喽!”宋妈说:“英子,好好念书,你是大姐,要有个大姐样儿。”英子父亲说:“英子,不要怕,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没有爸爸,你更要自己管好自己,并且管弟弟和妹妹。你已经长大了,是不是,英子?”兰姨娘对英子说时,英子才三年级。她的父亲对她说时,英子已经六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年级了。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英子经历的每件事,体验到的每一种情感都让她不断地成长。就如同一株小树苗,只有经过不断地磨砺,最终才能长成一颗能抵御狂风暴雨的参天大树。

还记得读五年级时,我一直很好奇一件事:为什么电风扇总是在做操前开着,而在做操回来后又关上了呢?但每次我都来不及探个究竟。终于有一天,我帮老师搬完作业回来,恰巧碰到了晓洪,他正一个一个的在关着风扇。我把一直以来的这个疑问说给他听,他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因为这是我的班级呀!”春去秋来,一眨眼功夫,我就上了初中。有一次我准备去做操时发现班上的灯没关,变不自禁地过去一盏一盏关掉。我当时没有想过为什么这么做?现在想想应该是从内心油然而生的责任感驱使的吧!是责任,闪耀着人性中至真至纯的光芒。一个人心中要有责任感,他才能服务社会,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从这件事中我又成长了。

小说主人公英子从小到大,尝遍了酸甜苦辣。分清了海与天,好人与坏人。也懂得了什么是爱?什么是担当?她就是在这样不断的经历中收获了成长。

篇三: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在维拉·维洛古拉那里住着一个奇特的小姑娘。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梳得两个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就像一个坑坑洼洼的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面,是一张大嘴巴,她的连衣裙一块蓝一块红,脚上穿着颜色不一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她就是长袜子皮皮,她力大无穷可以举起一匹马,还可以教训凶恶的强盗。

我要推荐的书是《长袜子皮皮》它的的作者是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女士,她是一个著作出身的国际世纪名人,被人们誉为“童话外婆”。林格伦童话用讲故事的笔法,通俗的风格和独特的想象力,使作品充满童心童趣和人性的真善美,在儿童文学世界独树一帜。

这本书的主人公皮皮是个不同寻常的姑娘:她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而她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一次失败之中掉入了海里。但皮皮并没有因此就失去了对生活的热爱,她从不自卑。她坚信自己的母亲变成了一个天使,父亲漂到了一个黑人国成了那儿对国王。我喜欢皮皮,喜欢她这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后来皮皮被随同父亲一起出船的水手送到了城市生活。每天生活自理,皮皮用自己积极开朗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交到了不少好朋友。皮皮的胆子也十分大,她会骑马大屋顶上,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

书中我认为最精彩的情节就是“皮皮接待小偷拜访”一个晚上老公小偷到处游荡。看见皮皮的亮灯亮着,就拿夹心面包的借口闯入了皮皮家。刚好,皮皮正在数钱,那两个小偷就想拿走这些钱。就像打败皮皮,可却发现力量不够大。最后两个小偷说出了自己的苦衷,就像一天没吃饭了。没想到皮皮竟然拿出了不少好东西招待他们,皮皮可真是个热心肠。

书中还有许多精美的插图,插图里描绘了皮皮的外貌,小偷的姿势,学校中不同学生的样貌……可以解开你对书中内容的疑惑比如皮皮奇怪的外表到底是什么样的呢?有了插图就可以告诉你。

《长袜子皮皮》让人边看边笑,还有崭新的艺术风格和极其丰富的人物描写,让人越看越入迷。

篇四: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齐美琳

“书籍是通过心灵观察世界的窗口,住宅里没有书,犹如房间没有窗户。”这句话说得真好。的确,一本好书,是值得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去精读的;一本好书,也像一碗心灵鸡汤,灌溉我们的灵魂,使我们茁壮成长;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业余生活,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

我最喜欢读杨红樱阿姨的作品了,她著名的书有《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非常老师》等一系列丛书。最近一段时间我又有幸品味了杨红樱阿姨的校园小说《女生日记》。

这本书用日记的形式,以诙谐幽默的笔调展示了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杨红樱阿姨的笔下有各种各样的人物:帅气、不同凡响的舒老师,聪明的莫欣儿,漂亮的沙丽,温柔的冉冬阳,假小子南柯梦,喜欢装酷的小魔女,没有缺点的赫佳,艰难生活的梅小雅和在美国生活的林淑媛……把女孩们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理刻画的入木三分,真实而生动的展示了当代少年儿童的快乐和烦恼。

主人公冉冬阳在好友梅小雅的身上懂得了坚强和勇敢,当梅小雅没有钱开小店时,她和吴缅一起攒钱帮助梅小雅;在莫欣儿的身上体会到别人体会不到的无。冉冬阳在快乐幸福中逐渐成长,从一个小女孩成长为一个少女,虽然她不聪明,也不漂亮,可她却是一个自信、快乐、人见人爱的女孩儿。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一个玩具,两个故事》。那是冉冬阳和莫欣儿第一次一起回家,来到礼品店钱,莫欣儿一眼就看中了那套“松鼠之家”毛绒玩具,对它爱不释手,于是她俩以“松鼠之家”为题,各编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在莫欣儿的故事中,我能看出冉冬阳和她们班别的同学觉得她和幸福,但只有她自己明白,其实她并不幸福,反倒是很孤独寂寞。她很向往像松鼠之家一样的幸福的家庭。作者通过“一个玩具,两个故事”,清晰地为我们展示了冉冬阳和莫欣儿的内心世界。

《女生日记》这本书让我读过了一个快乐的寒假。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看到书中冉冬阳和她的同学们都那么宽容、有爱,我就会快乐起来,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篇五: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走遍万水千山》。这本书是中国台湾著名女作家三毛的作品。它记录了荷西去世,三毛返台后,再度出走,游历中南美洲以及首次回归故土的旅行见闻,共十八篇。

这本书记叙了三毛与助手米夏游历拉丁美洲时的所见所闻,旅途中三毛以自己犀利的笔调,描绘了一个个风格迥异的城市,诉说每一个城市不同的故事。她坚信自己的前世是印第安人,于是整部书中充满了三毛对印第安的高度赞扬,与在高原反应“索诺奇”发作时对乘机欺压的人表示冷嘲热讽形成鲜明的对比。旅途中也时有险情,从玛丘毕丘返回古斯各的火车遭遇了大水,有蛮横的旅行团空位不让人上,不作为的警察。在三毛等一群人的努力下,最终带回两百多个老百姓,可更多人了无音讯。还有那一场雨中动人心弦的夜戏、洪都格拉斯的“青鸟”巴士、那些在异乡的同胞们……一点一滴都是温暖的色彩。如果历史是一座城市最厚实、最深沉的土壤,那么风土人情就是在这土壤上生长繁衍出来的最动人的风景。三毛笔下的世界,是充满人情味的世界。

一开始,我对三毛的了解不深,并不是很能体会她的情感与思想。后来通过查阅资料了解了她的人生经历,可以说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动,这时候重新再读,她的痛、她的伤、她的种种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了。我认为三毛在创作这部作品时较《梦里花落知多少》心境已有了较大的平复,但是这“平复”并没有真正愈合伤口,她只是藏起来了,所以在文中也有许多明暗迹象表达出三毛对亡夫荷西的悼念与内心的哀痛。她很爱她的故乡,再吸引她的地方也留不住她的脚步,对她来说,大概只是生命的一站停靠,旅途的目的地永远只属于她的故乡。她走走停停,边行边思,旅行于她而言应该是“镇痛剂”,她兴高采烈地去旅行,但是痛苦一直在延续。疲倦,从脑海中的对她的印象图中隐隐透出,她的身体本就不好,心绪又总是起伏不定,可是她的解脱到底在何时?在何处?这部作品是我现今已读过的她的作品中最喜爱的一部,像是涅槃之后的泪。游历时见到的风土人情与感受、心境交织,融情于景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感同身受。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万水千山走遍》,谢谢大家!

篇六: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一本书就是一个大花园,在那,我能找到自己的春天,一本书就是一只展翅的雄鹰!带着我们的心灵飞往更广阔的未来。在墙角的那个布满灰尘的书橱里,最显眼的位置躺着一本书,书的封面用烫金大字写着《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的作者为J·K·罗琳,这个气质优雅,姿态高贵的女人和《哈利·波特》系列一起享誉世界,畅销百年,这个故事共有七册:《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囚徒》、《火焰杯》、《凤凰社》、《混血王子》、《死亡圣器》,这七个有魔法的故事,造就了一段伟大的冒险之旅。故事中的主人公哈利是个平凡,身世悲惨的11岁男孩,他自幼父母双亡,被一对麻瓜(没有魔法的人)收养,过着饱受虐待的生活。在他12岁生日的那一天,这个平凡男孩的生活中有了一件不平凡的事,霍格沃茨的猎场看守海格正式向哈利提出了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申请,哈利感到很不可思议,从海格口中,哈利得到了许多有用的情报,原来她的父母詹姆·波特和莉莉·伊万斯死于魔法界第一大Boss手中,然而,他正是第一大咖伏地魔手中唯一幸存的男孩儿,正是这点,他被许多人称为大难不死的男孩,救世之星。进入霍格沃茨后,哈利认识了伴他一生的好友罗恩·韦斯菜,赫敏·格兰杰,同时,他也与马尔福结下了仇,此以外,他还被分院帽分到了像征勇敢的学院格兰芬多,与其余三个学院:拉文克劳,赫奇帕奇,斯莱特林的院长也建立了友好的关系,和邓布利多教授开启了他那段与众不同的人生,想知道哈利如何反抗伏地魔,创为D·A,成立凤凰社,认识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吗?想知道哈利如何打败伏地魔,与斯内普冰释前嫌,参加三强争霸赛吗?更多精彩尽在《哈利·波特》。

要说关于魔法的书籍,如同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完,然而,这些星星中,《哈利·波特》无疑是最明亮的那颗,它在百书中地位无可撼动,J·K·罗琳写出来的文字如同一个个跳跃的小精灵,故事的情感真挚,情节跌宕起伏,想象丰富,特性鲜明等特点,像一张网一般笼罩在我的心上,这也是此书不朽的原因之一。

篇七: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夜深人静,独坐窗前,且听风吟。随手翻开一本书,桌角的台灯映着我静默的身影。透明的水杯中浮着几朵茉莉,回旋升起的白雾伴着纯净的香气,氤氲在周围。白日的喧嚣已抛开,心神宁静后,徜徉于文字间,胸腔里立刻填满了厚厚的充实和满足。

热爱生活的人必定喜欢音乐,我还想加一句,他们也喜欢书。书给生活带来的乐趣是无可取代的。我爱童话,因为它纯真的想像和真挚的感情伴随着我的童年;我爱小说,因为它精致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使我沉醉;我也爱读史,因为它壮阔的背景和折射出的人性光辉和兴衰荣辱使我深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心智的成熟,我读书的内容在不断改变、扩大。若问我最喜欢哪一本,还真有些为难。细细一想,应该是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吧。

最早接触这本书是在七年级,在看了《行者无疆》和《山居笔记》之后。九年级,我再读一次,与七年级的感受相比有了更多的理解。这本书是作者在讲学旅途中的经历和感受。由于余秋雨的特殊身份——中国文化史学者,本书毫无疑问地带上了浓厚的历史色彩,更注重人文山水。我是一个喜欢旅途又喜欢历史的人,《文化苦旅》正合我意。于是,静夜孤灯下,我和作者一起踏上远行之路。

走过道士塔,我悲叹辉煌的敦煌文化被愚昧的王道士拱手送到了国外;倾听急流浩荡的都江堰,我赞叹着仁慈智慧的李冰那穿越千年的指令伴和着江涛轰鸣;登上风雨天一阁,我把目光投向苍老的屋宇和主人范钦以冷峻的理性提炼出的文化良知;穿过密层层的柳林和蕉丛,我在新家坡的小岛上审视这块漂泊者的土地,凝望着心系家乡的游子挥手的身影……

在读《文化苦旅》时,思绪渐渐飘远,看着景物,追溯历史,心情沉重起来。我不知道这是否会影响我年少的心绪,只知道厚重的历史文化感是一笔珍贵的财富,其深刻的内涵值得我去感知,去品味,去融合。

书,为我打开一扇奇异的窗口,让我与大师对话,为人生奠基。爱读书,使我享受了文字之美,体验了语言之乐。在灯下为生命阅读,永远是一个人最美的姿态!

篇八: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生活的那面镜子,你是如何看待的?是快乐,抑或悲伤,是充满希望之光,还是前途一片渺茫?

也许,这样的一本书能够给你最好的答案——《鲁宾逊漂流记》

生活如一张白纸,它是否色彩缤纷,取决于你是如何渲染,如何看待生活;生活又犹如是块璞玉,成品的精美与否,在于雕刻者的心之所向。生活中的美丽是无处不在的,缺少的,只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需要的,是一颗永远充满朝气的心。

书中的鲁滨逊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他依然坚韧的活着,在悲惨的遭遇中,发现着快乐,发现着美丽,又不一样的心态去看待他新的生活,为自己的生活翻开了全新的篇章,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那样乐观的看待生活,对待生活,享受生活中的乐趣。在书中他说过“现在,我已经不再张望海面上是否再有船只经过,我甚至想就在这座孤岛上这样生活下去,这里既有淡水,也有我所需要的食物,自由自在,不是更好吗?”陷阱中,鲁滨逊教会了我如何乐观得看待生活,发现生活的美好,教会了我希望是永远存在的,只要带着希望眺望未来,就一定会找到光明的出口。

生活的亦好亦坏,是因为人们看待它的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就像有些人看到秋天,只是一种悲凉充盈心头,而有些人,对于秋天却是硕果累累,一派丰收之景的印象。书中的鲁滨逊会告诉你,如何看待生活,那些“不幸”可能也是一种“幸运”,他在被海浪拍打到孤岛之时,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感谢,是庆幸,庆幸自己是唯一的还生者,自己还有活下去的机会。这种积极的态度,让他绕开了一蹶不振的险境,而是动手,好好珍惜生命的机会,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活下去。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座宝库,开启生活之道,那些并不华丽的语句却能勾勒出一双看待美丽生活的眼睛,换一种角度去尝试看待你的生活,带着另一种心态去体会生活。所有的不幸并没有那么的遭,跳出怨言的神经,不如试试俯下身,用双手去改变,悲伤的泪水便能转化为嘴角的那一丝甜笑,让生活也为笑起来。

书中自有黄金屋,《鲁宾逊漂流记》的黄金屋就是那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书中自有颜如玉,《鲁宾逊漂流记》中的颜如玉就是主人公那不颓废与悲伤的实际行动。蕴藏着瑰宝的书籍,是心灵的养分,也是每一个读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篇九: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党,是您,启明的星光,让我在拼搏中仍紧握方向。曾记得,万里长征的路上,那硝烟弥漫的战场,曾记得,八年的抗战中,那赶走的豺狼。

——题记

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在崭新的时代,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可这一切是怎么来的呢?这离不开共产党的努力奋斗,在寒假中,我仔细阅读了《百年荣光风华正茂》这本书,感受颇深。

合上书本,我眼前仿佛看到了硝烟弥漫的旧社会,仿佛看到了南湖上那随风飘动的红船,仿佛看到了三名女战士在只有一条被子的情况下,仍割下半条被子给百姓……这100年中国共产党为了华夏人民的独立,解放,繁荣的强国梦,经历多少血与火的洗礼,从一开始只有50名党员的小党,变成了现在已有90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大党,成为了中国之魂!

“他坚持了抗战8年多,他改善了人民生活,他建设了敌后根据地,他实行了民主的好处多,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歌声徐徐缭绕在耳边。伟大的党啊!南湖的水是您的生命之泉,长征遍布14省足迹,是您成长的历程,世界记住了您的伟大经历,人民记住了您亲切的面容!

“一唱雄鸡天下白,万方乐奏有于阗。”从1921年到现在,中国已从“东亚病夫”脱越成如今的“高富帅”了。我国经济逐年高升,已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制造成为世界上认知度最高的标签之一。“天问”一号载搭着火星探测器飞向火星,神舟十三号飞向太空,中国已有了自己的空间站,在国外疫情日渐严重时,我们中国却一片安好,这一切,都离不开党的贡献,杨靖宇、赵一曼、董存瑞……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从我们眼前消失了。他们的血染红了天,染红了地,也染红了今日的繁荣昌盛,在这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缅怀那些曾经为共产党为新中国而殒命的英雄!

作为一零后的我们,要为党,为国效力,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第一个百年已结束,第二个百年已敲响,我们都是追梦人,奋斗正青春,青春献于党,时刻准备着,为第二个百年努力奋斗!

党,您就像春天里的骄阳,洒下明媚的阳光,让人民获得了生机,共产党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领头羊”。在此,祝中国共产党繁荣昌盛!

篇十: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的作者是罗贯中,书中主要讲了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故事。主要人物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赵云等,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忠诚的赵云,机智的诸葛亮,侠肝义胆的张飞……。还有我印象比较深的大恶霸董卓和傻傻的袁绍。我为什么要说袁绍呢?是因为他是官员里最有威望的人,家底厚,实力强,如果他把小皇帝抓起来,那岂不是妥妥的天下无敌了?

书里面有这么多人物,可我最喜欢的是曹操,他这一生没有想当过皇帝,只不过是他的儿子封他为魏武帝,并不像刘备那样,一心想做皇帝。

曹操的眼光很好。在关羽温酒战华雄时,袁绍觉得一个骑马弓手出战必然会输,但是曹操却不一样,他让关羽出战,结果关羽把华雄斩了,这些事足以证明曹操眼光好。

曹操很看重人才。当许攸来他家时,他光着脚去迎接许攸,仿佛来投奔的不是许攸,而是他。这样,一下子就把许攸给感动了,后来许攸立下了赫赫战功。

曹操还很聪明。当小皇帝没人要时,他就把皇帝抱走了,皇帝吱一声,多少还给他点面子,动不动就把小皇帝搬出来,让大家都听他的,这就是“挟天子以令诸侯”。其实,令诸侯是假,借机消灭对手是真,借皇帝发号使令才是目的。就这一步,曹操的政治智慧就甩了袁绍三十条街。在官渡这一战,曹操以七万人战胜了袁绍七十万人,这可是历史上最成功的以少胜多的大战。还有我们都听过“望梅止渴”的故事吧,曹操带领军队出征,当时天气很热,战士们很渴,曹操说:“众将士稍安勿躁!前面就有一片梅林,梅子有大又解渴。”战士们一听,嘴里只流口水,立马精神头来了,继续向前进发。

曹操还是个诗人呢,现今流传下来的诗虽不足二十篇,但均堪称精品。比如《观沧海》、《短歌行》、《龟虽寿》等。其中有一句“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我最喜欢。

《三国演义》中有许许多多精彩的故事情节,许多不同性格的人物,这些都等着你看一看。

篇十一: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成长的阶梯。我虽然算不上是什么博览群书的人,但在众多的名著当中,《鲁宾逊漂流记》却是我的至爱。

那是发生在一个暑假里。当时的我还只是个懵懂的小孩,觉得玩才是比天大的事情。因为老师布置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作业:看一本名著,还要写看后的感想。于是,我在朋友的陪同下四处找寻,最后在众多的书籍中挑了《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

起初,我并不觉得这本“平平无奇”的书里会有什么好看的情节,甚至还把它扔进书包里,眼不见为净。可是有一天我没有什么事做感到很无聊,不经意地朝书包瞄了一眼,心想:反正现在又没事做,不如就看看那本书吧!

从书包里拿出《鲁宾逊漂流记》,我就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鲁宾逊出生在一个小康家庭,不算得上富有,但是在当时的那个时代是最好的,最无忧无虑的中等阶层,不像下等阶层要时刻担心受怕,更不像上等阶层处处勾心斗角!我想也许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鲁宾逊,才会养成了乐于助人,善良的个性吧,否则若在到处充满阴谋诡计的上等阶层生活的话,即使是再善良的人也会被污染吧!

其实原来鲁宾逊还有过几个哥哥,但他们一个为了钱财,为了优质的生活宁愿在那浩瀚的大海里流浪,最终甚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一个战死沙场。从小到大,鲁宾逊就非常地向往着出海航行的生活,由于哥哥的前车之鉴,父母都极力反对他出海,不让他实现这个梦想。

对于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难关,在没办法之下,他只好离家出走,终于如愿以偿出了海,甚至还闯出了一番事业。不幸的是在一次归航中遭遇了海贼,受尽折磨。从海贼手中逃出之后更是流落荒岛,生活了29年,最终又回到了文明世界。

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一个人也是可以活的那么有声有色,那么的多姿多彩,是鲁宾逊他让我知道了无论是处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只要你有生存的欲望,不管是有什么样的困难和挫折挡在前面,也不足为惧!也是他让我懂得了坚强为何物:是一个热独自地生活,就连“家”与其它的必须品也是自己一手一脚弄,甚至于还可以苦中作乐!

因此我很羡慕鲁宾逊,即使是在狂风暴雨的环境下,也可以那么的坚强,迎难而上。然而我又自卑了起来:即使一个人生存在世上,也可以像他那样多姿多彩地活着吗?

篇十二: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在我看的这么多书中,能往我吃、睡、休息时都在看的书没几本,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水浒传》。

它是由我国古代的罗贯中和施耐庵合写,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这本书主要讲了可以分成两大段,前七十回抨击统治阶级的腐朽残忍和歌颂起义英雄的的反抗精神。书中最先出场的是高俅,从无赖却因为踢得一脚好球,到被抬举为太尉;又先后写了王进、林冲、杨志、鲁达等人;从武松故事中写出当时一些贪官污吏、土豪恶霸残害忠良;接着写了水迫梁山中的各路绿林好汉的反抗,如智取生辰纲、江州劫法场、大破连环马、三打祝家庄等,也有征辽、招定征方腊的描写。等二段反映统治阶级内部有了矛盾,宋江招安后,忠良便受到了排挤,最后宋江等皆被奸臣害死。写出了起义者与统治者、忠臣和奸臣间是永远不可调和的。让我有了深深的感慨,对耐人寻味的历史有了进一步的思索。在此书中令我最喜欢的不仅是这些对统治者的痛恨或其它哲理,还有那些武艺高强之人将奸人如削瓜剁菜一般杀死的赞叹;也感同身受好汉们将祝家庄、方腊等拿下时的快感;也有那些打、杀、比武、伏击或是中计时那种令人胆战心惊的刺激………

一百零八位好汉,个个武艺高强,足智多谋,忠义无比。个个想干出一番大事业,想改朝换代,把这个昏感无道的统治者踢下台去。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位好汉便是的花和尚鲁智深。他从拳打镇关西,到大闹五台山,到大闹桃花村,到火烧瓦罐寺,到倒拔垂杨抑,到大闹野狭猪林,到上梁山。一系列的故改事引人入胜,让我知道他虽生性鲁莽,但为人耿直,喜欢结夜忠义之士。可惜到了最后“鲁智深浙江坐化”的悲剧结局。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用高度的艺术表现力、生动丰富的文学语言,叙述了许多引入入胜的故事,塑造了众多英雄人物的形象。

我在此书前言中知道了《水浒传》博得了许多和我一样的读者的喝彩。也被翻译成了拉丁、法文、英文、德文、意文、俄文、匈牙利文、波兰文等,希望它可以流传千古,成为世上最有意义的文学作品。

篇十三: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狂人日记》

书是净化心灵、愉悦心性、陶冶情操、健全人格、了解政治、洞悉历史的宝典。

——题记

书,是甜甜的蜜桃,是青青的橄榄,是清香浓密的茶,也是红通通的辣椒。酸甜苦辣,味味俱全。只要细心品位,认真体验,就能从中找到无限的趣味!

我最喜爱的书,是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不为别的,只因为其中的爱国情怀。它是中国第一本白话文章,他开创了中国历史的先河,通过人吃人这种形象的比喻,喻出当时吃人的黑暗社会。

“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由此可见鲁迅先生十分厌恶当时的黑暗社会。1915年,陈独秀在上海创办青年杂志,并在创刊号上发表敬告青年一文,正式吹响了新文化运动的号角。而就在此时,鲁迅的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以新文学的形式,深刻的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号召人民起来推翻黑漆漆的吃人社会。

也许我的文采不够,读不出鲁迅先生文章的内涵。但是其中饱含的爱国情怀,令我们每一个人深情难忘,我喜欢《狂人日记》,也喜欢鲁迅先生,更喜欢我华夏中国。

该文如果突兀之下看去,好似一个人在胡言乱语,但如果深深纠查,只会发发现他巧妙的运用比喻的手法揭露了当时黑暗的社会。鲁迅先生对黑暗社会深恶痛绝,而当时自己正在学医,但鲁迅先生深知,医学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而文学可以入侵一个人,一个民族的精神。于是,鲁迅先生果断弃医从文,陆续发表了多篇揭露黑暗社会的文章。

狂人总是以为有人要吃了他,就连他的亲人也不列外!兄弟之间本该和睦相处,但狂人的大哥因为封建礼教之下竟然要吃……这一切简直匪夷所思,甚至不可思议这篇文章深刻的表达了当时封建礼教对人类思想的腐朽与禁锢。颇有一番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而这篇文章正如进行一场思想文化领域的革新运动一般。以至人的形象比喻洗刷了人们的思想,让人们对封建礼仪提出质疑。

由此,越来越多的人来推翻黑漆漆的吃人社会,这个社会终将灭亡!

与此相同的还有鲁迅先生的《药》《阿Q正传》等等。

狂人,不狂!在时代的推动下,他的想法已被证实!在那个年代,他以超前的胆量说出这样的话,他敢于挑战传统的权威,这个人,他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