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篇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经验又补读书之不足”,书是我生活中的营养品,我最喜欢的书是《寂静的春天》。
这本《寂静的春天》是美国的蕾切尔。卡森所写的,是由南方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作者眼里,春天是一个到处弥漫着鸟语花香,散发着勃勃气息的季节,大树随风摇摆,花儿摇曳着身姿,鸟儿欢快的歌唱,鱼儿自由自在地徜徉……不知从何时起,这一切和谐共生的景象却被一片死寂所代替,一切都变得枯萎,残败不堪。然而破坏者却是美国人自己,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肆无忌惮地施肥化学农药。在当时利益的驱使下,农药横行,作者独自一人坚强的举起保护环境大旗,呼吁科学使用农药,探索新的防治方法。
我觉得我们要和其它生物一同享有这个地球,只有我们对生命的力量认真地考量,而且抱着谨慎的态度去引导人类向着有利的方向发展,我们和其它生物之间才能和谐共生。愚昧无知的人们,要想保护环境,首先要做的就是遵循自然发展的规律,即使发明了高科技,也要把对环境的破坏程度最低为首要考虑的因素。
同时,卡森也提到“控制自然只是人类自以为是的写照,产生于生物学和哲学的低级阶段。”控制自然这种狂妄自大的想法对于以后发展简直是无稽之谈,人类想要更加顺利更长久的在地球上生活,靠的不是所谓的控制自然,而是用心地去遵循大自然的规律,去爱护大自然的一切。毕竟谁会喜欢寂静的春天?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我们要遵循自然发展的规律,要爱惜真的美丽的地球,才能一同享受美好的生活。
篇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书能给我无穷的知识与快乐,但要说最喜爱的一本书,就只有这一本了。
看了这本书后,我感觉到自己变得更勇敢、更坚强了。书主要讲述的是:在一个寒风彻骨的冬天,动物冬眠,鱼儿也被冻结在寒冰下,北方人在原始森林的冬天寻求生存的故事。小主人公布莱恩仅仅13岁,一个人生活了三个月,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呀!其他季节还好对付,可是到了冬天,布莱恩再也不能像夏天那样捕鱼、打猎,没有防寒的衣服,没有温暖的房屋,他的生存陷入了绝境。然而,他却对自已说:“积极应对,做自已能做的一些事。”正是靠这句话,布莱恩才搭起了一座漂亮的房子,才躲过狼群,黑熊突袭,布莱恩在艰苦环境中慢慢地成长。回味故事,真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其中令我印象最作文人网Www.ZuoWenren.coM深的还是布莱恩与驼鹿的殊死过博斗。
那是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天空,时有几颗星星不停得闪烁着。突然,一个巨大的声响惊醒了沉睡的布莱恩,他立即左手抓石头箭矢,右手拿着小刀,他走了出去,有一只公驼鹿正向他飞奔过来。布莱恩脑袋一片空白,他想到了石头箭矢,猛得向驼鹿扔去,没想到,驼鹿竟然一躲,躲了过去,它仿佛跑得更快了!布莱克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小刀向驼鹿刺去,接着就被驼鹿踩在脚下,昏倒在地上!……他醒来时,驼鹿死了!是他的勇敢救了自己!我们在成长中也会遇到许多风风雨雨,不能总是依赖大人的力量,我们也要培养自己独立的生存能力。
这本书的名字就是《一个人的冬天》,它教会我许多的知识,给我无限的启发。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就请你看看吧!
篇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山羊不吃天堂草》
秋风摇着梧桐树,于是大街上就有斑驳的影子在晃动,像是一个灰色的梦。这是《山羊不吃天堂草》中的一句话。
草丛中的野花,没有玫瑰高贵,没有丁香的典雅。虽说没人注意它们,却依旧在世界的夹缝中生存。
因为生活贫穷艰苦,明子和黑罐不得不跟着师傅三和尚去外面的世界谋生,但是贫苦人家怎么会和城里的人融为一体呢?后来,明子认识了一个名为紫薇的女孩。女孩不能行走,明子就鼓励她,宽慰她。终于,奇迹来了,在他们的努力下,紫薇能够行走了。女孩的父母也认识了这个在夹缝中生存的农村孩子——明子。
他们师徒三人的人生道路崎岖不平,困难重重。但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正因为有这些磨砺,才能促使他们成长。
他们又是多么容易满足啊,谁又能想到他们最喜欢的事竟然是去澡堂洗澡!褪去了破烂不堪的衣物,他们与常人无异,再没有农村人的“标签”。所以,三和尚每每去澡堂洗澡,都会开心到唱小曲。多么淳朴,却被所谓的城里人看不起,厌恶。但是,谁又比谁高贵多少呢?
山羊不吃天堂草,在未读书之前,我认为这是一篇无聊的文章,并无什么深意。读过之后我才知道,山羊不吃天堂草,天堂草,多么好啊!山羊不吃,是因为天堂草本就不属于他们,他们又为何要去争夺那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呢?
故事的最后,明子的手艺超过师傅了,但他却久久不愿离开,最后在三和尚与黑罐的鼓励下才出师,在大城市当起了有名的木匠……
山羊不吃天堂草,夹缝中生存,也不需要天堂草。
篇四: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书海是无边的,从小到大,我接触过不少我喜爱的书,但我最喜爱的,记忆最深刻的一本书,却是一本漫画书——《老夫子》。
《老夫子》是王泽编写的一本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本书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聚集了人间的悲欢离合,虽然只是卡通人物,只是虚拟的,但也阻挡不了我对它的热爱。
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它里面风趣的卡通人物让我止不住开怀大笑;它里面幽默的对话让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了《老夫子》中的一员;它里面优美的风景,让我沉浸在这美丽的景色中。
当我伤心的时候,拿出《老夫子》来看,虽然主角老夫子在每件事上都是体现出了他的傻,但他这种傻会让我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把整个人都投身到《老夫子》当中,享受老夫子的快乐。
当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很无聊,拿出《老夫子》来看,它能丰富我的课余时间,同时也能让我感受到老夫子他无比的快乐。
《老夫子》中的主角——老夫子,他是一个无论事业、交友等生活方面的问题都失败的人,但在他的伤心之余,也不忘快乐,他愿意用自己去给别人快乐,愿意用自己去换得别人无言以对的微笑。我觉得老夫子这种行为是无私的,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微笑地去对待每一天,无私地去对待每一个人,让自己的生活充满快乐。
这就是我喜欢《老夫子》的原因。它能给我带来快乐,也能教给我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喜爱《老夫子》。
篇五: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有一套书让我如痴如醉,推荐给大家看看,作者是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听到杨红樱这个名字,你是不是很耳熟。她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语言诙谐幽默,写得活色生香,每一个故事都别具一格,可让你一饱眼福。马小跳之所以进了很多学生的心里,是因为从中你会发现淘气的孩子也有可爱的一面。我一看就爱不释手,仿佛磁力一般被深深吸引住,已经看了几十本了。
这套书中,有顽皮的马小跳,变色龙秦老师,美丽的马夫人,吃货唐飞……还有很多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害群之马”。其中一个章节笑得我肚皮痛,一天放学途中,看到路边一位擅长模仿字迹的老爷爷,正处于苦恼中的马小跳灵机一动,拿着家作本请求老爷爷:“您能模仿我爸爸的字给我写评语吗?”老爷爷信心满满地回答:“当然没问题,把你爸爸的字先给我看看。”于是,马小跳给老爷爷看后,老爷爷答应了:秦老师,看了您的点评我非常生气,揍了马小跳一顿,保证他明天的默写拿一百分。这个评语给了马小跳勇气和信心,第二天果真满分,被秦老师大大表扬,连续三天,马小跳都在爷爷那里做作业,可认真了。但不幸的是,老爷爷一时糊涂“偏心”二字激怒了秦老师,老师叫家长谈话。马小跳的爸爸很疑惑地来到学校,被老师像批评学生一样教训了一顿,爸爸如孩子一样低下了头,乖乖地接受老师训斥,其实他耳朵什么都没听进去,而是在想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段话。训完话后走出校门,爸爸问儿子:“你爸是不是得了短暂失忆症啊?”看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这对父子也太逗了吧,反正我已经笑了,后面的情节更精彩,我就透露一点点。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看,那就买一套吧,保证你会捧腹大笑,成为一个铁杆的樱桃迷。
篇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大量的书,其中令我最有感触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福尔摩斯对我们来说是个即熟悉又陌生的人物。熟悉的是我们每个人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关于他的故事,陌生的是虽然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却没有人真正地了解过他。区性
福尔摩斯是个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的私家侦探,一旦接到案子,他就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侦查案情,将整个案子差个水落石出。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红发会》、《身份案》、《五个橘核》、《最后一案》等一些刺激而又惊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案》这个故事。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分子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就料到这是一个骗局,可他依然让自己的朋友走开,不想让他受到伤害。自己则与莫里亚蒂教授激烈地扭打着掉入悬崖,同归于尽。这则故事让我深刻感受到:福尔摩斯是个拥有大无畏精神、敢于牺牲,对朋友可以做到奋不顾身、舍生忘死。他的这种职业精神让我对他充满了敬佩。
此外,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也懂得了一些道理。福尔摩斯之所以做侦探,不仅仅因为他有超越常人的侦探能力,最重要的是,福尔摩斯因为痛恨坏人,痛恨那些破坏社会文明的家伙,所以他曾立志要捉住世界上所有的大坏蛋。还有,看了这本书能让我的思维活跃起来,让我明白了破案后成功的喜悦。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也成了我的偶像,我立志也要成为向他一样的人。
篇七: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好书是有味道的,它的香在你认真品读之后会自动进入你的脑海。因为这本书,我学会了坚强。
在一次偶然中,我看到一本书,当时只是觉得书名很好,就随意看了一下。后来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被作者的坚强勇敢所折服。作者田维病故后,她的亲友把她生前的博客文章和心情随笔整理成一本厚厚的书,这就是《花田半亩》。
田维小时候被确认为白血病,但她的妈妈从小把她当做正常小孩来培养,告诉她,她很好,会比任何人都活得出彩。
稍长大以后,她发现自己与其他同学不同,不能剧烈运动,易生病,抵抗力弱。妈妈哽咽的告诉她,她很优秀,她永远是最棒的。
田维考上大学后病情恶化,她每天用纸笔或电脑记录自己的心情。她以前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发布在网上的文章很快得到了追捧,大家都很好奇,是一个怎样纯洁善良的女孩会写出这么深入人心的文字。
书中有许多经历都是非常人肯以忍受的,化疗抽血被这个女孩用平常语言描述出来。从那些掺杂着血与泪的文字中,我学会了坚强忍耐,学会了要为他人着想,学会了一个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即使生活有一千个理由让你哭,也要拼尽全力找到一个理由让自己笑,以为世界上最美的便是笑容。
田维安静地离开了,世界上从此少了一张笑脸,千万人为她惋惜难过。她的文字是她来过的最好的证明,著名作家梁晓声为《花田半亩》作序,评价田维是一个蝴蝶般的女孩。《花田半亩》不是情节曲折的小说,却有动人心魄的力量;不是抒情散文,却让人止不住伤悲;它也不算是自传,却给人勇敢,催人进步。
活在当下,尽你最大的努力,去面对生活的困难,这就是《花田半亩》让我感悟到的人生道理,从而不断成熟。
篇八: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我推荐的书名为《童年》。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所写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以独特的艺术形成,深刻的思想内容和独树一帜的艺术特色,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地位。它内涵丰富,耐人寻味,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幅精彩纷呈的精神世界。
《童年》记叙了主人公阿廖沙从三岁到十岁这段时间的童年生活。小说讲叙了阿廖沙在三岁时父亲去世,母亲带着他来到了外祖父家生活。在这里,他认识了和蔼慈祥的外祖母;认识了贪婪冷酷的外祖父;还认识了善良朴素,热爱科学实验的房客——“好事情”和奥夫相尼科夫家三个友爱的男孩……不仅如此,阿廖沙也深深感受到了家庭成员为争夺利益常常发生争斗和对母亲再嫁他人的痛苦。在最后,阿廖沙的母亲最终患病去世,外祖父也破产,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只好流落于“人间”,开始了独自一人谋生。
高尔基在书中真实地描绘出了自己悲惨的童年,也生动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时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黑暗与苦难。
高尔基在书中说过:“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激发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生生不息、充满人道的生活终将来临。”
通过这本书我们也明白了应坚韧不拔地顽强生活着,要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并要把正在沉睡的麻木的民众唤醒。生活中有黑暗的一面,同时也有光明的一面。只要我们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黑暗终将过去,美好的未来终将到来!
篇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它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但在浩如烟海的书里,你一定有最喜欢的一本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老人与海》。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令人震撼的故事:一个老渔夫,因好多天抓不到鱼,濒临破产。就在他第八十五天捞鱼时,发现了一条巨大的青枪鱼,他非常兴奋,拼命地捕杀这条鱼,经过一场争斗,终于,这条巨大的鱼被老人的毅力折服了。老人正往家赶,一群鲨鱼又跑了上来。老人实在太累了,无力抵挡,鲨鱼把鱼尸吃掉大半,老人只拖了个鱼头回家。
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从心底佩服老人那种勇敢、毅力与不屈不挠、乐观向上的精神。当他的船被青枪鱼拖着走时,他从未想过“我完了”这样消极的话语;当他身心疲倦又遇上大批鲨鱼时,他不慌不忙,尽自己的努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这些都是老人身上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作业多一些,上学累一些,周末兴趣班多一些……但这些小小困难,与老人遇到的困难相比,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我并没有像老人那样乐观的面对困难,一遇到一点儿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这不好,抱怨那不对。想到这里,我就有点脸红心跳羞愧不已。从此以后,我遇到了困难,再也不会等待妈妈来帮我,而是迎难而上,独自解决难题,尝到了成功的甘甜,这还真要感谢老人啊!
我除了喜欢老人身上那种品质,还喜欢海明威粗犷热情的语言,他用他那神奇的笔,描述出了一个明朗的“硬汉”形象。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如今,已看了三五遍,满书都是我标注的痕迹。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书是智慧的源泉,让我们徜徉在书的海洋里,用心体味文字的魅力!
篇十: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山海经》是一部流传千年的先秦古籍,《山海经》是中国记载神话中最多的一部奇书,《山海经》也是一部地理知识方面的百科全书。
《山海经》是历史与神话的交融,历史中有神话,神话中有历史。“盘古开天地”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宇宙的起源。“女娲造人”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人类的起源;“共工怒触不周山”的神话传说,是古人用神话来解释中国地理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形地貌的起源。
《山海经》中“刑天舞干戚”里的刑天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传说刑天原是一个无名巨人,因为和黄帝争高下,被黄帝砍掉了脑袋,这才叫他“刑天”的。刑天,就是砍头的意思。刑天原本是炎帝的臣子,新崛起的黄帝打败了炎帝,使他非常气愤,后来又听说蚩尤被黄帝打败后,他再也忍耐不住了,决定和黄帝争个高下。他离开南方天庭,左手握了一面盾,右手拿了一把板斧,直奔中央天庭,向黄帝交战。两人从中央天庭杀到凡间,杀到了常羊门近旁,黄帝冷不防一剑将刑天巨大的头颅砍了下来,并埋在了常羊山里,刑天并没有甘心失败,他突然站了起来,继续战斗。他用双乳当作眼睛,用肚脐当作嘴巴,虽然他的敌人已经跑回天庭,但这是个断头的刑天,至今还在常羊山里,挥舞着手里的斧子呢!后来刑天逐渐成为勇猛将士的象征,并被尊为战神。晋代大诗人陶渊明在《读山海经》的这首诗里,写有“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的诗句。
通过读《山海经》,我知道了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的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要学习大禹的那种持之以恒的精神。
篇十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篇十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鲁滨逊漂流记》
书是人类进阶的阶梯。
——题记
我崇敬那些出口成章,妙语连珠,非常博学的人,他们惟妙惟肖的语言使我心驰神往。
我爱千丝万缕的《家》,欣赏千变万化的《西游记》,伤感震撼人心的《悲惨世界》,同情生死相随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然而。我最喜爱的是孤岛求生的《鲁滨逊漂流记》我喜欢他执着的个性,为了心中的渴望,他不顾父母的反对放弃了安稳的生活,踏上了风雨飘摇的轮船,开始了惊心动魄的航海之旅。我喜欢他的勇敢和智慧。在经历了生死擦肩而过后他没有放弃航海之旅而是迎难而上,直面困难,在沦落为奴隶后他不甘于向命运屈服,他用自己的机智勇敢摆脱了束缚,赢得自由。我喜欢他孤岛求生的坚韧不拔,面对荒无人烟的小岛,他没有自生自灭,而是选择与命运抗衡,他不畏艰难。一次次地从毁坏的船仓搬出食物,他不怕挫折面对辛苦种下的种子的死亡。他总结经验,再接再厉。我喜欢他的慈悲善良,当他眼见惨无人道的食人场面时,他愤恨不平,并决定冒死救人。他的身上闪现了人性的光辉。
古人云: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我不敢说鲁滨逊成就了多么伟大的事业,但他却成就了自己不平凡的人生。他经历胆小怕事者所不能想象的困难,他体会过贪生怕死者所不能体会的漂流。
我爱这本书,更爱一遍遍地阅读那惊心动魄的文字和情节,我喜欢并深刻铭记它所给予我的精神。畏缩不前的人永远都无法看到风雨后绚丽多姿的彩虹,相信自己,敢于挑战困难,直面挫折,才会迎来黎明的曙光。
篇十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水浒传》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廷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篇十四: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真诚的挚友。”而我,从小就喜欢读书,读各种各样的书。因为书可以给我带来快乐,教会我知识,开阔我的眼界。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我会告诉你是吴承恩写的《西游记》。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块石头吸取天地精华孕育出一只石猴,然后猴子学了本领大闹天宫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最后被唐僧收为徒弟取名为“悟空”,一起去西天取经。在途中唐僧又收服了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不畏艰辛,一路斩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真经的神话故事。
全书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了,他不但本领大,足智多谋,最重要的是他对师父是忠心耿耿。不管一路上遇到多少妖魔鬼怪,吃多少苦受多少的罪,孙悟空都是一心想着保护师父,哪怕中间被师父误会了,甚至冤枉了,他都没有改决心,一直保护着师父直到取得真经。相比之下,猪八戒我就不那么喜欢了。他好吃懒做,油嘴滑舌,最让我气愤的是:他总会在师父的面前说猴哥的坏话。比如在“三打白骨精”后,要不是他在师父面前说猴哥的坏话,可能师父也不会把猴哥给赶走了。但是呢,在取经的路上,猪八戒也帮了不少忙,闹出了很多笑话,也给我带来了一些快乐。所以对于猪八戒,我是不喜欢也说不上讨厌吧。
从《西游记》这本书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不懈的去做一件事情,最后就会取得“真经”。在以后的学习中,再遇到困难,我会挺起胸膛,积极面对,坚持不懈,我相信我一定会成功的。
《西游记》这本书不但为我们讲述了有趣的鬼怪故事,还告诉我们一些做人的道理,是一本很好的书,快捧起书一起探索吧!
篇十五: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蕴藏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是我生活的伴侣,伴随着我成长;书,是一把放大镜,让我去探索世界中的每一细节;书,是一个知识的王国,让我去发现王国中的奥秘。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让我在一个不同世界旅游了一遍,书中的人物有脾气暴躁而又失明的可怜女孩、热心善良善解人意的女老师。
脾气暴躁的小女孩整天待在家里,如同被牢笼关注的鸟儿一样。直到那位热心善良的老师到来,小女孩的性格也慢慢变化。热心的女老师用温柔的声音与小女孩交谈,老师教小女孩学习单词,让她明白生活的丰富多彩。小女孩的性格有所改变,很少再发脾气了,可在学习单词时她把两个单词混为一谈,热心的老师向她讲解,可小女孩却听不进去,还生气与老师说话,并向老师发脾气。后来老师找了一个机会,带小女孩来到院子里玩耍,并让她把手伸到水龙头下感受水的凉爽。顿时,小女孩似乎被一般流水而被唤醒,她知道了自己的错误,并真心地向老师道歉。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深切感受到小女孩悲伤的遭遇,不过她幸运有一个善解人意的老师,她们共同经历了成长中的艰难,女老师的鼓励、小女孩的坚持,这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学习老师的善解人意、遇事冷静,给予他人的鼓励,我们更应该学习小女孩坚持不懈的精神,更何况小女孩双目失明,我们还有这一双眼去观察世界,品味生活中的美好。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那么《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就是我进步的阶梯。这本书告诉了我两个道理。一是面对缺乏安全感的人,应给与温暖;而是面对生活的挑战,永不退缩,坚持不懈。
篇十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伊索寓言》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谆谆教诲;似导师,循循善诱;如朋友,心心相印。我喜欢书,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伊索寓言》。它用精彩简洁的小故事,给我带来快乐的同时,也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在这本书中有一篇《狐狸和酸葡萄》的寓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讲述了一只好几天没吃东西的狐狸,突然发现了山坡下的葡萄架上结满了晶莹剔透、看起来非常美味的葡萄。它连滚带爬地冲到下面,使劲伸长了胳膊,又踮起了脚尖,可是离葡萄仍有一大截距离。于是,它用尽全身力气向上跳了起来,一下、两下…可它一直都摘不到葡萄。这时迎面飞来了麻雀和喜鹊,它们看到狐狸上蹿下跳的狼狈样,笑得前仰后合,并问它是不是想摘葡葡吃。狐狸拍了拍身上土说道:“这些葡萄又酸又涩,我才不稀罕!”说完,它就灰溜溜地走了。没过多久,猴子来了,噌噌噌爬上葡萄架,摘下一串葡萄吃了起来,边吃边说:“这葡萄又甜又香,别提多好吃了!”
狐狸根本没有吃到葡萄,却信誓旦旦地说葡萄是酸的。其实它想借用这样的理由来掩饰自己的尴尬。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最终还是被猴子揭穿,着实可笑。书中像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泉边的鹿》让我学会珍惜那看似平凡却有意义的东西;《鸟、兽和蝙蝠的故事》让我看到了背叛者众叛亲离的下场;《农夫的宝藏》让我明白了劳动才是真正的瑰宝……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去遨游丰富多彩的知识海洋吧!
篇十七: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书,如同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让我不再迷茫;书,如同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如同一只红玫瑰,沁人心脾,神清气爽……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童年》。
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此书通过一个儿童无邪的眼光,向读者生动的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描绘了许许多多社会小市民丑陋和愚昧的生活风貌以及当时俄国的宗教、丧葬等民风民俗。这些回忆有助于我们了解沙皇俄国那个时代的风貌,了解一代文学大师高尔基童年时的社会环境。
小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仿佛是由一个闪亮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悲惨童话”。在叙述童年中,几乎每遇到意见较大的事,都会引起他一种意识的觉醒,在作品中的表现就是每一件事情的叙述之后都紧随一句或一段哲理性的语言。
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的丑陋面貌。这使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每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大鱼大肉吃着,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会毫不犹豫地教训那人一番。而高尔基呢?却是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自己金色的华年。
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了蕴藏无穷力量的宝藏。如今,我的生活依然离不开书。闲暇之时,翻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热茶,安静祥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那本书——《童年》。
篇十八: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的那边,是刘十三的未来。隔海相望,是慢慢成长路,是爱的海港。
——题记
依稀记得,那薰红的夕阳醉卧树梢,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一个身影,凝视着烂的云霞,他是刘十三,亦是我。难以忘却,是《云边有个小卖部》。
本书作者是张嘉佳,他毕业于南京大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刘十三的成长故事。云边镇,小卖部,货架上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环山。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偷走了一块糖。斜阳草树,品人间温情。
少年依偎在外婆怀里,言语含糊地,听听外婆呢喃着。背景是远方的白云青山。王莺莺说,那便是故乡。故乡装着刘十三的童年,是留恋。
一个坚强的少女,程霜,第一次相遇,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他们挥手。刘十三寒窗苦读却未考上重点高中,推销业绩三个月为零,他付出百倍努力,却如此落迫不堪。多重打击让刘十三心灰意冷,当他快要绝望时,王莺莺用三轮拖拉机将他带回了云边镇。
低头是题海,抬头便是光明,像刘十三那样,我也会憧憬我的未来。望天,繁星很美;腿边,夜风中摇曳的花朵也很美。原来,自然界,生命中的一切,一切皆因爱而美。
我漫步在羊肠小道上,缈缈轻纱似的月光微微渗出云层,天空飘着几丝雨滴,落在我的心尖上。忆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温情,心中不由泛起了阵阵爱的涟漪。
爱在云边镇,在山水间流淌,刘十三亦在成长。爱在人世间,在我身边蔓延,我亦在成长。愿这漫天火烧云如火似焰,扯下一片绕在脖颈,让这生命中的阳光萦绕我心。
看《云边有个小卖部》,看世间,一片橘红色,一片温情,愿在云边,愿在彼此心中。成长与爱,终相融,犹殷红。
篇十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可不是什么普通书籍,它可是荣获了纽伯端儿童文学金奖、美国国家图书奖等奖项的经典。它就是《时间的折皱》。
这本书是一部科幻小说,作者是马德琳。英格,她凭借神奇、迷人、哲理性的想象深深吸引了广大孩子与大人的眼球,而作者也如她的作品一般,凭借着想象力,凭借着爱与希望超越时空,获得了永恒的魅力。
本书讲述了15岁少女梅格与弟弟查尔斯、同学凯文一起寻找梅格爸爸的感人故事。他们以五维空间的原则进行星际之旅,利用超时空挪移在星球中来回穿梭,最终前往卓马兹星球拯救梅格的爸爸。可是,查尔斯却被可怕的“它”俘虏了。“它”是一个脱离身体的脑子,是个巨大到令人觉得恐怖恶心的东西。但梅格不畏艰险,成功用爱战胜了“它”,救出了查尔斯与爸爸。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梅格。曾经的梅格经常做错事,身形瘦小又性格腼腆的她在学校常常被其他同学欺负。但她没有因为爸爸的失踪与同学的鄙视而自暴自弃,而是毅然踏上了寻找爸爸的旅程,在查尔斯被“它”俘虏时,梅格也没有胆小退缩,而是勇敢地与邪恶的“它”对抗。她不惧被“它”控制的危险,相信爱是世上最伟大的力量,最终成功救出了亲人们,也正是爱给予了梅格勇气和超越一切的力量,使她能够战胜可怕的“它”。
在平凡的世界中,我们虽然不能像梅格一样穿越时空,但我们可以像梅格一样在生活中传递爱与友情。
《时间的折皱》是一个感人至深的作品,也是一个关于坚持信念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善与恶被描绘成相互冲突的力量。爱,是平凡的,但在这本书中它被描绘得伟大。我希望爱阅读的你们也读读这本《时间的折皱》,从中体悟人生哲理。
篇二十: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课外书,叫做《365夜故事》。这本书选材范围可以说是跨越古今,纵横国外,是集知识性、趣味性、思想性为一体,集智力开发与能力提高相融合的优秀课外读物。
书的内容可谓是精彩纷呈、落英缤纷,它呈现了一个多彩的世界。有充满幻想的童话故事,有传奇色彩的神话故事,有饱含哲理的寓言故事,有含义深远的成语故事,还有贴近心灵的成语故事……
这本书里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神话故事哩!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巨人,叫夸父。夸父看到太阳每天东升西落后,漫长的黑夜就来临了,他很不喜欢。于是,夸父向太阳说道:“太阳啊,停下你的脚步吧,我不想看到黑夜的来临!”可是,黑夜依旧如期而至。有一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我跟着太阳跑,这样,我不就可以永远拥有光明了吗?”夸父立即迈开双腿,朝太阳的方向跑去,他跑啊,跑啊,一口气就跑了2000多公里。他感觉口渴,就去河边喝水,只见他一口气就把黄河里的水全部喝干了,但他还是觉得很渴。这时,从夸父身边飞来一只小鸟,小鸟对夸父说:“夸父,到北方的大泽去吧,那里有喝不完的水呢!”于是,夸父又拼命向北跑去,秋去冬来,他一直追着太阳跑,从不觉得累。可是,由于实在是太渴了,夸父在路上渴死了。第二天,人们发现在夸父倒下的地方崛起了一座大山,山北有茂密的绿叶,有熟透的桃子,还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后来,人们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夸父变的,他死后化为了树荫、果实和泉水,为勤劳的百姓解渴,消除饥饿和疲劳。
同学们,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精彩?我想大家要是看了这本书,一定会爱不释手、废寝忘食的。

